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JWL220704221
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
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JJWL220704221
采 购 人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备 案 单 位 :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二○ 二二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3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6 -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27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34 -
项目概况
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 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WL220704221
项目名称: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预算金额(元):800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了准确把握发展新形势,厚植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城市能级提升,推动现代城市功能迭代,加快构筑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新版图,我市需编制《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作为中心城区、大溪、泽国板块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阶段一《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
发展规划》大纲,阶段一完成后 90 日内,完成阶段二规划初稿,阶段二完成后 30 日内,提交结题稿。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9:00 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
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9: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
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
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000-000-0000 进行咨询,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xxx.xxxxxx.xxx.xx)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四)其他事项: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政采贷及政采保服务。
政采贷服务: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x | 13819666299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王晨晓 | 18858658025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 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 500 元 (300 元) | xxx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06560678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67691616 |
名 称: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xxxxxxxxxxx 000 x项目联系人(询问):管松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933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0 x传 真:0576-86087802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761088/0576-81761086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7610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联系人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编号:JJWL220704221 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 | 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 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
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压缩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0.xx“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 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 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 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4.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传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输递交的,或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 |||
5 | 投标文件的修改 (补充)和撤回 | 1.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 件。 | |
6 |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
7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8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 |
9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
10 | 演示 | □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不要求 | |
11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12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
13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
14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5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 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16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17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18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 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 开户银行:温岭市建行人民路分理处开户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3001667157053000084 |
19 | 现场组织实施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
20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1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2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 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一、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即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人:是指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2、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 号文的收费标准的 80%(见附
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向 中标供应商收取;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
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 费 类型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 以上-500 | 1.1% | 0.8% | 0.7% |
500 以上-1000 | 0.8% | 0.45% | 0.55% |
1000 以上-5000 | 0.5% | 0.25% | 0.35% |
5000 以上-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 以上-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 以上-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 以上-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500000 以上-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 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效力:
(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 “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未提供下列标注“▲”材料的资格审查认定为无效)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 |
▲3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格式、内容自拟(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4 | 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格式、内容自拟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格式、内容自拟(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 方均须提供) |
6 | 联合体协议书 | 【选择性提供】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此项,格式附后;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7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选择性提供) | 格式、内容自拟 |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供应商自评表 | 格式附后 |
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3 | 联合体成员单位情况表 | 格式附后(若是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此项) |
4 | 证书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5 |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6 | 类似业绩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7 | 类似项目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8 | 技术、商务响应表 | 格式附后 |
9 |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评分内容自行编制 | 内容自拟 |
10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 内容自拟 |
3、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格式附后 |
2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3 | 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若参与中小企业评审的,格式附后 (可选择性提供)(若是联合体投标,还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资料) |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可选择性提供)(若是联合体投标,还 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资料) |
