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1. 定义: a)“买方”、“我方”或“我方的”指购买贵方产品或服务的Unifrax Holding Co. (“Alkegen”) 公司。卖方于订单项下的唯一追索权应针对该实体,而非其他买方联属实体;b)“卖方”、“贵方”或“贵方的”指向买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一方;c)“条款”指Alkegen 的购买条款和条件;d)“订约方”指买方或卖方,而“订约双方”指买方和卖方;e)“订单”指买方于购买贵方产品或服务时向贵方发出的书面文件。
2. 购买商品或服务:(a) 当贵方向买方出售产品或服务(“商品”)时,即代表贵方同意此类条款;(b) 贵方向我方发出的任何内容均不会对此类条款作出更改(例如附带额外或不同条款和条件的建议、报价、订单确认、发票或提单);(c)卖方 (i) 全部或部分履行、(ii) 订单确认或 (iii) 接受付款视为接受此类条款;(iv) 谨此拒绝卖方于报价、接受、确认、发票或其他形式中所提出的增加、变更或与条款有所冲突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如订单遵循卖方的事先要约,则订单不构成对卖方要求的接受,对卖方要求的任何接受仅限于订单或此类条款中的明确条款。如此类条款与协定的订单之间存在不一致或冲突,则以协定的订单为准。买方可随时及不时更新条款。更新后条款适用于更新生效日期后的所有订单。如引用网站链接载入此类条款,则应采用最近更新的版本。
3. 补充信息:订单中提及的任何规格、图纸、附注、说明、工程通知或技术数据应视为引用载入本文,犹如本文已全面载列。如出现任何分歧或问题,卖方应寻求买方做出决定、说明或解释。
4. 数量;预测:买方购买的数量应按订单所述,并无最低购买义务。买方可能会不时变动对产量或计划持续时间的估计或预测,无需向卖方发出通知,且对买方并无约束力。除订单另有明确规定外,买方不会就买方对商品的要求向卖方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
5. 更改:(a) 买方做出:买方可于接受任何订单前进行撤销,并保留对任何订单的任何方面作出更改的权力,包括暂停货运╱履行。如任何有关更改导致履行我方订单的成本或所需时间发生增减,则须对合同价格或交付╱履行时间表,或两者一同作出公平调整。卖方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并且我方在卖方收到书面订单或我方发出影响变更的通知后十五
(15) 个工作日内接收到该等索赔,否则卖方根据本条款就调整提出的任何索赔将视为弃权。除我方发出的订单变更通知证明外,价格上升或交付╱履行时间延长对我方而言并无约束力。(b) 卖方做出:如客户要求规格不变,我方可将贵方的产品纳入我方出售的产品以供上述客户使用。因此,如贵方的产品配方或规格、制造或交付地点存在任何拟议更改,贵方须于任何有关更改前至少九十 (90) 天向我方发出书面通知。如出现任何规格不符的问题,须立即通知买方。
6. 交付;包装、运输及货箱;加急交付:由于我方的生产计划取决于卖方承诺在订单日期前交付,因此时间对交付而言至关重要。除订单另有订明或书面协定外,所有商品须根据《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完税后交货方式交付至买方工厂。如买方支付运输费用,卖方应遵守我方的路线指示,包括选择指定物流承运人或承担因偏差而造成的损失。卖方须负责装盒、装箱及包装成本,以确保商品免受损坏,并须就装盒、装箱或包装不当造成的商品损坏承担责任。卖方须制备买方指定附有订单编号的标签,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因自身行为或遗漏,需要使用加急运输方式以符合协定交付日期,则所有额外运费须由卖方支付。如存在可能影响卖方按规定进行交付或提供服务的事件,卖方将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任何及所有此类事件。如于协定时间并未交付或提供服务,我方保留取消订单的权利。在此情况下,我方可在别处购买并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未经我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于交付时间表前交付任何商品,或交付超过指定数量的商品,风险须由卖方全权承担。如提前交付,我方并无义务于指定交付日期前就商品做出付款。
7. 所有权和损失风险: 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将于买方根据订单中的交付条款收到商品后转移至买方。向买方转让所有权并不构成接受。
