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ZT-WW202406
芜湖市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货物)
项目编号:WHZT-WW202406
项目名称:无为市人民医院采购环氧乙烷气罐等耗材项目
采 购 人:无为市人民医院(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2024 年 04 月 1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为市人民医院采购环氧乙烷气罐等耗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无为市人民医院采购环氧乙烷气罐等耗材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2
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HZT-WW202406
项目名称:无为市人民医院采购环氧乙烷气罐等耗材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463.6 元/年最高限价:201463.6 元/年
采购需求:采购动态葡萄糖监测系统传感器套装,具体详见采购
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1)所投产品如为Ⅱ类医疗器械,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如为Ⅲ类医疗器械,若投标人
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04 月 13 日 9:00 至 2024 年 04 月
19 日 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通过电话同微信(00000000000)登记报名,登记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发放电子稿招标文件。
3、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若有)。(上述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留下联系方式,发送至 000000000@xx.xxx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4、资料费每套售价 200 元。
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其他事项说明
3.1 代理服务费及评标专家费用:
(1)支付方:中标人。
(2)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1.2%,低于 3000 元的
按 3000 元计。
3.2 评标专家费用:按《芜湖市评审评标专家评审费用发放办法》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人民医院
地址:xxxxxxxxxxxxx 0 x联系方式:0553-6335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x 0-0 x
联系方式:1805652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项目性质 | 采购货物 |
2 | 公告媒体 | 无为市人民医院网站 |
3 | 采购包划分 | 否 |
4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
5 | 进口产品响应 | 不允许 |
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勘探 |
7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8 | 响应文件提交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1、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标书。在开标会现场,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 2、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密封:响应文件胶装成册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须注明:采购项 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
9 | 响应文件有效 期 | 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
10 | 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担保) | 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
11 | 供货的时间、地点 | 供货时间:三年(1+1+1) 注:分批次供货,≤5 个日历天/批次,具有 24 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需 4 小时送达 供货地点:无为市人民医院内 |
12 | 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中标人每次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型号以招标人通知或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结算按实际双方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不超过中 标人的投标报价。 |
13 | 招标代理服务 | 1.支付方:成交供应商; |
费及评审费 |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计算。 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4、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包括专家的食宿费),如遇项目流标,项目流标的专家评审费仍由重招后的中标单位支付。 注: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须中标人领取中标通 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专家评审费无发票。 | ||
14 | 最后报价 | 最后报价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最后 报价(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后报 价函”准备) | |
15 | 邀请供应商现 场参与开启 |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 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
16 | 绿色采购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 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 号),加强绿色采购。 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 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 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 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 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 | |
商品包装 | 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执行。 | ||
绿色建筑 、绿色建 材 | 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执行。 | ||
17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 |
第三章 采购合同(仅做参考)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 采购方式,经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 |||
标的名称:标的质量: 数量(规模): 履行时间(期限): | ; ; ; | ; | |
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 ; | ; | |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 ; | ||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 |||
1.合同总价:大写 | (¥ 含税)。 | ||
2.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 | |||
第三条 付款条件 | |||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
是否支付预付款: □否; □是:金额和比例: ;支付时间: 。具体付款方式: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
方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第四条 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 (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
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 ),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
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转让与分包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九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下列关于采购人名称 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 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文件;②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③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3.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合计 页,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
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参与采购活动。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
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供应商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