5 |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若是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 的相关资料) |
6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 料 | 自行提供 |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关联定位、加密。
2、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
(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2)签署: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功能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仅指牵头人,下同),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也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除投标文件格式另有约定外,所有的签字和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供应商按规定签字盖章。
(3)份数:
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3.2“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发送一份至邮箱:000000000@xx.xxx,以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默认投标人自动放弃。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一) 开标程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在线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000000000@xx.xxx);
4、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
5、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估及比较等。符合性及商务商务技术审查不通过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其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
6、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政府采
购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政府采
购云平台”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7、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8、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出具开标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9、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
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1、评审前准备
(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书面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报价两者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投标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擅自调整开标一览表格式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4、投标报价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十一)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3、评标委员会应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
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二)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
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八、其他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 本项目设计费按中标人承诺的总价包干。该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1 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3.2 采购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其他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
3.3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4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5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3.6 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80分,报
价20分。
(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四)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1)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简称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的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 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评分计算过程中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推荐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只推荐一名。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8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及细则 | 分值 |
1.1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奖 内容需与规划咨询相关)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个的 2 分,获得 省级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 文件中) | 4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1 分,本项 最高得 3 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相关证书有效 的网页截图或网站打印页,否则不得分。) | 3 | |
1.3 | 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的得 2 分。 (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2 | |
2 | 同类业绩 |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体化规划相关项目的,每个业绩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提供项目合同或获奖文件皆可,相应 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 2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及细则 | 分值 |
3.1 | 项目负责人情况 | 项目负责人情况: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 2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其在本单位 2022 年 3 月—2022 年 5 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电子打 印件,不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 |
3.2 | 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县级及以上新型城市化相关规划、咨询项目的,每个项目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该项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咨询 报告或课题研究报告人员名单扉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4 | |
4 | 拟投入人员情况 | 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 2 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 (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其在本单位 2022 年 3 月—2022 年 5 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电子打印件, 不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 |
5 | 企业服务能力 | 根据投标人咨询服务能力的描述(根据投标人的单位介绍、组织架构以及相应业务承接能力情况)进行打分。 1.针对本项目有详细具体的描述,符合本项目要求,科学合理的得(5.6-8 分)。 2.针对本项目的描述相对欠缺,描述相对简单的得(3.1-5.5 分)。 3.针对本项目的描述内容较宽泛,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的得 (1.1-3 分)。 4.提供描述内容既得基本分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8 |
6 | 项目理解程度 | 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需求的理解进行打分。 1.深入了解温岭市中心城区、大溪和泽国一体化发展面临的形势,对于本项有贴合实际的描述,合理性、可行性较强,描述详细具体的得(6.6-9 分)。 2.对于温岭市中心城区、大溪和泽国一体化发展面临的形势了解相对浅显,针对性相对欠佳,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描述较详细的得(4.1-6.5 分)。 3.描述较简单,合理性、可行性较差,内容粗略的得(1.1-4 分)。 4.提供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既得基本分 1 分,缺项不得分。 | 9 |
7 | 重难点分析 | 根据投标人针对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的研究,对项目重难点问题分析等进行打分。 1.对于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有详细研究,对重难点问题分析有独特的见解,针对性强的得(6.6-9 分)。 2.对于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的研究较完整,对重难点问题分析 | 9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及细则 | 分值 |
较合理,针对性欠佳的得(4.1-6.5 分)。 3.对于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的研究不够深入,对重难点问题分析相对欠缺,针对性较差的得(1.1-4 分)。 4.提供项目重难点问题分析得基本分 1 分,缺项不得分。 | |||
规划内容 | 根据投标人对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提出措施研究准确性,针对工作思路及工作内容提出可行的创新思路及方法,对本项目的研究分析是否到位进行打分。 1.对于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研究分析到位,建议和措施针对性强,工作思路创新的得(7.1-10 分)。 2.对于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研究分析较详细,建议和措施针对性欠佳,工作思路不够新颖的得(4.1-7 分)。 3.对于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研究分析不够到位,建议和措施针对性差,工作思路不清晰的得(1.1-4 分)。 4.提供研究分析即得基本分 1 分,缺项不得分。 | 10 | |
9 | 进度安排 | 根据投标人规划编制进度方案详实、合理,方案中的实施组织管理、实施进度计划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准确等方面进行打分。 1.投标人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准确,贴合项目实际的得(6.6-9 分)。 2.投标人进度控制欠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欠准确,基本贴合项目实际的得(4.1-6.5 分)。 3.投标人进度控制不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不准确,不够贴合项目实际的得(1.1-4 分)。 4.提供进度方案即得基本分 1 分,缺项不得分。 | 9 |
