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 微信应用使用条款
UPS 微信应用使用条款
x UPS 微信应用使用条款(本“使用条款”)构成您(“用户”)和优比速包裹运送
(广东)有限公司(“UPS”)之间,就您在安装于您移动设备上的微信移动应用程序上使用与本使用条款有关的 UPS 微信应用(“应用”)而达成的法律协议。点击下方的
“注册”按钮或者采用其他等效方法,或者使用应用即表示您确认您已经阅读、全面理 解、同意本使用条款并将受本使用条款约束。如果您不同意受本使用条款约束,您将无法使用应用而且您应立即退出应用。 如果接受本使用条款的人士代表身为法人的用户(例如该人士的雇主)如此行事,则接受本使用条款的人士确认,其被授权代表用户签署本使用条款,而且将使用户受其条款和条件约束。
1. 用户资格
应用由 UPS 提供并且仅适用于符合下述条件的实体和个人:
a) 如果是自然人,用户必须是满足下述条件的成年人:(i)达到法定年龄(至少年满 18 周岁);(ii)具有签署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iii)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中国”)地域(“地域”)之内。
b) 如果是公司,用户必须是在地域内合法成立并且存续的公司。如果您不具备资格,则禁止您使用应用。
2. 使用条款的范围
x使用条款适用于用户使用应用和用户使用应用上提供的服务(统称“服务”),但属于单独协议标的的服务除外。特定条款或约定可能适用于使用某些服务和应用中提供给用户的其他项目(“服务约定”)。该等服务约定可能随附于适用的服务,或者可能与适用的服务一同列出,或者通过与适用服务有关的超级链接列出。
3. 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以及价目表
除了可能适用于本使用条款和服务约定中规定之交易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在发运时有效的,对用户适用的 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以及 UPS 价目表(如果对用户适用)适用于用户使用通过本应用订购的 UPS 货运和相关服务。
4. 修改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UPS 可经通知用户在任何时候修订及更新本使用条款。该等通知可通过应用发出也可在 UPS 网站上公布。但是,任何该等修改的适用不具有溯及力。用户在本使用条款进行任何变更后继续使用应用意味着用户接受了该等修改。UPS
可自行决定,不经过通知而对应用的任何方面进行修改、补充、删除或者更新。除非该等经修改或更新的应用附有不同的适用条款,该等经修改及更新的应用将被视为应用而且用户使用该等应用应符合本使用条款。UPS 还可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对通过应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变更或收取费用。UPS 可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制定或变更与其他 UPS 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一般做法和限制。
5. UPS 隐私声明
用户确认,UPS 可处理届时有效的 UPS 隐私声明中所述的个人信息。对于其个人信息是由用户提供给 UPS 的任何个人,用户向 UPS 声明,用户已经获得处理用户正使用的服务和 UPS 隐私声明所涉及的个人信息的所有必要同意,包括将此类数据转移到美国或其法律对个人数据提供的保护程度可能与该人国籍所在国法律提供的不相同的国家。如果用户从其移动设备上删除微信应用程序或者本使用条款以其他方式被终止,UPS 可根据届时有效的 UPS 隐私声明的规定继续使用用户之前通过应用提供给 UPS 的任何信息。
6. 许可及知识产权所有权
(a) 许可。受限于用户遵守本使用条款,UPS 向用户授予一项有限的、私人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可撤销的许可,使其可以(a)仅以 UPS 提出的方式访问及使用应 用、其内容(“内容”)和服务,和(b)仅以 UPS 明确准许的方式访问及使用应用中提供的 UPS 电脑和网络服务(“UPS 系统”)。
(b) 知识产权所有权。除了以上授予的有限许可外,UPS 没有通过准许用户访问应用的方式,让与其在 UPS 系统、通过 UPS 系统获得的信息或数据(“信息”)、内容、服务、应用或任何其他 UPS 财产中的或者对之享有的任何权益。与应用或内容或者应用和内容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 UPS、其关联方或第三方的独家财
产。内容受中国、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版权和其他法律保护。应用的元素还受商业外观、商业秘密、不公平竞争以及其他法律保护,而且不得被全部或部分复制或模仿。出现在应用上的所有定制图形、图标和其他条目均是 UPS、其关联方或已经向 UPS 授予了使用商
标、服务标识或商业外观(“标识”)的其他实体的标识;而且未经 UPS 明确书面同
