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CNIC026473-003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20CNIC026473-003
项目名称: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 外数据采集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二 0 二 0 年一月
目 录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项目的相关服务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CNIC026473-003
项目名称: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一、项目简介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是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承担
的国家专项“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所属“高原生长与演化”任务之“关键地区岩石圈精细结构与浅部响应”专题下设的工作内容。该专题旨在获得藏北岩石圈精细结构,形成横贯青藏高原南北高分辨率探测剖面,完整、系统地揭示高原地壳缩短、岩石圈增厚及横向扩展的机制,从深部结构上回答班-怒、金沙江缝合带的俯冲极性、藏北高原巨厚地壳的形成机制,为高原生态屏障的形成机理,以及欧亚板块是否南向俯冲于青藏高原之下的科学问题。根据专题任务书要求拟在青藏高原北部地区实施深地震反射剖面探测,总长满叠~400km,要求针对研究区巨厚地壳、地表破碎及构造地质复杂等特点,试验深地震反射剖面数据采集方法,获取研究区地壳浅、中、深层精细结构。
二、招标内容:投标人可对下列招标内容报名投标,并对全部工程和服务进行报价,投标人超过预算的报价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服务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预算 | 完成时间 |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 | (1)完成“关键地区岩石圈精细结构与浅部响应”专题任务书中 2019-2022 年青 藏高原北部地区总长~400 km深地震反射剖面数据采集任 务(每年度工作量据专题年度任务确定); (2)完成以上 采集数据的监 控及常规处理。 | 总预算人民币 3600 x |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 (每年度需完成相应年度工作验收) |
注:根据专题任务书要求,2019 年考核指标要求之一是获得长度 100km 深地震反射剖面原始数据,原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招标确定承担采集的地震队伍,但经费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故在 2020 年 1-2 月对 2019-2022 年工作任务统一进行招标。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甲级资质证书或石油工程队伍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办法
购买时间及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15日,每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参与投标的权利。(注意:标书款不接受个人电汇,只能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或现场购买)
地点:xxxxxxxxxxx,xxxx 000 xx。
售价: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 6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意:标书款不接受个人电汇,只能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或现场现金购买)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加盖公章的材料:
1、投标人对标书购买人出具的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标书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述文件仅供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核实使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仍需按要求提供上述文件。
五、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2 月 7 日 9:00 至 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2 月 7 日 9:30 整 (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六号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仪大厦 6 层 618 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1、中国地质调查局网(xxxx://xxx.xxx.xxx.xx);
2、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网(xxxx://xxx.xxxx.xxx.xxx.xx/); 3、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地 址:xxxxxxxxxxx 00 x联系人:xxx、x先生
电 话:010-68999729、010-83413849
招标代理: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 000 xx,xx:000000
联系人:x先生 田女士 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 传真:010-88316233
电子邮件:0000000000@xx.xxx(请电汇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将购买标书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以及标书款电汇单截图发送至此邮箱并提供负责人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有效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33505759594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x表是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具体细化及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
序 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名称 |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
2 |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甲级资质证书或石油工程队伍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3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否 |
4 | 代理商应提交的商务资料 | 否 |
5 |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 *投标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要求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提交) (4)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5) *满足本表第 2 条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的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按时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可出具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 |
证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可出具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具有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甲级资质证书或石油工程队伍甲级资质证书; 8) 投标人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部分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要求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xx); (0)商务文件偏离表;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小微企业); (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10)*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提交); (11)分项报价表; (12)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列出的服务要求作逐项应答表并如实列出存在的技术偏离; (13)人员组织及专业结构; (14)从项目正式启动到验收的详细项目时间进度表; (15)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
6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技术部分的编写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部分提纲项目编写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要求:1、白色封面 2、双面打印 3、胶装 4、格式字体参照招标文件第 7部分技术标书编写格式。) 备注: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副本中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 |
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3.5 万元整 采用银行保函、财政部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银行汇票及转账支票形式的,应将正本支付凭证密封提交;采用信汇及电汇形式的应将支付凭证复印件密封提交。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出具本条要求的票据或凭证,恕不接受现金,以支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保证支票账户余额充足且能在北京地区入账。 请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退款函放入投标保证金信封中一起密封提交。 |
8 | 投标报价 | 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费用。 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中标服务费(详见第三部分第八条)本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人民币 3600 万元 投标人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报价将导致废标投标货币:人民币 |
9 |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将公示在: (1)中国地质调查局网(xxxx://xxx.xxx.xxx.xx); (2)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网(xxxx://xxx.xxxx.xxx.xxx.xx/); (3)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
10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中标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方有权根据财政部批复的年度项目预算调整工作量和合同金额,双方通过签订年度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如遇特殊原因项目终止, 则中标合同相应终止而采购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11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署中标合同后,按照签订合同金额的 10%,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的履约保函/保证金。所有履约保函/保证金有效期至最终用户签署验收报告为止。 |
12 | 支付方式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第四条的要求 |
13 | 投标有效期 | 180 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 8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7 份,单独密封的电子文档 1 份(U 盘)(包括一份全套投标文件可编辑的 word 文档和一份全套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的 pdf 文档),开标一览表需正本 1 份单独密封,投标保证金支票或支付凭证需正本 1 份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正本 1 份单 独密封。 |
15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 完成 | 否 |
16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评标当天。经查询,如投标人在上述网站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将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 |
17 | 其他 | 1、本次采购专题经费是国家中央财政预算投资,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尚有调整或取消的可能。采购人在采购开始至合同正式签订前可能对《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做出调整直至取消项目,采购人将不会因此对供应商和成交供应 商做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 |
一、 总则
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工程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条。
2.2 “招标工程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允许分公司参加的情形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招标人/谈判人/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报价。
3.3 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为招标代理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审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3.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允许发包和转包。
3.8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
3.9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须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式,向投标人/报价人发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报价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报价人未回复或招标代理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招标代理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招标代理应当推定投标人/报价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报价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招标代理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代理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招标代理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
第五部分 招标工程和服务清单、质量和供货要求;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报价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报价截止期 15 日前,按报价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到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报价人发出。答复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在投标截止期 15 日以前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3 对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报价人发出。补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投标人/报价人若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则应立即以书
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7.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所有登记并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相关通知,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招标代理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7.5 招标代理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招标代理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的,但招标代理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招标代理有权根据本次采购投标人数量及采购人、评委的要求,决定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拒绝。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9.2 投标人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字体等参照第七部分有关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9.3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条。
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转帐支票、汇票、电汇、投标担保函。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帐号:335057595948
A.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支票和银行汇票形式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汇款形式的,须在投标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上述指定的帐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在投标时提交。
B.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本项目接受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样本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样本以财库〔2011〕124 号文件中的样本为准。
3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退还,退款函格式如下致:(招标代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公司名称)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参加了本项目的投标事宜,特要求退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请予以办理!
