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州银行代收业务客户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我行”)与广州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的客户(以下简称“持卡人”、“您”)就广州银行代收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您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知悉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在确认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第一条 定义
(一)“代收服务”是指广州银行根据您的授权,执行特定收款人通过代收机构向您的广州银行个人银行账户发起的扣款指令,不再与您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直接完成您账户资金扣划至特定的收款人账户的服务(以下简称“代收服务”)。
(二)“收款人”是指与您存在借贷关系的贷款人,或者您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商户或者该商户所委托的银行。
(三)“代收机构”是指根据收款人委托,向广州银行发起支付指令,并完成相关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或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
(四)“持卡人认证信息”是指代收机构向广州银行提交的用于验证持卡人账户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性的信息,包括持卡人通信设备号码、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
(五)“持卡人账户验证信息”是指用于验证账户合法性和持卡人交易意愿的信息,包括账户信息、交易密码、动态验证信息。
(六)“授权要素”是指您与收款人建立授权关系时明确的事项,包括付款账号、商户信息、代收款项用途、代收频率或条件、协议有效期限等。
第二条 授权内容
代收业务具体授权要素内容如下:
1.授权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授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扣款频次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个人用户的权利义务
(一)您向商户申请开通代收服务时,签约本人名下的广州银行个人银行账户。您应当对自己的账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和控制,通过相关账户信息进行签约操作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
(二)您应妥善保管本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信息和安全认证工具,不得将以上信息向他人透露,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与后果将由您承担。
(三)您保证业务开通时在广州银行预留的手机号为本人手机号码且与在收款人预留的手机号一致,因您未及时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错误,由此产生的损失与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四)您确认,您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您授权收款人通过代收机构向广州银行发送支付指令,该指令及扣款数据均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同意广州银行依照上述指令进行扣款操作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您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广州银行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六)您确认、知悉并同意,您所借款的贷款方或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将可能委托其他第三方向您进行代收款。广州银行有权根据您在本协议下的授权扣划您在广州银行授权账户内的资金并支付至上述受托方的指定账户,您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您授权广州银行根据特定收款人的支付指令从您的账户中扣划指定款项至特定收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如您的任一授权要素发生变更时,请及时与收款人和广州银行联系变更,因您未及时更新授权信息,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若广州银行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信息不实、非法、无效或不完整,广州银行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第四条 广州银行的权利义务
(一)广州银行有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对授权事项进行逐笔验证,如未与收款人建立代收授权关系或者授权事项不符的,广州银行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业务。
(二)广州银行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代收服务的安全、有效、正常运行,保证您的正常使用。
(三)广州银行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或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您在广州银行留存的资料或交易信息等,包括对支付指令中包含的持卡人认证信息、持卡人账户验证信息与您在广州银行留存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并向代收机构返回验证成功或失败的结果。
(四)广州银行将通过短信、微信或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您逐笔提示代收业务信息,其中提示代收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人名称、付款金额、适用场景等,对异常交易还应当及时联系您核实并提示风险。
(五)广州银行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广州银行造成损失的,则广州银行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六)如您未取消原签约账户的代收功能,广州银行有权根据收款人指令向您名下的原签约账户对应的更新账户发起代收。
第五条 个人信息授权
(一)在我行为您提供代收服务的情形下,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将我行收集的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信息用于代收业务签约及后续服务的交易验证。
如您不同意我行将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信息用于交易验证,将无法完成代收业务的签约流程。
(二)我行重视对您的信息保护,对于您同意我行处理的您的个人信息,我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您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对您的个人信息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我行承诺将向代收机构明确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其承担个人信息数据的相应保护职责和保密义务。
(三)基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业务调整需要,我行在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对您进行通知后,有权终止向您提供个人信息相关授权的服务。
(四)请您理解,由于技术水平限制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事件,我行有可能因不可抗力、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及其他不可归因于我行的情况而导致您无法完成代收业务的签约或成其他损失,我行将在过错范围内依法依约承担责任,并视情况协助您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条 授权变更与终止
(一)您有终止相关代收服务的权利。您可通过收款人、代收机构或广州银行渠道终止已授权的代收服务,同时撤回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授权。如您通过广州银行发起终止授权,导致收款人未能按照最初约定完成代收交易,因此产生的纠纷由您与收款人协调解决,广州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但视情况提供必要协助。
(二)您通过收款人、代收机构或广州银行渠道终止代收授权后,您可重新向收款人申请开通代收服务。
(三)如您签约的账户信息发生泄露,应立即通知广州银行并按照有关挂失或销户的规定办理账户挂失或销户。
(四)您对签约代收服务的账户申请销户时,该账户的代收功能也被注销,如后期收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完成代收交易,因此产生的纠纷由您与收款人解决。
第七条 异议处理
(一)在本协议下广州银行是支付指令的执行方,对收款人或代收机构向广州银行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不负有审查义务。您如对扣款项目、扣款金额等产生异议或者疑问,应与收款人或代收机构协商解决,广州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但视情况提供必要协助。
(二)如收款人向广州银行传送验证要素有误,导致广州银行不能按约定扣划资金或致使您及收款人发生损失的,由您与收款人协商解决,广州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但视情况提供必要协助。
(三)如您对本合约条款有任何疑义,或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您可通过拨打客服热线等方式反馈,本行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等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等客观因素导致通讯或系统中断,以致影响代收业务不能正常完成的,广州银行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根据业务需要,广州银行保留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协议将通过互联网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后生效;如您不同意修改条款,有权关闭代收服务;如您未及时关闭代收签约,视同您认可修改后的条款对您的约束力。
(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您在广州银行开户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用户确认:您确认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本协议全部内容;广州银行已应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授权人: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