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3882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3882
招标文件编号:NXHXY-2022-016
代理机构:xxx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2 年 08 月 18 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3882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项目名称: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00采购需求:
本规划内容为xx县常信乡 2022 年-2035 年总体规划编制,涉及 14 个村村庄规划成果统筹协调,对全乡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并对村庄规划中存在的冲突和问题提出优化和完善建议;编制集镇区(含新民、新华村部分村域)和稻渔空间一二三产业融合及拓展区专项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
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
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
〔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
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本项为资格审查项,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后放入投标文件中,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或 代 理 机 构 于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日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08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9-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 0 x X x(xxxxxxxxxxxxxxx,xx路与大连路中间 C 座 7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前登录宁夏公
共 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 0 00000000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03 室。
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0000000000 或者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 次 公 告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 ) ; 宁 夏政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x ); 宁 夏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同时发布。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8.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 下 载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0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9.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地址:银川市xxxxxxxxx 0 x联系方式:09518983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xxxx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 604 室联系方式:1809531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如有):xxxx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08 月 18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本规划内容为xx县常信乡 2022 年-2035 年总体规划编制,涉及 14 个村村庄规划成果统筹协调,对全乡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并对村庄规划中存在的冲突和问题提出优化和完善建议;编制集镇区(含新民、新华村部分村域)和稻渔空间一二三产业融 合及拓展区专项规划。 |
2 | 采购人: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地 址:xxxxxxxxxxxx 0 x电 话:09518983162 |
3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 604 室 业务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
4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本项为资格审查项,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后放入投标文件中,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 中 国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8)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1.(4)—(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5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
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
9 | 项目预算金额 1080000 元; 最高限价:1080000 元(如有) / |
10 | 保证金: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2-09-09 09:00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1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12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
13 |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09-09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xxxx 0 x X x(xxxxxxxxxxxxxxx,xx路与大连路中间C 座 7 楼) |
14 | 开标时间:2022-09-09 09:00 |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xxxx 0 x X x(xxxxxxxxxxxxxxx,xx路与大连路中间C 座 7 楼) | |
15 |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 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
16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17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
18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
19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
20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15000.00 元,由中标人支付。收取形式: 转账 收取时间: 发布中标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 |
21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
22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 一次性提出 |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 |
23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0〕545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 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 |
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1 |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无 |
2 |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无 |
3 | 一、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 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提供 U 盘一份在开标与纸质投标文件现场一起递交。(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或纸质文件(nNXTF)):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 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
4 | 1.投标文件份数: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壹正贰副),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 盘形式提供);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2.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 3.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
5 | 服务期限:一年(重要商务条款) 服务地点:xx县常信乡(重要商务条款) 付款条件(方式):在 2022 年底,甲方应将第一次服务费 30 万付给乙方。第二次付款额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应为剩余服务费的 60%,甲方应在乙方已 |
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前项剩余的所有费用,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 毕日内付给乙方。(一般商务条款)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以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
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
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
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
