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与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关联交易框架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 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金服”)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概述
蚂蚁金服及其关联企业向本公司提供技术平台服务,本公司向蚂蚁金服及其关联企业所在互联网平台的终端用户 销售保险产品。双方合作产品及服务内容均在双方经营范围中,所提供交易标的均为市场化公开产品,预计协议期限内累计交易金额达到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鉴于公司与蚂蚁金服已在2018年2月9日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合作协议》,为了满足监管要求,做好未来三年的关联交易金额规划,同时将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产生的关联交易纳入到本补充协议之主协议范围中,公司对主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及修订。
2、交易标的:保险产品业务合作、保险平台业务合作、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客户服务、数据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等。如上述交易种类或范围发生变化,双方进行书面确认。
二、交易对手情况
蚂蚁金服是一家旨在为世界带来普惠金融服务的科技 企业,起步于2004年成立的支付宝。蚂蚁金服以“为世界带来更多平等的机会”为使命,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能力,搭建一个开放、共享的信用体系和金融服务平台,为全球消费者和小微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的普惠金融服务。
1、法人名称: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046373179
3、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4、住所:xxxxxxxxxx 0 x 000 x
5、注册资本:1576124.716200 万人民币
6、登记状态:存续
7、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成立日期:2000 年 10 月 19 日
9、营业期限:2000 年 10 月 19 日至长期
10、经营范围: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
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具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设计、制作、加工网络信息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咨询,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承办会展,翻译。
11、保险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蚂蚁金服持有公司
51%股份,依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蚂蚁金服及其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构成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公司通过利用蚂蚁金服及其关联企业的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技术,为终端用户提供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安全险、骑行无忧意外伤害险、公交车扫码意外险、芝麻信用酒店免押保险等。蚂蚁金服及其关联企业向公司支付保费,公司向蚂蚁金服及其关联企业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2、定价政策:双方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蚂蚁金服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以一
般的商业条款和条件,按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和条件确定。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交易目的:在互联网生态场景中,公司与股东蚂蚁金服及其关联企业通过不断创新,提升用户体验,为互联网场景中的终端客户提供专业的互联网风险解决方案,有助于公司扩大保费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2、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与蚂蚁金服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扩大了公司的保费规模、市场占有率,从整体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有利影响。
五、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相关规定,本补充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经非关联股东书面决议审核通过。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公司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0,4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