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 聯絡資訊 用人單位 聯絡資訊 航 空研 究 所 (1 –17) 張小姐 (04)27023051 #503602asrd@ncsist.org.tw 電子系統 研 究 所(44 - 47) 張小姐 (03)4712201 #357959esrd-hr@ncsist.org.tw 資訊通信 研 究 所 (18 - 31) 蔣小姐 (03)4712201 #353504C18CSY@ncsist.org.tw 系 統製造 中 心( 4 8 ) 黃小姐 (02)26712711...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年第10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甄試簡章
壹、招考需求:
一、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人員,工作期程 1 至 5 年,竭誠歡迎認同本院使命、定位、願景及核心價值之優秀夥伴踴躍報考,加入本院行列。
二、本次招考「航空研究所(22)」、「資訊通信研究所(22)」、「化學研究所(42)」、「電子系統研究所(12)」與「系統製造中心(6)」,合計 104員,依「招考需求表」辦理(如附表)。
貳、薪資及待遇:
一、薪資:依招考需求表薪資範圍內核給基本薪,並依本院聘雇人員薪資核敘作業規定辦理。
二、xx、待遇:
(一)享勞保、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按月提繳退休金。 (二)得依條件申請員工宿舍。
(三)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依本院訂頒之「年終工作獎金發放作業規定」及「員工工作規則」辦理。
(四)因任務需要超時工作,依本院「員工工作規則」辦理。 (五)詳細待遇及權利義務內容於本院「勞動契約」訂定之。
(六)軍公教退伍(休)再任本院員工,薪資超過法令所訂基準(含主管加給、地域加給),依法辦理。
(七)公務人員退休人員再任本院員工,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八)退休教職員再任本院員工,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參、聯絡方式:
用人單位 | 聯絡資訊 | 用人單位 | 聯絡資訊 |
航 空 研 究 所 (1 –17) | 張小姐 (00)00000000 #503602 | 電子系統 研 究 所 (44 - 47) | 張小姐 (00)0000000 #357959 |
資訊通信 研 究 所 (18 - 31) | x小姐 (00)0000000 #353504 | 系 統製造 中 心 ( 4 8 ) | 黃小姐 (00)00000000 #353051 |
化 學 研 究 所 (32 - 43) | 溫小姐 (00)0000000 #358667 |
請將問題詳細描述並附上截圖寄至以上郵件信箱,並來電說明,將有專人協助處理。
肆、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學、經歷:教育部評鑑合格之各大學院校相關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者須符合教育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資格)。
(一)學、經歷及科系專長須符合招考需求表之學、經歷條件者。
(二)報考人員若高於該職缺「學歷」,仍依招考需求表薪資範圍核薪。 (三)同等學力不予運用。
三、限制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進用;若於進用後,本院始查錄取人員有下列限制條件者,因自始即未符合報考資格,本院得取消錄取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一)履歷內容填寫不實或於應徵過程中為虛偽意思表示及舞弊者。 (二)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地區人士。
(三)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四)曾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
(五)犯內亂、外患、貪污罪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經判決有罪。但情節輕微且經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曾犯前款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但情節輕微且經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七)因案被通緝或在羈押、管收中。 (八)依法停止任用。
(九)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十)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十一)於本院服務期間,因有損本院行為,遭解僱或以不勝任人員資遣。 (十二)本院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
迴避任用,不得在同一單位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單位之主管。 (十三)因品德、操守或違反資安規定遭任職單位核予大過(含)以上之處分
者。
(十四)迴避任用限制:依本院員工工作規則第 4 條,各單位擔任主管職人員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不得在同一單位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主管。
伍、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 甄 試 簡 章 及 職 缺 需 求 刊 登 於 x 院 全 球 資 訊 網 (xxxx://xxx.xxxxxx.xxx.xx),公告報名至 111 年 5 月 15 日止。
二、符合報考資格者,需至本院網路徵才系統(xxxxx://xxxx.xxxxxx.xxx.xx)填寫個人資料及上傳履歷表、學歷、經歷、成績單、英文檢定證明、論文、期刊發表、證照、證書等相關資料後,選擇報考職缺並投遞履歷,各項資料依序彙整在同一檔案(PDF 檔)上傳,徵才系統履歷投遞步驟說明請參閱附件 1。
三、本院於徵才系統資料庫篩選符合報考資格者後辦理初步選員(資格審查)。
四、報考人員經初步選員(資格審查)及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試,未獲選者不另行通知。
五、恕不接受紙本或現場報名甄試。
陸、報名應檢附資料:報名資料未繳交齊全或資料內容無法辨識者,視同資格不符。請參照附件2各項資料依序彙整於同一檔案(PDF檔)上傳,並請調整資料版面呈現方向(轉正)。
一、填具履歷表(履歷表填寫範例請參考附件 3,勿任意刪減欄位),並依誠信原則,確實填寫在本院服務之親屬及朋友關係,若未誠實填寫而錄取,本院則予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解除聘僱。
三、報考所需之個人相關掃描檔資料(如:工作經歷證明、證照、成績單或英文檢定成績等,請參考簡章之招考需求表)。
四、檢附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五、提供工作經歷證明者,格式不限,但需由任職機構(單位)或雇主蓋章認可,內容需註明從事之工作內容(非職稱)及任職時間。
六、若有繳交非我國政府機構之工作經歷證明,需再檢附個人社會保險投保證明(如:勞保、公保、農保…等),如未檢附,該工作經歷不予認可。
七、應屆畢業生報名甄試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僅需繳交學生證掃描檔查驗。前述人員錄取後,需於本院寄發錄取通知日起至報到日期間,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如為學校因素無法如期繳交,須出具學校開立之佐證證明),若無法繳驗,則取消錄取資格。
八、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掃描檔。
九、具原住民族身分者,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掃描檔,並標記族別。
十、各項繳交資料正本於錄取報到時統一辦理繳驗,凡有偽造證件不實者,一律註銷錄取資格。
x、甄試說明:
一、甄試時間:暫訂 111 年 6 月(實際甄試時間以甄試通知為準)。
二、甄試地點:暫訂本院臺中、桃園或新北院區(實際甄試地點以甄試通知為準)。
三、甄試方式:
(一)書面審查(配分請參考招考需求表)。
(二)筆試/實作(甄試科目及配分請參考招考需求表)。 (三)口試(配分請參考招考需求表)。
四、各項甄試作業(如:時間、地點…等)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考人員。請考生務必留意報考時提供之聯絡方式(履歷表與本院網路徵才系統所留電郵需一致),若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無法聯繫到考生,視為該考生放棄報考,不再另行通知。
五、甄試作業如遇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如:颱風來襲)等不可抗力之原因,需求單位得視情況調整甄試作業時間、地點及甄試方式,並即通知應考人員。
捌、錄取標準:
一、單項(書面審查/筆試/口試)成績合格標準請參閱招考需求表,未達及格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合格標準為 70 分(滿分 100 分)。
三、如有其中一項甄試項目缺考者,不予計算總分,且不予錄取。四、成績排序:
(一)以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總成績為各單項成績依比例計算後加總。
(二)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筆試成績、口試平均成績、書面審查平均成績較高者為優先;遇所有成績均相同時,由單位決定錄取順序。
五、備取人數:
(一)完成各階段甄試後合格但未錄取之應徵者得為備取人員,並依成績排定備取順序依序備取,儲備期限自甄試結果奉權責長官核批次日起 4個月內有效。
(二)人員錄取或遞補來院報到後,其他於本院應徵職缺之錄取或遞補皆視同自動放棄。
玖、錄取通知:
一、甄試結果預由本院於甄試後 1 個月內寄發通知單(或以電子郵件通知),各職缺錄取情形公告於本院全球資訊網。
二、錄取人員試用 3 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為不適任人員,予以資遣並核予資遣費。
三、錄取人員若無特殊原因(需事先說明),未於約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逕由備取人員依序辦理遞補作業。
拾、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考不開放現在院不定期契約人員報名參加甄試。現在院定期契約人員契約期滿前 6 個月,經單位一級主管同意後得報名參加甄試(報名申請表如附件 4),如獲錄取,於契約期滿後辦理進用報到事宜。
二、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或原住民族身分,且符合報考資格者報名參加甄試,並於人才資料庫登錄資料時註記。
