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RTIFICATION CONTRACT
合同编号:
服务认证合同
甲方: 乙方: 亿信标准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成都市
xx:甲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户 名:亿信标准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户 名:亿信标准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帐 号:1001 3000 0038 3258 | 帐 号:1001 3000 0069 9296 | ||||
开户行:成都银行新南支行 | 开户行:成都银行新南支行 | ||||
行 号:313651009025 | 行 号:313651009025 | ||||
户 名:亿信标准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帐 号:154781347 | |||||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南坪支行 |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通过服务审查确认甲方的服务是否符合所选定的服务标准、产品/服务覆盖范围是否准确,以决定是否批准甲方获得或保持认证资格。认证结果以乙方认证决定的最终结论为准。
一、认证标准、类型、范围、人日
1.1 本次认证审查依据的标准为:
序号 | 认证审查依据的标准 | 选择 |
1 | 建筑工程和建筑物服务 GB/T 20647.9-2006 | □ |
2 | 批发业和零售业服务 GB/T 27922-2011 | □ |
3 | 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评价规范认证 GB/T 27922-2011&CTS ETC001-2021 | □ |
4 | 在收费或合同基础上的生产服务 GB/T 27922-2011 | □ |
5 | 卫生保健和社会福利 RB/T 303-2016 | □ |
6 | 家庭服务 GB/T 20647.8-2006 | □ |
7 | 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 GB/T 27925-2011 | □ |
1.2 本次认证类型为:□初次认证 □转换认证 □再认证 □其他
1.3 本次认证所受理的认证范围
甲方服务认证覆盖的范围: | |
甲方服务认证覆盖的区域场所范围: | |
多场所(多名称)情况:□无 □有,见甲方填报《服务认证调查表》附件:《固定多场所/临时多场所/多名称组织分布清单》,甲方应标明服务覆盖的每个多场所(多名称)对应覆盖的服务范围,并加盖公司公章。
1.4 组织人数、审查人日:
1.4.1 组织人数:
1.4.2 审查人日依据 IAF MD5、CNAS CC105 及相关认证认可规则的要求确认。乙方有权依据甲方的规模、风险、多场所及影响人日的实际情况调整审查人日。
服务认证分类 | 体系人数 | 审查人日 | ||
初审 | 监督 | 再认证 | ||
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 | ||||
建筑工程和建筑物服务 | ||||
批发业和零售业服务 | ||||
在收费或合同基础上的生产服务 | ||||
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评价规范 | ||||
卫生保健和社会福利 | ||||
家庭服务 | ||||
其他 |
注:甲方体系能否获得批准认证注册及认证证书最终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及多场所(多名称)范围以乙方认证决定结论为准。
二、认证费用
2.1 初次认证费 | 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整)其中包括:申请费: (小写: 元),审定与注册费(小写: 元),审查费:(小写: 元)。 |
2.2 转换机构认证费 | 已持有其他认证机构有效服务认证证书, 申请转换 ETC 认证证书,本次转换费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其中包括:申请费(小写: 元),审定与注册费(小写: 元),转换后的监督审查、再认证审查费用执行 2.4 条款。 |
2.3 监督审查费 | 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整)其中包括: 年金(小写: 元)(含标志使用费);审查费(小写: 元)。 |
2.4 再认证费 | 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整)其中包括:审定与注册费 (小写: 元),审查费:(小写: 元),;再认证项目免收申请费¥1000.00 元。 |
2.5 初次认证/再认证费用、转换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申请及审定与注册费¥ : 元整,其 余的费用应在现场审查前 20 日内支付给乙方,监督审查费在甲方收到每次监督审查通知书后 5 日之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 |
2.6 以上费用不包括乙方派出人员进行现场审查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该费用将依据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 | |
2.7 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增加的其它审查程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收取。 |
三、审查时间
3.1 甲方希望现场审查时间为: 年 月。具体时间以乙方《服务审查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甲乙双方遵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行政规章制度的规定。
4.1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认证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和相关证据,这些信息和证据须证明委托认证的领域、产品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人资质合法有效。甲方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认证无效的后果。同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非经济方面的其他后果,见 5.3 条。
4.2 甲方初次认证前的服务运行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并且该运行应充分、有效。甲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及 ETC 的认证决定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甲方与认证体系相关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乙方按规定决定是否增加审查或变更注册资格。
4.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认证费用及其它费用;甲方逾期不交付的,乙方有权暂停直至终止甲方的认证资格和认证证书的效力,并通告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告。
