1、甲方系一家依当时适用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称“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票代码为“000877.SZ”。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共发行股份总数880,101,25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