三、錄取人員如因職類及工作內容,將從事及參與「國家機密」事務,於入院乙個月內,均須依國防部「列管軍品廠商安全查核辦法」、「國防科技工業合作廠商安全調查執行作法」及本院「人員安全調查作業規定」等規範,填註從事及參與國防工業安全事務人員安全調查表(安全標準參考表如附件 5),接受查核作業。
四、前開未通過國防部安全調查者,本院得予以資遣終止勞動契約。
五、奉核定從事及參與「國家機密」事務人員,依「入出國及移民法」、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法令暨本院「人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管制作業規定」辦理出境及赴大陸地區管制措施。
附表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執行藍圖繪製、文件彙整與技術手冊編撰。 2.執行量產專案及構型規畫等工作。 3.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物理/飛機工程/工程科學/生醫工程/應用科技/模具/自動化/機電/機械/工業工程/工業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機械加工或生產管理工作等相關工作經驗 1 年含以上。 (2)多益或同等語文能力(如全民英檢、托福 TOFEL iBT、xx XXXXX)之證明文件。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機械視圖 參考書籍: ASME Y14.5-2009 Dimensioning and Tolerancing (幾何尺寸與容差)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儀電線束製作、安裝、檢修。 2.量測系統校驗。 3.電路製作、測試、檢修。 4.感測器製作、安裝、校驗。 5.控制系統設定、控制程序操作。 6.武器系統、UAV 等上機件 ESS FAT 環境測試。 7.引擎控制系統模擬測試與驗證。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機/電子/機械/機電/系統/資工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引擎線束製作經驗。 (2)試驗室儀電控制系統校驗與檢修經驗。 (3)電路設計製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工業電子 參考書籍:新時代丙級工業電子學術科研讀範本最新版(第 12 版) 出版社:台科大,出版日期:2021/3/12 ISBN:9789865231699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引擎/離合器組裝。 2.引擎箱內啟動裝置組裝及測試。 3.引擎及全機功能測試整備。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飛機工程/模具/機電/機械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飛機修護相關證照者。 (2)具車輛修護相關證照者。 (3)具車/銑床加工母機相關證照者。 (4)具天車/推高機相關證照者。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實作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實作項目:螺桿打保險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執行無人機生產裝配、功能測試及機務維護。 2.無人機機體製造組裝、五金扣件安裝。 3.無人機生產裝配與產製報告相關文件撰寫。 4.視需求配合支援臨時性任務與演習。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子/電機/資訊工程/電信/控制/電控/電資/通訊/通信 /電訊/光電/物理/飛機工程/工程科學/生醫工程/生醫科學/機器人 /奈米/半導體/原子科學/能源/應用科技/模具/自動化/機電/機械/工業工程/材料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無人機維護等相關經驗者。 (2)具飛機修護相關證照者。 (3)具複合材料結構組裝或五金扣件安裝等相關經驗者。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科目:飛機修護 參考書籍:勞動署技能檢定測試參考資料–飛機修護乙級學科題庫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5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夾治具製作與加工。 2.油壓系統零組件安裝與檢整。 3.訊號線檢整與佈置。 4.執行結構地面試驗。 5.複材零件沉頭孔、拉釘施工。 6.螺帽片扣件裝配。 7.無人機機體零件膠合、結構組裝。 8.無人機機務工作。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子/電機/資訊工程/通訊/通信/電訊/光電/物理/工程科學/生醫工程/生醫科學/機器人/奈米/半導體/原子科學/能源/應用科技/模具/自動化/機電/機械/工業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固定式起重機和堆高機訓練合格者。 (2)具機械/航空相關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3)主要工作項目工作經驗及專長證明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5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實作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實作項目:車床操作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6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橡膠油囊與零組件生產製作、毛邊修整。 2.橡膠油囊表面處理、原物料與金屬模具整備。 3.橡膠金屬異材質接著。 4.橡膠油囊加壓測漏試驗。 5.橡膠油囊、零組件成品品質控管與改善。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物理/化工/化學/材料/機械/動機/機電/電機/工業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2 年以上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機械/航空相關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熟悉 MS Office 2010(含)以上版本軟體(至少包含 Word、Excel、 PowerPoint)操作並具備證照者。 (3)具堆高機訓練/鍋爐操作訓練合格者。 (4)熟悉品保系統。 (5)複合材料製程技術及零件製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實作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6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實作項目:橡膠零組件製作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7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金屬料件裁切、下料、取樣、研磨加工。 2.材料機械性質試驗機操作、測試與報告產出等工作。 3.金屬鑄造施工。 4.金相試片製作及微觀檢測照相。 5.濺鍍機台操作。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機械/材料/化工材料/土木/電子/電機/控制/電控/物理 /飛機工程/造船/船舶工程/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生物工程/生物科技/機器人/奈米/能源/應用科技/模具/自動化/汽車修護/機電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一年以上機械加工工作經驗者。 (2)具一年以上材料檢測工作經驗者。 (3)具一年以上微觀金相檢測工作經驗者。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實作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7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實作項目:金屬材料取樣研磨加工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8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控制器之軟/硬體測試、安裝整合與驗證、維護作業。 2.執行控制器生產組裝、調校與技術手冊撰寫作業。 3.執行控制器電子/電路檢修、測試站檢修與維護作業。 4.執行控制器線束製作與電子元件焊接作業。 5.視需求配合支援臨時性任務、演習與出差。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子/電機/資訊工程/電信/控制/電控/電資/通訊/通信 /電訊/光電/物理/飛機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備電路板檢修、電子/電路焊接能力。 (2)具備三用電表、電源供應器與示波器等裝備操作能力。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30%(70 分合格) 2.實作 30%(70 分級格) 3.口試 4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8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參考書籍:電工電子實習(全)/xx、xxx/台科大圖書出版/IBSN 9789865230258 實作項目:三用電表、電源供應器與示波器操作。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9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3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無線通訊系統設定與驗證。 2.微波元件高頻訊號量測。 3.有線網路通訊協定分析與設定。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子/電機/機電/通訊/通信/電訊/資訊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微波電路設計與製作。 (2)天線模擬與設計。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實作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實作項目:頻譜分析儀基本操作。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0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莢艙系統傳輸之資料封包接收、編解碼與分析。 