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PXGJCG2023- 124(2))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需方(采购人):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合同书
供方(中标方):无锡市亨利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PXGJCG2023-124(2))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项目编号:PXGJCG2023-124(2)二、采购项目名称:零星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金额: 壹佰贰拾柒万肆仟伍佰叁拾玖圆捌角壹分 (大写); 1274539.81 元 (小写);
四、项目服务期限: 1 年,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五、项目整体免费服务期:2 年
六、支付步骤和办法: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对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中标方提供结算报告,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付至审计价格的 90%,余款 10%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七、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供方在投标(响应)、评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书组成:
合同书由格式条款和合同条款二部分组成。合同条款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应与“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的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规模,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履约保证金要求,价款或报酬、付款进度安排、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分包要求,合同类型等。
九、合同书生效及注意事项:
合同书格式条款与合同条款共同组成完整合同书。采购人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书签订工作。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合同即生效并经系统自动将合同书推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十、供需双方如有其它要求,可参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并在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供需双方自行拟定补充条款。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五十条规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见证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采购方: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中标方:无锡市亨利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零星修缮工程
二、 工程地点: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无锡市和风路 1000 号
三、 工程范围:主要是对医院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需性改造、修缮。如门、窗、内墙、外墙、天棚吊顶、屋面防水、室内地面、车棚、围墙等院内各类零星修缮、土建装潢、水电安装(仅限项目内的)。仅限单项总价金额低于 15 万元的项目。
四、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建。五、 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结算期结算付款。
2、为乙方进场施工做好与施工协调工作(如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并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发现施工过程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要与乙方单独签订廉政协议书及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服从甲方统筹安排;接受甲方的管理。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施工时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隐蔽工程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3、工程项目中所需设备和材料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供货,材料必须是甲方指定产品,须有质保书、产品质量等级证书,且是环保材料。材料进场之前需得到甲方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场。
4、现场管理人员须与甲方积极配合并服从统一管理。
5、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与病人及医护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不得引起投诉。保持
施工场地整洁,进场后的材料、机具、设备,未经甲方确认不得运出场外。
6、乙方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要与甲方单独签订廉政协议书及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工期要求
1、每个零星工程均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要求后 3 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出响应,48 小时内动工。
2、所有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先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
3、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工程延误达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若遇到下列情况影响,须顺延竣工期:
1、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
2、甲方增加工作;
3、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长:如因变更设计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影响工
期。
三、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一、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 1274539.81 元,(大写 壹佰贰拾柒万肆仟伍佰叁拾玖圆捌角 壹分 )。
1、单价合同。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实际结算综合单价按投标总价时让利点进行让利,工程量按时计算。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5% 以内不调整,主要材料上涨或下 跌幅度超过 5%,材料价格进行调整。主要材料包括:钢材、商品砼、沥青砼、砌块、水泥、砂、碎石、电线、电缆。基准价格的约定: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无锡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
其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只有甲方指令和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施工期间如有设计变更,而工 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甲方指令或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乙方按以下规定提出,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差,其它
都不变。
②因采取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组织有变动引起造价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调整,否 则不予调整。
③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引起的减少的工程子目,报价中有综合单价的按报价中 的综合单价执行;无综合单价的套用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无锡地区配套规定、材料按照施工同期无锡市造价管理部分公布的信息价,审核后综合单价再乘以让利系数(让利系数为 10%)执行,没有信息价的由承、发包双方共同看样定货定价。
2)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应当符合市场价格水平。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 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主体、招标方式、招标组织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施工中发生的检验试验费执行苏建定(2004)414 号文。
4)人工单价按省住建厅发布的无锡市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间 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
5)上述方法无法计算的零星维修以点工价格和主材价格签单结算。
2、计价依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工程所在地计价标准及合同履行期间设备材料信息价及市场价格。人工工资单价按照苏建函价【2021】062 号执行。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程预算开展相应的工作,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价应控制在甲方要求的预算标准以内(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变更除外),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工程款支付:
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对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中标方提供结算报告,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付至审计价格的 90%,余款 10%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工程因规划原因遭到破坏前必须提请审计部门现场跟踪审计确认,否则甲方不予结算。三、 审计费用的支付:
工程审减额在 5%以下(含 5%)的审计咨询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审减额在 5%以上的审计咨询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在结算工程款前直接缴至第三方审计单位。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质量应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二、工程验收:
零星工程结束后必须通过甲方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和医院使用