公司名称:开户行: 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开标日期后十天)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9.4 投标报价
(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除非全体评委评为一致反对,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各该项购买工程及服务的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但,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或不清楚,以至影响评委评分的,任何不利的后果均应当由该报价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招标代理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 投标人要按投标工程和服务的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工程和服务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 条。
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6 项规定的内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0.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0.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 报价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可以被甲方视为无效。
12.3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必须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
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按照评标办法扣分。
12.4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⑴ 如果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该文档应用不可擦写的刻录光盘(CD-R)为存储介质,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的包号;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与投标文件正本纸介质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彩色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
⑵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电子文档与文本文档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的二份正本如有差异,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2.6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2.7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如果要求提交)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 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应单独放在另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有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3) 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密封和签署要求同开标一览表。
(4) 投标人还应同时提交写明准确邮寄地址、收信人姓名、邮编,并贴足邮资的标准信封一个,用于招标代理邮寄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因填写不正确导致招标代理邮寄的通知书无法送达,由投标人负责。
13.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
人。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拒绝接收。
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招标代理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15.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
16. 开标
招标代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开标时,招标代理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代理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招标代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六、 评标步骤和要求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 招标代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被认为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8.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
18.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 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B、 本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C、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D、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 投标工程和服务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工程和服务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后续试验配合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F、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G、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H、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I、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可能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的正本之间如有差异,按投标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8.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9 投标的澄清
19.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19.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9.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0.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0.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细则和 评分办法”。
20.2 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细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投标人可对任何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中所公布的规则、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
21. 确定中标人
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1.2 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21.3 采购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款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21.4 招标代理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确定中标人。
22. 评标过程保密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人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一旦该等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等投标人承担。
(2) 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招标人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例如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的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用户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不明确要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
(3) 在上述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招标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招标人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3. 废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 签订合同
24. 中标通知
24.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邮寄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招标代理同时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应按招标代理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25.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5.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和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5.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代理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代理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5.5 不按约定签定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5.6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招标代理备案。
八、 中标服务费
26. 中标服务费
26.1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26.1.1 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6.1.2 中标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委有关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规定标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 10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 %=1.5 万元