4.4 甲方需提供审查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乙方派出的审查小组成员的安全事宜,并按实际支出承担审查小组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
4.5 甲方享有按规定正确使用其服务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以及正确对外广告宣传其获得服务认证注册
资格的权利。甲方确认已经在网址为 xxx.xxxxxx.xxx 的乙方网站上阅读了乙方的公开文件栏目下关于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则。因故被暂停/撤销认证注册资格时,甲方须停止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及有关认证宣传。甲方须对保密信息用文字标示出来,并书面通告给审查小组成员;乙方及其审查员应对甲方的明示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甲方书面许可; B)甲方已公开的资料; C)乙方签署此合同前已得到的信息; D)法律另有要求时; E)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时。
4.6 甲方承诺获得认证后持续有效运行其服务,承诺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监管部门、认
可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甲方承诺获得认证后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
A)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
B)产品和/或服务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 C)发生产品和/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事故;
D)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取得行业许可资质、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等;
E)出现影响服务和/或服务认证运行的其他重要情况;
4.7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从 ETC 网站 xxx.xxxxxx.xxx 公开文件栏目下定期下载、了解最新版公开文件
(ETC 收费标准、ETC 认证须知、ETC 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使用说明、ETC 证后服务说明),公开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意遵守乙方的所有认证要求。
4.8 甲方可对乙方派出的审查人员的违纪行为向乙方或上级主管机构进行检举、举报或申诉/投诉。
4.9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实施认证审查及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查,按认证要求组建审查组,并将认证审查计划提前通知甲方;
4.10 向甲方提交审查报告。在做出认证决定后,及时办理是否批准甲方获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的手续。
4.11 甲方建立的服务不符合或不能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要求时,乙方有权不批准甲方认证
资格或暂停/撤销甲方认证资格并公告,甲方在此确认已经在乙方的前述网站的公开文件栏目下中阅读了暂停/撤销的规定。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甲方严禁使用认证证书及标志;认证证书撤销后甲方必须于撤销之日起
30 日内将原证书退回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4.12 乙方向甲方通告有关审查过程、认证过程的信息,并在网站上公布甲方的相关认证信息。
4.13 乙方应确保认证活动公正客观,甲方不对审查小组成员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言行。
五、履行期限及争议处理
5.1 在本合同生效后, 任何一方欲终止履行本合同须至少提前 30 个工作日与另一方协商,待双方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终止事宜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后,本合同的终止方为有效。
5.2 如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认可单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履行本合同时,则应向对方支付¥10,000(壹万元整)作为违约赔偿金。
5.3 甲方承担因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信息、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全部后果,该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追加审查人日及认证费用、由此造成的乙方的经济及非经济损失、任何第三方对乙方采取相应措施给乙方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名誉损失。
5.4 在认证初审/再认证/监督审查中,对经双方确认后应由乙方负责的赔偿,其赔偿费将不得超过乙方已收到的审查费;乙方将不承担超过该类费用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5.5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和解或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向乙方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认证项目实施
乙方按认证程序对受审查方进行认证审查,在确认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审查依据后,为受审查方办理认证注册,颁发或换发服务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除特殊约定,一般为自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
为使审查组在现场审查时能够观察到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情况,现场审查应安排在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
❖ 完整体系审查---初次认证审查:
项目受理前服务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 年度监督审查:
甲方获得申请的服务、服务认证资格后,保持该证书在三年内持续有效,甲方须在初审二阶段审查末次会议日期后 10 个月、20 个月分别接受乙方实施的共计两次的监督审查,并获得《监督审查合格通知书》及“监审合格标识”;如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接受乙方的监督审查,经乙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两次审查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12 个月;当发生暂停时,甲方必须在暂停期满前由乙方对其增加一次恢复审
查,同时下次监督审查时间应在含暂停期在内的距上次审查日期的 14 个月内。
监督时采取《服务审查/服务认证审查通知书》方式确认监督审查事宜,再认证时可采取再认证(复评)审查沟通确认函方式确认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监督《服务审查通知书》/再认证(复评)审查沟通确认函的目的在于确认与当次审查有关的各类信息,视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补充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合同为准。
❖ 完整体系审查--再认证审查:
为确保认证证书的延续性,再认证审查须安排在初审二阶段审查结束第 30-33 个月进行。
如果在原证书的终止日期前成功完成了再认证活动,新证书的终止日期可以基于原证书的终止日期。
如果在原证书终止日期前,未完成再认证审查或不能验证对严重不符合实施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等未尽的再认证活动,则不推荐再认证,证书到期失效。由于甲方原因而导致的认证类型更改为初次认证时,认证费用按初次认证费收取。在原证书到期失效后,如果能够在 6 个月内完成未尽的再认证活动,则可以恢复
认证,否则应至少进行一次第二阶段才能恢复认证。证书的生效日期应不早于再认证决定日期,终止日期应基于上一个认证周期。
八、证书信息的确定及调整
1.以甲方申请、乙方收集的审查证据为基础,以不违反国家法规、认证规范为前提,由乙方判定,经双方确认后,界定认证范围等证书信息。
2.若受审查方在认证有效期内发生影响证书有效性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时,应向乙方办理合同变更申请,乙方评估后决定:立刻办理变更或是根据需要在结合例行审查后再做出决定(必要时,双方约定需增加的补充审查、特殊审查,相关费用另行约定并由甲方承担):
1) 认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涉及的场所数量、位置、场所范围的变化)、体系覆盖人数规模;
2) 组织名称、注册地址、审查地址;
3) 其他可能涉及证书调整的情况。
九、证书颁发
受审查方符合认证条件,并经乙方做出认证决定后,7 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服务/服务认证证书。
十、证书暂停
若甲方/受审查方在认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经乙方调查取证属实后,乙方有权根据认证规范在 5个工作日内暂停相关证书:
1.受审查方获证的服务持续或严重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有效性的要求;
2.不承担、履行认证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
3.与获证的服务有关的活动被媒体负面曝光、监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通报后未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的;
4.被有关执法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尚不需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5.与获证的服务范围有关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过期失效的;
6.甲方主动请求暂停其认证资格(需甲方提交书面申请);
7.其他应当暂停认证证书的情况。
乙方做出暂停决定后通知受审查方、在乙方网站(xxx.xxxxxx.xxx)上公布该信息、上报国家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xxxx://xx.xxxx.xx)。待造成暂停的问题解决后,受审查方认证资格可恢复有效。
十一、证书撤销
若甲方/受审查方在认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经乙方调查取证属实后,乙方有权根据认证规范在 5个工作日内撤销相关证书:
1.被注销或撤销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
2.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列入质量信用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
3.拒绝配合认证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或者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提供了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4.出现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食品安全/服务,经执法监管部门确认是获证组织违规造成;
5.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6.暂停认证证书的期限已满但导致暂停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或纠正的(包括持有的与获证服务范围有关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已经过期失效但申请未获批准);
7.没有运行获证服务或者已不具备运行条件的;
8.不按相关规定正确引用和宣传获得的认证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或者认证机构已要求其纠正但超过
2 个月仍未纠正的;
9.甲方主动请求撤销其认证资格(需甲方提交书面申请);
10.其他应当撤销认证证书的。
乙方做出撤销证书的决定后通知受审查方、在乙方网站(xxx.xxxxxx.xxx)上公布该信息、上报国家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xxxx://xx.xxxx.xx)。
注:1、在乙方做出暂停或撤销相关证书的决定前,乙方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及验证,如经甲乙双方确认有必要增加现场审查,由此产生的审查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暂停、撤销期间的证书属于证书失效状态,将不能被用于投标等商务活动。
3、按照行业规范,证书被暂停、撤销后一年内不得办理该体系的转机构认证。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亿信标准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
签署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以下为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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