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使用或擅自利用。除非本使用条款以其他方式明确授权,否则未经 UPS 或者有关第三方事先书面准许,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拷贝、复制、修改、租用、借用、出售、要约出售、进口、上载、传输、展示、公开运行或分发应用、内容、标识或信息,或对之创造衍生作品。
7. 应用使用限制
除了本使用条款中载述的其他限制,用户同意:
(a) 用户不会隐瞒通过应用传输的信息的来源。
(b) 用户不会以 UPS 未明确准许的方式通过应用使用或访问任何服务、信息、应用程序或软件。
(c) 用户不会向应用输入或上载包含了旨在损害、干扰、拦截或侵占任何系统、应用或信息的病毒、xxx木马、蠕虫、定时炸弹或其他电脑编程功能的,或者会侵犯其他方知识产权的任何信息。
(d) 应用的某些部分仅限于 UPS 的客户使用。
(e) 用户不得以 UPS 判定会不利影响 UPS 系统、服务或应用的性能或功能,或者会干扰被授权方访问 UPS 系统、服务或应用能力的任何方式使用或访问应用或 UPS 系统或服 务。
8. 通过应用访问货运相关系统和信息
用户使用和访问货运相关系统(定义见下文)和信息需符合以下条款:
(a) “货运相关系统”由 UPS 系统组成, 其被用于提供与通过 UPS 运输的包裹有关的发运、跟踪、定价、取件信息、地址验证、运输时间和其他功能和信息。用户仅可针对用户或用户代表发运的或向用户或用户代表发运的包裹使用货运相关系统和从该系统中获得的信息(“货运信息”),不得将之用于其他目的。有些货运相关系统需要有 UPS 账
户,而且需遵守其他规定。
(b) 货运相关系统和货运信息是 UPS 的私有财产。UPS 授权用户仅为了跟踪用户交由 UPS 送件的或者为了用户交由 UPS 送件的货件之目的,而不是为了其他目的使用货运相关系统中的跟踪功能。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未经 UPS 明确书面同意,用户无权为了商业收益而在任何网站上提供货运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复制、分发、拷贝、存储、使用或出售货运信息。这是针对个人的服务,因此,用户使用货运相关系统和货运信息的权利是不可转让的。与该等条款不一致的方式访问或使用应用或 UPS 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货运相关系统,均未获得授权并且是严格禁止的。
(c) 明确禁止使用自动问询装置、机器人或者重复性数据收集和提取工具、例程、脚本或其他机制访问或使用货运相关系统。
9. 单点登陆和第三方在线服务
UPS 提供使用您的微信凭证单点登陆应用的功能。如果用户选择使用用户的微信凭证
(“平台”),UPS 将从平台获取用户的基本信息,例如:用户的姓名、电子邮件地 址,以及用户允许平台现在或以后与 UPS 分享的任何其他信息。当用户使用平台时,用户是在与第三方而不是 UPS 交互。UPS 没有对平台进行背书而且对之也不具有控制权。
用户使用平台分享的信息需遵守平台自己的隐私政策和用户在平台上的隐私设置。在法律
允许的最大范围内,UPS 针对平台或任何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程序(包括其提供的信息的 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或者其隐私惯例)UPS 不做任何明示的或者默示的xx或保证。如果用户决定访问其他网站或应用程序(包括平台),用户对其进行的访问自行承担风险。在任何情况下,UPS 对用户使用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程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不负责。如果平台服务因任何原因暂时或者永久不可用,若用户选择删除用户的平台账户,或者用户取消用户平台凭证与在应用和 xxx.xxx 上维护的,用户的 UPS配置文件的连接,则用户将不能使用用户的平台凭证登陆在应用和 xxx.xxx 上维持的,用户的 UPS 配置文件。要想登陆或继续使用在应用和 xxx.xxx 上维持的,用户的 UPS 配置文件,用户需使用用户的 UPS 配置文件凭证登陆。
10. 链接
应用可能包含第三方网站和资源的链接(统称“链接网站”)。提供这些链接网站仅是为了用户方便,不代表 UPS 认可该等链接网站上的内容。UPS 对任何链接网站上的任何内容、软件、服务或应用程序的正确性、准确性、性能或质量未做出任何xx或保证。UPS对链接网站或该等网站内容或活动的可用性不负有任何责任。如果用户决定访问链接网 站,用户对其访问行为自行承担风险。此外,用户使用链接网站需遵守任何适用的使用政策和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链接网站的隐私政策。
11. 意见提交
UPS 不接受通过应用提供的有关新服务或产品的想法、理念或技术(“意见”)。如果 该等意见被 UPS 收到,那么用户确认:(a)该等意见不会被视为是保密的或者专有的, (b)UPS 及其关联方没有义务对该等信息予以保密,和(c)UPS 将拥有一项不受限制的、不可撤销的、全世界范围内的、免使用费的权利,该项权利可以使其以其选择的任何方式使用、传达、复制、发布、展示、分发以及利用该等意见。
12. 有效期及终止
