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103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建设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宜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丙方”)、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以下简称“xx”)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发起成立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为推进建设进度并明确分工,各方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协议是指导各方全面合作的框架性协议,甲乙丙丁各方办理本框架协议下各项业务,所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推进甲乙丙丁各方的全面合作,实现各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第一条 建设规模或投资总额
拟总投资 10 亿元,一期建设投入或注册 1 亿元,建设期限自合同签署日至
2017 年 9 月。后期建设投入的 9 亿元将自 2017 年 9 月至 2025 年 12 月分两期投入建设完成,后两期建设投入要视一期建设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投入以及投入的金额。注册地为江苏宜兴,具体出资明细及出资方在具体的组建发起人正式协议中约定。
第二条 合作范围及方式
2.1 合作范围
在国家相关法规许可范围内合作开展文化产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相关产权交易服务方面的工作,包括:信息披露、挂牌、预审、交易报单、交易经纪、咨询策划、会展论坛、基金设立、投融资服务等。
尤其优先发展紫砂艺术品的产品交易设计,迅速实现紫砂产品的互联网电子交易,形成公允价,实现金融资本的参与。
2.2 合作方式
甲乙丙丁各方联合宜兴市文化产业相关部门组建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暂定名),作为相关合作项目统一规划运营的指定运作实体,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文化艺术品基金设立、文化艺术品保管贮藏、文化艺术品金融服务产业园区、文化投资俱乐部等。
甲乙丙丁各方应按照快速、有效的原则推动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组建及业务活动,根据各自资源配置进行分工,同时甲方须负责把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报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国家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等部委备案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2015 年 8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第四条 各方的权责分工
4.1 甲方权责
4.1.1 对乙方相关事宜提供服务、指导;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4.1.2 依法享受与股权比例一致的分红及收益;
4.1.3 依法收取与乙方、丙方所达成一致的相关交易费等。
4.1.4 甲方确认在合作期限内作为甲方文化产权交易中紫砂交易品类的唯一交易平台,甲方向乙方提供与对接开发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范围内的紫砂艺术品的全国市场资源,以扩大与培育紫砂专业交易规模体量。
4.2 乙方的权责
4.2.1 在甲方指导下进行文化产权交易产品交易、产品研发、交易服务模式设计等,尤其重点根据紫砂艺术产品的特点设计符合市场交易产品,发挥乙方的专业及资源优势。
4.2.2 在甲方信息网络平台发布、收集信息;
4.2.3 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依法交纳税费;
4.2.4 在甲方的指导下负责相关服务窗口的日常运营;
4.2.5 保证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自身证明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2.6 乙方独立或联合开发拥有的‘紫砂壶全息影像防伪与溯源认证系统’将授权给紫砂交易中心作为防伪技术来应用。
4.3 丙方的权责
4.3.1 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建立及出台相关文化产业鼓励政策。
4.3.2 协调与落实宜兴市文化产业相关部门以合适的投资形式完成出资。
4.3.3 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与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今后运行中的监管或支持细则。
4.4 xx的权责
4.4.1 协调、监督与参与诚信建设方面的统筹。
4.4.2 参与认证、鉴定评估、发审工艺等艺术行业标准的技术环节。
4.4.3 指导与组织老中青艺人的非遗传承与交易中心的多种合作形式。第五条 利益分配
甲乙丙丁四方将本着共同协商、联合开发、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收入根据股权或双方资源投入情况及其他约定进行分配,具体方案在正式发起人协议中具体明确。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是指导各方全面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细则将在本协议的指导下另行协商制定。
6.2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二份。
二、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的建立将实现紫砂文化产品的产权化和资产化,实现宜兴紫砂从消费品和收藏品附加投资品的资本意义,为紫砂行业引入真正的金融资本,改变紫砂的价值商业模式,打开更为广泛的产业发展逻辑。同时,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宜兴紫砂交易中心的成立也将建立紫砂行业的诚信平台,一方面成为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税务部门、文化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指导意见出台窗口,在产品发审会期间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另一方面为诚信守法的实力紫砂艺人及紫砂公司提供诚信竞争的环境,使艺术创造与商业流通分工更为合理,而产品的质量追溯体系亦可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购买保障。
此次合作能推动宜兴紫砂行业的良性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能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较好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1、实施风险: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约定,对协议签署方的法律约束力较低。所涉及的项目预计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来源及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合同予以明确。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后两期建设是否继续投入以及投入的金额要视一期建设情况而定,因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政策风险:项目对国家政策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如果国家政策调整及外围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项目实施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3、市场及盈利风险:项目试点后,根据市场对项目的反应情况,项目的未来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项目管理风险:项目试点成功,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人员及管理水平若不能相应提升,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