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日日润金人民币理财计划 简称 日日润金 产品代码 RRRJ001 登记编码 C1082915000551客户可根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查询该产品信息。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开放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产品 发行方式 公募 产品风险等级 R2 级(本风险评级为珠海华润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适合客户 机构客户和经珠海华润银行(含珠海华润银行认可的其他销售服务机构)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 产品规模...
珠海华润银行日日润金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 本理财计划与银行存款存在明显区别。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珠海华润银行之间理财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自己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计划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计划。
·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珠海华润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珠海华润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 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珠海华润银行所有。
一、产品概述
名称 | 日日润金人民币理财计划 |
简称 | 日日润金 |
产品代码 | RRRJ001 |
登记编码 | C1082915000551 客户可根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查询该产品信息。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开放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产品 |
发行方式 | 公募 |
产品风险等级 | R2 级(本风险评级为珠海华润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
适合客户 | 机构客户和经珠海华润银行(含珠海华润银行认可的其他销售服务机构)评估,评定为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 |
产品规模 | 募集规模不超过 100 亿元。 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募集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
单笔认购/ 申购上限 | 珠海华润银行有权根据产品投资情况对单笔认购/申购上限进行约定及调整。 |
存续期 | 产品成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 |
认购期 及认购时间 | 认购期: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 9:00 起,2015 年 10 月 22 日 17:00 止;认购时间:认购期内每个工作日 9:00-17:00; 预受理:认购期内非认购时间的购买为预受理,受理结果请于下一工作日 9:00 后查询,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购买方式 | 在理财计划认购和申购期内: (1)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珠海华润银行当地营业网点、个人网银或者珠海华润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申请,产品代码为 RRRJ001A; (2)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珠海华润银行当地营业网点、企业网银或珠海华润银行 |
认可的其他方式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申请,产品代码为 RRRJ001B。 | |
认购起点金额 | 1 万元起,以 1000 元的整数倍递增。 |
认购撤单 | 认购期内,在认购时间允许撤单。 |
成立日/起息日 | 成立日/起息日为 2015 年 10 月 23 日 |
到期日 | 本产品为开放式理财产品,不设固定到期日,但珠海华润银行有权根据情况终止本产品。 |
到期资金到账日 | 交易确认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 |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本产品成立后,每个工作日(投资封闭期除外)为产品开放日,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 9:00 至 15:00,开放时间内申购赎回实时确认。 |
申购起点金额 | 对于未持有本产品的客户,申购起点金额为 1 万元;对于已持有本产品的客户, 追加申购起点金额为 1000 元。超过申购起点的部分,以 1000 元递增。 |
业绩比较基准 | 1、产品管理人作为本产品的管理人设立业绩比较基准。管理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 7 天通知存款利率,结合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设立业绩比较基准,不定期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官网或其他合适的渠道进行公布。 2、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业 绩比较基准仅作为银行提取浮动管理费的依据,不构成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申购与赎回 | 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起,客户可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进行申购赎回交易,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申购赎回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 9:00-15:00。投资者可在非申购赎回交易时间进行预受理申请。珠海华润银行对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如发生变更,珠海华润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官网或其他合适的渠道进行公布。 |
(认购/申购)理财收益起始日 | 投资者在产品募集期内认购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起始日为本理财产品成立日;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开放期间的任一工作日(T 日)申购/赎回交易时间内的申购赎回交易申请实时确认。 |
提前终止权 | 珠海华润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计划。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
产品管理人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费用 | 产品托管费:0.003%/年;销售手续费:0.20%/年; 投资管理费:0.25%/年;若本产品投资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含),管理人不收取投资管理费。 运营服务费:0.005%/年; 浮动投资管理费:扣除产品各项费用(包括不限于托管费、销售手续费、投资管理费、运营服务费)后,若本产品投资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含),管理人不收取浮动投资管理费;若投资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超过部分作为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 本产品暂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及赎回费用。 珠海华润银行有权对本理财产品的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方式、费率等进行调整。 |