2.地面監/導控系統之資料介接、轉換、傳輸。 3.地面監/導控窗視軟體協作。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機械/電子/電機/機電/資工/資科/電資/資訊/工程科學 /應用科技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3.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 C 語言程式開發能力(C、C++)。 (2)視窗軟體開發。 4.檢附相關證照、專業經驗、論文等有助審查資料。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或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科目:C++程式語言 參考書籍:C++ Primer 5th Edition, 出版社:碁峰資訊,ISBN: 9789865021726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1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電力線束通路、絕緣、耐壓測試。 2.電力系統模組組裝與發電機功性能測試。 3.空載莢艙系統 O、I、D 級技術命令文件維護。 4.莢艙系統模組件執行測試站線上測試。 5.演訓系統全台中繼站維持與維護。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子/電機/資訊工程/電資/通訊/通信/電訊/飛機工程/航空電子/自動化/機電/機械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電力系統設計、線束設計製作或從事發電機設計開發相關工作經驗者。 (2)具電子/電機裝備維修作業或空載莢艙維護維修經驗者。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實作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1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實作項目: 1.軍規線材挑選。 2.電源供應器操作。 3.示波器操作。 4.導線斷路檢查。 5.焊接操作。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2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無人機維修及測試(需配合出差)。 2.無人機維修數據分析。 3.無人機維修資料失效分析統計。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飛機工程/機電/機械/電子/電機/資訊工程/資訊/工業工程/智能工程/電資/通訊/通信/電訊/光電/物理/工程科學/環境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飛機修護乙級。 (2)熟悉 MS Office 軟體 Word、Excel、PowerPoint 操作並具備相關證照。 (3)其他與專業經驗相關、語文能力等資料。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 (70 分合格) 2.口試 40% (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科目:飛機修護 參考書籍:丙級飛機修護學術科研讀範本,作者:毛駿騰,ISBN: 9789865231668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3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東太麻里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無人機維修及測試。 2.無人機維修數據分析。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飛機工程/機電/機械/電子/電機/資訊工程/資訊/工業工程/智能工程/電資/通訊/通信/電訊/光電/物理/工程科學/環境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飛機修護乙級。 (2)熟悉 MS Office 軟體 Word、Excel、PowerPoint 操作並具備相關證照。 (3)其他與專業經驗相關、語文能力等資料。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 (70 分合格) 2.口試 40% (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科目:飛機修護 參考書籍:丙級飛機修護學術科研讀範本,作者:毛駿騰,ISBN: 9789865231668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4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產品尺碼量測檢驗、紀錄報告彙整。 2.專案製程查核、產品組裝測試、試驗查證。 3.品質數據資料庫建置/分析與知識管理平台工作。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子/電機/資訊工程/電信/控制/電控/電資/通訊/通信 /電訊/光電/物理/飛機工程/工程科學/生醫工程/半導體/應用科技 /模具/自動化/機電/機械/工業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量測及檢驗相關工作經驗或證照者。 (2)品質保證或品管檢驗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科目:機械製圖 參考書籍:CNS 機械製圖 高立圖書出版、xxx/xxx/xxx/x xx/xxx、ISBN:9789864124923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5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網站前後端開發與維護測試。 2.專案文件撰寫。 | ||
任職條件 | 1.資訊/資通/資科/資工/電子/電機/機電/電腦(計算機)/應數/數學/軟工/通訊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使用過網站前端或後端開發至少熟悉一種以上如 Xxx.xxx C#、 HTML5、jQuery、JavaScript 等語法。 (2)至少熟悉一種以上資料庫(如 MSSQL、MYSQL、Oracle 等)。 (3)熟悉 MS Office 2010(含)以上版本軟體(至少包含 Word、Excel、 PowerPoint)操作並具備證照者。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科目:網頁程式設計 參考書籍: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5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1.網站開發新路線:JQUERY 核心詳解與實踐應用/xxx著/上奇科技出版(2014) ISBN:9789865714086 2.網頁程式設計 XXX.XXX 4.6 完美入門:適用 Visual C# 2015~2012/ xxx著碁峰資訊出版(2016) ISBN:9789863479178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6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系統工程、整合測試及除錯作業。 2.執行飛行載具系統組裝、功能測試及機務維護作業。 3.執行相關報告文件撰寫。 4.執行專案系統工程等工作。 5.視需求配合支援測試任務。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子/電機/資訊工程/電信/控制/電控/電資/通訊/通信 /電訊/光電/物理/數學/應數/化學/化工/應化/土木/水利/測量/系統及船舶機電/地理科學/地球科學/車輛工程/系統科學/材料/測量 /飛機工程/工程科學/生醫工程/生醫科學/機器人/奈米/半導體/原子科學/能源/應用科技/模具/自動化/機電/機械/工業工程/智慧製造/製造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電機電子、飛機修護或無人機操作相關證照。 (2)程式設計與撰寫經驗。 (3)飛行載具系統、船舶或車輛生產、組裝測試經驗。 (4)後勤維保、電路設計、機械設計或加工經驗者。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或加班作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6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筆試科目:工業電子 參考書籍:工業電子丙級學科題庫(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 定中心下載)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7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臺中西屯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執行系統組裝、功能測試及機務維護。 2.無人定翼機、直升機或多旋翼機飛行試驗/導控操作。 3.系統組裝測試及飛行測試相關文件撰寫。 4.視需求配合支援臨時性任務與演習。 | ||
任職條件 | 1.航太/航空/電子/電機/資訊工程/電信/控制/電控/電資/通訊/通信 /電訊/光電/物理/飛機工程/工程科學/生醫工程/生醫科學/機器人 /奈米/半導體/原子科學/能源/應用科技/模具/自動化/機電/機械/工業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丙級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系統操控、維護後勤維保經驗者。 (2)具無人機操作證或相關經驗者。 (3)具飛機修護相關證照或經驗者。 (4)具飛機修護相關證照或經驗者。 (5)具備後勤維保經驗者。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筆試 60%(70 分合格) 2.口試 4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7 (航空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參考書籍:丙級飛機修護學術科研讀範本(第十二版),台科大圖書出版。ISBN 9789865231668。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8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執行憑證專案系統硬體架構規劃、建置、測試、驗收等作業。 2.執行憑證專案系統軟硬體整合、測試等作業。 3.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工業工程/工業/資訊/電腦(計算機)/通訊/通信/電信(訊)/網路/電機/電子/系統工程/材料/軍事工程/兵器工程/自動(化)/控制/航空 (太)/海洋(船舶)/航海/造船/工程科學/輪機理工科系畢業。 2.