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1300002117341011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项目名称: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数据治理中心软件平台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人: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委托,对其所需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数据治理中心软件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数据治理中心软件平台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3、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含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咨询电话 0000-00000000。
办理 CA 密钥可在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 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办理 CA 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 CA: 000-000-0000
北京 CA: 000-000-0000
山西 CA: 000-000-0000
联通 CA: 0311-85691619
5、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6、标书制作人:xx 电话:0000-00000000采购单位联系人: xxx 电话:0000-00000000
7、开户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116004100202108061366开户银行行号: 000000000000
财务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详见时间场地信息补充文件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时间场地信息补充文件
9、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资质要求” |
2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3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的内 容制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4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的内容制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 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5 | 投标保证金 |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交项目预算额 2%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说明如下: (1) 供应商可通过电汇、网银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为河北银行的可以倒交支票)。 (2) 供应商可采取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合理预估保证金到账时间,把支票、汇票、本票原件和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支票、汇票、本票开出银行应与开户许可证一致) 交到交易中心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具收取相关票据的收据( 不作为到账依据)。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持收据、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财务处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如果投标保证金已到账, 由财务处在原收据上盖章予以确认( 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不作为退款依据)。供应商将盖章确认的收据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至评审处工作人员。如果保证金未到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 3)供应商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 电子或纸质)、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鼓励使用电 子保函。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 进入河北省公共资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 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纸质保函、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供应商应将保函、保险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 由采购人负责收取和退还纸质保函、保险。 ( 4)采取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通过非基本账号交款无效。 3、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 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提供非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声明。 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出现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河北省相关政策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的, 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交采购人(咨询电话:00000000)。 | ||
6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 须向交易中心提交合同总金额 8%的履约保证金( 可采取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交)。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保险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由采购人负责收取和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付项目、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至交易中心存档后,全额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出现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河北省相关政策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的, 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交 采购人(咨询电话:00000000)。 |
7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 否 |
8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9 | 样品 | 否 |
10 | 勘查现场 | 否 |
1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60 个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12 | 投标文件提交说明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etf 格式),应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 易系统”上传。 |
13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 2)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 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 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 [2019]18 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 见 2019 第 16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 3)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 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 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 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 4) 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7)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9)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xxxx.xxxxx.xxx.xx/)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 询 渠 道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xxxx.xxxxx.xxx.xx/)等渠道。 | ||
14 |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 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 并于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截止前送达采购人, 质疑书除详细写明质疑内容外, 还需标注质疑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传真、邮件、邮寄概不受理。不符合上述规 定的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 |
15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 5 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 4 人, 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 标委员会推荐 1 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