节假日 |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最终以国务院公布的节假日为准) |
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理财产品份额净 | 本产品采用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产品成立日起每日将产品实现的 |
值 | 净收益(或净损失)以现金分红形式计提,以使每日的产品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 珠海华润银行将在分红结转日将已计提的现金分红结转至客户账户中,并在分红到账日进行支付。 |
分红结转日 |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每月的 20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当期分红结转日结转的分红=∑自上一自然月分红结转日(含当日)至本自然月 分红结转日(不含当日)期间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每日计提的分红。 |
认(申)购份额 | 认(申)购份额=认(申)购金额/1 元 |
七日年化收益率 | 指以本产品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产品年化收益率,产品成立不满七日时以实际日收益折算年化收益率。 |
每万份理财产品收益 | 客户持有理财产品每日计提的分红=每万份理财产品收益×当日理财产品持有份额/10000。(金额保留 2 位小数,2 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
税款 | 根据中国增值税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珠海华润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并从本理财产品中支付,由此可能会使本理财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请客户知悉。客户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
二、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及其他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计划产品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
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投资资产的计划投资比例如下:
资产种类 | 投资比例 |
货币市场工具类 | 80%-100% |
债券类 | |
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 |
其他资产 | 0-20% |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不在上述区间,珠海华润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 15 个工作日内调整投资比例至上述区间。
珠海华润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客户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三、理财产品认购及成立
(一)产品认购
1.认购登记日
本产品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进行认购登记。珠海华润银行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珠海华润银行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以珠海华润银行的确认为准。珠海华润银行在认购登记日为客户登记认购份额,客户应在认购登记日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和认购份额等情况。
2.认购撤单
认购期内允许全部或者部分撤销已递交的认购申请,部分撤销只适用于客户多次认购的情况,客户必须对应每笔认购的份额逐笔撤销,部分撤销后剩余的各笔认购份额总和不得低于 1 万份。
3.认购期利息
客户认购成功后资金将被冻结,但仍按照珠海华润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为认购资金计息,认购期内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如认购不成功,被冻结的理财资金在产品原定认购期结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解冻;如认购成功,被冻结的理财资金划转至产品募集账户。
(二)产品成立
在认购期内,未发生影响产品正常成立的任何异常事件,产品正常成立。
珠海华润银行有权提前结束认购或延长认购期,产品成立日将相应进行调整,产品提前成立或延长认购期时珠海华润银行将在官网或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产品最终发行量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如果市场发生不利情况,珠海华润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客户被冻结的认购资金在产品原定成立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解冻。
四、理财产品申购及赎回
(一)产品申购
1.申购确认规则
除暂停申购的情况外,客户可在本产品投资封闭期后每个自然日提交申购申请。开放时间内申购,实时确认申购份额;客户在非开放时间内提出的申购申请,在下一个开放时间内确认申购份额。
2.申购撤单
客户在开放时间内申购的份额不可撤单,仅能通过赎回申请赎回资金。客户在非开放时间内提出的申购申请,可在申购份额确认前全部或部分撤销已递交的申购申请,部分撤销只适用于客户多次申购的情况,客户必须对应每笔申购的份额逐笔撤销,部分撤销后客户剩余的本产品总持有份额不得低于 1 万份。
3.暂停申购
如遇产品总规模或当日申购金额超过理财产品规模上限或当日申购金额上限,珠海华润银行有权拒绝超过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如遇单一客户当日申购金额超过我行对单一客户申购金额的上限,我行将拒绝该客户的申购申请。
4.申购期利息
如客户在非开放时间内提出的申购申请,到下一个开放时间内确认申购份额的期间,珠海华润银行将对客户的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客户提交申购申请至申购确认日之间按珠海华润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为申购资金计息,所计提的利息不作为产品申购本金。
(二)产品赎回
1.赎回确认规则
除暂停赎回的情况外,客户可在本产品投资封闭期后每个自然日提交赎回申请。开放时间内赎回,实时确认,赎回资金实时到账;客户在非开放时间内提出的赎回申请,将在下一个开放时间内确认赎回份额及资金到账。
2.赎回金额计算
客户全部赎回持有的本产品份额时,珠海华润银行将(赎回份额*1.00 元+已计提未结转的分红)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客户部分赎回持有的本产品份额时,珠海华润银行将(赎回份额*1.00 元)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该部分赎回的产品份额已计提的分红将在赎回确认后的下一个分红结转日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3.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 10%,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珠海华润银行可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但客户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珠海华润银行可暂停接受客户的赎回申请,珠海华润银行将在下一个开放日通过官网或其他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客户可根据珠海华润银行披露的开放日重新提出赎回申请。
五、理财产品终止
1.产品终止情形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如出现如下情形,珠海华润银行在提前公告的情况下,有权但无义务终止本产品:
(1)珠海华润银行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决定终止本产品;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3)因市场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相关投资机构变动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净值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理财产品的资产安全;