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3.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電子憑證系統實務經驗一年以上。 (2)具系統驗收測試、規劃執行實務經驗一年以上。 (3)具 TQC/MOS/MCAS/電腦軟體應用/等文書相關檢定證照。 4.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9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執行通信裝備站台現勘、量測、撰寫會勘報告等作業。 2.執行通信裝備驗收測試與撰寫驗收測試報告等作業。 3.執行通信裝備站台安裝、監工、測試等作業。 4.執行通信裝備技術手冊、標準程序書撰寫等作業。 5.執行通信裝備操作維修教育訓練。 6.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電子/電機/機械/控制/通訊/通信/資訊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電子電機類乙級/丙級技術士證照。 (2)具通信系統、天線及饋線等故障排除及維修相關工作經歷一年以上。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熟悉高頻通信裝備特性及具操作經驗 (2)高頻天線安裝及架設經驗。 (3)具通信系統相關頻譜分析儀、天線饋線測試儀等操作及量測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19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0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執行專案總成及故障排除等作業。 2.執行載具介面單元模組(VIU)模組組裝、測試驗證、解繳等作業。 3.執行專案 PCB 檢測及料件焊接、設備維修等作業。 4.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電子工程/資訊工程/電機工程/電腦(計算機)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具電子工程技師或電機工程技師乙級/丙級技術士證照。 (2)具電子電機及資訊相關工作經歷一年以上。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熟悉數位設計或 FPGA 軟體開發。 (2)熟悉電腦 C\C++\C#程式語言。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1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 資訊設備及網路系統建置與測試等作業。 2.軟/硬體量產安裝佈署及整合測試等作業。 3.資通訊網路及電路訊號量測等作業。 4.執行系統維護與監控等作業。 5.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資訊/電子/電機/電腦/計算(機)/通訊(信)/電信(訊)/工程科學/應用科技/網路/軟體/電控工程/系統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3.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2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專案分系統工項計畫文件撰寫(含安裝、設定及圖說)。 2.推動專案分系統工項安裝驗測及紀錄製作等作業。 3.執行安裝建置、現場會勘、xxx造及相關紀錄彙整製作等作業。 4.執行技術、維護、問題排除、測試、驗證等作業。 5.執行專案分系統工項管制、問題技術研討等作業。 6.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資訊/資工/通訊(信)/電子/電機/機械/電腦(計算機)/網路/系統工程/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軍事工程/兵器工程/航空工程/數學/土木/建築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專案管理/場域圖說繪製/技術支援/開發支援/維護支援/監工任一相關工作經歷一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 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甲/乙種電匠技術士證照、電信與網路管理相關任一證照。 (2)具資訊、通訊相關機電/電信與網路管理任一相關技術。 (3)具通信設備類比/數位介面控制開發測試任一相關經驗。 (4)具網路設備設定操作經驗。 (5)具總機系統、IPPBX 規劃設計/廣播系統建置任一相關經驗。 (6)具電信/資訊網路系統、弱電系統操作保修/雲端機房相關系統維 管任一相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2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3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設備安裝、設定、產品接收驗測等作業。 2.執行工程圖說、紀錄製作等作業。 3.執行安裝建置、現場會勘、xxx造及相關紀錄彙整製作等作業。 4.執行技術、維護、問題排除、測試、驗證等作業。 5.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資訊/資工/通訊(信)/電子/電機/機械/電腦(計算機)/網路/系統工程/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軍事工程/兵器工程/航空工程/數學/土木/建築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專案管理/場域圖說繪製/技術支援/開發支援/維護支援/監工任一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 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甲/乙種電匠技術士證照、電信與網路管理相關任一證照。 (2)具資訊、通訊相關機電/電信與網路管理任一相關技術。 (3)具通信設備類比/數位介面控制開發測試任一相關經驗。 (4)具網路設備設定操作經驗。 (5)具總機系統、IPPBX 規劃設計/廣播系統建置任一相關經驗。 (6)具電信/資訊網路系統、弱電系統操作保修/雲端機房相關系統維 管任一相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3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4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高中(職.工) |
薪資範圍 | 33,2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設備安裝、設定、功能測試等作業。 2.執行現場會勘、xxx造及相關紀錄彙整製作等作業。 3.執行專案裝備維護及現場問題排除作業。 4.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資訊/資工/通訊(信)/電子/電機/機械/電腦(計算機)/網路/系統工程/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軍事工程/兵器工程/航空工程/數學/土木/建築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專案管理/場域圖說繪製/技術支援/開發支援/維護支援/監工任一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 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高中職(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甲/乙種電匠技術士證照、電信與網路管理相關任一證照。 (2)具資訊、通訊相關機電/電信與網路管理任一相關技術。 (3)具通信設備類比/數位介面控制開發測試任一相關經驗。 (4)具網路設備設定操作經驗。 (5)具總機系統、IPPBX 規劃設計/廣播系統建置任一相關經驗。 (6)具電信/資訊網路系統、弱電系統操作保修/雲端機房相關系統維 管任一相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4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5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3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系統軟/硬體安裝部署、測試等作業。 2.專案系統軟體開發協作。 3.維護網路、機房系統及伺服器監控等作業。 4.撰寫規格、設計、測試等系統開發所需技術文件。 5.執行系統軟、硬體維護及教育訓練。 6.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資訊工程/資訊/工業工程/工業/電機/電子/通訊(信)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電腦軟體設計或電腦硬體裝修或 CSTE(軟體測試)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 (2)CCNA 證照。 (3)具與工作內容相關之國家或政府機關委託民間辦理證照(書)及工作經歷一年以上證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 Java、C#及網頁程式等相關開發經驗 (2)具備武器或指管系統開發、設計、測試或維護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5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4 年(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6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專案生產製令、工令、領退料及庫儲監控。 2.計畫生產裝備分派、控制作業。 3.計畫生產裝備系統安裝、維護管制。 4.計畫生產裝備籌料規劃、分析、籌獲作業。 5.執行裝備驗收、測試等作業。 6.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電子/電機/電信/控制/通訊/通信/電訊/機械/工業工程/系統工程/工業/資訊/資訊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3.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證書。 (2)具生產或物料管理相關證照或結訓證書。 (3)具生產或採購或物料管理相關工作經歷一年以上。 (4)具電腦文書(Word、Power Point、Excel)處理能力。 (5)其他符合工作內容需求之公、民營機構訓練證照或證明。 6.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6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7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專案計畫監控作業(進度、專案固資及風險監控等)。 2.專案計畫審查作業。 | ||