部门规定标准,如验收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则乙方必须返修整改达到 “合格”为止,其返修费用以及由于返修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验收合格,甲方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三、竣工日期:
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日期为准。需整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提请甲方验收并达到合格的日期。
第七条 保修期
本工程保修期二年。二年内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施工质量引起的修理费用。修理时间不应超过二天。如达不到要求,由甲方另行安排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
一、合同有效期限:1 年,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见证方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三、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解决。
四、自合同签订起,在有效期内,若乙方累计发生三次验收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六、合同附件:
附件 1:安全协议书
附件 2.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3. 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文明施工考核表及安全施工考核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无锡市亨利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合同的附件,并与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
1.1 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等安全事故。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之处,要求乙方进行立即整改。
2.1.2 在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后,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
2.2 甲方的义务
2.2.1 协助乙方做好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2.2 介绍作业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2.2.3 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3.1 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3.2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同时设置应急救援医疗
包。
3.3 乙方施工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正确佩带安全帽,2 米以上高空作业必
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作业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定》和《医院安全卫生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3.4 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3.5.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3.6 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
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3.7 乙方施工中所有特种作业,需取得甲方相关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3.8 乙方施工牵涉动火,必须向甲方保卫处申请并填写施工动火单,电焊操作严禁在其它介质和设备管道上引燃电弧,并具备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电焊用的接地线不允许通过运行的管线设备构成回路,应在焊件本体直接连接,焊把必须铜质电缆软线,严禁代替,违者按规定罚款。
3.9 乙方在现场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3.10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第四条 其他
4.1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根据责任依法承担,协商解决。
4.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 2: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乙方(全称):无锡市亨利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零 星修缮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要是对医院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需性改造、修缮。如门、窗、内墙、外墙、天棚吊顶、屋面防水、室内地面、车棚、围墙等院内各类零星修缮、土建装饰。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范围内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甲方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 3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文明施工考核表 | |||||
施工 项目 | 施工单位 | ||||
考 核 时间 | 考核者 | 考核得 分 | |||
考 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扣分细则 | 考核扣 分及原因 | 得分 |
文明施工管理 | 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准时施工或停工 | 10 | 违反制度一次扣 2 分; 不按规定时间施工一次扣 2 分 | ||
开工前,所有施工区域必须做好临时封闭和隔档,并悬挂警示和提醒标识,完成后经院方管理者确认方可施工 | 10 | 查出未封闭现场一次扣 2 分;未悬挂和缺失标识 一次扣 1 分 | |||
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施工现场,禁穿外公司工作服 | 5 | 未穿工作服每人扣 1 分 | |||
工作时间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不得赤膊,不得喝酒,严禁吸烟 | 10 | 发现一次扣 1 分;发现 一个烟头扣 1 分 | |||
施工现场严禁有小孩、未成年人员、非公司相关人员逗留 | 5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
施工场地材料、工具需堆放有序,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 | 10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
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酗酒闹事及其它违法违规事件 | 10 | 发现一次扣 5 分 | |||
施工现场要保持清洁的常态化,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及时清理,并做到垃圾袋装化,在院方指定地点堆放 | 10 | 未做到一次扣 1 分 | |||
施工人员有责任与义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踩压、靠坐工程制品(包括半制品、购买成品),或在上放置、吊挂、粘贴物品;对于甲方放置在现场的物品做好保管,不得发生浸泡、暴晒、弃 置、故意破坏等不负责任的现象 | 10 | 发现一次扣 1 分 | |||
严禁随手向室外乱抛杂物,油漆稀料不得倒入下水管道 | 5 | 发现一次扣 2 分,发现 2 次扣 5 分 | |||
工程每日结束后,施工人员离开工地时应关好门窗,并切断区域内电源、水源和空调 | 5 | 未做到一次扣 1 分 | |||
施工人员必须礼貌接待院方工作人员,严禁与医护人员等发生争吵 | 10 | 未做到礼貌接待一次扣 0.5 分,发生争吵一次扣 5 分 | |||
合计 | 100 | ||||
说明 | 工程预算 5 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抽查的方式,工程预算 5 万(含)-15 万元的每个项目均进行考核。项目结 算时费用与考评得分挂钩,高于 95 分不扣工程费用;扣满 5 分后,每扣一分,扣款 200 元;扣满 10 分后, 每扣一分,扣款 500 元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考核表 | |||||
施工 项目 | 施工单 位 | ||||
考 核 时间 | 考核者 | 考核得分 | |||
考 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扣分细则 | 考核扣分及原因 | 得分 |
安全施工管理 |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 5 | 未做到一次扣 1 分 | ||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5 | 未做到一项扣 1 分 | |||
施工现场需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到施工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 5 | 未做到一次扣 1 分 | |||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且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 10 | 未做到一项扣 2 分 | |||
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且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 10 | 未做到一次扣 5 分 | |||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 10 | 未做到一次扣 5 分 | |||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向院方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经确认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操作,并配备灭火设备 | 10 | 未办理手续扣 10分,办理手续但未配备灭火器扣 5 分 | |||
施工中涉及消防设施关、停、改动的,必须事先向院方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 10 | 未办理手续一次扣 10 分 | |||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禁止乱拉乱接 | 10 | 发现一次扣 2 分 | |||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 5 | 未做到一次扣 2 分, 二次扣 5 分 | |||
必须按照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 20 |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 5 分,发生安全事故 扣 20 分 | |||
合计 | 100 | ||||
说明 | 工程预算 5 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抽查的方式,工程预算 5 万(含)-15 万元的每个项目均进行考核。项目结 算时费用与考评得分挂钩,高于 95 分不扣工程费用;扣满 5 分后,每扣一分,扣款 200 元;扣满 10 分后, 每扣一分,扣款 500 元。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所施工项目每被上级部门通报一次,扣款 3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