10 | 质量保证体系 |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备周全,是否具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应对措施是否具有科学性,与采购人日常配合能否高效落实等方面进行打分。 1.投标人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对措施科学性强的得 (6.6-9 分)。 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较简略,应对措施科学性较差的得 (4.1-6.5 分)。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对措施科学性描述较简单的得 (1.1-4 分)。 4.提供质量保证体系既得基本分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9 |
11 | 合理化建议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每被评标委员会采纳一条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 3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021 年,温岭市印发《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统筹城市“两心”建设,其中要求推动主城区向城北、横峰“两片”深入拓展,联动大溪镇、泽国镇,深化资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基础设施,融合构建“大三角”城市空间形态。
温岭市作为台州市经济体量最大的县(市、区),近年来经济规模持续壮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同时对标现代化城市发展需求,温岭市在城市空间提升、经济发展格局优化、产业体系构建、区域平台整合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等方面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我省都市区发展的背景下,温岭市要准确把握发展新形势,厚植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城市能级提升,推动现代城市功能迭代,加快构筑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新版图。在此背景下,我市需编制《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作为中心城区、大溪、泽国板块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编制内容
一是全面分析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从台州南翼核心打造、民营经济跨区域联动、中心城区提能级拓框架、推进市域二次城市化建设等角度,提出推进三地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二是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发展现状和外部发展趋势,系统分析提出三地在资源竞争、发展要素配置统筹、跨区交通联动、引商留人环境建设、区域合作共识达成等多个领域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规划部署明确基础。三是提出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构想,明确总体思路、发展定位和战略导向等内容。四是立足各区块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提出建立有机联动的空间结构、强化互协互补的功能体系、谋划重点开发的空间载体。五是提出三地一体化发展的专项行动,重点对于基础设施、产业创新、居民生活、营商环境、文旅发展等领域提出具体的一体化建设部署。六是提出三地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
三、项目进度要求
同签订后按期完成以下工作:
阶段一: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开展现场调研并收集相关资料,完成《温岭市区与
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大纲。
阶段二:完成阶段一工作后,90 日内,完成规划初稿,与业主讨论交流,有序开展部门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
阶段三:完成阶段二工作后 30 日内,根据相关部门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形成评审稿。适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编制成果,最终提交结题稿。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组成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许可,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不能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须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投标人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采购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适当调整项目组人员。
2.项目承包人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采购人做好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
3.服务方案署名权归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所有,版权归项目采购人所有,项目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方案审定后公开展示成果文件,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服务方案。
4.服务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文件。
5.项目承包人提交的服务方案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项目需求和说明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项目采购人同意,逾期上报成果文件的;
4)编制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
5)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未经项目采购人正式书面同意擅自修改服务方案的;
6)项目中标供应商有分包转包行为的。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预付合同价款的 35%,提交初稿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最终稿正式提交后 7 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甲方: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编制工作, 项目地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定。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 无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 已批复的上一级城乡规划成果;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规划项目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要求等。
□ 其 他: 无 。
2.3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城乡规划设计相关的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相关标准。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划范围、类型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名 称 : ;
规划范围 : ;类 型 :□ 区域规划 □ 总体规划 □ 分区规划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修建性详细规划
□ 专项规划 □ 其他
设计内容: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软盘);
□其它资料:
□时 间: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文件、份数、时间
□电子文件 [ ]套
□彩色文本 [ ]套
□时间: 第六条 费用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规划编制费用合同总价款: 元整( );该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规划成果各项内容(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前期工作、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含税金、调研报告、方案和成果评审(含评审专家费用)、审查、汇报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七条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预付合同价款的 35%,提交初稿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最终稿正式提交后 7 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
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划范围、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之前的版本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费。
8.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编制
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8.1.4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8.1.5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编制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编制费。
8.1.6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8.1.7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甲方负责解决。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8.1.1、8.1.2、8.1.4、8.1.5 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项目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编制费的千分之二。
8.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8.2.4 乙方交付相关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修改和补充。
8.2.5 乙方提交的相关成果资料的签字需由注册规划师完成,乙方未达到此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成果资料并不支付相关费用。
8.2.6 乙方接到甲方设计任务后,需在 2 日内响应,在服务期限内未及时响应情况出现 2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按期完成以下工作:
阶段一: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开展现场调研并收集相关资料,完成《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大纲。
阶段二:完成阶段一工作后,90 日内,完成规划初稿,与业主讨论交流,有序开展部门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
阶段三:完成阶段二工作后 30 日内,根据相关部门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温
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形成评审稿。适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编制成果,最终提交结题稿。
1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11.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4 本合同一式[ 柒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其余分送相关部门备案使用。
11.5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8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或印鉴、盖章 后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代理人: (签字) 签约代理人: (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