(a) 有效期。本使用条款应从用户点阅下方接受之时生效,之后保持完全有效,直到按本使用条款规定终止为止(“有效期”)。
(b) 终止。用户同意,UPS 可自行酌情决定因任何原因或无任何原因随时终止或暂停用户对应用、UPS 系统、信息、服务和内容的使用,即使仍允许他人访问和使用。在下列 情况下,本使用条款应自动终止:(1)该用户违反本使用条款中的“许可及知识产权所有权”和“应用使用限制”条款;(2)该用户破产,对该用户开始破产、企业重组、债务和解、清算或任何其他资不抵债程序,或该用户被指定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或通过解散清算决议,或法院做出具有该效果的命令;或(3)该用户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被解散。
(c) 终止的效力。在该等暂停或终止之后,用户必须立即采取下列措施:(a)停止使用应用;并(b)销毁用户对任何一部分内容做的任何拷贝。在该等终止、暂停或停止之后访问应用、UPS 系统、信息或服务应构成侵害行为。另外,用户同意,UPS 无需因用户对应用、UPS 系统、信息和/或服务的访问被终止或暂停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d) 持续有效。在无论因任何原因发生该等终止后,本使用条款中以下各条载明的条款应持续有效:“知识产权所有权”、“意见提交”、“终止的效力”、“持续有效”、 “保证;免责声明”、“责任限制”、“法律及法院选择”、“总则”及“完整协议”。
13. 保证;免责声明
用户特此xx并保证如下:(一)其不位于遭受美国政府禁运限制的国家,或被美国政府指定为“支持恐怖分子”的国家;并且(二)其未被列在任何美国政府的被禁止或受限制方名单上。
如果用户是作为消费者行事或进行交易的个人,用户可能会享有某些不得被放弃的法定权利,该等法定权利不受以下约定影响。UPS 对通过使用应用、UPS 系统、服务、信息或内容得到的结果未做出任何xx。使用应用、UPS 系统、服务、信息或内容的风险由您自负。
应用、UPS 系统、信息、服务和内容是按“现状”提供的。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UPS、其许可方及其供应商否认所有保证,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法定的还是其他 的,包括但不限于默示的适销性保证、不侵犯第三方权利保证以及适合特定目的保证。 UPS 及其关联方、许可方和供应商未对在应用或 UPS 系统上或通过使用应用或 UPS 系统提供的内容、信息或服务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或及时性做出任何xx或保证。您从应用获得的无论任何信息均不应产生 UPS 在本使用条款中未明确表述的任何保证。
用户同意并确认,本使用条款规定的责任和保证限制及排除条款是公平、合理的。除适用法律允许的以外,UPS 不排除、限制或中止用户可能享有的该等合法权利。
14. 责任限制
如果用户是作为消费者行事或进行交易的个人,或当适用法律要求时,用户可能会享有某些不得被放弃的法定权利,该等法定权利不受以下规定影响。尽管本使用条款包含任何相反的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UPS 无须就因为违约、民事侵权行为
(包括过失)、使用应用、UPS 系统、服务、信息或内容而由本使用条款引起的任何间接的、从属性的、惩戒性的、惩罚性的、多重的、附带发生的或特殊的损害赔偿、利润损失、数据或数据使用损失、储蓄损失或替代商品采购成本向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即使 UPS 已被告知发生该等损失或损害赔偿的可能性。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任何损害赔偿(无论是直接的还是其他的)、处罚或损失,无论诉讼或索赔的形式,也无论是根据合同、民事侵权行为(包括过失)发生的还是属于任何其他类
型,UPS 承担的责任总计无论如何不得超过人民币柒佰元整(¥700),同时每个用户特此放弃超过该金额的任何索赔。当 UPS 发生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时,或当发生人身伤亡时,或对于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被排除或限制的任何其他责任,以上责任限制和除外规定只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
15. 遵守包括出口管制的法律
用户同意严格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裁定和法规,以 UPS 自行判断不会对 UPS 商誉或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使用应用,且不应采取任何会致使 UPS 违反对 UPS 适用的任何法律、裁定或法规的行为。
应用被托管在位于中国境内的云服务器上。我们的关联方位于管制产品和信息出口的美 国。您同意遵守所有该等适用的限制,不向根据中国、美国或其他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被禁止的国家或人员出口或再出口内容(包括任何软件或服务)。如果用户访问或下载内容(包括任何软件或服务)或信息,用户声明用户位于地域内,不位于禁止该等出口的国家,且不是被禁止获得该等出口的人员或实体。用户自行负责遵守关于进口、出口或再出口内容(包括任何软件或服务)的中国法律。
