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嘉实安益混合 A 嘉实安益混合 C 基金代码 016322 003187 管理费率(年费率) 0.60% 0.60%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00% 0.25%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 1000 元
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2 年 8月 5 日起对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A 类基金份
额类别,并对《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C 类两类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新增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322),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3187),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 C 类基金份额 | |
基金简称 | 嘉实安益混合 A | 嘉实安益混合 C |
基金代码 | 016322 | 003187 |
管理费率(年费率) | 0.60% | 0.60% |
托管费率(年费率) | 0.10% | 0.10% |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 0.00% | 0.25% |
(二)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 万元 | 0.80% |
100 万元≤M<500 万元 | 0.40% |
M≥500 万元 | 按笔收取,单笔 1000 元 |
x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适用费率按单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0。 2、赎回费率
x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少于 90 日的投资人,
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90 日少于 180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7 日 | 1.5% |
7 日≤N<30 日 | 0.75% |
30 日≤N<180 日 | 0.5% |
N≥180 日 | 0 |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7 日 | 1.5% |
7 日≤N<30 日 | 0.5% |
N≥30 日 | 0 |
(三)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起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四)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x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上述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在本公司网站(xxx.xxxxxx.xx)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xxx.xxxxxx.xx)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 日
附件:《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二部分释义 | 4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 41、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 50、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 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 数 | |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 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 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 |
无 | 58、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 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 |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 无 |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x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 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申购 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为本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设置相应费率、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第六 部分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x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x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
基金 | 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 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
份额 | x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 | x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 |
的申 |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 | 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更或增减销 |
购与 | 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 | 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 |
赎回 |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 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 |
赎回。 |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基金 | |
进行计算; |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或相关公告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部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 类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 | |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 ||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申购的有效 | ||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 ||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 ||
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 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 | ||
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 ||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 ||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 ||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 ||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 | ||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
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 ||
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部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 | ||
后,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 ||
费。 | ||
5、本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 x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 ||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 ||
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临时公告中列示。…… |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 ||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 ||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临时 | ||
公告中列示。…… |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 |
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 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 |
或部分延期赎回。 | 或部分延期赎回。 | |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 |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 |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 |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 |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 |
处理。 |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 |
或赎回的公告 | 或赎回的公告 |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 |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 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 |
第七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部分 | ||
基金 | ||
合同 | ||
当事 | ||
人及权利义务 |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 |
权益。 | ||
四、估值程序 | 四、估值程序 | |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 |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 |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 |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 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 |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知托管 人,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通知托管人,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 |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 |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 |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 |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 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 |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 |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 | |
x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 |
布。 | 值予以公布。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x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 |
式 | ||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费用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x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 |
与税收 |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 |
第十 |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
六部 |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
分 | 是现金分红; |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基金 的收 |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
益与 |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 x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 |
分配 | 能低于面值; |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 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 | |
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 |
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 ||
同等分配权; |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 |
《业务规则》执行。 |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
…… | …… |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 |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 |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 |
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 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 |
累计净值。 |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 |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 |
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 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 |
计净值。 |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
第十 | (七)临时报告 | (七)临时报告 |
八部分 |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百分之零点五; | 17、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 |
基金的信息披 露 |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 点五; 23、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 |
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 | ||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
…… | …… |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 |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 |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 |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 |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 |
电子确认。 | 或电子确认。 | |
第十 |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
九部 |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
分 |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
基金 |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 |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 |
合同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 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 |
的变 | 分配。 | 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 |
更、 | 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 | |
终止 | 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 |
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 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对基金财产清算后本类别基金份额的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 权。 |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章节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附件:《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 修改前 | 修改后 |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 查 |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中 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发送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T+1 日,登记机构根据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发送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T+1 日,登记机构根据 T 日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 处理。 |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以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
值,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含第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含第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九、基金收益分配 |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按收益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金额和比例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 孰低数。 |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按收益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金额和比例根据持有各类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 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
十一、基金费用 |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x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x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
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