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09UEL9Q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 21-1 号(泰康
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委托投资资产管理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公司与泰康人寿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签署了《泰康人寿 2017
年委托投资资产管理费协议》。根据该协议,需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及之前支付 2017 当年计提的基础管理费与超额管理费、2014 年和 2015 年的递延超额管理费和 2016 年积欠的超额管理费三部分,合计
4,318,799,856.38 元。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泰康人寿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4MA009UEL9Q |
住所 | xxxxxxxxxxxxxx 00-0 x(x康 |
x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泰康人寿,为公司股东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关村创新中心)1 层 |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300000 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开展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
成立日期 | 2016 年 11 月 28 日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x次泰康人寿需向泰康资产支付的委托投资管理费包括三部分: 2017 当年计提的资产管理费、2014 年和 2015 年的递延超额管理费和
2016 年积欠的超额管理费。其中 2017 年计提的基础管理费与超额管理费合计金额为 2,298,178,817.39 元;2014 年、2015 年递延超额管
理 x 为 1,949,255,552.12 元 ; 2016 年 积 欠 超 额 管 理 x 为 71,365,486.87 元。
管理费计提标准主要依照泰康人寿对委托投资资产收益率的目标要求以及相关投资资产的行业管理费率状况而制订,基本保持了较往年的一贯性原则,管理费率的设定处于市场中等合理水平。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本次交易是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管理泰康人寿投资资产而获得
的管理费收入、超额投资业绩报酬及积欠管理费的正常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的管理费收入,扣除税费及公司经营成本后,相应增加公司净利润贡献,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泰康人寿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
计金额为 143.06 亿元。
六、审议情况
x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以参加表决股权的 100%赞成、0%弃权、0%反对、独立董事 3 票赞成,审议批准了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