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金融服務協議及相應的年度上限將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屆 滿,且 本公 司將於 二零一 八年 十二月 三十一 日後 繼續進 行上 述金融服務協議項下交易,故此,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與國 電財務訂立新金融服務協議。新金融服務協議為期三年,自二零一九 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直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本公司將 就未來三 年(即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 止)的持續關連交易遵守上市規 則14A 章的規 定,其中包括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