16. 税费
用户同意承担与本使用条款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税费、税收、关税或具有任何价值的其他该等征缴款。
17. 法律及法院选择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使用条款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解释,但下列内容除外:(1)其法律冲突原则;(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3)1974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公约》;以及(4)1980 年 4 月 11 日在维也纳做出的修订该 1974 年公约的议定书。双方声明他们无论是现有还是将来已要求只用英文和中文起草本使用条款及与之有关的所有文件。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如有任何差异和/或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版本为准。本使用条款项下用户和 UPS 之间的所有通信和交流必须用中文或英文进行。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由本使用条款、本使用条款预期的交易或违反本使用条款的行为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执或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 仲委”)华南分会,根据在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贸仲委规则”)最终解决,但贸仲委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不适用。仲裁庭由双方一致确定的独任仲裁员组成,如果在首次将争议提交贸仲委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未达成该等约定,则仲裁员由贸仲委根据贸仲委规则指定。仲裁员的国籍和公民身份应与仲裁当事人的不同。仲裁地点应为上海。所有仲裁程序和呈文以及仲裁裁决应采用英文。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并具有约束力。在可以合法放弃上诉权的情况下,双方放弃对仲裁裁决的上诉权。每一方保留为达到下列目的寻求司法协助的权利:(a)强制仲裁;(b)在仲裁进行之前或待决期间获得
临时保护措施;以及(c)执行仲裁员的任何决定,包括终局性裁决。一方向法院提出的任何该等暂定措施、临时措施或保全措施申请不应被视为与本第 17 条中的仲裁约定矛 盾,或被视为对仲裁权的放弃。
18. 总则
用户不得转让本使用条款或用户在本使用条款项下的任何权益、权利或义务。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有合法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认定本使用条款的任何规定或部分不可执行,本使用条款的其余部分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继续完全有效。对本使用条款任何规定的任何放弃须书面做出并经 UPS 或其代表签字方可生效。对本使用条款中任何条款或条件的放弃不应被视为对该条款或条件或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的进一步放弃或持续放弃。
19. 书面文件
用户可通过打印本使用条款存档来保留其书面形式,同时用户放弃任何其他用书面文件作为本使用条款凭证的要求。
20. 完整协议
除用户与 UPS 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服务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或适用的 UPS 费率和服务指南或 UPS 价目表明确规定的以外,本使用条款构成用户和 UPS 就应用、UPS 系统及其中包含的任何软件或服务、信息和内容的使用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关于本使用条款标的的所有讨论、交流、会谈和约定。
21. 当地 UPS 办事处的信息
可通过 xxx.xxx.xxx 查询用于地域的当地 UPS 办事处和联系人的信息。如果适用,该信息可包括当地实体名称、实际地址和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地址、指定代表、增值税号、工商注册详情和有关注册号码。
22. 客户服务
可通过应用内的即时对话功能或拨打 000-000-0000 / 000-000-0000 向 UPS 客服提出与应用有关的问题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