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号:黑财购备字[2024]09459号招标编号:HLJGCYC2301990020241749383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
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供应商(乙方):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签订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采购计划号:黑财购备字[2024]09459号招标编号:HLJGCYC2301990020241749383
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2301990020241749383 )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
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
3、乙方书面承诺等;
4、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
标的名称 | 采购需求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服务 | 1 | 10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元 (大写: 壹万元整) |
三、服务项目及要求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委派律师为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为甲方提供其相关人格权利、财产权利的支配、形成、请求权利行使和使用限制的专业意见、处置方案及参与实施; 3.为甲方提供其相关人格权利、财产权利被侵害的权利维护的请求、抗辩、进行诉讼和仲裁程序等权利行使的专业意见、处置方案及参与实施; 4.为甲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甲方合作项目的洽谈对接,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文书; 6.甲方通过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发包的,按照甲方要求起草、审查、修改招标采购文件,就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配合甲方参与合同缔约谈判,并对谈判的实质性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8.按照甲方要求起草、审查、修改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及设定的合同条款等,防止合同履行不确定性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纠 纷; 9.协助甲方起草、审查、修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时限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10.就合同签订、备案、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11.为甲方的人事、劳动用工等事项提出专项法律意见,并协助甲方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 12.每年为甲方干部职工提供两次法律培训,不定期向甲方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为甲方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13.深度了解和掌握甲方的工作职能及管理事务,积极主动为甲方事务作出法律风险提示,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报告,有效防控甲方法律风险; 14.协助甲方建
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甲方法律事务管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 15.为甲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协助甲方及时化解纠纷等; 16.参与甲方重大信访、仲裁和诉讼等案件的研究、论证活动,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每年前3次免费代理案件,之后的代理行为,可比照司法行政部门发布的律师收费标准给予不少于20%的下浮优惠,并另行协商签署代理合同; 17.为甲方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法律顾问服务; 18.协助办理甲方其他法律事务; 19.确定相对固定的律师
(具有10年左右律师执业经验的职业律师)在工作日到甲方指定地点从事现场服务; 20.乙方委派律师
为:xxx、xx、xxx、xxx; 21.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委派和变更律师; 22.乙方及指派律师对知悉或了解的甲方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人员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
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 ,共 天。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4-07-13至2025-07-12。
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
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10000元(大写 :壹万元整);
3、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4、付款期数: 一期
5、结算方式:
序号 | 项目阶段 | 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 | 付款金额(元) | 付款期限(天) | 计划支付时间 |
1 | 完成一年法律服务 | 按合同要求高质量完成一年法律服务 | 10000 | 30 | 2024-08-13 |
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 普通发票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 ,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 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100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合同履约、 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 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
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
3、无。
十、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 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保证金退还:
十二、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组成 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
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
4、投标(响应)承诺书:
5、评标记录;
6、中标(成交)通知书。
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
甲方(章) | 乙方(章) |
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 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
签订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 签订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
单位地址:xxxxxxxxxx000x | 单位地址:xxxxxxxxxx00x |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xxx |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xxx |
委托代理人:xxx | 委托代理人:xxx |
电话:000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 |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龙府支行 |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红旗大街支行 |
账号:20040121018000036 | 账号:631904179 |
账号名称: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零余额) | 账号名称: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
邮政编码:150000 | 邮政编码:150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