(500-100)万元×0.8%=3.2 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 万元
1.5+3.2+2.25=6.95 万元
中标金额计算单位为人民币。
26.2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经与采购人约定,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26.3 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在签约前按 26.2 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
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和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等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九、 处罚、询问和质疑
2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诚信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⑶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⑷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8.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
28.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询问。
28.2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质疑。
28.3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
28.4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
十、 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和披露
29.1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2 招标代理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9.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谈判报价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谈判报价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节能产品和环境认证产品
30.1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中国环境网(xxxx://xxx.xxxxxx.xxx.xx/)、中国节能节水环保认证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上公布的最新一期清单为准,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0.2 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购买。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环保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xxxx://xxx.xxx.xxx.xx)、中国绿色采购网(xxxx://xxx.xxxx. org/)上公示。
十二、中小企业相关规定
31.1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1.2 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投标报价以及各项商务、技术和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和投标工程和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A、 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B、 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
C、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加*项目和付款条件的非实质响应,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D、 对投标保证金的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E、 完成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F、 对投标有效期的承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G、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 评标方法
评标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将投标人经验、设备配备、人员配备、实施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对所有实质上响应投标进行综合打分、排序,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次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如果二个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综合评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取技术得分高者。本项目的评分标准为:
评分因素 | 分值分配 |
价格分 | 15 |
商务部分 | 35 |
技术部分 | 50 |
三、评分细则
评标指标 | 评审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区间 | |
价格 15% | 投标报价 (15 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合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 | 15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0-15 |
商务 35% | 工作业绩 (10 分) | 拟承担本项目的作业队伍 2010 年至今是否承担过二维深地震反射项目,施工质量及成果报告在良好以上(提供项目验收意见书) | 5 | 承担过 3 项及以上(3 项及以上基础分 3 分,1 项成果优秀 4 分,2 项及以上成果优秀 5 分) | 3-5 |
承担过 2 项(2 项基础分 2 分,1 项及以上成果优秀 3 分) | 2-3 | ||||
承担过 1 项(1 项基础分 1 分,成果优秀 2 分) | 1-2 | ||||
未承担过 | 0 | ||||
拟承担本项目的作业队伍 2016 年至今是否承担过海拔 3000m 以上高原地区二维深地震反射项目,施工质量及成果报告在良好以上(提供项目验收 意见书) | 5 | 承担过 2 项(基础分 3 分,1 项优秀 4 分,2 项优秀 5 分) | 3-5 | ||
承担过 1 项(基础分 1 分,成果优秀 2 分) | 1-2 | ||||
未承担过 | 0 | ||||
人员条件 (10 分) | 项目负责人是否主持过深地震反射项目或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 5 | 主持过同类项目 2 项及以上(基础分 4 分,1 项及以上成果优秀 5 分) | 4-5 | |
主持过同类项目 1 项(基础分 2 分,成果优秀 3 分) | 2-3 | ||||
未主持过同类项目,但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历 | 1 | ||||
不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历 | 0 | ||||
分队长、技术负责、技术经理、室内工作、仪器管理等技术骨干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及工程师以上职称,队领导、安全专职人员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 | 5 | 各岗位技术骨干经历及职称完全符合要求 | 5 | ||
缺一项 | 4 | ||||
缺二项 | 3 | ||||
缺三项以上 | 0-2 | ||||
设备配置 | 野外施工、室内分析测试设备及分析 | 6 | 配置齐全、合理、先进,完全满足工作要求 | 5-6 |
(6 分) | 软件等配置是否齐全、合理、先进,能否满足工作要求 | 配置数量及性能基本满足工作要求 | 3-4 | ||
存在明显缺项 | 0-2 | ||||
保障措施 (9 分) | 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人财物是否能统一调配、协调顺畅,后方技术及后勤组织保障是否有力,是否与工区所在自治区、地区政府及群众有合作 基础 | 3 | 管理制度及体系健全,保障措施完善,保证组织协调顺畅,且与工区所在自治区、地区政府及群 众有合作基础 | 3 | |
管理制度及体系基本健全,有保障措施,能够保证组织协调顺畅 | 2 | ||||
存在明显缺项 | 0-1 | ||||
质量管理制度及体系是否健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具体、可行, | 3 | 完全符合,满足工作需要 | 3 | ||
基本符合,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 2 | ||||
存在明显缺项 | 0-1 | ||||
HSE 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一级应急预案是否具体、可行,是否配备 HSE 管理人员,是否具有海拔 3000m 以上高寒缺氧工区工作经验 | 3 | 符合,配备 HSE 专门管理人员,且具有海拔 3000m 以上高寒缺氧工区工作经验 | 3 | ||
符合,配备 HSE 专门管理人员 | 2 | ||||
存在明显缺项 | 0-1 | ||||
技术 50% | 资料收 集、分析利用与踏勘 (10 分) | 工作区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勘查等资料收集是否齐全 | 4 | 掌握区域地质及地球物理等资料齐全 | 4 |
掌握区域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查等资料较齐全 | 2-3 | ||||
有明显缺项,资料较少 | 0-1 | ||||
现有施工难点分析是否透彻全面,问题梳理是否准确到位 | 3 | 分析透彻,精准提出调查区存在的具体问题,建议合理 | 3 | ||
分析基本到位,能够提出调查区存在的问题,建议较合理 | 2 | ||||
分析不到位,提出调查区存在的问题不够具体明确 | 0-1 | ||||
踏勘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应包括踏勘计划、踏勘内容、踏勘结果,初步拟定野外施工方案) | 3 | 报告内容完整 | 3 | ||
报告内容基本完整 | 2 | ||||
存在明显缺项 | 0-1 | ||||
技术要求 | 技术要求、工作精度是否符合招标文 | 5 | 完全符合规范要求,满足规范精度,针对性强 | 4-5 |
和工作方法 (10 分) | 件明确的相关规范及调查区实际情况 | 缺失 1 项规范要求,基本满足规范精度 | 2-3 | ||
缺失 2 项以上规范要求 | 0-1 | ||||
采用的技术方法是否全面、合理、可行 | 5 | 工作方法选择全面、合理、可行 | 4-5 | ||
工作方法选择较全面、合理、可行 | 2-3 | ||||
存在明显缺项 | 0-1 | ||||
施工方案 (15 分) | 测线选择、施工方法、试验设计、技术对策、低降速带、测量设计、现场监控处理等是否先进、可行,针对性强 | 15 | 优于工作要求,满足规范精度,针对性强、符合工作区实际 | 12-15 | |
完全符合工作要求,满足规范精度,针对性强、符合工作区实际 | 8-11 | ||||
基本符合工作要求,基本满足规范精度、基本符合工作区实际 | 4-7 | ||||
存在明显缺项,不符合工作区实际 | 0-3 | ||||
工作安排 (10 分) | 工作安排是否合理可行、工作阶段划分是否明确、工作程序和各阶段工作是否清晰 | 10 |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8-10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7 | ||||