项目编号:JJWL220704221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此项);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附件 1(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投标声明书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温岭 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编号为 JJWL220704221)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我公司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我公司截止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6、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8、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1(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 2-2:
授权委托书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 ||||
代理人姓名(签字):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日期: | 年 | 月 |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
附: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 3: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样稿)
立约方:牵头单位:(甲公司全称) 成员单位:(乙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中(甲公司全称)为此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
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甲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
项目编号:JJWL220704221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 址:
时 间: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供参考)
1、供应商自评表 页码;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页码;
3、联合体成员单位情况表 页码;
4、证书一览表 页码;
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页码;
6、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 页码;
7、类似业绩一览表 页码;
8、技术、商务响应表 页码;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页码。
附件 1:
供应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自评分值 | 评分依据对应页码 |
1.1 |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奖内容需与规划咨 询相关)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个的 2 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相 关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或网站打印页,否则不得分。) | ||
1.3 | 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的得 2 分。 (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2 |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 承担过一体化规划相关项目的,每个业绩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提供项目合同或获奖文件皆可,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 ||
3.1 | 项目负责人情况: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 2 分。(提供项目 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其在本单位 2022 年 3 月—2022 年 5 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电子打印件,不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3.2 | 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县级及以上新型城市化相关规划、咨询项目的,每个项目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该项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咨询报告或课题研究报告人员名单扉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4 | 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 2 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其在本单位 2022 年 3 月—2022 年 5 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电子打印件,不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 期:
附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他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 关联企业情况 | ||||||
备 注 |
附件 2.2:(若为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此项)
联合体成员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传真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联系人 | ||||||
电子信箱 |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专业资质等级 |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 ||||||
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 注册资金 |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单位总人数 (人)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人) | |||||
中级职称人员(人) | |||||||
初级职称人员(人) |
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日期:
附件 3: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要求:
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附件 4: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姓名 | 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 |
性别 |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 (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学校专业 | ||
联系电话 | ||
最近一年工作状况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 主要工作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 5:
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
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岗位名称 | 姓名 | 执业资格/职称 | 现任职务 | 工作年限、经验 和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备注 | |
项 目 主 要人 员 | ||||||
…… |
注:1.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日期:
附件 6:
类似业绩一览表
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序 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1 | ||||||
2 | ||||||
3 | ……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以上内容填写必须完整、真实。
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日 期:
附件 7: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技术响应情况 | 1 | |||||
2 | ||||||
… | ||||||
商务响应情况 | 1 | |||||
2 | ||||||
3 | ||||||
… |
要求:
1.本表参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制,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服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 期:
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
项目编号:JJWL220704221
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目录(供参考)
1、投标函 页码;
2、开标一览表 页码;
3、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选择性提供) 页码;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择性提供) 页码;
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选择性提供) 页码;
附件 1:
投 标 函
致: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标人名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l、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若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
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7、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2:
项目编号:JJWL22070422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 | 备注 |
1 | 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 | 1 | 项 | 元 | |
2 | 投标总价 | 元整(大写) | |||
3 | 项目负责人 |
填报要求:
1.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 投标报价其应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数据调查分析、工作大纲编制、调研报告、方案和所有设计、会务费、餐费、住宿费、最终成果报告的编制、印刷、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咨询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附件 3(选择性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制定)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从业人员 X (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 (万元) | 从业人员 X (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 (万元) | 从业人员 X(人) | 营业收入 Y (万元) | 资产总额 Z(万元) | |
1、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 100≤X<300 | 8000 ≤ Z < 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附件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本人经由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温岭市区与大溪、泽国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编号: JJWL220704221)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 位与 采购 人之 间: □ 不存 在利 害关 系 □ 存在 下列 利害 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 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
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