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无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
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
处理方式:
/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
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
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供应商配合,由验收小组对项目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x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x规划内容为xx县常信乡 2022 年-2035 年总体规划编制,涉及 14 个村村庄规划成果统筹协调,对全乡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并对村庄规划中存在的冲突和问题提出优化和完善建议;编制集镇区(含新民、新华村部分村域)和稻渔空间一二三产业融合及拓展区专项规划。
二、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总体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16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加速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以及结合生态保护、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产业发展、乡镇建设、土地整治等要求,开展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加速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技术要求,充分衔接与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以及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等上位规划要求,科学编制《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同时,强调“多规合一”的编制思路,对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协调整合。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础工作:结合现状调查资料,形成规划基期现状用地底数和底图,分析本乡镇(片区)的人口、经济、各类自然资源、地理要素、城乡空间、基础设施等现状特征,以及国土安全风险与隐患分析,明确上位规划对本乡镇(片区)的编制要求。
2、定位与目标:确定乡镇(片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明确规划目标和指标落实,提出开发保护的发展策略。
3、规划用途分区与控制线落实:划定二级用途分区,明确各规划用地分区范围边界和面积。划定空间控制线,明确三线边界坐标。
4、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主要用地地类结构调整方案,明确具体用地布局。
5、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管制要求: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二级分区,制定管制规则。
6、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明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的综合整治与修复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整治区域及其整治对策措施,并进行空间落位。
7、基础设施保障:落实交通、能源、信息、给水、排水、环卫等主要设施的用地需求和空间落位,明确管网类设施布局涉及地面用途。
8、单元规划与强制性内容: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向下位规划的传导内容,明确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控制性界线、重要内容等。
9、规划实施与行动: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分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完成数据库建设方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四、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分为公开公示版和上报备案版。
1.公开公示版成果。公开公示版主要用于向社会公示,应当尽可能图文并茂、简单易懂,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
公开公示版成果在内容上应当严格落实国家保密有关要求,至少包含所有规划强制性内容,成果表现形式为“前图后则”,即规划图+图说明。
2. 上报备案版成果。上报备案版成果内容包含规划文本、图件、表格、附件(资料汇编和说明书)等。相关具体内容要求按照《银川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要求编制。
五、商务要求
(一)时间、地点:此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一年,服务地点为xx县常信乡。
(二)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所谓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拨付服务承包款时,由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根据审定每一个村庄签字确认的服务质量检查合格表或检查合格验收报告给予 结算。如因特殊情况,经费无法及时拨付,经双方协商可延期。
(三)服务要求: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企业按照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的管理要求和标准进行工作,并接受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验收。中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内容组织进场作业,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将按照考核标准对中标企业运行管理及环卫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按照每个村庄 考核结果并通报,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经费。有出现媒体曝光或区、市、县及相关部门通报等严重不良影响的,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当月运行经费。中标企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执行。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四)售后服务:承诺严把质量关,严格遵守规划、编制工作制度,加强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措施,确保质量完成任务。
(1)维护村民权益,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调动工程售后工作的积极性。
(2)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的售后责任。
(3)坚持因地制宜,探索的机制,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落实项目售后责任。
(4)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项目后期售后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
六、其他要求
与此项目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658 号)第十八条规定,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在投
标文件中所附工作组人员在本项目实际进行时全部到岗(项目所在地),如有特殊情形须与采购人协商并征得同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人员脱岗等情形,如有上述情形,采购人将有权追加其违约责任,视情形扣减部分合同金额。以上事项需出具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的为无效投标。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
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
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10 % 后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据《财政
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的规定,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投标总价扣除 10 %后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按照上述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10 % 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 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按较高比例)。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六、资格审查表
投 标 人 名称 | 审查项目 | ||||||||
营 业执照、税务 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法定代 表 人 及 被 授 权 人 身 份证(法定 代 表 人 直 接 投 标 可 不提供,但 须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及 身 份 证明); | 提供 具有 良好 商业 信誉 和健 全的 财务 会计 制度 的承 诺 函; | 具有依 法缴纳 税收和 社会保 障资金 的良好 记录的 承诺函 | 提 供 参加 采 购活 动 前三 年 内在 经 营活 动 中没 有 重大 违 法记 录 的承诺函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中小企 业声明 函 | 结 论 (“通过 /“不通过”) |
注:1.本表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
2.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通过。
七、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 | 投标单位 1 | 投标单位 2 | 投标单位 3 |
1 | 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 | 按招标文件投标书 格 式 要 求 签 字、盖章 | |||
2 | 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 针对招标文件内容 进 行 全 面 响应,未存在漏报、错报或多个报价 的情形 | |||
