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湖北广电传媒基地长江文创产业园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湖北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武汉东湖xx区光谷四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xx
xx方(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制订本租赁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重点园区长江文创产业园的 号楼 层(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总面积约 平方米给乙方使用,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
1.2 租赁期内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之用途,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若需改变的,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的市辖区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装修免租期满(开始计收房租)之日起,具体时间不晚于 年 月 日。(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按本合同 1.2 条约定用途,在计收租金前,满足标的房屋所需的用水、用电及互联网等功能性条件,否则计租期顺延至满足条件之日。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能源、网络、通信、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 自乙方装修进场之日起 为免租期,乙方进场当日应当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备以确定免租期起算时间。甲方不收取月租金,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能源、垃圾清运费用、物业管理费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期限届满时,除自然损耗外,乙方尽量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返还给甲方。乙方装修或添附物由乙方自行处理。
2.4 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续租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进行重新协商,取得共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乙方所承租房屋租金 元∕㎡/月(大写 元整 ),自免租装修期满后第二日开始计收,租金已含开具租赁业发票所需的各项税款。租金每两年递增 5%,第一年度(即 年 月 日- 年 月日)年租金为人民币 (¥ );第二年度(即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币 (¥ );第三年度(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 (¥ );第四年度(即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币 (¥ );;第五
年度( 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租金为人民币 (¥ )。总租金为:人民币 (¥ )。)
3.2 支付方式与支付账户
3.2.1 乙方应按季支付租金(三个月为一季),乙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季度的租金汇入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期租金乙方应于每季租赁期开始前 5 个工作日将当期租金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湖北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昌支行
银行账号:127911745610201
如甲方收款账户变更,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3.2.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应及时缴纳外,应另向甲方支付延迟给付违约金,延迟给付违约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0.5 ‰。
3.2.3 乙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
税号:
单位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户:
如乙方开票信息变更,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第四条 押金及其他费用
4.1 租赁押金
4.1.1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1 个月租金金额)。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开具收据。在乙方已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本合同到期且乙方付清应付款项并按要求办理退场手续后
1 个月内,在确保双方无任何纠纷的前提下,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4.1.2 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将押金金额支付到甲方本合同 4.1 条款中指定的账户;如乙方未按照上述期限向甲方支付押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1.3 在合同期限内,押金应保持足额。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时,抵扣乙方的押金,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拖欠的租赁费及其他费用。在此情况发生时,乙方必须把甲方扣除的押金部分根据甲方通知重新补足并支付于甲方,如果押金不足甲方抵扣的金额,甲方有权追讨,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差额部分。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承诺其拥有合法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并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适用。
5.2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水、电、网络、通信、中央空调(费用另行计取)、新风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3 甲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主体结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乙方应为甲方的维修提供协助。甲方明确表示不予维修,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可找专业机构代为维修,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并在维修结束后首次支付租金时结算。
5.4 租赁期内,甲方将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相应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转由第三方承担,乙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合同。乙方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金。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5.5 乙方应承担按时支付租金、物业费的义务,并按时缴纳水电费、装修期间垃圾处理费等经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6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房屋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公用设施除外),乙方应负责租赁房屋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租赁房屋归还甲方。乙方自行添置的附属物可拆除处理,也可双方协商后处理,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7 乙方对租赁房屋及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租赁区域内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8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妥善使用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xx,xxxxxxx,x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9 乙方在租赁房屋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房屋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房屋清扫干净,腾退完毕,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甲方。如乙方返还租赁房屋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负责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押金中扣除,超出押金部分由乙方承担。
5.10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
提前终止之日将房屋内乙方自身资产清理并移走。如在甲方书面通知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清理干净的,甲方有权处置房屋内资产,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经营、治安、环保、安全生产、保险责任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自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及取得任何因其经营所必需的执照、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乙方必须确保该执照、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在租赁期内完全有效,即乙方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
6.2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法》、《环保法》、《安全生产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全面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并不得进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 装修、营业不得影响第三方。因乙方使用该租赁房屋而引发的噪音、振动、污染等造成与第三方纠纷的,由xxxx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亦不可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租金等费用或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