16 |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 x项目实际中标供应商为( 1)家。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 3)家中标候选供应商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17 | 其他事项 | x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 采购) 文件时, 按本文件第 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 ||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 中。 | ||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 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 间为准。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 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将可能导致废标, 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 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 用于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当日, 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 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根据操作手册( 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操作手册”中下载) 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 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 CA 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 等自身原因, 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 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 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 密钥进行解密】。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 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 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 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 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 高配置电脑( 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 及以上, IE 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 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 独享网络带宽 4M 以上)、电源( 不间断)、CA 密钥、音视频设备( 话筒、耳麦、音响) 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 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 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 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 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 切后果。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数据治理中心软件平台 | 元数据管理系统 | 1 | 项 |
数据采集加工系统 | 1 | 项 | ||
数据质量管理系统 | 1 | 项 | ||
资源目录管理系统 | 1 | 项 | ||
统计分析系统 | 1 | 项 | ||
数据共享开放系统 | 1 | 项 | ||
系统集成服务 | 1 | 项 | ||
2 | 硬件设备 | 数据库设备 | 1 | 台 |
应用设备 | 1 | 台 | ||
交换机 | 1 | 台 | ||
机柜及配套 | 1 | 套 |
二、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数据治理中心软件平台 | 一、建设要求: 数据治理中心软件平台是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数据核心基础,对学校信息化高效有序运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影响深远。主要包括如下功能:动态管理学校数据标准,当数据标准发生变化时,在数据中心进行调整,可以快速生成符合新标准的数据;采集学校所有数据,并按照数据标准要求,对其进行清洗、过滤、转换、加载等生成数据资源目录;提供数据开放共享,师生可以通过订阅的方式分享数据,同时提供数据开放接口,供第三方调用。校本数据中心须和国家级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及时上报,提高学校对数据的日常管理效率。 二、功能要求: (一)系统功能 1.元数据管理系统 *(1)元数据管理须包含数据源、目标数据库、数据标准的管理, |
支持多种数据来源类型的可视化配置,包括ORACLE,MYSQL, SQLSERVER,HIVE,FTP,HDFS。 (2)源数据库中实现对代码标准集、数据标准集管理,需根据国家以及行业相关标准整理一整套规范化数据标准集。 (3)提供图形用户配置界面,可以配置数据库基础信息,自由选择需要的表、字段。 (4)通过树形目录管理元数据,可以任意增加节点信息。 (5)管理敏感数据,用户可以自行设置敏感数据,系统以***展示敏感数据。 (6)建立学校数据标准集、诊改数据标准集,并进行有效管理。 (7)管理学校标准集及代码标准集,支持标准集的增删改查。 (8)支持源数据库的可视化配置,可以配置源数据库〖至少包含学校现有5个业务系统:数字化校园系统、一平三端教学平台、内部质量保障系统、(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画像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对应的数据库〗的7类属性,包括数据源(库)名称,实例名称,数据库类型,IP地址,端口号,用户名,密码。也可以可视化配置源数据库的表、字段。 支持数据标准集的可视化配置,至少将数据标准集配置成3级树状结构,至少涵盖10个数据子集,90个数据类,82个数据子类,162张数据表,以及190张代码表。 支持敏感数据过滤,以XXX显示敏感数据,默认包含200个敏感数据。 2.数据采集加工系统 (1)支持可视化自定义数据采集模板,模板文件为excel格式,可以查看模板下载次数、数据填报次数、数据上传详情(新增条数、修改条数、上传文件大小、文件上传时间)。 (2)梳理学校的已有数据,并导入到数据中心中,支持全量、增量数据采集加工。 (3)可视化ETL配置。通过页面配置数据源、抽取规则、转换规则,以及抽取规则。可以从DB中抽取,也可以从excel中抽取。 (4)管理员可以通过页面自行添加抽取、转换规则; |
*(5)具备权威性设置功能,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每个字段的数据来源。 (6)异常数据处理,异常数据通过自动触发工单的方式下发给每个上送数据的用户,通过自动化批量处理异常数据。 (7)敏感数据设置:支持敏感数据处理,将某字段设置为敏感字段,那么该字段的数据展示为XXX。 (8)数据采集加工服务日志:各个数据源数据采集的过程均记入采集日志,日志内容需包含采集服务的执行时间、每次采集新增或修改了多少条记录。系统提供了在线日志内容的查看功能,且日志内容展示准确。 (9)支持常见的3种数据采集方式,包括数据库抽取,Excel模板导入; 支持4种主流数据采集流程,包括抽取、清洗、转换、加载;支持清洗规则的配置功能,默认配置不少于20条规则; 采集学校近3年数据,至少包括覆盖64xx900多个字段的中等职业教育状态数据,涵盖至少10000名学生,300名教职工; 支持异常数据处理,异常数据通过自动触发工单的方式下发给每个上送数据的用户(涵盖至少300名教职工),通过自动化批量处理异常数据。 *3.数据质量管理系统 (1)可视化巡检配置。通过选择巡检数据,配置巡检规则,设定巡检策略,配置巡检策略。 (2)自动巡检。系统按照巡检策略自动验证数据,统计产生的异常数据,并可通过巡检结果创建异常数据处理工单。通过数据巡检流程,动态配置巡检规则,能够筛选出不符合规范的数据。 (3)系统可全方位管理数据平台的数据质量,实现可定义的数据质量检核和维度分析,以及问题跟踪。通过自定义巡检策略,验证数据是否合法,异常数据可以通过自动创建工单分配给对应的数据提供者处理,通过异常处理提供入库数据质量。 支持数据质量判断规则的配置功能,默认配置不少于30条数据质量 |
判断规则; 支持巡检任务执行周期的可配置,至少支持6种执行周期,包括按年、月、周、天、时、分。 4.资源目录管理系统 系统管理员对校本数据中心的数据进行编目,教职工通过订阅的方式分享编目对应的数据。 (1)信息资源目录。展示最新top资源,热门top资源,以及系统资源列表。 *(2)资源编目。支持完整的数据资源编目流程,包括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编目,并提供审核功能。支持绑定数据源,支持多表关联。 *(3)资源订阅:支持搜索、订阅已经发布的信息资源。用户可以订阅一个表中的多个字段,也可以通过关联表生成组合字段,管理 员审批后即可查看、导出订阅的数据。 (4)系统以订阅的方式实现教育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资源提供方提供可共享的数据资源,并形成可供订阅的资源目录。订阅者查看可订阅的资源目录,选择所需资源,然后进行订阅。资源创建者审核订阅者申请。 系统默认提供不少 20 种资源目录,包含且不限于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成绩、教师基本信息、实习实训场地、设备、状态,以及就业、学校口碑资源目录。 系统为至少10个部门创建资源管理账号,为至少300名教师提供资源共享账号。 5.统计分析系统 (1)将监控数据在界面中进行统一呈现和管理使用。监控数据采集加工情况,包括成功条数、失败条数,也可以查看详情,对于异常数据可以追溯到源头数据,并展示异常原因。展示接口调用情况, 包括接口类型,科室名称,请求条数。 (2)支持 5 种场景的统计分析,包含且不限于上行接口统计,下 行接口统计,采集任务监控,血缘关系跟踪。 |