任職條件 | 1.工業工程/資訊/電機/電子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專案管理相關證照(書)。 (2)專案管理相關工作經歷一年以上。 (3)執行風險管理相關經驗。 (4)執行軍事相關工作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 MOS 相關證照xx(請檢附相關證照/證書)。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8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高雄左營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執行硬體電路設備組裝、整合、驗測及維修等作業。 2.執行軟體測試、人機介面整合、驗證及維護等作業。 3.執行設備安裝、驗收、測試、監工及解繳等作業。 4.執行技術文件撰寫、彙整等作業。 5.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電子/電機/機電/機械/資訊工程/通信/通訊/電信/電訊/造船理工科系。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具電機電子類乙級技術士證照。 (2)具電子工程/資訊工程/電機工程/通訊/通信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電子產品失效分析及精進改善經驗。 (2)具電路圖、電路佈線圖繪製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9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高雄左營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專案分系統工項計畫文件撰寫(含安裝、設定及圖說)。 2.推動專案分系統工項安裝驗測及紀錄製作等作業。 3.執行安裝建置、現場會勘、xxx造及相關紀錄彙整製作等作業。 4.執行技術、維護、問題排除、測試、驗證等作業。 5.執行專案分系統工項控制、問題技術研討等作業。 6.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資訊/資工/通訊(信)/電子/電機/機械/電腦(計算機)/網路/系統工程/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軍事工程/兵器工程/航空工程/數學/土木/建築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專案管理/場域圖說繪製/技術支援/開發支援/維護支援/監工任一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 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甲/乙種電匠技術士證照、電信與網路管理相關任一證照。 (2)具資訊、通訊相關機電/電信與網路管理任一相關技術。 (3)具通信設備類比/數位介面控制開發測試任一相關經驗。 (4)具網路設備設定操作經驗。 (5)具總機系統、IPPBX 規劃設計/廣播系統建置任一相關經驗。 (6)具電信/資訊網路系統、弱電系統操作保修/雲端機房相關系統維 管任一相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29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0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高雄左營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4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設備安裝、設定、產品接收驗測等作業。 2.執行工程圖說、紀錄製作等作業。 3.執行安裝建置、現場會勘、xxx造及相關紀錄彙整製作等作業。 4.執行技術、維護、問題排除、測試、驗證等作業。 5.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資訊/資工/通訊(信)/電子/電機/機械/電腦(計算機)/網路/系統工程/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軍事工程/兵器工程/航空工程/數學/土木/建築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專案管理/場域圖說繪製/技術支援/開發支援/維護支援/監工任一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 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甲/乙種電匠技術士證照、電信與網路管理相關任一證照。 (2)具資訊、通訊相關機電/電信與網路管理任一相關技術。 (3)具通信設備類比/數位介面控制開發測試任一相關經驗。 (4)具網路設備設定操作經驗。 (5)具總機系統、IPPBX 規劃設計/廣播系統建置任一相關經驗。 (6)具電信/資訊網路系統、弱電系統操作保修/雲端機房相關系統維 管任一相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0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1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高雄左營 | 教育程度 | 高中(職.工) |
薪資範圍 | 33,2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設備安裝、設定、功能測試等作業。 2.執行現場會勘、xxx造及相關紀錄彙整製作等作業。 3.執行專案裝備維護及現場問題排除作業。 4.臨時交辦事項。 | ||
任職條件 | 1.資訊/資工/通訊(信)/電子/電機/機械/電腦(計算機)/網路/系統工程/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軍事工程/兵器工程/航空工程/數學/土木/建築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專案管理/場域圖說繪製/技術支援/開發支援/維護支援/監工任一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 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高中職(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甲/乙種電匠技術士證照、電信與網路管理相關任一證照。 (2)具資訊、通訊相關機電/電信與網路管理任一相關技術。 (3)具通信設備類比/數位介面控制開發測試任一相關經驗。 (4)具網路設備設定操作經驗。 (5)具總機系統、IPPBX 規劃設計/廣播系統建置任一相關經驗。 (6)具電信/資訊網路系統、弱電系統操作保修/雲端機房相關系統維 管任一相關經驗。 5.工作期間須配合專案計畫加班及至外(離)島地出差。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1 (資訊通信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3 年(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2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裝備電子零件、電力、電控系統檢修。 2.執行裝備組裝與測試。 | ||
任職條件 | 1.電子/電機/自動控制/光電/通訊/電訊/通信/電信/航空(太)/機械/動力機械/機電/兵器/應用力學/電控/船舶/輪航/輪機/航海/造船/海洋工程/冷凍空調/工業工程/系統工程/工程科學/材料/資訊工程 /應用數學/電腦(計算機)/網路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並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工業/室內配線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2.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3.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可資佐證符合專長(技能)或工作內容需求之證明。 (2)國家考試資格、技術士技能檢定等相關證照。 4.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3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9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量產專案小火工品生產與組裝作業。 2.執行量產專案安全備炸裝置與雷管組裝作業。 3.執行次械彈與干擾彈生產與組裝作業。 4.執行量產專案生產排程、備料及工令作業。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機電/模具/車輛/航空(太)/飛機/自動化/應用力學/船舶/輪機/造船/製造工程/精密工程/控制/動力/海洋/河海/化學/化工/材料/高分子/土木/建築/營建/資源工程/測量/水土保持/水利/工工/工業/電子/電機/電信/光電/通訊/資訊科技(學)/資訊傳播/資工/電腦/軟體工程/數位學習(內容)/網路/檢驗/消防/環境工程/公共衛生/職業安全/生物/生化/地球科學/大氣科學/兵器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並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工業電子/數位電子/儀表電子/電力電子/視聽電子/工業配線/室內配線/電腦輔助製圖/配電線路裝修/電器修護/機電整合/機械加工/冷凍空調裝修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具機械尺寸檢驗/精密加工製造與組裝/電路元件銲接等 6 個月以上工作經驗。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3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4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5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刷鍍及熔射製程作業。 2.執行噴砂、塗裝噴塗、塗裝檢驗作業。 3.配合任務,執行各式裝備履約督導及製程查核。 4.執行氣體偵測器組裝、測試及現場維保工作。 5.執行化學分析或材料分析相關工作。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機電/模具/車輛/航空(太)/飛機/自動化/應用力學/船舶/輪機/造船/製造工程/精密工程/控制/動力/海洋/河海/化學/化工/材料/高分子/土木/建築/營建/資源工程/測量/水土保持/水利/工工/工業/電子/電機/電信/光電/通訊/資訊科技(學)/資訊傳播/資工/電腦/軟體工程/數位學習(內容)/網路/檢驗/消防/環境工程/公共衛生/職業安全/生物/生化/地球科學/大氣科學/兵器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並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塗裝/化學/化工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4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5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4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化學品材料開發、化學/化工實驗、材料分析測試等相關工作。 2.化工製程架設、維護與生產等相關工作。 ※以上為火工及非火工相關工作。 | ||
