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 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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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理人
与重整战略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江股份”)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 年 4 月 20 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战略投资者,管理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报名期内,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简称“津诚资本”)、xxxxx以联合体身份,按招募公告的规定向管理人提交了意向重整战略投资者报名材料。针对报名材料,管理人进行了严格审查。2021 年 8 月 24 日,管理人收到津诚资本、xxxxx的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签署后的《保密协议》,确认xx资本、xxx报名成功。2021 年 8 月 27 日,管理人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津诚资本、xxxx联合体身份为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
目前,管理人已与xx资本、xxx签订了《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xx资本、xxxxx的联合体为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
(二)投资方案
各方确认,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金石”,是xx资本全资子公司,为xx资本指定参与本次重整的实施主体)和xxx及其指定方通过公司重整程序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有条件受让转增股票,具体如下:
1、权益调整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5,492,615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26.46628854 股的
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475,901,748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
股本由 935,492,615 股增至 3,411,394,363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转增股票的分配
(1)转增股票中的 500,000,000 股由xx金石有条件受让。
(2)转增股票中 900,000,000 股由xxxx其指定方有条件受让。
(3)转增股票中的 1,075,901,748 股用于向公司债权人抵偿债务。 3、保证金及转增股票过户登记
(1)xx资本、xxxx重整战略投资者招募报名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自本协议成立并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2)转增股票过户登记
重整战略投资者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按期支付转增股票对价款,股票对价款缴付完毕后,管理人将分别将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战略投资者相应的证券账户。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依规进行披露。
二、其他重要事项
在公司重整计划被法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xx资本、xxx组成的联合体将最终确定为公司的正式重整战略投资者。公司根据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和与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作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
交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重整推进期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