监控系统中至少 20 个上下行接口的调用情况,至少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成绩、教师基本信息、实习实训场地、设备、状态,以及就业、学校口碑接口。 统计系统中主要数据的血缘关系,以图形化的方式展现重要数据的来源、目的以及经历的清洗、过滤等处理。至少包括如下 50 类重要数据,包括且不限于学生基本信息,学生资助,学生惩处,学生社团,学生体质,学生成绩,教职工基本信息,教职工培养培训,教师成果,校企合作,教学任务,学生实习数据。 支持对各种异常数据在数据交换记录中的图形化展示,通过图表方式直观展示数据中心数据状况。支持 3 类展示方式,包括柱状图,饼状图,折线图。 支持对交换数据量的统计分析,至少涵盖4个维度的统计,包括每月异常数据量,各时段异常数据量,规则类型异常数据量top10,数据库表异常数据量TOP10。 *6.数据共享开放系统 对外提供的API服务接口,用于从业务系统采集数据(上行接口)、对外共享数据(下行接口)。 (1)支持可视化接口配置,可以配置接口秘钥,接入秘钥,根据查询条件选择接口字段,对接口授权。 (2)接口查询。支持按照名称模糊查询接口; (3)接口帮助说明。自动生成接口说明文档,接口调用方式,接口参数,输出格式,输入参数等。 (4)整理学校所需各类数据接口及对接规范,提供灵活的数据接 口,可以随时导入学校已有数据和近年各类上报数据报表,比如中职状态数据采集报表。 (5)支持 2 种接口的维护,包含且不限于上行接口的创建、修改、发布,下行接口的创建、修改、发布。 默认提供 10 个上行接口,包含且不限于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成绩、教师基本信息、实习实训场地、设备、状态,以及就业、学校口碑 接口,20 个下行接口,包含且不限于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成绩、 |
教师基本信息、实习实训场地、设备、状态,以及就业、学校口碑接口。 通过上行接口,第三方系统推送数据到校本数据中心,实现数据收集;通过下行接口,校本数据中心对外提供数据,实现数据开放、共享。 提供可视化接口配置,通过页面配置实现接口管理,密钥管理。至少为 10 个部门生成共享开放接口,包括接口名称,接口授权,接口秘钥。 至少提供5套外部系统(数字化校园系统、一平三端教学平台、内部质量保障系统、(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画像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接口授权。 7.系统集成服务 (1)与学校现有业务系统的对接 学校现有业务系统与校本数据中心对接(业务系统接口与数据标准问题,中标单位负责与业务系统所属公司进行协调),对业务系统内数据进行清洗并进入校本数据中心。学校现有 5 套业务系统(数字化校园系统、一平三端教学平台、内部质量保障系统、(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画像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对接校本数据中心; (2)与教育部中职状态数据系统的对接 校本数据中心能与教育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提供状态数据系统委托投标人进行开发和技术支持的证明材料,或者投标人提供能够与状态数据系统授权接入的同类案例合同及验收报告)。本系统与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V1.3.6的数据和接口对接,涵盖近三年的数据,包括64xx,900多个字段,40000多条数据。 | ||
2 | 硬件设备 | 1、数据库服务器一台 CPU:不低于2颗Intel Xeon Silver 4210内存:不低于32GB DDR4-2666MHz 硬盘盘:不低于2*600G SAS |
板载网卡:2个GE接口不低于550W电源 可管理和维护性:1.集成系统管理处理器支持:风扇监视和控制、电源监控、温度监控、服务启动/关闭、固件更新、日志管理,可通过可视化工具提供系统未来状况的可视显示;2.具有图形管理界面及其他高级管理功能;3.配置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支持远程监控图形界面,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设备的完全控 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 2、应用服务器一台 CPU:不低于2颗Intel Xeon Silver 4210内存:不低于32GB DDR4-2666MHz 硬盘盘:不低于2*600G SAS板载网卡:2个GE接口 不低于550W电源 可管理和维护性:1.集成系统管理处理器支持:风扇监视和控制、电源监控、温度监控、服务启动/关闭、固件更新、日志管理,可通过可视化工具提供系统未来状况的可视显示;2.具有图形管理界面及其他高级管理功能;3.配置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支持远程监控图形界面,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设备的完全控 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 3、交换机 包转发率:96/126Mpps MAC地址表:≥3K 端口: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万兆SFP+ VLAN:支持4K个VLAN 支持Guest VLAN、Voice VLAN支持GVRP协议 支持MUX VLAN功能 支持基于MAC/协议/IP子网/策略/端口的VLAN支持1:1和N:1 VLAN Mapping功能 |
QOS:支持对端口入方向、出方向进行速率限制支持报文重定向 支持基于端口的流量监管,支持双速三色CAR功能每端口支持8个队列 支持DRR、SP、DRR+SP队列调度算法支持WRED 支持报文的802.1p和DSCP 优先级重新标记 支持L2(Layer 2)—L4(Layer 4)包过滤功能,提供基于源 MAC地址、目的 MAC 地址、源 IP 地址、目的IP 地址、TCP/UDP协议源/目的端口号、协议、VLAN的包过滤功能 支持基于队列限速和端口整形的功能 4、机柜及配套 42U服务器机柜 符合ANSI/EIA RS-310-D、IEC297-2、DIN41491;PART1、DIN41494; PART7、GB/T3047.2-92标准;兼容ETSI标准,SPCC优质冷扎钢板制作 厚度:方孔条2.0mm,托盘2.0mm,安装梁1.5m,其他1.2mm表面处理:脱脂、酸洗、磷化、静电喷塑 尺寸:≥1999mm×600mm×600mm 配套PDU、理线器 |
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投标人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 82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开发、实施、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安装及部署工作,数据
治理、数据清洗、系统集成等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完成。 3、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待运抵项目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6、售后服务基本要求:
(1)产品免费质保期:提供 2 年免费质保,中标单位负责所投产品的升级、维护等工作。
(2)产品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免费维护,产品若出现故障,中标单位应在 2 小时内做出响应,24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修复,故障不能按时排除应提供备用产品。
(3)产品服务团队:本项目中标单位的服务团队成员需要完全匹配采购人的实际需要,且在质保期内不能更换项目所涉及到的主要工作人员,确保本项目能持续有效的完成。
(4)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7、演示要求:
本项目采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为更好的展示投标人的软件产品功能,方便评标专家理解投标软件的技术特点,在评标过程中安排视频播放环节。由每个投标人以录制视频的方式进行视频演示讲解,每个投标人的演示讲解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1)演示内容: 1)演示数据填报:支持可视化自定义数据采集模板,可以查看模板下载次数、数
据填报次数、数据上传详情(新增条数、修改条数、上传文件大小、文件上传时间等)。 2)演示数据源权威性设置:支持学生的每个数据项单独设置数据来源的权威性。
现场演示调整某个数据项的数据来源权威性后,该数据项的值更新为权威性高的数据源对应的值。
3)演示资源目录管理服务:①对学生的成绩数据进行编目,支持新增、审核编目;
②绑定学生成绩数据数据源,支持多表关联;③支持订阅某几个字段,审核通过后可以查看到订阅的数据;④导出订阅数据,包括导出当前页数据、全部数据。
4)演示数据共享接口配置:①创建上下行接口,包括创建秘钥,可视化选择接口字段,接口授权等;②配置接口参数及查询条件,可根据不同查询条件返回相应查询结果。支持的查询条件有:某个字段包含特定字符,某个字段等于特定字符,某个字段大于特定数字,某个字段小于特定数字,某个字段内容为空,某个字段内容不为空;
③自定义接口包含的数据项,根据配置返回相应数据;④生成接口说明文档,文档内容包括接口调用方式、接口参数、输出格式、输出参数。
5)演示数据对接:系统支持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校端版本)V1.3.6 进行数据和接口对接,能够实现学校状态数据的自动采集入库,即本系统数据能够自动同步到中职状态数据系统中。
(2)演示讲解视频由工作人员或评标专家播放,投标人未进行视频讲解演示的、或投标人提供的视频无法播放的,其软件演示分为 0 分。
(3)本项目投标人录制的演示讲解视频,采用 PotPlayer 软件播放,应以光盘、U盘或两者兼备的方式提供,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加盖骑缝章。演示讲解视频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顺风邮寄采购人指定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演示讲解视频及因投标人原因邮寄地点错误导致逾期送达的演示讲解视频,由采购人出具说明,其软件演示分为 0 分。开标日当日,由采购人委派专人将演示讲解视频送达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人应对其演示讲解视频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播放性负责。
本项目演示讲解视频送达或邮寄地址:xxxxxxxxxxxxx 0 x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收件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顺丰邮寄快递单上须写清“演示资料”字样。请各投标人邮寄演示讲解视频当日与收件人联系。
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
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b、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
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
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五、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
同类业绩: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 2018 年 9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工程”指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所含工程。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交易中心”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条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