任職條件 | 1.化學/化工/材料/高分子/生物/生化/機械/機電/自動化/物理/應用力學/控制/動力/土木/資源/能源/測量/電子/電機/電信/光電/檢驗/消防/環境/公共衛生/職業安全/地球科學/大氣科學科系/工業工程/工程系統/分子科學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並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具化學/化工/金屬塗裝/電鍍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具化工/化學生產研發設備保養維護等相關工作 6 個月以上經驗。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6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5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零組件組裝。 2.尺碼/零件檢驗。 3.傳統/CNC 車床。 4.傳統/CNC 銑床。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模具/車輛/電機/電子/航太/造船/輪機/工業工程/材料科系/化工/機工/環工/生物產業機電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具機械零組件組裝/電腦資訊產品組裝/車床/銑床/鉗工/精密機械工/傳統機械加工/電腦輔助機械(立體)製圖/機電整合/鑄造/模具/電焊/尺碼檢驗/硬度檢驗/品保等 6 個月以上工作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機械組裝/電腦組裝/車床/銑床/鉗工/焊接/電腦繪圖/品管相關證照或經驗。 (2)可資佐證符合專長(技能)或工作內容需求之證明。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6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7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材料製作/表面處理/貼附/噴塗等作業。 2.儀具設備操作/加工製造與組裝等作業。 3.雷達罩維護保養/偽裝工程維護保養等作業。 | ||
任職條件 | 1.化學/化工/材料/高分子/電子/電機/電信/光電/通訊/機械/機電/模具/車輛/航空(太)/飛機/自動化/應用力學/船舶/輪機/造船/製造工程/精密工程/控制/動力/海洋/河海/土木/建築/營建/資源工程/測量/水土保持/水利/工工/工業/資訊科技(學)/資訊傳播/資工 /電腦/軟體工程/數位學習(內容)/網路/檢驗/消防/環境工程/公共衛生/職業安全/生物/生化/地球科學/大氣科學/兵器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並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化學/化工/板金/鑄造/熱處理/油壓/氣壓/電腦輔助製圖/車輛塗裝/銑床/車床/模具/機械加工/金屬成形/汽車修護/重機械修護/工業電子/數位電子/儀表電子/電力電子/視聽電子/工業配線/室內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電器修護/機電整合/冷凍空調裝修/電腦硬體裝修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一年以上經驗。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可資佐證符合專長(技能)或工作內容需求之證明。 (2)國家考試資格、技術士技能檢定等相關證照。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7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8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量產專案小火工品非破壞檢測作業。 2.執行量產專案小火工品輸出功能檢測作業。 3.執行量產專案電子件自然/動態環境試驗(含功能測試)。 4.執行尺碼量測與儀器校正作業。 5.執行量產專案品質資訊系統維護。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機電/模具/車輛/航空(太)/飛機/自動化/應用力學/船舶/輪機/造船/製造工程/精密工程/控制/動力/海洋/河海/化學/化工/材料/高分子/土木/建築/營建/資源工程/測量/水土保持/水利/工工/工業/電子/電機/電信/光電/通訊/資訊科技(學)/資訊傳播/資工/電腦/軟體工程/數位學習(內容)/網路/檢驗/消防/環境工程/公共衛生/職業安全/生物/生化/地球科學/大氣科學/兵器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並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工業電子/數位電子/儀表電子/電力電子/視聽電子/工業配線/室內配線/電腦輔助製圖/配電線路裝修/電器修護/機電整合/機械加工/冷凍空調裝修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具機械尺寸檢驗/精密加工製造與組裝/電路元件銲接等 6 個月以上工作經驗。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8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9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高雄大樹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8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量產專案之短期階段性生產作業。 2.執行武器系統之推進器相關組件生產作業。 3.執行量產專案之化學品物資儲備控制、籌運。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機電/模具/車輛/航空(太)/飛機/自動化/應用力學/船舶/輪機/造船/製造工程/精密工程/控制/動力/海洋/河海/化學/化工/材料/高分子/土木/建築/營建/資源工程/測量/水土保持/水利/工工/工業/電子/電機/電信/光電/通訊/資訊科技(學)/資訊傳播/資工/電腦/軟體工程/數位學習(內容)/網路/檢驗/消防/環境工程/公共衛生/職業安全/生物/生化/地球科學/大氣科學/兵器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具與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6 個月以上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或具 99 年 9 月 1 日以前操作結業證書。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技術士證或具 100 年 7 月 1 日以前操作結業證書。 (2)可資佐證符合專長(技能)或工作內容需求之證明。 (3)國家考試資格、技術士技能檢定等相關證照。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39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0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高雄大樹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推進劑原料檢驗、燃燒速度及機械性能測試、X 光檢驗、推進劑組裝及靜試。 2.火箭藥柱、彈頭裝藥、發動機火工品生產製作、化學原料處理及化工製程控制等相關工作。 3.生產研發設備檢修保養等相關工作。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機電/模具/車輛/航空(太)/飛機/自動化/應用力學/船舶/輪機/造船/製造工程/精密工程/控制/動力/海洋/河海/化學/化工/材料/高分子/土木/建築/營建/資源工程/測量/水土保持/水利/工工/工業/電子/電機/電信/光電/通訊/資訊科技(學)/資訊傳播/資工/電腦/軟體工程/數位學習(內容)/網路/檢驗/消防/環境工程/公共衛生/職業安全/生物/生化/地球科學/大氣科學/兵器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並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具化學/化工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具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6 個月以上經驗。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0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1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執行階段性量產之火工品相關之模夾具設計與繪圖。 2.執行階段性量產之管路維護、檢修及檢測作業。 3.執行階段性量產之火工品複合材料製造與相關模具組裝與生產作業。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機電/模具/車輛/航空(太)/飛機/自動化/應用力學/船舶/輪機/造船/製造工程/精密工程/控制/動力/化工/營建/測量/工工/工業/電子/電機/資工/電腦/軟體工程/檢驗/消防/職業安全/兵器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投保明細,並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工業用管配管/自來水配管/電銲/電腦輔助立體製圖/機電整合/機械加工/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具機具設備組裝維修/複材加工等 6 個月以上工作經驗。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機具設備組裝維修、管路配置工作、機械設備繪圖工作經歷證明。 (2)國家考試資格、技術士技能檢定等相關證照。