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訂約雙方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xxxx)
(xxxx: 0000)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租 賃 協 議
根據2006年3月27日訂立之租賃協議(「4901及4902A租賃協議」),中遠太平洋管理有限公司(「租戶」)同意向 Wing Thye Holdings Limited(「業主」)租用位於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9樓之4901及4902A單位(「4901及4902A單位」),追溯自2005年11月29日起生效,為期3年,每月租金為420,000.00港元,租金不包括差餉及管理費,兩者均由租戶支付,每月管理費為50,746.60港元。
根據2006年3月27日訂立之另一租賃協議(「4903租賃協議」),租戶同意向業主租用位於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9樓之4903單位(「4903單位」),追溯自2006年1月16日起生效,為期2年10個月13日,每月租金為150,000.00港元,租金不包括差餉及管理費,兩者均由租戶支付,每月管理費為18,170.00港元。
(4901及4902A租賃協議及4903租賃協議統稱「租賃協議」;而4901及4902A單位及4903單位統稱「該物業」。)
業主為中遠(香港)集團有限公司(「中遠香港」)之全資附屬公司。租戶為中遠太平洋有限公司(「中遠太平洋」)之全資附屬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中遠集團」)為中遠香港及中遠太平洋之控股股東。因此,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 租賃協議所涉及的交易構成中遠太平洋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根據租賃協議租戶應付代價之各個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均低於2.5%,故中遠太平洋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34條所載之獨立股東批准規定。中遠太平洋僅須就租賃協議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所載之申報及公佈規定。
A. 訂約雙方
業主: Wing Thye Holdings Limited,為中遠香港之全資附屬公司。租戶: 中遠太平洋管理有限公司,為中遠太平洋之全資附屬公司。中遠集團為中遠香港及中遠太平洋的控股股東。
B. 該物業
xxxxxxx000xxxxx00xx0000x0000X單位及4903單位。
C. 租約年期
(i) 4901及4902A單位
由2005年11月29日起計為期3年。並沒有包括續租條款。
(ii) 4903單位
由2006年1月16日起計為期2年10個月13日。租約並沒有包括續租條款。
D. 租金(不包括差餉及管理費, 兩者均由租戶支付)
(i) 4901及4902A單位
須繳付業主每月租金420,000.00港元,為期3年及每月管理費50,746.60港元。租金及管理費的最高全年總額為5,648,959.20港元。
(ii) 4903單位
須繳付業主每月租金150,000.00港元,為期2年10個月13日(包括由2006年1月16日至 2006年3月15日之免租期(首尾兩日包括在內 )及每月管理費18,170.00港元。租金及管理費的最高全年總額為2,018,040.00港元。
於租賃協議有效期中,應繳租金及管理費的最高全年總額為7,666,999.20港元。
中遠太平洋擬繼續長期使用該物業作為其本身及其附屬公司(「中遠太平洋集團」)之總辦事處及其本身於香港之主要營業地點。租戶早前(及現正)使用4901及4902A單位作為辦公室。因業務擴展的需要,租戶須租用4903單位以擴大現有於4901及4902A單位之辦公室。
釐定租金及代價之基準
根據租賃協議應付之租金,以及租賃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均由業主及租戶透過中遠香港及中遠太平洋經公平洽商後達成。
在洽商租賃協議所訂之租金時,中遠太平洋之董事會已參考由業主及租戶一同委聘之獨立專業估值師戴德梁行有限公司於2006年3月21日報告中所提供的專業意見,認為4901及 4902A單位月租420,000.00 港元(不包括差餉及管理費)及4903單位月租150,000.00港元(不包括差餉及管理費)屬市場租值,並且公平及合理。
中遠太平洋之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由戴德梁行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專業意見,認為租賃協議之條款按一般商務條款訂立及該交易屬公平合理,且符合中遠太平洋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持續關連交易
業主為中遠香港之全資附屬公司,而租戶為中遠太平洋之全資附屬公司。中遠集團為中遠香港及中遠太平洋之控股股東,於本公佈日期擁有中遠香港全部已發行股本,及中遠太平洋全部已發行股本約51.91%。
根據上市規則,中遠集團、中遠香港及業主均為上市規則定義中中遠太平洋的關連人士,因此,租賃協議所涉及的交易構成中遠太平洋的持續關連交易。4901及4902A單位之租約年期為3年。4903單位之租約年期為2年10個月13日。
由於根據租賃協議租戶應付代價之各個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均低於2.5%,故中遠太平洋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34條所載之獨立股東批准規定。中遠太平洋僅須就租賃協議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所載之申報及公佈規定。
中遠香港
中遠香港及其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是遠洋乾散貨運輸、船舶服務、房地產投資發展、資訊科技、金屬材料加工、船舶貿易、船用燃油備件物料貿易和貨運代理等支柱產業板塊。業務範圍涉及金融、保險經紀、旅遊和酒店等。
中遠太平洋集團之主要業務是集裝箱租賃、經營集裝箱碼頭、物流、集裝箱製造及其他投資。
一般資料
租賃協議所涉及之交易之進一步資料,將載於中遠太平洋下一次刊發之年報及賬目內。
承董事會命
中遠太平洋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xxx
xx, 2006年 3月27日
於本公佈日,中遠太平洋董事會成員為xxx博士(2 主席)、xxxxx1、xxxxx1、xxx女士1、xxxx
x(1 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xxx先生2、xxx先生1、xx先生1、xxx先生1、xxx博士3、xxxxx3、
xxx先生3及xxx先生3。
1 執行董事
2 非執行董事
3 獨立非執行董事
請同時參閱本公佈於香港經濟日報刊登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