8. 商品检查和拒收:买方有权于交付日期当天或之后检查所有商品或部分样品。如买方确定任何商品不合格或存在缺陷, 其可拒绝全部或任何部分商品。如买方拒绝商品的任何部分,除法律、合同或衡平法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外,买方有权(于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生效)由其自行选择及全权酌情决定下列事项,风险及开支由卖方自行承担: (a) 终止或撤销全部或部分条款及╱或任何订单,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b) 合理降价接受商品;(c) 拒收并退货;或 (d) 要 求立即维修或更换拒收的商品。如买方要求更换商品,卖方将立即更换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并支付所有相关开支,包括退 回缺陷商品及交付更换商品的运输费用、拆封、重新包装及分拣开支。所有费用及风险概由卖方承担。就任何维修或更 换而言,卖方将执行买方要求的任何测试,以核实是否符合适用订单,所有费用及开支概由卖方自行承担。如卖方未能 及时交付替代货品,买方可通过第三方更换货品或服务,同时向卖方收取有关费用并终止订单。买方根据本节进行的任 何检查或其他行动将不会减少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卖方于此类条款项下的义务,而买方将有权于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后进行 进一步检查。如买方收到的货物在检验时并无明显瑕疵或不合格,买方保留要求更换和支付损害赔偿的权利。
9. 召回:如任何政府机关扣押或要求召回任何商品,或如卖方基于任何原因认为须召回任何商品,卖方将赔偿买方及其附属公司就有关扣押或召回所产生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而买方可选择:(a) 以同等数量的合规商品免费替换被扣押或召回的商品;或 (b) 退还买方就有关商品支付的购买款项。
10. 付款:如未指定付款日期,则买方须于收到正确发票及完成商品交付日期起计六十 (60) 天后的首批处理日期支付发票款项,但不得超过买方收到正确发票日期起计九十 (90) 天内(除法律规定需提前支付外)。据此提供的商品的付款并不构成商品收货。收到发票延迟、发票错误或遗漏,或缺乏买方订单条款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将导致扣留付款,但仍可享有折扣优惠。买方可从卖方发票中扣除因卖方未能提供所需文件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11. 抵销权:对于因本订单或卖方与买方、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订单或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抵消或反索赔,无论此类抵消或反索赔是在卖方任何允许的转让或授权之前或之后产生的,买方对到期或将到期款项的所有索赔均应予以扣除。
12. 价格:除另有指明外,订单所载价格包括所有适用税项(包括适用增值税)、关税、储存、搬运、包装、运输及所有其他开支及费用。买方将提供有效免税证书或其他免税证明(如适用)。如订单中规定了价格,在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向买方收取上涨价格。如订单内并无规定价格,则商品须按向买方的最后报价或现行市价(以较低者为准)计费。如于接受订单日期对订单中指定项目的有效价格于最终交付或完成履约日期前降低,或如卖方于最终交付或完成订单前就相同或类似商品以类似或较少数量向其他买方报价较低,则卖方同意将合同整体价格降至较低价格,包括抵免买方已作出的超额付款。如卖方于指定期间内就支付合同价格提供折扣,则该期间不得开始计算,直至 (i) 买方收到卖方的发票或 (ii) 交付和╱或履行所要求的货品(以较后者为准)为止;然而,有关期间不得就提早交付的商品开始计算,须待直至指定交付日期为止。
13. 履行保证:如买方对卖方持续履行能力产生合理怀疑,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供充分履行保证。 未能于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保证将视为违反该等条款。
14. 审计:我方的代表和╱或我方的客户可在合理通知并遵守贵方工厂安全规则的情况下,进入、检查和╱或审核与商品有关的卖方厂房、账簿及记录(不包括财务账簿和记录)并测试商品,以确认卖方是否遵守此类条款。卖方将根据需要协助其供应商工厂的审核。
15. 保证:卖方声明及保证交付的所有商品 (a) 于其标准保证期间或交付日期起计一 (l) 年(以较长者为准)内,在工艺、材料及制造方面并无缺陷(包括潜在缺陷);(b) 如为卖方设计,则不存在设计缺陷;(c) 遵守订单、图纸、样本或规格的要求,所有此类要求均包含于本合同中;(d) 全新且达至可商售质量,并适合用作拟定用途(不论明示或隐含);及 (e)并无留置权、索赔及产权负担。卖方进一步保证,任何工作均以专业方式进行,并符合最高行业标准。上述保证于任何交付、验收、接受或买方付款后仍然有效,并须向买方、继承人、受让人、客户及因任何违约而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任何第三方作出。