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4 | ||||
存在明显缺项 | 0-1 | ||||
预期成果 (2 分) | 预期成果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2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 | ||||
规范程度 (3 分) | 文字是否精炼,附图(插图)是否齐全、清晰、美观 | 3 | 完全符合要求 | 3 | |
基本符合要求 | 2 | ||||
存在明显缺项 | 0-1 | ||||
合计 | 100 |
第五部分 招标工程和服务清单、质量和供货要求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一、项目概况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是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承担的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所属“高原生长与演化”任务之“关键地区岩石圈精细结构与浅部响应”专题下设的工作内容。该专题旨在获得藏北岩石圈精细结构,形成横贯青藏高原南北高分辨率探测剖面,完整、系统地揭示高原地壳缩短、岩石圈增厚及横向扩展的机制,从深部结构上回答班-怒、金沙江缝合带的俯冲极性、藏北高原巨厚地壳的形成机制,为高原生态屏障的形成机理,以及欧亚板块是否南向俯冲于青藏高原之下的科学问题。根据专题任务书要求拟在青藏高原北部地区实施深地震反射剖面探测,总长~400 km,要求针对研究区巨厚地壳、地表破碎及构造地质复杂等特点,试验深地震反射剖面数据采集方法,获取研究区地壳浅、中、深层精细结构。
二、剖面位置与工区概况
1、剖面位置:
图 1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测线位置示意图
拟实施的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南端起于多格错仁西岸与
Sinoprobe 羌塘线相接,向北穿越鲸鱼湖、库木库里盆地,经祁曼塔格山北端到达青海省茫崖镇附近,
2019 年-2022 年任务测线总长度约 400km 左右。
2、考察区概况:
xxx盆地与羌塘盆地之间的青藏高原北部地区是研究青藏高原由南部较湿热环境向北部荒漠环境变迁的纽带,其深部可能正在发生印度与亚洲两大板块汇聚相交,是探索深部构造如何影响浅部变化的关键地区。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翘首盼望揭露青藏高原北部构造隆升及其控制浅部变形之深浅相互联系的奥秘。2009 年-2016 年,在 SINOPROBE 专项、中国地质调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资助下,经过多年努力已完成穿越青藏高原中南部的深地震反射长剖面,但是由于北部恶劣的自然条件和技术瓶颈限制而搁浅至今。本次科考拟利用我国近年发展的具有国际水准的新技术,克服困难,探索揭露深部与浅部如何相互作用的大陆变形过程,近而填补和发展大陆变形与环境关系的理论体系。
测线涉及行政区域主要包括西藏自治区羌塘保护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金保护区(祁漫塔格段)和青海省可可西里保护区。考察区绝大部分为无人类活动区,无交通路网,后勤供给需自建野外生产保障体系。
测线经过的区域平均海拔 4500m 以上,最高海拔 5500m,最低海拔 4000m,地貌主要由高原、沙漠、湖泊、河流、雪山、冰川、沟谷组成的起伏不平地形,属高原山地地貌。工区内高原湖泊众多,较大的湖泊包括多格错仁、多格错仁强错、向阳湖、鲸鱼湖等,而河流大部分具有季节性特征,旱时水量小,雨季水量扩大。
考察区气候因海拔高、气候干旱寒冷,形成了典型的高寒气候特征,气温的年日变化大,其年平均气温大都在 0℃以下,夏季由于冰川融水,多区域性暴雨,行车极为困难,而冬季地表被大面积冰冻及大雪覆盖,较适宜开展考察施工活动季节为 3-5 月及 10-11 月。
工区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出露花岗岩、花岗闪长岩等岩浆岩,地层主要包括泥盆系粉砂岩、泥岩、灰岩,三叠系喷发沉积相火山岩、火山角砾岩、砾岩、砂泥岩,侏罗系海相灰岩、碎屑岩,新近纪砂岩、砾岩、泥岩,第四系粘土、砂、黄土及冰积层等。由于重力垮塌及剥蚀作用影响,该区地表激发条件较差,主要包括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峰、陡坡地段;湖泊附近胶泥区;冲沟、河滩砾石堆积区。
三、研究内容与工作量
1、研究内容:
(1)针对该地区巨厚地壳、地表破碎及构造地质复杂等特点,试验深地震反射剖面数据采集方法,建立适用于研究区的深地震反射剖面探测技术;
(2)试验深地震反射剖面监控处理及常规处理技术。
2、工作量:
(1)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满叠~400 km 深地震反射剖面数据采集任务;
(2)完成以上采集数据的监控处理和常规处理。
四、拟采用的采集方案与基本技术要求
1、采集方案:
根据已有的地震工作及多年经验总结,拟采用的主要采集参数见表 1,表中参数供投标单位参考,最终施工参数应经试验在施工设计审查后确定,但一些关键参数(如炮间距、井深、药量、覆盖次数等),不得降低指标。
表 1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工程建议采集参数
序号 | 项目 | 参数 | 备注 |
1 | 井深 | 30 m(小炮) 50 m(中炮) 50 m(大炮) | 建议大炮使用大孔径钻机 |
2 | 药量 | 48 kg(小炮) 600 kg(中炮) 2000 kg (大炮) | 建议大炮使用大孔径药柱激发 |
3 | 炮间距 | 250 m(小炮) 3000 m(中炮) 50 km(大炮) | |
4 | 道间距 | 50m | |
5 | 接收道数 | 小炮 720 道接收 中炮 900 道接收大炮全排列接收 | 中炮与小炮中间放炮大炮单边放炮 |
6 | 记录长度 | 中、小炮 30s,大炮 60s | |
7 | 采样间隔 | 中、小炮 2ms,大炮 4ms | |
8 | 记录格式 | SEG-D | |
9 | 激发方式 | 深井放炮 | |
10 | 覆盖次数 | 不小于 60 次 |
2、技术要求:
1)选线要求:测线南端起于多格错仁西岸与 Sinoprobe 羌塘线相接,向北穿越鲸鱼湖、库木库里盆地,经祁曼塔格山北端到达青海省茫崖镇附近,具体位置根据野外详细踏勘情况确定。选线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沿直线或折线施工,完成深地震反射剖面数据采集 60 次以上满叠沿直线长度 400km。
2)设计要求:为了获得全地壳及上地幔高次覆盖的有效反射信息,根据已有地震工作及总结前人的经验,遵循“大中小炮结合,浅深兼顾”的原则,剖面拟按照采用多道中间放炮采集:小炮:药量 48kg、炮间距 250m;中炮:药量 600 kg、炮间距 3000m;大炮:药量 2000kg、炮间距 50km。大炮为独立激发和接收,其中中炮和大炮为更多获取下地壳和地幔信息提供保障。
3)激发要求:采用井中爆破震源激发,针对不同岩性条件,试验多种类型钻机钻井,采用灌浆技术和二次闷井技术避免能量散失,确保足够能量传到地壳底部,小炮井深不小于 30m,中炮、大炮井
深不小于 50m,最终施工参数应经试验在施工设计审查后确定。
4)接收要求:采用 SERCEL 428XL 仪器,配置 FDU 采集站,野外配备有效排列长度不少于 1500
道,小、中炮为中间激发,接收道数小炮不小于 720 道,大炮不小于 900 道,大炮全排列接收。
5) 数据处理要求:采用反射数据处理基本流程对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和常规处理,针对地下构造复杂、深反射资料信号可能弱、信噪比可能低等特点,开展适用于该地区的深地震反射数据处理方法试验,特别注意起伏地形静校正、长偏移距动校正、长排列振幅恢复、一致性及非一致性分析和改正、多种方法组合去噪、浅深兼顾的精细速度分析、叠加、叠后适度偏移等处理方法试验。
五、工作安排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投标人承担野外数据采集任务,中标后即与中标人初步签订合同。中标人根据项目组要求进行野外试验考察深部探测剖面地震采集环境、确定实际剖面位置及施工参数,并提出施工设计。施工设计经专家组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数据采集及其常规处理。
根据项目任务书安排:2019-2022 年野外数据采集任务总工作量~400km,委托方与中标人每年根据项目实际批复情况在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确定年度工作量及经费,中标人应于当年完成对应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处理验收及其数据汇交。
野外数据采集期间,项目组将委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并组织专家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中标人需为项目专家组提供交通和工作的便利条件。
六、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行业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国家技术标准等,并同时需满足合同书、施工设计书和甲方要求。
质量指标:
地震监视记录一级品率不小于 70%;采集原始记录合格率≥99%;
空炮率≤2%
表层调查资料合格率 100%;测量成果合格率 100%;
监控处理剖面合格率 100%;常规处理剖面合格率 100%;
野外测量执行标准:
SY/T5171-2011《陆上石油物探测量规范》
SY/T5828-1999《石油物探测量成果质量检查验收细则》
SY/T5927-2000《石油物探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SY/T6291-1997《石油物探全球定位系统动态测量技术规范》 SY/T5775-2002《山区地震勘探测量技术规程》
地震资料采集执行标准:
SY/T5330-2003《陆上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范》 SY/T6386-1999《陆上高分辨率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范》 SY/T6051-2000《山区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程》 SY/T5314-2011《陆上石油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范》 SY/T6052-2000《地震勘探资料采集现场处理技术规程》 SY/T6054-2000《水陆交互带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程》 SY/T6290-2011《地震勘探辅助数据 SPS 格式》
SY/T6391-1999《SEG-D 地震磁带记录格式标准》
Q/SHO001-2005《陆上地震勘探辅助数据格式》地震资料数据处理技术执行标准:
SY/T5332-2011《陆上地震勘探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SY/T5482-1992《地震勘探资料处理质量检验细则》 SY/T6441-2000《地震勘探数据处理成果验收规程》 SY/T5453-2008《地震数据交换记录格式》
SY/T6591-2004《地震数据叠前深度偏移处理技术规程》安全及环保要求:
SY/T6280-2006《石油地震队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规范》 SY/T6276-2010《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体系》 SY6349-2008《地震勘探钻机作业安全规程》
SY5868-1993《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5857-2013《石油物探地震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范》
七、成果提交
资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
采集原 | 原始数据磁带 | 2 | SEG-D 格式磁带 |
始数据 | 仪器班报 | 2 | 电子光盘、纸质 | ||
采集观测系统、SPS辅助数据 | 1 | 电子光盘、纸质 | |||
现场处理剖面 | 2 | 电子光盘、纸质 | |||
测量数据资料 | 2 | 电子光盘、纸质 | |||
钻井班报 | 1 | 纸质 | |||
表层调查资料 | 1 | 包括班报、原始记录、数据光盘、计算解释成果 | |||
处理成果数据资料 | 处理剖面 | 2 | 纸质 | ||
处理数据光盘 | 2 | 电子光盘(含初至拾取结果、速度文件、静校正量) | |||
成果报告 | 采集竣工文字报告 | 6 | 纸质 | ||
处理成果文字报告 | 6 | 纸质 | |||
施工设计文字报告 | 3 | 纸质 | |||
电子文档光盘 | 2 | 电子光盘(含设计、采集、处理文字报告、PPT 汇报材料、验收意见) |