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1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2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屏東滿州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執行量產計畫產品製程安全、計畫執行期間作業環境測定。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機電/模具/車輛/航空(太)/飛機/自動化/應用力學/船舶/輪機/造船/製造工程/精密工程/控制/動力/海洋/河海/化學/化工/材料/高分子/土木/建築/營建/資源工程/測量/水土保持/水利/工工/工管/電子/電機/電信/光電/通訊/資訊科技(學)/資訊傳播/資工/電腦/軟體工程/數位學習(內容)/網路/檢驗/消防/環境工程/公共衛生/職業安全/安全衛生/環保/生物/生化/防災/地球科學/大氣科學/兵器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需具備非破壞檢測(X 光檢驗)/產品組裝/機械加工/機械設備操作/職業安全衛生/消防/環境保護專責人員等 6 個月以上工作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或具 98 年 9 月 1 日以前操作結業證書。 (2)具「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技術士證或具 100 年 7 月 1 日以前操作結業證書。 (3)具有非破壞檢測射線初級人員(含)以上證書。 (4)可資佐證符合專長(技能)或工作內容需求之證明。 (5)國家考試資格、技術士技能檢定等相關證照。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2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工作地點屏東滿州另加地域加給 3,500 元。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3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屏東滿州 | 教育程度 | 高中(職.工) |
薪資範圍 | 33,2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量產專案之火工品物資儲備控制、運輸作業。 2.執行量產專案之各項資訊系統資料統計、彙整、輸入作業。 3.執行量產專案之火工品非破壞檢驗、組裝、測試作業。 | ||
任職條件 | 1.機械/機工/鑄造/板金/機械木模/配管/模具/機電/製圖/電腦機械製圖/動力/機械/農業機械/軌道車輛/資訊/電子/控制/電機/電工/航空/電子/電子通信/電機空調/化工/環境檢驗/建築/土木/空間測繪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 (1)車床/鉗工/工業電子/數位電子/儀表電子/電力電子/視聽電子/工業配線/室內配線/電腦輔助製圖/配電線路裝修/電器修護/機電整合/機械加工/冷凍空調裝修等,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具非破壞檢測(X 光檢驗)/產品組裝/倉儲管理/生產管理/貨品運輸/機械加工/機械設備操作等 6 個月以上工作經驗。 3.需具備下列條件(未檢附證明資料,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高中(職)(含)以上畢業證書及各學年成績單(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或具 98 年 9 月 1 日以前操作結業證書。 (2)具「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技術士證或具 100 年 7 月 1 日以前操作結業證書。 (3)具有非破壞檢測射線初級人員(含)以上證書。 (4)可資佐證符合專長(技能)或工作內容需求之證明。 (5)國家考試資格、技術士技能檢定等相關證照。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3 (化學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工作地點屏東滿州另加地域加給 3,500 元。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4 (電子系統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副學士 |
薪資範圍 | 36,400 | 需求人數 | 1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 1.量產計畫功率分配模組產製與測試。 2.量產計畫時間靈敏度控制模組產製與量測。 | ||
任職條件 | 1.電子/電機/電信/控制/電控/電資/通訊/通信/電訊/光電/物理理工科系畢業。 2.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副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3.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電路板鎊線、銲接等相關工作經驗。 (2)具電路板銲接等相關證照或結訓證書。 4.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5 (電子系統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2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據考生學經歷、專長及個人特質賦予下列一或多項工作: 1.微波電路及模組組裝測試。 2.纜線製作及佈線。 3.配合專案工單工令執行。 4.電力供電設備裝備組測、操作及維護。 5.電力供電設備裝備整後文件製作及教育訓練。 6.執行電力供電設備裝備籌獲相關工作。 7.配合出差執行相關演訓與測試工作。 8.執行臨時指派工作。 | ||
任職條件 | 1.電子/電機/電信/控制/電控/電資/通訊/通信/電訊/飛機工程/資訊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具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2 年以上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電機電子相關證照或結訓證書。 (2)具有 PCB 銲接、Layout 與佈線、電路製作、測試與維修工作經驗。 (3)具與工作內容相關之工作經驗。 (4)具電源/電力/配電等相關工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作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5 (電子系統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6 (電子系統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5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據考生學經歷、專長及個人特質賦予下列一或多項工作: 1.配合專案計畫執行 3D 產線籌建及推展。 2.生產線物流、資訊流追蹤及配合專案執行工單工令調控。 3.專案計畫製程查核及文件勾稽控制。 4.量產計畫 SOP、SIP 文件撰寫及控制。 5.協助資訊產品設定及資安作業調控。 6.軟體專案型態調控及構型稽核。 7.產製排程規劃及資源調度等生產調控。 8.配合專案執行產品料表(BOM)結構與製令調控。 9.物流道次轉移調度及介面調控。 10.量產計畫料件需求規劃、籌補與控制。 11.電源模組生產板件排程與調控。 12.模組裝配、PCA 焊接以及線上用料整備與相關技術文件準備。 13.專案計畫電子料件需求規劃及籌辦、測試等相關作業。 14.電源板件研製成品控制、技術資料處理。 15.執行專案計畫臨時交辦業務與相關管制事項。 | ||
任職條件 | 1.電子/電機/工業工程/系統工程/數學/資訊工程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需具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請檢附相關證明)。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熟悉 MS Office 軟體操作且具備相關證照。孰悉電腦文書(Word、 Excel、PowerPoint)作業軟體。 (2)具物料管理、生產管理或 MRP 等 1 年(含)以上實務技術工作經 驗。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6 (電子系統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3)具專案管理、採購管理或物料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7 (電子系統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桃園龍潭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4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執行專案測檯操作與維護工作。 2.執行 3D 佈纜規劃與設計。 3.執行專案產線派工調度以及排程控制作業。 4.執行專案產線生產作業。 5.執行專案相關其他臨時性工作。 | ||
任職條件 | 1.電子/電機/電信/控制/電控/通訊/通信/電訊/機電/光電/資訊工程 /資訊系統/資訊網路/飛機工程/機械/製造理工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條件(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電子電機相關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2)本職缺相關工作內容 1 年以上經驗。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電路製作及錫銲相關工作經驗。 (2)熟悉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3)具 3D 繪圖相關工作經驗。 (4)熟悉電腦繪圖及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5)具錫銲相關證照或結訓證書。 (6)具產線派工調度經驗。 (7)具生產排程管制與生產作業經驗。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作業。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7 (電子系統研究所) | 職類 | 定期契約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8 (系統製造中心) | 職類 | 定期契約 |
工作地點 | 新北三峽 | 教育程度 | 學士 |
薪資範圍 | 38,480 | 需求人數 | 6 |
