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S2020-Z2-C07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GS2020-Z2-C07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目 录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2
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2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必须足额交纳)。 12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1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委托,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S2020-Z2-C07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一项,主要维修内容包括拆除旧屋面防水层、外墙真石漆、外墙窗、天花吊顶、内墙腻子、旧水电,新作屋面防水层、外墙真石漆、外墙窗、天花吊顶、内墙腻子、强电弱电、给水排水以及清洗外墙花岗岩等,附《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465,039.19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各磋商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竞争性响应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5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00)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在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1)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 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拟任项目经理的身份证;
(4)磋商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四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上岗证书、身份证;
(5)磋商供应商如是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磋商供应商为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缴纳2020年2—4月社会保险的凭证。(疫情期间,潜在磋商供应商可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实际查询情况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报名。
供应商自行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购买,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和银行转账,不接受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和银行卡刷卡。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必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截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3010154700016896。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8日15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00),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18日15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00),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地址:xxxxxxxxx00x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0000-0000000,xx0774-51361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00
项目联系人: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771-5828117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 项目编号:GS2020-Z2-C071 |
2 |
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 建设地点:xxxxxxxxxxx00x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一项,主要维修内容包括拆除旧屋面防水层、外墙真石漆、外墙窗、天花吊顶、内墙腻子、旧水电,新作屋面防水层、外墙真石漆、外墙窗、天花吊顶、内墙腻子、强电弱电、给水排水以及清洗外墙花岗岩等,附《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磋商报价计算依据: (1)、国家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3)、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 (4)、本项目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各磋商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4 |
价格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工程总价包干不能因市场价格调整发生变化。 |
5 |
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6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必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截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本次磋商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不接受现金缴存银行和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3010154700016896 |
7 |
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
8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磋商截止日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上发布变更公告。 |
9 |
响应文件组成:资信/商务、技术、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3 份 |
10 |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资信/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以光盘装载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密封袋中。 |
11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00) |
12 |
磋商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00) |
13 |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
14 |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 |
13 |
磋商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
14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
15 |
招标控制价:(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xxx仟零叁拾玖元壹角玖分(¥1,465,039.19元) |
16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西约支行 银行账号:2104380109264000068 |
17 |
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合同内工程款金额的30%。 2、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按进度支付,每月支付时抵减前期预付款,承包方按约定时间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表等相关资料,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8%,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并结算经发包人组织审定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100%。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须提供等额的建筑业统一工程正式发票作为付款的依据。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申请书经相关管理人员检验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
18 |
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之后90 天 |
19 |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20 |
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
21 |
类似业绩是指:指2017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总建筑面积2000㎡以上(含2000㎡)的装修工程(在建工程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成工程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
22 |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约定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事故次数控制在0次以内;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安全xx施工管理,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规范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在职在岗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因施工原因出现的问题或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包括造成招标人工期延误,并由此产生的经济以及其它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
23 |
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7天内到采购人的建设项目实地查看,并提供一份纸质版的《深化设计方案》。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参与磋商的单位或自然人。
3、“工程”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规定,承担的相应工程内容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
6、“采购文件”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7、“响应文件”系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邮件等。
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0、“原件备查”指当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出现字体过小、模糊不清等评委无法清晰可见情况或评委对供应商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出疑问、异议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由此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不予给分等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方式。
(四)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磋商费用
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六)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否则磋商无效。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踏勘现场
1、建议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格式。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响应文件格式。
7、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日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供应商必须按照桂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磋商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装订成一册,也可以分册装订,密封递交)。其中,“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了响应文件格式的(有特殊要求除外),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签字、盖章。