3.4 本次招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遵守下列要求: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5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条。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如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专业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
的签署及/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
/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进行登记备案。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交易中心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和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一形式,下同),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交易中心,但投标人未回复或交易中心未收到回复时,不应作为交易中心未向投标人发出该通知的依据,交易中心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交易中心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交易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交易中心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1 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交易中心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澄清后招标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所留手机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将会造成收不到短信。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3 交易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交易中心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二、投标文件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
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 保证金
(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领取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项目分包、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条。
(4)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
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条。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x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12.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
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
12.4 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规定为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12.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7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hetf 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e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3.2 投标人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
15.2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
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3 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6.投标文件制作
16.1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网站服务大厅(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6.2 投标人凭CA 密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招标文件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hezf);②格式二(.pdf)。
16.3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
16.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6.5 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6.6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e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加密。
四、开标
x项目开标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
(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7.1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
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2 可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17.3 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 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17.4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8.1 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 条。评标专家由交易中心与采购人代表一起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并现场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18.2 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
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9.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3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
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条带*部分的文件、资料不全或无效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7)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8)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
明。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投标人)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如有样品评分的还应包括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分包招标的按包分别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2.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件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3.确定中标供应商
交易中心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
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废标后,交易中心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六、签订合同
27.1 评标结束后,交易中心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同时由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7.2 交易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8.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 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5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8.6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中标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31.1 交易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交易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交易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
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2.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2.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交易中心提出询问。
32.4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2.6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2.7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8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10 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2.11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交易中心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2.12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