“*”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
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本章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采购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酌情添加。对于影响到项目实施质量的参数可以设置为重要技术参数。(以采购需求一览表为准)
4.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
5.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6.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本章中标注“▲”的产品为主要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采购需求说明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1463.6 元/年,单价与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需 求一览表中已标明的价格,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数量仅供参考,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若产品具有多个规格型号,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按实提供,据实结算,每项产品有且仅有一个投标报价,各潜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报价。
3、样品及承诺:
(1)本次采购总价超过 1 万元(含)的产品,投标人现场提供所投产品样品,各潜在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并以此制作所需样品。
*(3)未要求提供样品的耗材,投标人须承诺保证产品质量,达到临床实际
使用需要,若因产品质量导致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此项须附承诺
(2)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样品将作为后期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潜在投标人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4、若服务期内,采购人使用 SPD 模式(医院采购与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 |
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各潜在投标人应综 |
合考虑报价。(此项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函,格式自拟)
序 号 | 产品名 称 | 技术参数 | 规格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1 | 100%环 氧乙烷气罐 | *配合本院环氧乙烷灭菌器使用,为环氧乙烷灭菌器提供相应含量和浓度的环氧乙烷。若无法配套使用中标后须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提供承诺 函,格式自拟) | 30 个/箱 | 170 | 228 罐 | 38760 | ||
B-D 预警测试包 | 1.适用范围:适用于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空气排除效果的检测。 2.由 B-D 真空测试 图,特殊性能的透气纸及 B-D 预警测试纸组成,包外有化学指示圆点,以区别是否经过灭菌。 3.符合 GB18282.4 要 求,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 40 个/箱 | 50 | 680 个 | 34000 | |||
丁字开口器保护套 | 用于丁字开口器的外保护,食用级硅胶材质,可用于高温清洗 和高温灭菌消毒 | 100 个/袋 | 5 | 100 个 | 500 |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极速生物指示 剂 | 1.用于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效果监测 2.采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监测,符合 GB/T18281 要求,通 过荧光监测α-葡糖 | 50 支/盒 | 78 | 30 支 | 2340 |
采购需求一览表
苷酶活性与否,监测嗜热脂肪杆菌芽孢是否存活,来判断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是否合格。极速生物指示剂能够与本院极速生物阅读器配套使用,15min 出对照组阳性结果,60min 内出全部结果,提供产品有效的安全评价报告,并提供承诺函。 3 自含式设计,避免二次污染,生物指示剂外表面标签处含相关化学指示物以区分 4.符合过氧化氢气体灭菌生物指示物检验方法 GB/T 33417-2016 的要求 |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指示卡 | 1.适用范围:适用于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的指示。 2.指示卡所用指示油墨的变色反应受过氧化氢浓度,温度和时间等条件的影响,在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中会产生明显的颜色变化;依据颜色变化的情况,区别物品是否经过灭菌 3.应满足 ISO 11140-1:2014 的要 求,为过氧化氢第四类化学指示物,可提供由 CMA 中国计量单位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4.配备颜色变化后对 比色卡 | 200 片/盒 | 1.1 | 200 片 | 220 | |
过氧化 | 1.适用范围:适用于 | 840 片/袋 | 0.5 | 840 片 | 420 |
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指示标签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的指示。 2.标签由载体和涂覆在上面的指示油墨组成,平面标签设计,含有物品名称、检查打包者姓名或代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日期等项基本信息。 3.指示油墨的变色反应受过氧化氢浓度,温度和时间等条件的影响,在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过程中会产生明显的颜色变化;依据颜色变化的情况,区别物品是否经过灭菌。 4.产品符合 GB18282.1-2015 的 要求,可提供由 CMA中国计量单位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 的产品检测报告 |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过氧化氢卡匣 | *1.适用范围:配套适用于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用以进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的灭菌使用,若无法配套使用,中标后须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采用卡匣内胆灌装方式,过氧化氢有效含量为 56%-60%,内置芯片,确保完整信息录入和动态使用安全。 3.可提供由 CMA 中国计量单位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产 品检测报告 | 12 胶囊/套 | 270 | 5 套 | 1350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包装袋 | 1.适用于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的医疗器械包装. 2.具有良好抗氧化 性,对灭菌介质无影响. 3.由合成纸和低温膜热合组成,即具有良好的透气型易于彻底灭菌,又有良好的韧性和强度,能够耐高强度穿刺 4.印刷有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化学指示物,能够直接显示灭菌情况. 5.可根据灭菌物品的大小,对包装袋长度任意截取便于使用. 6.具有良好的阻菌 性,延长灭菌后医疗器具的无菌存放时 间. 7.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GB18282.1-2015 的 要求,可提供由 CMA中国计量单位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 的产品检测报告 | 250mm*100m平面 | 1530 | 1 卷 | 1530 | |
环氧乙烷灭菌化学指示胶粘带 | 1.设计上采用胶粘带形式,用于环氧乙烷灭菌包的封包 2.选用特殊纸,强度高,具有一定伸缩性,防粘效果好,能用任何标记笔写相关内 容。 3.胶粘带表面印有环氧乙烷化学指示物,变色以便区分是否灭菌 4.符合《消毒技术规 范》相关要求, | 19mm*50m | 159 | 8 卷 | 1272 |
GB18282.1-2015/ISO 11140-1 的要求,,可提供由 CMA 中国计量单位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 ||||||
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监测快速生物指示剂 | 1.适用于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生物监测 2. 自含式设计,有效避免二次污染,符合 《消毒技术规范》要求,与本院环氧乙烷快速生物阅读器配套使用,并提供承诺函 3. 指示剂表面的标签空白处,可记录灭菌管理的必要事项 (灭菌处理日期、操作人员 ),标签可取下,以粘贴记录。 4. 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相关要求,GB/T 33419-2016/ISO 11138-2 的要求,,可提供由 CMA 中国计量单位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 测报告 | 30 支/盒 | 34 | 720 支 | 24480 | |
舌钳保护套 | 用于舌钳的外保护,食用级硅胶材质,可用于高温清洗和高温 灭菌消毒 | 100 个/袋 | 5 | 100 个 | 500 | |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极速生物指示剂 | 1.适用范围:适用于 132℃及 134℃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 2. 采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监测,符合 GB/T18281-1.3; ISO11138-8 要求,通过通过荧光监测来判断压力蒸汽灭菌是否合格,极速生物指示 剂能够与本院极速生 | 30 支/盒 | 40 | 720 支 | 28800 |
物阅读器配套使用, 15min 出对照组阳性结果,60min 内出全部结果,提供产品有效的安全评价报告,并出具承诺函 3. 自含式设计,避免二次污染,生物指示剂外表面标签处含相关化学指示物以区分 | ||||||
压舌板保护套 | 用于压舌板的外保 护,食用级硅胶材质,可用于高温清洗和高温灭菌消毒 | 100 个/袋 | 5 | 100 个 | 500 | |