16. 赔偿:卖方须就与该协议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失、责任、损害(包括附带及后果性损害)、索赔、诉讼、行为、法律程 序、代位权、费用及开支(包括法院费用、律师费及增加的工人赔偿保险)对买方、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受 x人、代理、员工、客户及商品使用者或商品进行辩护、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影响,包括:(a) 死亡、受伤或对任何 人士(包括卖方员工)或财产造成损害;(b) 买方合理判断需要或任何政府机构或客户要求的召回活动;(c) 假冒零部件,包括在无合法权利或授权的情况下复制或替换的零部件;(d) 卖方使用买方的机器或设备,而卖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e)涵盖据本文购买的任何物品或其使用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工业设计直接或促成的实际或涉嫌侵权;(f) 分包商履约;
(g) 违反法律;(h) 材料、工艺或商品设计不恰当、不安全或存在缺陷;(i) 违反本条款的任何规定或 (j) 贵方的员工或代理人在我方工厂发生的任何意外、行为或疏忽。收到通知后,卖方应就向买方作出赔偿的任何索赔、诉讼、行为或法律程序承担辩护责任。买方有权通过自己的律师,代表和参与任何赔偿事宜的辩护和解决。卖方的赔偿义务独立于保证义务。未经买方事先书面批准,卖方不得解决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有关索赔、诉讼、行为或法律程序。
17. 保险:卖方应根据最佳行业惯例及法律规定,与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签订适当的保险范围,以应对订单及卖方营运可能产生的所有相关损失、责任及赔偿。买方可指定适用于订单的额外保险范围要求。任何有关保险范围不得限制卖方于订单项下的责任。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证明保险范围的保险凭证副本。
18. 买方财产:买方拥有提供给卖方的所有材料以及该等材料的所有替代品(“买方财产”)。卖方须明确标记买方财产,并将其与卖方财产分开安全存放,维持其良好状态,同时须承担损失风险。装运至买方时,买方财产状态须与卖方最初收取时的良好状态一致,费用由卖家承担,合理损耗不计。除订单项下履行工作或经买方书面授权外,卖方不得使用任何买方财产。买方可随时检查及移除买方财产,因此,买方具有卖方授予的直接访问权,可随时进入卖方物业检查并移除买方财产,而无需对卖方承担任何责任。买方不就买方财产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保证。
19. 特殊工具术语“特殊工具”包括在履行订单过程中获得、制造或使用的所有特殊设备、制造辅助工具和图纸,均属特殊性质。卖方仅可将特殊工具用于订单项下履行用途。卖方应确保特殊工具状况良好,并完全受保险保障。于订单终止或到期后,卖方须立即向买方转让特殊工具的所有权及持有权,转让金额等于特殊工具的未摊销成本,或将按买方指示进行处置。
20.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指任何版权、专利、服务商标、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权利。就订单而言,买方可向卖方
(或卖方的指定人士)提供买方或其附属公司的知识产权。买方(或其附属公司,如适用)须始终保留此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卖方仅可在必要情况下,根据订单运用知识产权履行义务。卖方应保留于卖方履行其于订单项下的义务前存在的任何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卖方向买方及其附属公司授予全球、非独家、免版税、可转授、不可撤销及永久许可,以复制、创造衍生作品、分销、使用、出售、维修、重建及以其他方式利用卖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如适用),使买方及其附属公司可获得各项订单的利益。卖方谨此向买方转让根据各订单为买方创造的所有商品、设计或图纸中所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卖方应根据本节及时披露买方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所有发明),并应买方要求,签署任何协议、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并采取适当或必要的措施,以完善买方该等所有权。
