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局批准于 2005 年成立的 CCAR-141 部飞行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各类飞行执照培训,包括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 驶员执照、外籍驾驶员执照换照、飞行员执照、运动驾驶员 执照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航空英语等。
山东交通学院 2023 级
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培养协议书
甲方: 山东交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学员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家长暨经济/责任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联系方式: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 1956 年建立的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办高校,是具有xxx养成生招生与基础理论培养和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文凭资质的高校。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
民用航空局批准于 2005 年成立的 CCAR-141 部飞行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各类飞行执照培训,包括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 驶员执照、外籍驾驶员执照换照、xxx执照、运动驾驶员 执照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航空英语等。
根据《关于委托山东交通学院 2023 年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培训的函》,甲方接受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招收 2023 级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习养成生,乙方是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成员之一。甲乙双方就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和就业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培养方式
1.本专业学制四年。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甲方录取乙方至本校飞行技术专业学习,乙方在甲方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乙方到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141 部民用航空器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整体课程的理论和飞行驾驶技术的学习,并获取相应的飞行驾驶从业人员相关执照,其间应同时完成由甲方安排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参加毕业答辩。
2.乙方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甲方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甲方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
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颁发相应的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3.甲方对乙方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4.乙方在学期间享有与甲方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同等待遇。
第二条 培养费用
1.本项目为乙方自费项目。
2.大学四年期间,乙方应按期向甲方缴纳学费(人民币):
5000 元/学年。
3.乙方在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执照训练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由乙方自费解决(费用约为人民币 65 万元,实际费用以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准)。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生活费、体检费、交通费等)也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此期间,乙方如因非个人主观原因停飞(如因体检鉴定不合格、瘟疫、战争、训练机构或公司经营不善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停飞),由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已产生的培训费用;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的停飞,由个人承担训练产生的费用。
4.乙方享有与甲方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同等奖学金评审资格,有获取甲方各类(等级)奖学金的权利。
第三条 就业
1.乙方在完成甲方规定的专业培养学分要求后,获得甲方的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在取得中国民航局认可的《私用飞行驾驶员执照》、《商用飞行驾驶员执照》、仪表等级理论考试证明等证书,以及中国民航局要求的其它从业证书后,最终到委托培养单位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航校飞行教员工作。
2.乙方在四年的学习过程中如因非个人主观因素不能继续从事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但不影响其他专业学习),甲方负责将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具体按照鲁交院发[2020]71 号《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乙方后续学习与就业将按照转入的新专业进行。如因乙方个人主观因素不能继续从事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甲方将按照鲁交院学发【2017】9 号《山东交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仅是甲方和乙方就自费xxx养成生意愿作出的基本约定,乙方签订本协议,即代表自愿选择自费形式,并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具体自费协议在乙方入校后,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本着
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调解无效时,可向甲方所在地长清区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