委托方(全称):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受托方(全称):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委托方通过 选择一项。方式,确定受托方承担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委托业务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开展此项目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 委托业务概况:
1.1.1 委托业务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1.2 委托业务编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1.3 委托业务所属项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1.4 地质调查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1.5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
1.2 委托业务目标、任务:
目标: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任务: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3 标准和规范:
委托业务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委托方和受托方及选择一项。的规范或要求,包括: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规范:无。
1.4 主要工作量:
受托方在本合同第 2 条规定的期限内,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如果可以计算,按工作手段分列总工作量、年度工作量):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5 预期成果: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第二条委托业务周期
2.1 工作时间:
自年月至年月。
2.2 各主要工作阶段时间:
2.2.1 受托方提交设计审查申请时间不迟于:年月。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提交的设计后 15天内完成设计审查。
2.2.2 受托方提交野外验收申请时间(如果有)不迟于:年月。
2.2.3 受托方提交成果报告评审申请时间不迟于:年月。
2.2.4 受托方提交资料汇交地点: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时间不迟于:年月。
2.3 有关工作期限可以顺延情形:
2.3.1 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未及时支付第一笔委托业务经费,超过约定的工作起始月份 3 个月的,委托业务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按支付影响时间顺延;如果经费支付延迟对委托业务进展造成重大影响的,可另行协商委托业务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
2.3.2 委托方对受托方提出的委托业务重大变更书面提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未在 15日内做出明确书面答复,且影响受托方按时履行本合同的,每超过 30 天按月计算顺延时间。
2.3.3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受托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委托方认可可以顺延。
2.3.4 委托业务负责人因意外不能履行职责的,造成委托业务工作中断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申请延期履行。
2.3.5 合同当事人规定的其他情形:无。第三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科技部及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委托业务的论
证评估、任务下达、设计编制与审查、实施与监督检查、野外验收、成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评审与验收、资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3.1 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3.1.1 及时支付委托业务经费。
3.1.2 负责监督检查受托方委托业务管理工作。
3.1.3 负责监督受托方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
3.1.4 根据受托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请,组织论证本委托业务是否续作或结束。
3.1.5 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委托业务的野外验收。
3.1.6 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委托业务的成果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验收。
3.1.7 自行选择委托在行业排名全国前 200 位或在本省(区、市)综合排名前 10 名的中介审计机构对委托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1.8 办理委托业务资料接收;
3.1.9 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委托业务的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审查与验收。
3.1.10 根据受托方申请,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
3.1.11 根据受托方申请,办理委托业务终止结算手续。
3.2 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3.2.1 受托方保证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许可和授权、能力和条件,保证其进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业务的合法性。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委托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转包或分包。
3.2.2 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按照委托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完成委托业务工作目标、足额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
3.2.3 受托方负责本委托业务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需为委托业务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仪器和设备。
3.2.4 负责本委托业务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经委托方审核,接受委托方的实施抽查、监督。
3.2.5 按委托方要求及时向委托方报送委托业务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
专报和图件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办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业务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等,应及时向委托方报送专报。
3.2.6 负责编报委托业务设计方案、最终成果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并及时提交给委托方审核、验收、评价。
3.2.7 委托业务经费应保证用于本委托业务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委托方要求,严格执行委托业务预算,按照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对委托业务单独核算,编制委托业务经费年度决算。
3.2.8 委托业务完成时,受托方还须提供财务决算表及收支明细账供审核;或提供有资质审计公司的审计报告。如经费有结余,应详细说明后续支出安排,没有合理理由须及时将结余经费缴回委托方。
3.2.9 按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汇交委托业务成果地质资料,并保管好委托业务原始资料、实物资料。
3.2.10 接受委托方组织(或委托的机构)的质量、经费检查,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2.11 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守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委托方、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保证委托业务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委托业务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承担费用。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及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受托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价款拨付和结算
4.1 本委托业务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按照《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管理办法》,在委托业务工作周期内,根据财政实际批复预算、委托业务实施和年度考核情况,逐年安排年度工作经费。委托方在财政拨款到位前提下,视专题年度经费的情况按照相应比例拨付给承担方。
特别强调:
(一)、外协单位为科研院所和院校的合作研究,第一年签订合同时首付比例不超过 80%。
(本项目不适用)
(二)、以招投标方式开展的委托业务项目,在合同签订、第一次首付款拨付之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交本年度实施方案,由委托方组织专家审核。
4.2 委托业务总价款(如果能确定)为人民币(大写)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万元)。
(按年度、主要工作手段或主要费用分列):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4.3 年度委托业务经费为人民币(大写)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万元),在收到财政拨款后将按下列时间和方式支付:
(1) 双方在完成合同签订后,于单击此处输入日期。前,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按照合同金额的 70%支付人民币(大写)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万元)。
(2) 受托方在完成野外验收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拨付申请,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请后 10 日内进行确认并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按照合同金额的 20% 支付人民币(大写)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万元)。
(3)受托方在完成成果验收及资料汇交 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拨付申请,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请后 10 日内进行确认并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按照合同金额的 10%支付人民币(大写)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万元)。