主要工作項目 | 因應「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需求特定性定期契約,錄取後依考生學經歷、專長、個人特質賦予以下或多項工作: 1.CNC/焊接:機械零組件銲接加工、銲接機具故障診斷與排除、CNC銑床、CNC 車床加工程式編制及操作加工。 2.檢測:配合生產專案之製造程序,執行抽樣、檢測紀錄及統計分析等作業、品質異常資料彙整與分析作業。 3.水電/土木/營建:負責中心設施工程整建改善及院級計畫委製案等各項水電類、土木類工程設計(監造)業務、武器系統自動化生產線設備建置規劃、系統整合、製程、安裝及量產測試查核、生產線測試原物料規劃與獲得。 4.組裝/佈線/錫焊:執行電子產品之組裝、佈線、錫銲、測試、除 錯、檢整及物料管理等作業、執行機械零組件(模組)裝配、火工產品機械組件安裝、自動化機台設備操作、堆高機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 5.機台操作:氣/油壓壓製作業、機械零組件組配與鉗工作業、自動化機台設備操作、廠線加工裝配作業。 6.機構/機電設備/電子電機/化材/五金材料等專案生產料件需求檢討 (MRP)、料表規劃(BOM 表編輯)及料件獲得;專案供應商供應鏈規劃、合格供應商建立及供應商製程進度查核;料件、設備、驗收規格確認、爭議處理、專案商源分類與建置、供應商管理資訊統計分 析與維護。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8 (系統製造中心) | 職類 | 定期契約 |
任職條件 | 1.工業工程/工業/系統工程/機械/機械工程/動力機械工程/兵器/電機/機電/機電工程/輪機工程/模具工程/自動控制/航(空)太/車輛/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動力機械/工程科學/輪機工程/電子工程/電機工程/光電工程/工程科學/船舶/造船/製造工程/物理/應用力學/電信/通訊/分子科學/高分子科學/化學/化工/化材/材料科學工程/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藥學/材料與能源工程/環境工程/數學/物理/營建/土木工程/地球科學/大地理工學院科系畢業。 2.非上述科系者,至少具備以下 1 項丙級或以上技術士證照(請檢附相關證明):機械加工、車床、銑床、CNC 車床、CNC 銑床、一般手工電銲、半自動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工業電子、儀表電子、電力電子、視聽電子、工業配線、室內配線、電線路裝修、電器修護、飛機修護、機電整合、冷凍空調裝修、打型板金、板金、鑄造、熱處理、鉗工、金屬成型、冷作、工業用管配管、氣體燃料導管配 管、重機械修護、水電、汽修、氣壓/油壓。 3.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1)本院履歷表及自傳。 (2)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若有更高學歷請一併檢附)。 (3)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4.具以下條件尤佳(請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勞保明細表或證照/證書): (1)具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證照、堆高機操作證照、汽車駕照。 (2)曾從事機械零組件銲接加工。 (3)曾從事電子裝備組配、佈線、錫銲及電性測試經驗。 (4)曾從事機電設備組裝測試及維修作業。 (5)曾從事銲接機具故障診斷與排除作業。 (6)曾從事電機、電子、自動化組裝經驗。 (7)曾從事化學、化工相關廠組裝經驗。 (8)具備 CNC 車銑加工經驗。 (9)具備機電及電力工程設計等相關工作經驗 1 年(含)以上。 (10)具備建築工程設計、監工、統包規劃、履約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 1 年(含)以上。 (11)具備武器系統、生產設備安裝、維修、建置規畫設計及工程專案管理相關領域工作經驗。 (12)具備機械/電子/化學等測試原物料規劃與獲得經驗。 (13)具藍圖識圖能力或經驗者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111 年第 10 次定期契約人力進用招考 | |||
工作編號 | 48 (系統製造中心) | 職類 | 定期契約 |
(14)其它有助審查可資佐證符合專長(技能)或工作內容需求之證明資料。 5.需配合工作任務出差、加班或執行夜間輪班作業。 | |||
甄試方式 | 初試: 1.書面資格審查 30%(70 分合格) 2.口試 70%(70 分合格) | ||
備註 | 工作期程:1–5 年(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止) |
附件 1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徵才系統履歷投遞步驟說明
◆ 請至本院網路徵才系統 xxxxx://xxxx.xxxxxx.xxx.xx,完成下述步驟。
步驟 1:點選頁面右上角【註冊】,完成註冊後,【建立個人資料及個人履歷】。
步驟 2:點選【搜索職缺】(尋找欲投遞職缺)→【投遞履歷】→【填寫自我推薦信】→【確認送出】。
◆ 報名應檢附資料:依據「附表-招考需求表」各項次所列學、經歷條件規定
繳交(資料未繳交齊全或內容無法辨識,視同資格不符)。
(一)檔案格式:各項資料依序彙整於同一檔案,以 PDF 格式上傳。 (二)檔名規則:請以「姓名」為檔名。
(三)資料項目與順序:報考資料請依上頁順序排列,自行增減。
電話: | ||
一 級 人 事 單 位 | ||
備註:非本院現職員工免填。
附件 2
依進用招考需求表學歷、經歷條件需求資料,依序資行增修請自行調整資料版面之呈現方向(轉正),以利閱讀
一、履歷表:
(一)Word 檔請至本院徵才系統-個人資料管理-表單下載:制式履歷表,請勿刪減欄位並貼妥照片。
(二)簡要自述以一頁為限。
二、學歷文件(本項視學歷、經歷條件需求):
(一)畢業證書(符合報考職缺學歷要求以上(含)之畢業證書)(請貼上畢業證書圖檔,如未檢附視同資格不符)。
(二)成績單(符合報考職缺學歷要求以上(含)之歷年成績單)(請貼上之成績單圖檔,如未檢附視同資格不符)。
三、碩士論文摘要(本項視學歷、經歷條件需求)。
四、英文能力證明文件(本項視學歷、經歷條件需求) (請貼上證明文件圖檔)。
五、相關專業工作經歷證明,需再檢附個人社會保險投保證明(如:勞保、公保、農保等),如未檢附,該工作經歷不予認可。(本項視學歷、經歷條件需求,本項需公司開出之證明文件)(請貼上工作經歷 證明及個人社會保險投保證明圖檔,如未檢附視同資格不符)。
六、具各公、民營機構相關技能訓練證照或證明(請檢附訓練時數 300 小時以上相關證明)或其它相關證照(本項視學歷、經歷條件需求)。
七、檢附近 3 個月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證明期間為全 部期間)(請貼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掃描圖檔,如未檢附視同資格不符)。
八、其它補充資料(本項視學歷、經歷條件需求,或補充自身相關專業之專題、論文、獲獎文件…等資料)。
附件 3
履 歷 表
★姓名 | 英 文 姓 名 | ★身分證 號 碼 | 最 近 三 個 月 1 吋半身脫帽照片 |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婚 姻 | □已婚 □未婚 | ||||
★ 兵 役 狀 況 | □役畢□免役□未役□服役中(退役時間: ) | |||||||
★ 電 子 郵 件 | ||||||||
★ 通訊處 | 戶 籍 地 址 | 行動電話 | ||||||
通 訊 地 址 | 連絡電話 | |||||||
居住國外在台聯絡人員 ( 緊 急 聯 絡 人 ) | 行動電話 | 連絡電話 | ||||||
★ 學 歷 | 學 校 名 稱 | 院 系 科 別 | 學 位 | 起 迄 | 時 | 間 | ||
註:學歷欄按所獲學位,由高至低順序填寫(例:按博士->碩士->學士順序)。 | ||||||||
★ 經 歷 | 服 務 機 關 名 稱 | 職 稱 ( 工 作 內 容 ) | 起 迄 | 時 間 | ||||
家 庭 ★ 狀 況 | 稱 謂 | 姓 名 | 職 業 | 服 務 機 關 | 連絡 ( 行動 ) 電話 | |||
□是 有在中科院任職之親屬及朋友者請填寫以下欄位 □否 以下欄位不需填寫 | ||||||||
在 三中 親科 等 ★ 院 親 屬 任 及 職 朋 之 友 | 關 係 ( 稱 謂 ) | 姓 名 | 單 位 | 職 | 稱 | |||
身 體 | 身高: 公分 | 體重: 公斤 | 血型: | 型 | ||||
其 他 | 原住民 | □ 山 地 □ 平 地 | 族 別: | 族 | ||||
身 心 障 礙 | 殘障等級: 度 | 殘障類別: | 障(類) |
備註:有★為必填欄位
簡要自述(請以 1 頁說明)
(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延伸)
(提醒:請依本履歷規定格式撰寫(含履歷表、自傳及報考項次之學歷、經歷條件需求資料),視需要可自行增加,整份履歷表必須彙整為一個 PDF 檔案上載)
附件 4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各類聘雇員工參加招考報名申請表
現 ( | 職 單 位至 二 級 ) | 姓 名 ( 身分證號碼) | 職類及級職 | 最 高 學 歷 ( 含科/ 系/ 所) | |||||
工 | 作 內 容 及 經 | 歷 | ( 請 | x | 述 | ) | |||
擬 | 參 加 甄 選 | 單 | 位 | 職 | 缺 | ||||
報 | 考 單 位 ( 或 工 作 編 號 ) | 職 | 類 | 職 | 缺 | ||||
本 | 人 簽 章 | 二 級 單 位 | 一 | 級 | 單 位 | 主 | 管 | 批 | 示 |
電話: | |||||||||
一 級 人 事 單 位 | |||||||||
備註:非本院現職員工免填。
附件 5
從 事 及 參 與 國 防 工 業 安 全 調 查 事 務 人 員 安 全 標 準 參 考 表 | |
項次 | 安全標準 |
1 | 涉及破壞、敵諜、叛國、恐怖主義、煽動等行為,或陰謀、預 備、協助、教唆他人犯以上各罪。 |
2 | 涉嫌建立、參與不法組織(活動),列管有案或偵(調)查中者 |
3 | 主張或使用暴(武)力推翻國家或咨意變更國體者。 |
4 | 曾犯洩密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或違反保密規定,受懲戒處分、記過以上行政懲罰者。 |
5 | 同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及外國國籍;或在外國居住,刻正尋求或 取得外國公民之資格。 |
6 | 犯有內亂外患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涉有「妨害性自主」案、殺人、搶奪、竊盜、洩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前科判決確定者。 |
7 | 自填安全調查表內容不符事實,經審查誠實性、可靠性及可信賴度具重大缺失,足以影響安全調查結論判斷。 |
8 | 本人、配偶、同居人、三親等內血親,曾在外國、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擔任其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一親等內血親曾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連續停 留 1 年以上者。 |
9 | 曾酗酒滋事、藥物成癮或其他精神疾病,有具體事證者。 |
10 | 超額負債致發生財務困難。 |
11 | 非法使用、持有、運送、販賣危險藥品。 |
備註:參照美國國防部人員安全計畫安全標準適用性制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