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类型 印刷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纸张要求 印刷要求 装订要求 规格说明 印刷服务 印制法治督察工作宣传纸盒 3200 盒 4.30 13760.00 300克白卡纸 全彩色 过光膜,压形,粘盒,贴窗口膜等 208X110X69mm 印刷服务 印制法治督察工作笔记本 400 本 20.70 8280.00 A5皮面、外皮烫金、内页80克道林纸 全彩色 皮外壳锁线 210*142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零肆拾元整,小写22040.00元。
政府采购印刷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1100760394720230020
采购单位(甲方): 柳州市司法局
服务单位(乙方): 柳州市金龙印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柳州市柳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印刷服务入围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印刷 类型 | 印刷品名称 | 数量 | 单 位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纸张要求 | 印刷 要求 | 装订要求 | 规格说明 |
印刷 服务 | 印制法治督察工作 宣传纸盒 | 3200 | 盒 | 4.30 | 13760.00 | 300克白卡纸 | 全彩 色 | 过光膜,压形,粘 盒,贴窗口膜等 | 208X110X69mm |
印刷 服务 | 印制法治督察工作 笔记本 | 400 | x | 20.70 | 8280.00 | A5皮面、外皮烫金、内 页80克道林纸 | 全彩 色 | 皮外壳锁线 | 210*142 |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零肆拾元整,小写22040.00元。 |
以上合同总价已包含印刷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包装费用、税费等。
二、印刷质量要求
1、乙方应确保印刷品符合经甲方确认的样稿(如有)要求,印刷文本须明晰,内容正确,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尺寸正确等。
2、除上述约定外,印刷质量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有关质量标准;样稿(如有)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三、印刷品包装要求
1、印刷品的包装要求: [填写包装材料及其他要求] ;外包装上应贴统一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印刷品名称、毛重/净重、数量等。
2、乙方提供的印刷品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包装,并应根据印刷品的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锈等保护措施,确保印刷品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
3、印刷品包装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印刷品交付与验收
1、交付: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印刷成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柳州市司法局 ,运费由 乙 方承担。交货期:
收货人: xxx ,联系方式: 2803182 ,收货数量: 1批
2、验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交付的印刷成品不符合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项下印刷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印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五、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本次使用金额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LZZC2023-W3-02763-002 | 其他印刷服务 | 不限 | 0.828000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授权支付 |
2 | LZZC2023-W3-02763-001 | 其他印刷服务 | 不限 | 1.376000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授权支付 |
注: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六、费用结算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印刷费用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
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
1、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若由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其他交付物),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擅自使用(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使用的除外)。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如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引起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否则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接受的,应酌减印刷费;甲方不同意接受的,乙方应负责重新印刷,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印刷品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印刷费用总额的【 3 】‰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 /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3、乙方擅自销售、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本合同项下印刷品的,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4、乙方擅自将印刷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印刷费用总额的【 / 】%支付违约金。
5、甲方逾期支付及/或逾期申请支付印刷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印刷服务入围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印刷服务入围协议;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柳州市司法局 乙方(公章):柳州市金龙印务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xxxxxxxxx00x00-0x厂房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三角地支行
账号: 账号:70302015201020000255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