4.4 委托业务经费一般不得变更。但出现本合同第五条变更条款,第六条终止和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以及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且变更价款的除外。
4.5 因受托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及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告和成果并经委托方审核、验收通过的,委托方有权行使抗辩权,暂停拨付相关进度款,直至受托方严格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且通过委托方的阶段性验收或确认后,方可恢复拨付费用。
第五条变更
5.1 除另有约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以下情形,应按本条约定协商变更:
(1)因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困难,但可以部分或延期履行;
(2)因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需缩短项目周期;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因前期工作结果变更项目周期、调整主要工作或工作量;
(5)依据前期工作进展需变更设计。
(6)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无。
5.2 除 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外合同当事人均可以提出变更,提出变更一方,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收到变更要求一方,应在收到变更要求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在 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发生后,委托方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并就后期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处理要求、处理费用。
5.3 因变更引起委托业务周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主要工作阶段时间。
5.4 委托业务经费增加和减少(此条根据需求使用):
5.4.1 委托方提出变更,如增加受托方工作支出的,且不能调减其他实质性工作的,应追加委托业务经费,增加经费按实际增加的工作量计算。如财政部批复的总项目预算减少,则相关调整工作量和合同金额,双方通过签订年度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5.4.2 受托方提出变更,如果减少了工作量及其经费,在征得委托方认可后,可按等额经费相应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如无必要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应减少委托业务经费。
减少经费按实际减少的工作量计算。第六条合同解除
6.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随之终止,合同当事人不再追索对方违约责任,委托业务进
入结算程序: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受托方书面提出申请,委托方认可;
(2)根据前期工作结果评估,合同已无履行必要,或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国家造成更大损失的,合同当事人均可提出终止;
(3)委托方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缩短工作期限或取消项目的;
(4)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无。
6.2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将委托业务全部或部分工作擅自转委托、转包或分包。
(2)乙方资质丧失、降级以致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资格。
(3)乙方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
(4)乙方其他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委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委托方违约。受托方可向委托方发出通知,要求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委托方收到受托方通知后 15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受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委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受托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
(1)因委托方原因未能按第 4.1 款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委托方违反第 5.1 款第(3)项约定,自行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3)因委托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答复期限造成暂停工作;
(4)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违约责任;
(5)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委托方因委托业务资金未落实,造成受托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的除外;
(7)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7.2 受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受托方违约。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委托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委托方带来的损失,如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受托方应以自有资金补偿。
(1)受托方挤占、截留、挪用子委托业务经费的,
(2)受托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3)受托方无故未完成工作计划(申请野外验收时间、申请成果报告评审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汇交资料时间)且超过 6 个月的;
(4)受托方不提交委托业务成果报告或不汇交委托业务资料的;
(5)受托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6)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7)受托方拒绝、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对缺陷进行返工或补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经费、野外验收、成果报告、汇交资料。
(8)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委托方的约定。
(9)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0)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合同解除后,如需继续完成委托业务,委托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人,并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托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受托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受托方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将受托方列入其管理负面名单,拒绝受托方在 5年内承担或受托参加委托方委托业务工作。
7.3 乙方出现xxxx(x)xxx,xxxxxxxxxx,x方应全额返还甲方所支付费用并按照合同金额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7.5 在委托业务进行过程中,应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委托业务要求、费用拨付和管理发生变化的,应执行新规定,不视为委托方违约。
7.6 受托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委托方处理纠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证据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八条结算
8.1 发生终止、解除合同情形:
合同当事人双方在 30 日内,就最终结算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后,签订书面结算书;如协商
不成,按第 18.2 款处理。
8.2 委托方已付经费保全:
一旦发生第 7.1 款,第 7.2 款情形,受托方应保全委托业务经费。在完成委托业务结算后,
受托方应在 30 天内将委托业务结余经费按拨款原资金渠道返还给委托方。第九条知识产权、保密
9.1 知识产权:
9.1.1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1.2 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始数据(测量数据、表层调查数据、采集数据等)、处理成果数据(处理剖面、处理数据等)和成果报告等相关产权归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所有。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和委托业务参加人员享有署名权。
9.1.3委托业务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软件、数据等,均需标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为第一单位,且明确“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地质调查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专著应提交中国地质图书馆,向社会提供利用。
9.1.4 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委托业务地质调查成果宣传审核把关的通知》
(中地调办发[2016]46 号)有关要求,委托业务成果发布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授权,受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对外发布委托业务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果及有关信息。
9.2 保密:
9.2.1 合同当事人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责任。
9.2.2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将受托方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2.3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合同洽商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委托业务成果及其他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3 合同当事人其他约定:无。第十条履约保证金(如果有)
10.1 为保证受托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量、标准和规范、项目周期等条款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保证金用于受托方违约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且并不以此为限。
