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长城人寿[2018]医疗保险 025 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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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附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x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可附加于各种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本保险条款、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书及与本附加险合同有关的被保险人名册、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凡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的,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并以团体为单位,由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作为投保人,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过程中、在施工现场或在施工期间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本公司就本次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投保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人民币 50 元或 100 元免赔额后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具体约定。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险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xx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保险期间届满
时治疗仍未结束,保险责任的承担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百八十日。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本次意外伤害事故的医疗费用的补偿,则本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如在境外就医,本公司按照国内投保当地三级甲等医院同等治疗的水平折算后给付保险金。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十、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口感染者除外);十一、被保险人的任何既往症、先天性畸形或缺陷;
十二、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十三、投保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附加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附加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金赔付,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否则不退还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附加险合同成立后,本公司将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期以保险xxx的生效日期为准,本公司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六条 保险期间
x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并与主险合同保持一致。
第七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且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应保持一致。
二、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有三种计收方式,由本附加险合同双方选定一种:
(一)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
(二)保险费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计收; (三)保险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
三、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八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险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附加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本附加险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订立本附加险合同时,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
x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资格。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资格;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附加险合同解除前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险合同解除前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本公司在本附加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资格;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九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x附加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 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本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
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申请人对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投保人申请解除主险合同时,本附加险合同也同时解除,本公司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本附加险合同中的未明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第十三条 释义
【团体】指中国境内规定的最低被保险人数及以上且非因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等。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
体受到的伤害。
【被保险人】指本附加险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所载人员。
【投保人】指投保单位。
【本公司】指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依法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
(2)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
(3)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4)持未经审验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驾驶证驾驶;
(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以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既往症】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之前已患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现金价值】指净保险费×(1-经过日数÷保险期间日数),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净保险费】指所交保险费扣除管理费(含营业费用、各项税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和中介手续费后的剩余部分,扣除部分占所交保险费的 25%。
【有效身份证件】指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居民户口簿(仅限未成年人)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