1、资信/商务文件: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截标后补正。
▲(1)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
▲(2)磋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9)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相符,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10)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有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11)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有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12)近三年有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有效的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
▲(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15)供应商认为与商务分评分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技术文件: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截标后补正。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3)供应商认为与技术分评分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
▲(1)磋商函(格式见第六章);
▲(2)磋商报价汇总表(格式见第六章);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磋商函、磋商报价表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4、响应文件的电子版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资信/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2)份数:1份;
(3)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密封方式:装载响应文件电子版的光盘与纸质响应文件一同密封进响应文件袋中。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方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磋商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
2、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
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有关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价格中。
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5、价格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工程总价包干不能因市场价格调整发生变化。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必须足额交纳)。
▲2、供应商应于截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本次磋商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不接受现金缴存银行和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3010154700016896
3、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撤回磋商或放弃成交的,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供应商应把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磋商报价文件合并装订成一册,也可以分册装订,正本1份,副本3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的包封:
(1)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密封在一个内包封的响应文件袋(盒、箱)。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如有)及“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的递交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凭有效证明资料亲自递交,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①被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②被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3、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磋商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审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评审委员会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
(2)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磋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磋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7)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
(10)磋商有效期、工期、质量等级等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1)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与其他参加本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1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4、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四、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一)磋商小组组成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
(二)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2、磋商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00)
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三)评委表决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四)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七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五、磋商
(一)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
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响应。
(二)最后报价:
1、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
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三)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六、评审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人。
(二)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发布成交公告。
(三)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二)签订合同
1、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7天内到采购人的建设项目实地查看,并提供一份纸质版的《深化设计方案》。
2、如成交人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人磋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四)工程质量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申请书经相关管理人员检验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八、其它事项
1、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63010154700016896
成交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账 号:800072095766668
3、所有与本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0年_ 月 日
竣工日期:2020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18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4、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付款方式:所有工程进度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转到合同指定承包人合法银行账户。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 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号: 邮 政 编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 5 天后提供一式 二 份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无。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无。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范围 。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约定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事故次数控制在0次以内;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安全xx施工管理,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规范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并按相关规定在岗在位履行工作职责;因施工原因出现的问题或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包括造成招标人工期延误,并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规范场容、场貌,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创造xx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氛围;减少施工期间对我方使用附属楼不利影响;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运输无遗撒、垃圾不乱弃。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附属楼日常使用的影响;现场应设安全警示标志牌,加强安全xx施工的宣传;施工现场应加强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现场施工环保工作。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 项目经理
7.1 姓名: 职务: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l)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于开工前7天。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在竞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承包人现场勘测,费用自理。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于开工前3日内现场交验,双方做好签认工作。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于开工前7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发包人协调,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待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问: 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和负责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第9.1(6)条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交工前应负责施工场地清理,清理建筑物周围2米以内的堆积物和挖掘的场地以及2米以处因承包人施工造成的灰池,便所,临时搭设的项目部和简易工棚等障碍物。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xx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4)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于开工前7日内。