10.3 委托方不得以履约保证金作为提高质量标准、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进度、减免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无争议后,应及时退回受托方。逾期不退的,受托方可追索委托方违约责任。
10.4 履约保证金,将由受托方以非地质调查专项资金,按合同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在接到委托方支付经费通知 10 日内,向委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注:如一次全额付款,受托方必须按约支付保证金。
10.5 如果受托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履行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负责人
11.1 受托方指派并获委托方认可的委托业务负责人是:(姓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1.1.1 身份证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1.1.2 职称等级:选择一项。,发证单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11.1.3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委托业务负责人即经受托方授权后代表受托方负责履行合同。
11.2 合同执行过程中,受托方因特殊原因变更委托业务负责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与委托方协商,协商一致并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第十二条委托业务再次委托
12.1 受托方不得将本委托业务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再次委托给第三人。
12.2 受托方不具备样品加工、检测条件的,可以将样品加工、分析测试工作委托给第三人,但受托方已有相应资质的业务除外。受托人将样品加工、分析测试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第三人的,应对该第三人的工作成果承担连带责任。
12.3 确定委托业务受托单位时,应按照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委托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2.4 委托样品分析测试工作,受托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12.5 本条所称第三人,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包括自然人。第十三条委托业务质量、经费检查和野外验收
13.1 中期质量、经费检查及其费用分担:
13.1.1 委托方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质量、经费检查,一般 1 次/年,但不限于 1 次。
13.1.2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本合同第 1.3 款执行。
13.1.3 质量、经费检查由委托方组织,应在检查前 7 日书面通知受托方。
13.1.4 质量、经费检查中的组织人员、专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劳务费用等与检查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13.1.5 对质量、经费检查中发现需整改事项,由受托方进行整改,有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3.2 野外验收及其费用(如果有):
13.3.1 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野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本委托业务野外工作量、野外工作质量。
13.3.2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本合同第 1.3 款执行。
13.3.3 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 2.2.2 款规定的时间 15 日前,向委托方提出野外验收书面申请。
13.3.4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野外验收书面申请 15 日内进行书面答复,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时间不得超过收到书面申请的 30 日。
13.3.5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验收组人员组成提出异议,委托方应给予明确答复。
13.3.6 受托方应提供野外验收所需的资料,为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野外验收有关的费用。
13.3.7 验收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野外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13.3.8 委托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的第三方单位组织验收,但不能解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3.3.9 野外验收意见明确需要补充野外工作的,受托方应在收到野外验收意见后的 2 个月内完成野外补充工作,向委托方提交补充工作总结;因补做工作,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 2条有关工作期限和阶段性时间规定。
13.3.10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有关补充工作资料的 15 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是否可以并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编写。超过 15 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3.3.11 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义务补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第十四条成果验收
14.1 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包括本委托业务的报告
评审、报告审查,绩效评价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验收。
14.2 受托方按照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编制本委托业务最终成果报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14.3 受托方在完成本条第 14.2 款规定工作,应在本合同第 2.2 款规定期限前 7 日,向委托方提交验收申请。委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申请的 15 日内,给受托方书面答复是否进行验收。
14.4 委托方向承办人答复可以进行验收后的 15 日内,应组织验收。
14.5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本合同第 1.3 款执行。
14.6 委托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向受托方说明原因,受托方应在弥补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14.7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影响公正的验收组组成人员提出异议。
14.8 受托方应为成果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成果验收有关的费用。
14.9 验收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的除外。如超过 15 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4.10 委托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组织本次验收,但不能免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4.11 成果验收意见明确需要修改报告的,受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意见后的 1 个月内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报告,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 2.2 条资料汇交期限之规定。
14.12 受托方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委托方审查。委托方在收到受托
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后,应在 15 日内向受托方发送审查意见书。
14.13 按本合同第六条终止的,对已经完成部分工作任务可以形成成果报告的,可编写报告或总结,执行本条之约定。
14.14 本委托业务通过成果验收后的 30 日内,应进行成果登记。第十五条资料汇交
15.1 受托方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向委托方汇交资料
15.2 标准和规范按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汇交要求及委托方有关要求执行。
15.3 汇交资料经委托方审查不合格的,应在委托方规定的期限内补充和整理相关资料,重新汇交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经委托方书面催告一次乙方仍未提交全部资料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其他
16.1 合同附件:
16.1.1 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合同补充协议(委托方与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批复情况在合同基础上,签订年度补充合同,确定年度工作量及经费)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本合同规定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6)委托业务总体设计、续作工作方案(如果有)
(7)质量、经费检查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1.2 下列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以最新签署的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委托业务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2)续作委托业务考核意见;
(3)委托业务工作任务、预算调整申请及批复意见;
(4)野外验收意见书(如果有);
(5)报告评审意见书;
(6)资料汇交证明;
(7)委托业务财务验收资料;
(8)其他变更及其应答材料。
16.2 如本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就争议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可选择下列任一方
式:
(1)向选择一项。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选择一项。法院提起诉讼。
16.3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4 本合同中所称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字样材料,均以纸质并经合同当事人一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x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按规定汇交完地质资料,办理完委托业务结算手续,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附表 1:单位签字表
