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于 2009 年 2 月 20 日在江苏江阴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协议,本公司委托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贷款 6000 万元给江西高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高峰),用于江西高峰资金xx。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年利率 6%,期限为 200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0 年 2 月 27 日。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决议;本次委托贷款协议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借款人
1、名称:江西高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全南金龙大道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xxx
5、注册资本:12036.52244 万元
6、主营业务:植树造林,幼林抚育,木材采伐、销售林果、中草药种植;种苗、苗圃、林产品、林副产品的经营;速生丰产林业项目的开发、投资及招商引资;林业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休闲观光旅游。
江西高峰的控股股东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65%。 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为一家注册在江苏省xx经济开发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xxx,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x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贷款式 6000 万元给江西高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流动资金xx。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6%,期限为 200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0 年 2 月 27 日。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
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
2、委托贷款用途:
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将用于江西高峰流动资金xx。
3、委托贷款期限:
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一年(2009 年 2 月 27 日至 2010 年 2 月 27 日)
4、委托贷款利率:
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利率为 6%。 5、委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开立委托贷款结算账户,由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江阴支行负责拨付和回收委托贷款资金事宜。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每月
21 日。
6、风险控制
x次贷款由江西高峰的控股股东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江西高峰 65%股权提供抵押担保。
7、生效条件
经双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且委托人按照本协议将委托资金如数存入受托人处帐户后生效。
根据本公司的投资审批程序,协议签订后还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才正式生效实施。
8、其他条款
x次贷款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本公司获得部分利息收入。
2、存在的风险
目前经济环境较为xx,江西高峰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委托贷款的按时偿还。
3、对公司的影响
x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江西高峰,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委托贷款协议;
3、委托贷款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