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
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三、评定内容及标准”的规定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如有样品或软件演示评分则含样品或演示情况)、资料等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按投标人须知第 22 条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项目分包采购的按包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评分说明:
(1)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2)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9)无效投标不予打分。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报价 | 报价分 | 20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 ×20 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商务 部分 | 相关业绩 | 5 |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 1 分,此项最多得 5 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同类业绩要求。 |
商务部分 | 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 | 6 |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得 6 分。每有一项阐述不全或不符合 项目需求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商务部分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6 |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商务要求,得 6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或缺项的,一项扣 1 分, 扣完为止。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体系 | 6 | 1、本地化服务(2 分)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化服务,若产品发生故障,承诺及时响应并在 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解决问题(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上的承诺内容),不提供得 0 分。2、项目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4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尽的项目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措施、售后响应时间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各项方案、措施和承诺等进行比较,本项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者得 4分;缺少一项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合理者减 2 分(减 完为止);不提供得 0 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 | 20 | 根据投标人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优劣进行分档打分:第一档,响应完善,服务内容详细、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 14.5-20 分;第二档,响应完备,服务内容较详细和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需求得 8.5-14 分;第三档,服务内容 基本响应,但欠完备、欠合理,得 0-8 分。 |
技术部分 | 硬件产品选型及配置 | 5 | 根据产品选型和配置优劣进行比较评价:第一档,产品选型先进,功能配置强,技术参数完全达到且 部分优于标书要求,得 4-5 分;第二档,产品选型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合理,功能配置较好,技术参数满足标书要求,得 2-3.5 分;第三档,产品选型一般或欠合理,功能配置一般或较差,技术参数低于其他档次产品,得 0-1.5 分。 | |||
技术部分 | 技术开发方案综合评价 | 20 | 1、项目建设方案(8 分)(1)投标人提供投标方案中对本项目建设背景、用户需求、目标与效果理解充分,设计依据充分,方案科学合理,功能响应全面,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技术和实际要求,相关标准及规范理解充分。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本方案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者得 4 分;缺少一项方 案内容或提供的方案内容不合理者减 2 分(减完为 止);不提供得 0 分。(2)投标人需要提供对本项目建设需求的初步调研方案,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本方案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者得 4 分;缺少一 项方案内容或提供的方案内容不合理者减 2 分(减完为止);不提供得 0 分。2、项目实施方案(12 分) (1)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能,对实施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进度、质量、风险、资源、范围、变更、文档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并对项目验收方案进行评审。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本方案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者得 4 分;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提供的方案内容 不合理者减 2 分(减完为止);不提供得 0 分。(2)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和难点的分析文档,并给出项目建设重点和难点的解决实施方案。对项目重难点分析是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解决方案是否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进行评审。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本方案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者得 4 分;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提供方案内容不合理者减 2 分(减完为止);不提供得 0 分。(3)投标人描述中职学校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诊断与改进工作、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等重点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单独描写并提供以上重点工作的调研报告和分析数据。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本方案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者得 4 分;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提供的 方案内容不合理者减 2 分(减完为止);不提供得 0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 | |||
技术部分 | 演示要求 | 10 | 根据现场演示要求提供功能演示,每提供一项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演示得 2 分。不满 足的不得分,最高得 10 分。 |
技术部分 |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 采购 | 2 | 根据所投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情况,得 0-2 分。 |
合计 | 100 | 分档打分的,同档次打分最小分差为 0.5 分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编号为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项目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招标文件中的在本合同
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5.“里程碑”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第二条 开发目的
x软件是甲方为
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
;该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为 。
软件整体功能符合招标文件描述的 系统的要求,应达到 (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第三条 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如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可选择本条)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 ,其主要功能是 。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 。
第四条 软件系统
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 (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 ;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 ;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 ;
(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 。 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 个子系统,包括 子系统、
子系统和 子系统,与 (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 。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 。