地选择一项。合同 DD[选择一项。]第 号签字(盖章)表
委托人 (甲方 ) | 单位名称 |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 技术合同章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 | ||
委托代理人 | (签名) | ||
联系经办人 | (签名) | ||
单位通讯地址 | xxxxxxxxxxx 00 x | ||
xxxx | 000000 | ||
单位电话 | 000-00000000 | ||
传真 | 010-68999664 | ||
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 |||
账号 | 0200001409008818443 | ||
受托人 (乙方 ) | 单位名称 |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技术合同章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 | ||
委托代理人 | (签名) | ||
联系经办人 | (签名) | ||
单位通讯地址 |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
邮政编码 |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
单位电话 |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
传真 |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
账号 |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附件 2:双方承诺书
合同承诺书
地选择一项。合同 DD[选择一项。]第 号
为了维护科学研究的圣洁和尊严,拒绝红包、提成和回扣等贿赂行为,保证在审计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作为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我xxxx:
1、保证外协任务内容真实、合法,不存在虚假外协任务。
2、保证本人和项目组人员不接受协作方劳务费、聘用费和顾问费等变相贿赂行为。
3、保证本人和项目组人员在对外合作研究、任务委托、试验、加工、测试等科研活动中不接受协作方现金回扣、红包、提成、高档礼品馈赠等贿赂行为。不接受协作单位提供的高档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保证本人不利用外协项目招标或任务委托过程中接受不适当的个人利益或好处,例如进行人情交易、亲属就业、因私出国、旅游等行为。
5、保证本人和项目组人员不在协作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违反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委托方):承诺人(受托方):
年 月 日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格式及编写
(黑色宋体小二,加粗,靠右对齐)正本/副本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招标编号: ):黑色宋体小一,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投 标 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黑色宋体三号,加粗,靠左对齐,单倍行距)
年 月 日
(宋体三号,居中,加粗,日期为阿拉伯数字)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写
(文字格式:标题为宋体加粗小三号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固定值 25 磅行距;表格用宋体五号字。)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招标代理: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180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 览表正本 份。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和服务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7.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8.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 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工程和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 我方承诺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和技术条款无异议,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3.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未经招标代理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
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设备)公开招标采购中若获中标(招标号: ),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0 天内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人民币 作为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保证金和买方付给卖方的中标工程和服务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打印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的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传真号:
电话号:
五、按照“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按时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业单位可出具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可出具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具有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甲级资质证书或石油工程队伍甲级资质证书;
8)投标人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部分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要求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商务文件偏离表
如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文件偏离表,否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说 明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小微企业)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 期: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十、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必须选用下表对项目进行单独报价,未按照本条要求提供报价表,则导致投标被拒绝)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 称 | 投 标 报 价 | 完工时间 | 备 注 |
1 | 服务费(含所有工作和服务项目) | |||
2 | 中标服务费 | |||
3 | 其它 | |||
4 | 投标总价 |
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应是投标项目和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如上述分项未单独报价或各单项的实际发生额超出分项报价,则视为含在投标总价中。
所有工作及服务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特别说明事项: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十一、分项报价表:
如果此表中所列内容与投标人在技术文件中提供的内容不一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单项价格 (人民币元) | 总报价 (人民币元)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小写金额): |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各种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十二、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列出的服务要求作逐项应答表并如实列出存在的技术偏离;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文件中 相对应的技术指标 | 偏差 | 备注 |
十三、人员组织及专业结构;
十四、从项目正式启动到验收的详细项目时间进度表;
十五、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格式及编写
(黑色宋体小二,加粗,靠右对齐)正本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招标编号: ):黑色宋体小一,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投标人名称:(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宋体三号,居中,加粗,日期为阿拉伯数字)
备注:技术部分正本封面须提供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黑色宋体小二,加粗,靠右对齐)副本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青藏高原北部关键地区深地震反射剖面野外数据采集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招标编号: ):黑色宋体小一,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年 月 日
(宋体三号,居中,加粗,日期为阿拉伯数字)
备注:技术部分副本封面及应答内容中均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可显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图片及此直接相关的具体人员。
技术部分
(文字格式:一级标题为“一、”,二级标题为“(一)”,三级标题为“1、”,四级标题为“(1)”五级标题为“①”六级标题为“A、”。一、二级标题为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三级标题为宋体加粗四号字;其它皆用宋体四号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固定值 25 磅行距;表格用宋体五号字。)
注:建议按照章节编写(技术文件内容中均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可显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图片及此直接相关的具体人员)。
一、绪言
二、工区概况
(一)区域自然人文地理特征
(二)区域地质概况
(三)区域地球物理勘察概况三、野外踏勘与难点分析
(一)野外踏勘情况概述
(二)重点与难点分析
(三)拟采用的对策
四、技术路线与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二)技术路线
(三)实施方案五、工作部署
(一)工作部署(包括部署原则、依据及具体部署)
(二)主要实物工作量
(三)进度安排六、预期成果 七、绩效目标
八、组织实施及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障措施
(二)安全保障措施九、附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