6.4 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水、烟或其他物体外泄或者其他形式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的损害,如有火警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除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外,乙方应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由此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但若甲方在上述情形发生时,未能具备基本消防设施、设备及安全保障条件的,乙方无需承担上述损害的赔偿责任。
6.5 乙方应积极做好其租赁房屋区域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财产安全管理工作、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等。对于上述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若乙方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
6.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行上述职责和义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但在进行检查前须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甲方的工作乙方应主动协助和配合,不得无理拒绝或阻挠。
6.7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变更其经营行为或经营范围时,应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等同 1 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 装修条款
7.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若须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乙方还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对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予以整改,乙方应承担未及时整改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装修、改建的施工现场应服从甲方派出人员协调管理。装修、改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期间,乙方对其所做的租赁房屋装修改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装修、改造不得危及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
7.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改建或增加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3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设计院完成设计图纸变更并通过二次消防验收,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造成甲方无法通过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转租
8.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仅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转让。
8.2 乙方转租该场地,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协 议,乙方需确保转租期不超过本协议租赁期,并确保甲方在协议项下 的权利义务不受转租的影响。乙方需将转租协议原件向甲方备案留存。如若因乙方的转租行为给甲方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3 经甲方同意转租的房屋,需保证转租企业使用性质保持一致。
8.4 若遇甲方转让、抵押土地或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承诺租赁房屋的受让人应依法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将不受租赁房屋的产权转让的影响。
第九条 物业管理
9.1 根据产业园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乙方租赁区内的物业管理服务(绿化、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由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承担,乙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物业、水、电、能源等费用按时缴纳。
9.2 物业费价格:人民币 10.00 元/㎡/月。第十条 合同解除
10.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缴租金,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缴纳上述欠款之日起 5 工作日内,乙方仍未支付欠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并不限于甲方、乙方、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且乙方还应承担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10.2 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若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须提
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履行完以下手续后,方可解除:
(1)向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房屋;
(2)缴清解除前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10.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于本合同提前解除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以弥补甲方重新招租的损失。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押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收益)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擅自转租或毁损租赁房屋的;
(2)违法经营;
(3)不认真履行消防、环保、治安、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4)拖欠租金 15 个工作日以上的,且在甲方书面通知最后期限后,经双方再次协商,仍拒不支付拖欠租金;
(5)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10.5 若因客观情况发生改变,导致甲乙双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方应向另一方按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 20%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在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被强占、查封、拍卖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因此影响乙方正常营业,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二)甲方故意干扰乙方正常经营活动或无故断水、断电、断网、断气达 5 日以上,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但因乙方拖欠租金等原因使甲方采取上述措施的除外;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场地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违法经营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或毁损租赁房屋的。
11.2 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场地需要提前收回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1.3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场地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场地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导致甲方被行政处罚或者产生了其他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 30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12.2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参照 12.1 条款执行。
12.3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房屋、设备、设施损坏或人员伤亡的,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提前终止及租赁房屋的交还
x合同提前终止(包括因解除和因不可抗力)或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腾退租赁房屋,并将租赁房屋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给甲方。乙方应将租赁房屋连同其原有的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及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和添加的不可移动的设施等,均移交给甲方所有。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和设施设备由乙方搬出或自行处理。
乙方逾期不腾退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双倍租金作为房屋占用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乙方不腾退租赁房屋,甲方有权腾退乙方物品并不承担保管责任,x退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广告
x乙方需在租赁建筑本体或租赁建筑周围设立与乙方在租赁区域内经营行为相符的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取得相关许可,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立广告牌所用设施材质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乙方确保设施完好、清洁、牢固,否则甲方有权提醒、警告直至移除上述设施,因广告牌跌落等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x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16.2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伍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即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 承租方:
湖北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租赁房屋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