第五条 软件开发的交付进度和时间
1.本开发软件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2.软件开发分为 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
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开发软件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 (国家
/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付款方式等见附件
。
第六条 质量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第七条 分包
x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 (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项目管理(供选择)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 。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
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第九条 信息与资料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第十条 资料提供
1.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 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受托人的提交 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
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 2.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
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 3.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
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审核 1.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
审核。
(1)甲方应在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
(2)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
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
(3)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
2.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后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3.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4.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 进度报告
1.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
2.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应当在 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
3.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第十四条 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开发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 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第十五条 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
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
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 %,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 %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十六条 交付时间
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
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而
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
的除外。
第十七条 交付内容 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
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 。 2.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
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 领受
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第十九条 软件系统试运行
1.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 天的试运行权利。
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第二十条 系统验收 1.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
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2.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 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3.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
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
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 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第二十一条 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资料和技术。如甲方/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以及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2.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甲方/乙方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 (总公司、分支机构)。
3.甲方对乙方所许可的使用权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或相关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其向第三人许可使用该项权利的权利。
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承受的,则甲、乙双方与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软件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软件。甲方因非经授权而实施的商业性复制行为构成违约或侵权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由其承但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软件的维护和支持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附件 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将软件用于商业性销售,乙方将负责为所有的与本软件相关的最终用户提供维护和支持服务。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将依据附件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第二十三条 项目培训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
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详见附件 。第二十四条 价格与付款方式
1.价格本开发软件总价款为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规定。各部分价格组成见附件 。
2.项目增减定价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以上述规定的价格为原则,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第二十五条 保证 1.委托人保证
(1)甲方具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合同。甲方是一家根据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利益冲突。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a.与甲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等相冲突; b.与甲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中的义务相
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2.受托人保证
(1)法人地位:乙方是一家根据 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利益冲突: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a.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 b.与乙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规定的义务
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3)乙方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授予甲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
(4)侵权与被诉:乙方保证本软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5)合法软件:乙方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6)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7)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
