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1302001903661221
采购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采购项目名称:散装抗结核药品(A 包:盐酸乙胺丁醇;B 包:异烟肼;C 包:xxx;D 包:吡嗪酰胺;E 包:利福喷丁)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七月
声 明
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xxxx:本文件及有关附件作为谈判依据,对供应商及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进行,由于对谈判文件的误解而造成的无效响应或其他情况,后果自负。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文件目录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2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散装抗结核药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
1.采购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2.采购项目名称:散装抗结核药品 A 包:盐酸乙胺丁醇;
B 包:异烟肼; C 包:xxx;
D 包:吡嗪酰胺; E 包:利福喷丁;
3.项目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送货。
4.项目供货地点: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2)具备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
6.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用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领取(下载)谈判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上午 8:30-
下午 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领取(下载)谈判文件地点: 供应商注册后,自行登陆系统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其他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为无效文件。
9.谈判文件工本费:免费。
10.保证金:本次需交保证金 A 包:1000 元
B 包:1000 元 C 包:1000 元 D 包:2000 元
E 包:500 元
保证金是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必须直接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将保证金足额汇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通过非基本账户或其他方式的交款无效。
户名: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A 包账号:100286824013
B 包账号:101366817929 C 包账号:101366817838 D 包账号:101907483639 E 包账号:101366817918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1.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进行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3832542910
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北京时间:15:00
1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谈判室(学院北路 1300 号)
14.谈判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谈判室(学院北路 1300 号)
15.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提出。
15.1 采购人的联系部门: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办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信地址:唐山市卫国北路 52 号
15.2 采购中心的联系部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处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通信地址: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北路 1300 号)
16.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
一、项目说明
国家结核病人免费治疗项目.
二、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0.7930 万元 A 包:盐酸乙胺丁醇片(胶囊),86480 元
B 包:异烟肼片(胶囊),79800 元 C 包:xxx片(胶囊),98800 元
D 包:吡嗪酰胺片(胶囊),115000 元 E 包:利福喷丁片(胶囊),27850 元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 量 |
A 包:盐酸乙胺丁醇片(胶囊) | 250mg×100 片(粒)/瓶 | 4600 瓶 |
B 包:异烟肼片(胶囊) | 100mg×100 片(粒)/瓶 | 3800 瓶 |
C 包:xxx片(胶囊) | 150mg×100 片(粒)/瓶 | 3800 瓶 |
D 包:吡嗪酰胺片(胶囊) | 250mg×100 片(粒)/瓶 | 2300 瓶 |
E 包:利福喷丁片(胶囊) | 150mg×20 片(粒)/瓶 | 500 瓶 |
(响应文件中各包报价高于此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三、采购清单
四、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1、所有药品每盒包装内需装有符合本产品相关规定的说明书。
2、在药品运往项目实施地点以前,供应商需在自己的检验部门对每个生产批号的药品进
行检验,所有检验均按中国药典《现行版》的有关规定实施。
3、药品提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地方或国家药检部门对药品实施检验。由于药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药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对药品质量出现争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所用各批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和省级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所有抗结核药品的生产应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有关质量标准。
6、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对任何缺陷和劣变药品应实施补偿改善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
药品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不得超过 3 个月。
7、如果由于药品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药品,供应商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能够按谈判文件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五、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2.★售后服务:
1)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药品本身价、药品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质保及各项税金等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
2)产品质保期:药品运送到指定交货地点时的有效期应在 18 个月以上。
3)质保期内供应商对药品质量负责。
3、产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须与官方平台公布的产品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4、供应商所供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件及销售证明、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随药品同行。
六、验收程序及付款 1.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
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付款: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30 日,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付款。
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x次采用资格后审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下列资格审查的资
料。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要求提供 的证件,若已完成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 |
3 |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证明资料。并 加盖供应商鲜章。 | |
4 | 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汇款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
5 | 1.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有效期内)。 2.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 3.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概况并加盖 供应商鲜章。 |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至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
8 | 具备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 | |
注:1.未能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为无效响应。
2.授权委托书、企业概况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为无效响应。
附件二 符合性检查内容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证 件,若已完成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 证复印件。 | |
3 |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 |
4 | 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汇款凭证。 | |
5 | 1.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 2.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 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概况内容)。 |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至谈判前“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
8 | 承诺函及报价、分项报价(若有的话) | |
9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
10 | 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密封及份数 | |
11 | 质量承诺及质保期限、供货期限 | |
12 | 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情况 | |
13 | 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 | |
1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15 | 具备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 | |
16 | 其他事项 |
附件三 采购政策执行
x次采购中涉及到的采购政策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按照国家采购政策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否则视为不享受采购政策条件。未涉及采购政策的不需要提供。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节能环保产品采购
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
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附件四: 相关说明
1.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加谈判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同品牌谈判说明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活动。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为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7.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充分理解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中没有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一)有关名词解释
1.“采购人”系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供应商” 系指响应谈判文件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响应文件” 系指对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
4.“谈判小组” 系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组织。
5.“包”系指谈判文件中“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中按 A、B、C┅┅序号界定的可单独响应的项目。如谈判项目分包,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单 独递交。
(二)谈判文件的解释及澄清或修改
x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更正公告。
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违约责任:
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在合同中体现并签订。
(四)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五)交货时间
具体交货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谈判中作出明确承诺,且符合采购人的交货时限要求。在合同中明确交货时间。
(六)保证金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保证金是否有效响应采购文件,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时间为依据。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订立后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谈判有效期
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 60 天(日历天)。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为无效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可以不退还谈判保证金。
(八)其他说明
1.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签订后的合同原件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中心、供应商各一份备案。
2.合同签订依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最后报价、成交通知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3.供应商只允许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一个项目提供一个(套)方案,一个项目报多个方案
或一主选一备选的取消谈判资格。
(一)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中其所投相关货物品牌、规格、技术参数必须是确定的,否则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写。响应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有相应
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2.供应商应分别制作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 A4 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封面必须有供应商鲜章,且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采购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响应。
4.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索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必须左侧胶装,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中心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价