21. 道德规范:卖方应制定并遵守有关商业道德的政策声明或行为规范(“规范”)。此规范适用于卖方的业务,且至少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该规范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和健康,禁止雇用贩卖人口、童工或强制劳工,禁止参与贪污行为
(例如协助、提供或支付任何贿赂),尊重买方及其他人士的合法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并禁止歧视。本条文并无就卖方 对买方施加额外责任,亦无赋予第三方任何权利。如卖方并无有关政策或规范,则卖方同意遵守买方的供应商行为规范,有关规范可于 xxx.xxxxxxx.xxx“其他文件”一节查阅。
22. 环境、健康和安全:卖方承认,并就维持适用其业务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系统 (“EMS”) 承担全部及唯一责任。买方希望卖方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系统将促进健康和安全、环境管理、可持续性及污染预防。于买方任何地点,卖方将遵守买方提供的特定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则,否则将禁止完成服务并承担所有停工成本。
23. 遵守法律和法规:卖方保证及证明,在履行订单时,其将遵守各适用司法权区不时生效的所有适用法律及准则,包括:
(a) 所有进出口法律、反贿赂法规,包括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及 (b) 美国及任何州或国家的任何州或行政分区的所有平等就业机会法规和命令。除订单另有订明外,卖方须负责与进出口合规有关的所有成本,包括就任何进出口或优惠关税要求取得及支付许可或授权、原产地证书及适当文件。所有抵免或退款(包括税项、出口或贸易抵免)均属于买方。此外,买方可能担任联邦政府承包商,并须遵守联邦合同遵守计划处的规定。作为买方遵守联邦平等就业机会及平权法案法规的一部分,我方须告知贵方我方的政策并寻求贵方的合作。买方重申,在所有雇佣条款和条件下,其将秉持信念及承诺,为所有员工及求职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此外,卖方不得向买方任何员工或履行订单任意一方提供任何性质的超过额定值的礼品,包括节日礼品或商业款待。 卖方及其附属公司须一直保持账簿和记录的完整与准确,且卖方向买方提供此类条款的所有记录和信息也应完整并准确。
24. 无争议性矿物:卖方认可采用一致性的措施,以确保遵守《多德-xxx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法案”)中针对争议性矿物条文(第 1502 条)所颁布的公共政策,采购刚果民主共和国及邻近国家采购锡石(及其衍生锡)、铌钽铁矿(或“钶钽铁矿”及其衍生钽)、黑钨矿(及其衍生钨)及黄金(统称“争议性矿物”)存在重大相关风险。卖方亦确认,根据订单供应的商品并无因功能或生产用途需含任何争议性矿物。因此,卖方声明及保证,根据订单供应的商品及当中所载的任何成分并不包含任何争议性矿物。卖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遵守此法案及其实施条例(经不时修订)。卖方须承担与遵守争议性矿物法规有关的所有成本、费用及开支。卖方也同意应买方要求提供 CFSI 争议性矿物报告模板。
25. 有毒、有害或致癌物质;REACH;RoHS:卖方声明及保证 (a) 按订单提供的商品及当中所含任何成分不受世界任何国 家或司法权区(包括美国、欧洲联盟(“欧盟”)及采纳与欧盟类似立法的国家)的任何法律或法规禁止或限制,并遵 照该等法律或法规供应;(b) 在世界任何国家或司法权区,概无任何情况阻止销售或运输该商品或其所含成分;(c) 所有 商品及成分均已贴上适当标签(如需要标签),且已根据《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 (“REACH”) 预 先注册和╱或注册和╱或授权(如需要预先注册、注册和╱或授权);及 (d) 根据《有害成分回收》(“RoHS”) 指令所 载限制,商品及当中所含任何成分不包含 RoHS 禁止的有害成分。除遵守 REACH 及 RoHS 外,卖方须及时向买方提供 买方和╱或任何下游用户(定义见 REACH 第 3(13) 条)所需的产品所有相关信息,以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于 REACH 及 RoHS 项下的义务。卖方应采取所有其他必要的措施,以遵守 REACH 和 RoHS 以及其各自的实施条例(经不时修订)。卖方须承担与 REACH 和 RoHS 有关的所有成本、费用及开支,包括订单所涉及化学物质的预先注册、注册、评估及授 权。