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第二十六条 侵权赔偿
1.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分许可的用户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甲方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3.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软件,或该软件中非乙方对本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密 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
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
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 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3.非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6)法律强制披露;
(7)经披露方书面许可。 5.信息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
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向交易中心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付项目、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至交易中心存档后,全额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出现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河北省相关政策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交采购人;如有问题,按相关条款解决。
第二十九条 违约责任 1.交付违约。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开
发工作延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约支付违约金 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1)每延期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2)如延期时间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由此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 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直接和间接损失。
2.付款违约
(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 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2)如延期时间超过
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
%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3)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
(4)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软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其它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 %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第三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
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x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三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x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x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一式 份,其效力相同。。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执行。
5.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
3、 技术文档等其他资料
需方(甲方)(章): 供方(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日 期: | 年 | 月 |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二、投标文件格式如下:
(含封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一、投 标 函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所投包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9、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
15、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交易中心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
说明: 除可填报项目外, 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报价项目 | 报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序 号 | 报价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报价项目 包含小项 | 报价项目包 含小项价格 | 品牌、规 格等信息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投标总价 | (元) | 总价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1、报价项目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项目对应。表格不足可续填,但不可缺项。
2、(1)小计=单价×数量;(2)每个报价项目的小计=每个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累加;(3)小计累加=投标总价
3、报价项目不分单价的只需注明小计,报价项目分单价但不分小项的只注明单价、
小计。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注册于 ( 投标人住址) 的
(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 ,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公章) :
注: 1 、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五、投标人资格资料内容
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说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节能环保资料等内容
1、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提供。
2、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3、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4、若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附节能环保资料,若不是则不需提供。
说明:合同、合同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九、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
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情况简要介绍;(2)售后服务机构或常设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服务热线;(3)服务团队人员
构成,含售后服务负责人、工程师、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十一、售后服务承诺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详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售后服务基本内容应答承诺以及投标人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人员、收费标准等承诺及安排。十三、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除报价、售后服务、培训之外的其他商务条款,投标人须逐条作出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括但不限于免费售后服务期后的软件升级、更新、维护等项目及相关收费标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投标技术方案及详细描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含针对本招标项目的详细投标技术开发方案, 投标详细参数、指标描述, 技术应答承诺及说明等。
*二、投标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 技术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文件 对应参数、指标 | 偏离情况 (符合、优于、低于) | 备注(简要注明优于、偏离的原 因) |
注: 表格不足可续填, 不可缺项, 须逐条填写技术参数要求并写明偏离情况。投标文件对应参数、指标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内容, 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填写, 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三、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说明:扫描件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此表请投标人自行设计,须描述投标方案包含的上述有关产品品牌、型号、产地、功能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 单 位 , 且 x 单 位 参 加 单 位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附件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