1.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报价表应写明报价包含的项目、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累计为准。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填写该项目的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真实有效的报价。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本谈判文件中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中心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一)谈判小组组成、职责及义务
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政府采购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由小组成员共同推选谈判小组组长一名(采购人不能为组长),主持谈判工作。
2.职责
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义务
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谈判遵循的原则及方法
1.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2.方法:为保证谈判工作合法、有序、高效的进行,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注意事项
1.维持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关闭手机或置于震动状态。
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要远离会议现场,以便随时接受询问。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响应资格。
3.在谈判过程中,如供应商故意扰乱会场秩序或谈判小组认为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时,谈判小组有权终止谈判过程。
(四)谈判
1.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
会。
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1 应交未交保证金的。
3.2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3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
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谈判小组应告之有关供应商。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
息。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本次谈判采取再次报价方式。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如谈判小组认为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谈判小组和该报价的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五)成交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中心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询问、质疑答复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中心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
行。
3.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八)处罚
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1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1.2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1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 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2.3 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
2.4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2.5 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2.6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
评审专家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一)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二)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标准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标准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不签订合同的,将此情况上报财政局采购办处理。
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
门。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成交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定地:河北.唐山
根据甲方委托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散装抗结核药品 X0000000000000000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价格条款: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注:如货物较多可另附清单)第二条 质量标准:
1、所有药品每盒包装内需装有符合本产品相关规定的说明书。
2、在药品运往项目实施地点以前,供应商需在自己的检验部门对每个生产批号的药品进行检验,所有检验均按中国药典《现行版》的有关规定实施。
3、药品提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地方或国家药检部门对药品实施检验。由于药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药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对药品质量出现争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所用各批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和省级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所有抗结核药品的生产应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有关质量标准。
6、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对任何缺陷和劣变药品应实施补偿改善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药品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不得超过 3 个月。
7、如果由于药品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药品,供应商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能够按谈判文件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8、产品质保期:药品运送到指定交货地点时的有效期应在 18 个月以上。
9、质保期内供应商对药品质量负责。
10、产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须与官方平台公布的产品信息一致,不得
更改。
11、供应商所供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件及销售证明、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随药品同行。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除非对药品包装有特殊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质量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或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期限: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药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第五条 验收
交货时甲方根据合同和药品清单,按国家标准对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验收合格后 30 日,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付款。第七条 x合同解除的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唐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唐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x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条 x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供应商、唐山市财政支付中心、唐山市政府采购办、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其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采购人(全称):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唐山市卫国北路 52 号 地址: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及格式制作,并对其提交的响应
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9.近三年业绩
10.报价一览表
11.技术规格偏离表
12.货物技术参数及样品图片等
13.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方案(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相应内容和证明等: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清单等)。
一、承 诺 函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供应商全称)已详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接受此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全权代表参加本次的谈判活动。
据此我方xxxx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 我方已详细阅读了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等全部内容并同意其规定,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此项目进行全部响应。
2.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由于我方对谈判文件规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成交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由我方自负。
3.我方已按贵方的要求向贵方提交了谈判保证金**元,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我方承诺在合同签定后**日内完成全部采购项目,达到验收标准。
5.如果贵方接受我方响应文件,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谈判结束之日起有效期为**天(日历天)。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
7.与我方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
地址:电话:
其它联系方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年 月 日
重要提示: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件,若已完成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xx。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要求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应要求其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公司根据《民法总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
1.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间接反映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主要是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按照下列企业概况内容进行填写:
企业概况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全称): (公章)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
员工总人数 | |||||
其中技术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初级职称人员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主要设备 |
主要是指:国家或行业部门有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或资质等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汇款凭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保证金缴纳响应情况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际收到的汇款为准。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 (公司全称)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特此xx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提供至谈判前“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 职务,系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公章)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粘贴或复印此处)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谈判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粘贴或复印此处)
注:授权委托人参与谈判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在本单位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单位 | 签署日期 | 合同金额 | 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1.近三年经营业绩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有合同(包括双方盖章部分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主要内容部分)复印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2.未提供业绩不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报价(小写) |
合计 | 总价:(大写)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无供应商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谈判规格要求 | 响应规格标准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注:1.供应商须对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谈判文件中有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货物的具体参数值,否则将被视为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缺乏实质性响应。
提供货物的详细技术参数或官网或宣传图样品图片等。
供应商对货物的技术指标要求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响应”或“不响应”),产品的质保年限、供货进度表等。
1.对采购人要求和需要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的。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 期:
重要提示: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重要提示: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如若是的话就按照上面格式填写,不是的话就不需要填写。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谈判小组 不予采纳。
节能环保产品采购
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
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按有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否则谈判小组不予采纳。
资料提交表
项目名称: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全称):公章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有效复印件 | 备注 |
供应商签字: | 接受人签字: |
注:此表为供应商提交资质等资料的明细目录,需在提交前填写完整,提交后经核对后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此表和资质原件等资料一起装袋(不需密封,勿粘贴)提交,不与响应文件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