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项目合作申报协议
甲方(承担单位):南京鼓楼医院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2024年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南京鼓楼医院专项资金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合作内容
本合作项目用于申报《2023年度南京鼓楼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名称为:“ ”。
分工情况
甲方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乙方作为技术合作单位,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研究基础和能力互相协作,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具体分工如下:
甲方:
乙方:
经费分配
若甲方成功获批《2024年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南京鼓楼医院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且获得资助资金,甲方享有总经费的 %,乙方享有总经费的 %。若本项目申报不成功,则本协议自动废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成果归属
1、项目合作中使用到乙方已有知识产权的,须签订相关协议得到乙方的转让/授权许可。本项目合作经费不包括转让/许可费用。
2、本研究过程中各自独立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独立完成方所有;合作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共有。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按照市场化原则约定分配比例,其中甲方拥有 %,乙方拥有 %。
3、由项目资金资助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成果原则上应将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列为第一署名单位。所有描述专项资金支持工作的出版物和实物等须标注“南京鼓楼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时项目团队应向医院提供证明。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项目申报成功,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若项目申报不成功,则本协议自动废止。
2、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