26.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延迟或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承担责任,前提是该延迟或未能履行义务是由超出该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情况造成,而该事件或情况并非该方的过错或疏忽,且该事件或情况的性质是该方无法预见的,或者,如果可以预见的话,是不可避免的,包括天灾或社会公敌行动、政府限制、洪水、火灾、地震、爆炸、疫情(包括新冠疫情 Covid-19 影响)、传染病、战争、入侵、敌对行动、恐怖活动、暴乱、罢工或禁运(统称“不可抗力”)。以下情况不构成卖方的不可抗力事件:(a) 卖方能以更有利价格销售商品,(b) 卖方生产成本增加,(c) 卖方供应中断,包括供应商未能向卖方供应商品的情况,(d) 卖方设施的劳资纠纷或罢工;(e) 卖方的经济困难或 (f) 市况变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详细解释事件的全部情况及预期持续时间。各订约方将尽一切努力解决未能或延迟履行的情况,确保将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降至最低,并恢复履约订单。如卖方交付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迟,买方可全部或部分取消任何或全部受影响订单。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卖方连续超过三十 (30) 个工作日无法履行其于订单项下的义务,则买方可全部或部分终止任何或全部订单。
27. 终止:买方可随时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订单。如果买方为便利终止订单,同时卖方完全遵守该订单的条件,则卖方提出的任何索赔须于收到终止通知前,根据其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实际成本进行计算。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应于三十 (30) 天内提出书面索赔,否则将视为放弃任何终止费用索赔。 如买方因原因而终止订单,则卖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而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法律或权益规定的所有补救措施。“原因”指卖方 (i) 违反此类条款或订单的任何条件,不论上述违反是否影响整个订单或一次或多次分期订单,(ii) 通过任意测试显示无力偿债,(iii) 需进行任何自愿或非自愿破产程序,或 (iv) 为债权人的利益,委任或受到受托人、接管人或受让人任命。如任何订单终止或届满,卖方须保护和保存其持有或控制的,同时买方拥有权益的所有财产。此外,卖方须合理配合供应过渡,包括提供有关商品制造过程的信息及文件,包括现场检查、材料清单数据、工具及加工细节以及商品及部件样本。在任何情况下,不论基于违约、侵权、产品责任或其他原因,买方均无须对因此类条款或任何订单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特殊、附带、惩罚性或后果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业务损失)负责,亦不论买方是否获告知有关损害赔偿的可能性。在任何情况下,买方在此类条款下的责任总额均不得超过分配至引起索赔的商品(或其部分)的价格。
28. 保密:任何保密、专有或非公开信息,包括向卖方提供或由买方或其附属公司为该等条款或订单而创造的图纸、说明、规格及任何其他知识产权(“保密信息”)均为买方的财产。卖方和其代表须保护买方的保密信息,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复制、再现、反向工程或转让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作履行其于各订单项下义务以外的用途。
29. 买方标准;行业标准:卖方及其供应商(如适用)须遵守:
(a) 汽车供应商:IATF 16949:2016 外部供应商信息。卖方应要求其供应商遵守适用法律的所有规定以及特殊产品及工艺特征,并要求其供应商将所有适用规定向下延伸至供应链的制造点。
(b) 汽车供应商:IATF 1649:2016 第 8.4.3.2 节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c) (c) 适用标准及检测系统,包括 ISO 9001:2015,或 IATF 16949:2016 质量认证及 ISO 14001 环境优先认证。
(d) (d) 买方指定的工业生产件批准程序 (PPAP)。卖方须应买方要求提供所有相关 PPAP 信息。
于对外提供的工序、产品或服务进入其制造过程前,卖方须向买方确认并提供证据,证明对外提供的工序、产品及服务符合其生产所在国家及任何客户指定的目的地国家的最新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
30. 额外条款和条件:
(a) 累计权利及补救措施:买方可享有的权利及补救措施均可累计,且为所有其他法律或衡平救济措施的补充。货币损害赔偿可能不足以弥补卖方实际、预期或威胁违反任何订单或条款的行为,除买方可能拥有的所有其他权利及补救措施(包括货币损害赔偿)外,买方有权获得特定履行及禁令以及其他衡平救济作为补救措施。