医用包装皱纹纸 | 1.用于压力蒸汽和环氧乙烷灭菌时物品的包装,具有阻隔细菌的屏障作用。 2.采用纯天然木浆材质(材料质量不低于 60g/m²),不含荧光剂、漂白剂等化学成分。 3.可确保无菌物品 180 天的灭菌有效 期,并出具符合资质第三方检测安全评价报告。 4.规格 60cm×60cm。 | 600mm*600mm | 1.85 | 500 张 | 925 | |
134℃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 | 1.适用医疗防疫机构对 134℃,作用 4min的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处理的监测 2.化学指示物为无铅设计,表面覆膜防水,可提供多种尺寸供科室选择使用,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3.符合 GB18282.1 要 求,提供符合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 200 片/盒 | 44.8 | 522 盒 | 23385.6 | |
压力蒸 | 1.由金属载片、指示 | 200 片/袋 | 368 | 38 袋 | 13984 |
汽灭菌爬行式化学指示卡 | 药片、显色指示条、透气薄膜和阅读标签组成,通过黑色溶解物爬行的距离来确定主要参数(温度、时间、蒸汽饱和度)是否达到要求。 2.符合 GB18282.1 中 对五类指示的设计要求,提供符合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 |||||
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标签 | 1.适用范围:本产品适用于医院、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预真空、脉动真空、或下排气式灭菌器的灭菌过程指示 2.标签表面印有条形化学知识剂,在饱和蒸汽的湿热作用下变色,已确认是否经过相应灭菌 3.标签印有物品名 称、检查打包者姓名 或代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的六项标 识。 | 10cm*2.5cm | 0.16 | 25200 片 | 4032 | |
压力蒸汽灭菌指示胶带 | 1.适用范围:适用于待压力蒸汽灭菌物品的物品外包装封包及化学指示 2. 采用胶粘带形成,选用特殊纸,强度高,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化学指示剂化学指示剂由多种物质组成,防粘剂由多种物质调制而成,防粘效果好,且在上面能用任何标记笔书写相关内容,胶粘剂用特殊压敏 胶,耐高温,粘贴牢 | 19mm*50m | 63 | 60 卷 | 3780 |
固。 3. 可自由截取适当长度,贴于待灭菌包裹表面。 | ||||||
环氧乙烷化学指示卡 | 1.适用范围:监测环氧乙烷灭菌法的灭菌效果 2.指示卡的油墨在一定浓度环氧乙烷作用下,达到一定压力、温度和时间后,产生明显的颜色变化,提供变色色卡 2.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GB18282.1-2015/ISO 11140-1 的要求,,可提供由 CMA 中国计量单位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 测报告 | 100 片/盒 | 105 | 197 盒 | 20685 |
注: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项产品的某规格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规格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规格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并达到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同时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1.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磋商及最后报价
2.1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
2.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3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4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2 符合上述 2.3 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4.3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 供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信用要求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注: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xxx.xx xxxxxxxxx.xxx.xx 查询为准)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 x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为准)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 xxx.xxxx.xxx.xx/查询为准)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 xxx.xxxx.xxx.xx 查询为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 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 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 |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盖章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 | |
响应报价 |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交货时间、地点 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响应文件创建标 识码 |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 |
响应文件的机器 识别码 | 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 | |
实质性要求 | 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 料的。 |
节能产品 | 未提供强制采购类产品证明资料的 | |
其他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的情形 |
3.澄清、说明或更正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4.综合评分(满分 100 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1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 | 30 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满分 分值 |
4.2 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其他技术参数 | 16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技术参数(未标记“◆”和“*”的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16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载明的为准),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同一项参数不重 复扣分,含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 |
投标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及制造水平 | 24分 | 根据提供的样品,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及制造水平一流,行业领先,得24分;投标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及制造水平较高,完全满足要求,得18分;投标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及制造水平一般,能满足要求,得12分;投标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及制造水平较低,基本满足要求,得6分;6分为一档次,依次得分;其他或未提 供,不得分。 |
供货实施方案 | 6分 |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供货实施方案进行审查,供货、实施方案中须包括供货周期、实施方案。 1、供货、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高,安排合理、方案完整贴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 2、供货、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较高的,安排较合理、方案大部分贴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 3、供货、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一般的,安排合理一般、方案部分贴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4、供货、实施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或无方案的,不得分。 |
投标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6分 | 评标委员会对产品安全性、可靠性进行审查。 1、安全性、可靠性有技术支撑及数据支撑的,得6 分; 2、安全性、可靠性有技术支撑的,得4分; 3、安全性、可靠性有承诺的,得2分; 4、未提供或存在明显缺陷的,不得分。 |
运输方案 | 6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运输方案(包括:运输过程中的产品保护措施方案、产品装卸过程中保护措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切合实际;针对性、实用性的,得6分; |