3 | 服务期限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服务地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结论(“合格”/“不合格”)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序号 | 评分项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经济标 | 投标报价 | 10 分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 10 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商务标 |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 5 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条款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文件重要商 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指标的,每有一项加 1 分,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指标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至标准分为止;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相应商务指标的,每有一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 |
3 | 同类业绩 | 5 分 | 投标人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至今每有一项同类业绩得 1 分,最 多得 5 分。 备注:以上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附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将上述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 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
4 | 项目团队 | 20 分 |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城乡规划、城市规划或 土地)和注册城乡规划师得 4 分。 ②投入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一名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建筑、市政、园林、测绘专业的高级职称 证书每有一个得 2 分,中级职称证书每有一个得 1 分,满分 16 分,两项得至标准分止 注:以上人员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 章,否则不得分。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 2022 年任意连续 3 个月供应商为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所缴纳的社保证明,投 |
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如出具假证明者一经 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 ||||
5 | 技术标 | 服务方案 | 44 分 | 1、对项目背景、相关政策和形势的解读透彻,总体思路清晰、针对性强,方案合理、有效符合实际情况的得 7 分;对项目背 景、 相关政策和形势的理解一般,总体思路、方案基本合理、 基本 符合实际情况的 5 分,对项目背景、相关政策和形势的解读不透 彻,总体思路、方案一般、能够满足实际情况的 3 分。 2、对当前村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认识透彻且阐述内容详尽 具体的得 7 分,对当前村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认识程度一 般,阐述内容完整的得 5 分,对当前村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的认识不清晰,阐述内容不完整的得 2 分。 3、对本次规划重点的阐释透彻、编制方法有针对性和创新性 7 分,对本次规划重点的阐释完整、编制方法有针对性 5 分,对本 次规划重点的阐释不具体、编制方法无明显针对性的得 2分。 4、规划内容和框架内容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实施性 x且有针对性 6 分,规划内容和框架内容具体、合理,有针对 性的得 4 分,规划内容和框架内容不够完整,无明显针对性的得 2 分。 5、根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划分详细具体,可实 施性高,实施步骤全面、合理的得 6 分,根据工作内容、 完成 时限和要求,划分合理,实施步骤不便捷的得 4 分,根据工作内 容、完成时限和要求,划分不详细,实施步骤不够合理的得 2 分。 6、关于服务质量、进度安排的保障措施等,有详细具体的方案, 方案内容可实施性高,能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且完善合 理的得 6 分,关于服务质量、进度安排的保障措施等,有具体方 案,方案内容完善,实施办法不具体的得 4 分,有关于服务质量、 进度安排的保证措施的方案,方案内容不完整,无具体 实施方 案的得 2 分。 7、保密管理: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涉密数据与成果保密制度、 保 密方案和保密管理方案的内容及完善情况进行评审,方案完 |
整, 内容详细具体、可实施性、科学合理性高且全面的得 5 分方案 内容具体、可实施性、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 3 分,方案内容不具 体、不合理性的得 1 分。 | ||||
6 | 服务保障 | 8 分 | (1)投标人编制的服务保障方案中有应急预案,有服务响应,有规章制度,且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写的全面完整、明确清晰的得 4 分,投 标人编写内容含糊,内容不全面、可行性较差的得 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为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提出各项工作质量、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工作流程明确,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完善,项目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合理明确可行的计 4 分,工作流程不清晰,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可行性低,项目进度安排和保证措 施不可行的的计 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7 | 售后服务 | 8 分 | 投标单位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具体详实、 可行性强得 8 分;方案比较具体、可行性一般得 5 分。无方案不得分。 |
注:1.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合理设置评分点 链接,方便评委查阅。
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
甲 方:xx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地 址:银川市xx县常信乡长兴街 1 号乙 方:
地 址: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x x县人民政府、xx县自然资源局有关村庄规划编制要求,对 14 个村村庄规划成果统筹协调,对全乡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并对村庄规划中存在的冲突和问题提出
优化和完善建议;编制集镇区(含新民、新华村部分村域)和稻渔空 间一二三产业融合及拓展区专项规划。
2.项目地点:xx县常信乡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 年 月至 年 月止。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 2022 年底,甲方应将第一次服务费 30 万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为应为剩余服务费的 60%,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前项剩余的所有费用,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
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
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 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势或重大变故,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 化、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该等情形已经或者可能对任何乙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和本项目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或障碍,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则双方可协商决定延期执行、暂缓执行或终止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份。
甲方(签字xx): 乙方(签字xx):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七、资格证明文件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年 月 日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
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项目名称 | |
投标价格 | 人民币小写(元): |
人民币大写: | |
备 注 |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 报价。 |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价 | 数量 | 总价(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合计 |
投标人: (xx)
年 月 日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 服务 名 称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 情况 |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 (xx)
年 月 日
商务标响应情况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人: (xx)
年 月 日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真:电话:
(后附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
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xx)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xx)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