(b) 独家协议:此类条款及订单构成订约双方之间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及取消订约双方之间有关所涵盖商品的任何先前或同期谅解或协议(书面或隐含),且除经订约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外,不得进行变更。如任何法律或法规发现任何条款属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将视为已修改或删除(视情况而定),但须遵守法律或法规,而其余条文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在许可及可能的情况下,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视为被有效和可执行的条款所取代,且该条款最接近于表达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之意图。订约双方同时计划,其协议的完整、独家及全面综合声明不可由任何贸易用途或交易过程的证据进行补充、解释或诠释。卖方确认,除此类条款所述者外,概无作出或依赖任何诠释、理解、条件或协议。
(c) 非公开性:卖方不得就此类条款、任何订单或买方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知识产权作出任何公开声明、公告、广告、营销或新闻稿。
(d) 管辖法律:此类条款及订单将受 (i) 纽约州有关向位于美国境内的卖方购买商品的法律;(ii) 英国法律(如向卖方购买商品的业务营运位于欧盟);或 (iii) 新加坡法律(如向卖方购买商品的业务营运位于亚洲)规管,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订约双方之间的任何及所有争议事项(不论因订单本身、此类条款或因于订单成立之前或之后的所谓额外合同交易、互动或事实而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欺诈、失实xx、疏忽或任何其他涉嫌侵权或违反订单的行动)如发生在美国境内,则应受州法律管辖、解释和执行;如发生在美国境外,则受买方所在国家法律管辖、解释和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约公约》及《法国民法典》(民法典)第 1195 条不适用于此类条款或订单。此类条款和订单的英文版本如存在任何翻译,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 独立性:买方及卖方均为独立订约方,且此类条款及订单并无规定任何一方就任何目的作为另一方的代理或代表,或授权任何一方代表另一方承担或产生义务。
(f) 控制权转让╱变动: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转让、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论通过法律施行或其他方式)其于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卖方将对所有分包商施加此类条款,并对其分包商的表现负责。如卖方实益所有权超过 25%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则买方有权终止任何订单。
(g) 通知:订约双方应通过专人交付、传真、电子邮箱、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及所要求的退货收据或连夜快递以英文发出所有书面通知,至订单正面所指定的一方地址,或就本节而言一方已通知为其地址的地址,通知于该方收到后生效。
(h) 无隐含弃权:买方未要求卖方履行任何义务或行使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未来履行或未来行使权利的弃权。
(i) 释义: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应影响此类条款的释义。在此类条款中,“包括”一词意为“包括但不限于”。此类条款以英文编制。此类条款英文与任何翻译版本之间如存在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j) 数据隐私:当卖方查阅由卖方或其代理、代表或分包商就此类条款或其项下任何交易提供或可查阅的任何个人信息时,买方的“第三方协议数据隐私条文”( xxx.xxxxxxx.xxx) 均适用并引入本文。“个人信息”指有关已识别或可识别自然人(不论是否与买方或第三方存在关联,包括任何买方董事、员工、承包商、合同工、客户、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的信息,无论采用何种信息收集、处理或转移媒介。
【本页特意留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