2、方案基本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得4分; 3、方案简单,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改善的,得2分; 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 ,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6分 | 投标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需求内容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1、方案切合实际;针对性、实用性的,得6分; 2、方案基本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得4分; 3、方案简单,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改善的,得2分; 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 ,不得分。 |
应急方案 | 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性问题及特殊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 1、对项目情况非常了解,方案切合实际,针对性、实用性高,贴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 2、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方案基本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方案简单,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升的,得2分; 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 ,不得分。 |
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4.成交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成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定义
1.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 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 一 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 二 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三 章 采购合同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第 五 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第 六 章 供应商须知
第 七 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 偏离
5.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6.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
有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9.报价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 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
9.4 采购项目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修改和撤回
11.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1.2 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2.磋商小组
16.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3.响应文件审查
1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1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 号)。
14.响应文件的澄清
1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5.竞争性磋商终止
1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24 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6.保密要求
16.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6.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17.成交通知
17.1 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7.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18.质疑与投诉
18.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18.2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18.3 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18.4 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1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9.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
19.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
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9.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20.其他
20.1 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采购人: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 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小写) **** 元/年的响应报价,遵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响应,我方将保证在*****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6.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公章):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xxxx: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
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品牌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执行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 | |||||||||||
响应报价合计(元) |
备注:
1.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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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响应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页码) |
1 | 正偏离/负偏离 | |||||
2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备注:
1. 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2.本表填写时,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响应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应据实填写,注意不得直接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交货时间 | 正偏离/负偏离 | ||||
2 | 交货地点 | 正偏离/负偏离 | ||||
3 | 付款方式 | 正偏离/负偏离 | ||||
4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1.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 “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六、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xxxx如下:
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七、其他证明材料
本授权委托书xx,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 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响应文件中须填写姓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①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①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
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实质性参数、重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等。
九、供应商最后报价(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准备)
最后报价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 在参与了本次采购活动后,我方愿意按 (元/年)的最后报价承担本次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
2. 单价按最后报价/响应声明函报价同比例调整。
3.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期(服务期、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
4. 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 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 我们完全接收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7. 其他要求:
8. 我方承诺:我单位响应以上所有要求。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报价单未按规定盖章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单位承诺对本报价函的内容负责,由于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单位自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