(4)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5)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本产品终止。 2.资金到账日
理财产品终止后,如理财产品项下资产全部变现,珠海华润银行在产品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理财产品终止日至理财资金到账日为清算期,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清算期逢节假日顺延。
理财产品终止后,如产品项下部分或全部资产因客观原因暂停交易或暂时无法变现,珠海华润银行可将可供分配的现金资产按照理财产品投资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将暂时无法变现的其他投资组合资产恢复交易或通过其他途径变现后,珠海华润银行再就该部分资产进行分配。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到账日将相应延长,具体请以珠海华润银行公告为准。
六、理财产品收益测算
情景一:全额赎回
客户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 14:00 申购本产品人民币 50000 元,则 2019 年 12 月 9 日
确认申购本产品份额 50000 份(假设客户之前未持有本产品)。2019 年 12 月 20 日珠海华
润银行结转分红数额 48.22 元至客户账上。
假设客户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 9:30 提出赎回申请,赎回份额 50000 份。则赎回申请
实时确认,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已计提未结转的分红数额为 101.92元。
因此,客户在 2020 年 1 月 14 日可获得该产品赎回金额为: 50000*1.00+101.92=50101.92 元。
情景二:部分赎回
客户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 14:00 申购本产品人民币 50000 元,由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为非开放日,则等同于其在下一开放日提交的申购申请,2020 年 1 月 13 日确认客户申
购本产品份额 50000 份(假设客户之前未持有本产品)。2020 年 1 月 20 日珠海华润银行
结转分红数额 34.27 元至客户账上,2020 年 2 月 20 日珠海华润银行结转分红数额 127.38
元至客户账上,2020 年 3 月 20 日珠海华润银行结转分红数额 120.83 元至客户账上。
假设客户于 2020 年 4 月 5 日 9:30 提出赎回申请,赎回份额 30000 份,由于 2020 年
4 月 5 日为非开放日,则等同于其在下一开放日提交的赎回申请,2020 年 4 月 6 日赎回申请实时确认。
因此,客户在 2020 年 4 月 6 日可获得该产品赎回金额为: 30000*1.00=30000.00 元。
该赎回份额 30000 份在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2020 年 4 月 5 日之间已计提未结转的分红数额将在下一分红到账日划至客户账上。
(以上情景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仅为举例之用,不作为最终收益的计算依据。测算收
益不等于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珠海华润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须谨慎。)
七、理财产品估值
(一)估值日
珠海华润银行对本理财产品每日进行估值,并将于每个产品开放日进行公布。。
(二)估值对象
本理财产品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本理财产品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1)债券等资产采用溢折价摊销后的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计提应收利息。
(2)债券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协议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4)货币市场基金以估值截止时点能够获取的最新每万份收益进行估值。
(5)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等的估值:
A 按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案,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资产管理计划或基金的管理人等和资产托管人确认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
B 如合同未约定估值方案,但有确定的预期收益率或业绩比较基准的,则按成本法估值,定期计提预期收益。如该类资产存续期间发生影响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重大事件,经管理人合理判断对资产价值进行重估。
(6)若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持有其他投资品种,以本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共同认可的方法估值。
(四)本期理财产品若由珠海华润银行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估值服务,估值服务所产生的运营服务费由理财产品财产承担。
八、信息披露
珠海华润银行将及时在各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或珠海华润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渠道,发布产品的相关公告,具体公告分类如下:
1.如本理财产品顺利成立,珠海华润银行将于理财产品成立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发行公告”。如本理财产品不能顺利成立,珠海华润银行将于决定理财产品不成立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不成立公告”。
2. 如本理财产品终止,珠海华润银行将于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终止公告”,将于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到期公告”。
3.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珠海华润银行将于每个开放日公告上一日的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4.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珠海华润银行将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
起 60 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公告产品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理财
产品成立不足 90 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日的除外),向客户披露产品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
5.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珠海华润银行如需对《产品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比较基准、投资范围、估值方法、相关费用等)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可以提前 2个工作日发布公告。
6.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国家宏观政策或市场发生了可能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珠海华润银行将于重大事件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 7.客户需要咨询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的,可到珠海华润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也可致电珠海华润银行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6588(广东省外请加拨 0756)或 4008800338 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