承包人确认的时间: 收到后5日内予以批复。
13. 工期延误
13.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13.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不可抗力的原因。
13.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四 ),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其极限为合同价的 5 %。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13.3 合同要求工期180天,充分考虑了项目实施工期风险,合同约定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变化,合同工期不作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按合同通用条款第7条规定执行(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JGJ/T 121-2015)进行编制,在进行施工前,并报送工程师审核批准和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施工进度计划中关键工作延误,工期按相关规定予以顺延,质量要求不变;若发包人要求合同工期执行,则发包人应补偿承包人相应的赶工费。
13.4 承包工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与验收
15. 工程质量
15.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验收要求:项目竣工后,由甲方、乙方共同组织专家组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由施工方负责整改直至通过验收,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因施工质量问题发生整改的费用。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 贺州市仲裁机构 仲裁。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待定。
*17.2 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17.3 工程师应在承包人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隐蔽中间验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改期),如果在约定时间超过两小时内工程师未到现场或到现场后不签证(有非承包方人员证明),承包人可自行隐蔽继续施工,后果由工程师承担。但在约定时间承包人未到现场及超过约定时间两小时,工程师可另订时间验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总价包干不能因市场价格调整发生变化。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一)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审定。
(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审定为准。
25. 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25.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属于风险范围,工程价款不作调整;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所完成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比例在当月同期支付,这部分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5.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25.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25.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工程预付款: 合同内工程款金额的30% 。
26.2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按进度支付,每月支付时抵减前期预付款,承包方按约定时间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表等相关资料,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8%,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并结算经发包人组织审定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100%。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须提供等额的建筑业统一工程正式发票作为付款的依据。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申请书经相关管理人员检验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七、材料设备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前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政策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29.1.2 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发生前,由承包人将有关变更文件、签证单审批件、工程联系单、预算书等工程资料送发包人,经发包人签字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承包方将完整资料留存一份发包方,作为进度款支付、事后抽查和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29.1.3 发包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单价不变。
﹡29.1.4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按第29.1.1、29.1.2、29.1.3、29.1.4条款的要求初步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不高于60%的比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调整金额待工程单项结算或结算时,由发包人组织最终审定后确定。
29.1.5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31 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专用条款第23条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承包人向发包方提供4套竣工图。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33. 竣工结算
发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其余按通用条款第33.1、33.5、33.6条执行。
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24条规定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35.2.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赔偿费,其限额为中标价的3%。延误天数按本专用条款第13.3条计算。
*35.2.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3 承包人如违反了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订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承包人违反第38.1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书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
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35.2.4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通用条款第34.1条的规定进行修复,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
35.2.5 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以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
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符合和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调换工程管理人员或因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为:项目经理1.5万元/人·次(人民币);总工程师1万元/人·次;专业工程师则0.5万元/人·次。
发包人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人员到岗情况,如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万元/人·次,未经发包人同意,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0.8万元/人·次,未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0.5万元/人·次。
未经发包人审查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50%(视情节严重而定)。
35.2.6 承包人有违反其他规定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37. 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项目管辖建设行政主管有关部门 调解,或;
(2提交 项目管辖仲裁委员会 仲裁。
十一、其他
38. 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8.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8.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8.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9. 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40. 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1. 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两份正本、捌份副本。
42. 补充条款
42.1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处罚金。
42.1.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的全部人员和机械时,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另行发包工程。
42.1.2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专业工程师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准调换他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则视为违约。
42.1.3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应与合同相符,若发包人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42.1.4所有以上违约处罚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发包人预先下发统一格式含有违约处罚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违约处罚通知书(不再xx违约处罚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罚后,发包人从承包人最近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42.1.5 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违约处罚金(不包括利息)。
42.2 售后服务要求: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提供完善的设备使用、操作培训(现场安装培训:工程师到现场为采购人单位免费培训日常操作维护人员。2、质保期内每半年免费到现场进行一次维保。3、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48小时以内排除故障;4、质保期后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终身维护、维修;5、供应商保证所售设备自交货之日起有备件供应;
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
42.3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新的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附件1: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一、屋面、外立面围护系统修缮
1
屋面天面楼面防水工程修缮
2
真石漆外墙面修缮
3
清洗花岗岩外墙面
4
对厨房外墙面污损部分修复后,刷涂外墙防水漆翻新
5
附属主楼步梯间顶避雷球漆面(银色)拆除,原样翻新
6
附楼三楼顶女儿墙面,六楼露台墙面防水层、真石漆层拆除,重做防水层和真石漆层
7
外窗修缮:破损外窗修缮
二、建筑室内装修装饰修缮
8
旧木门拆除,原样安装修缮
9
衣柜拆除,原样安装修缮
10
一楼餐厅柜子,原样安装修缮
11
天棚铝扣板天花
12
埃特板天花
13
隔墙修缮
14
附属用房乳胶漆内墙面、天棚翻新
三、其它装饰装修修缮
15
瓷砖地面破裂、发黑老化损坏更换
16
花岗岩、大理石地面抛光或清洗翻新
17
步梯间的楼梯木扶手打磨、喷漆翻新。
18
不锈钢骨架耐力板顶挡雨棚
四、电气照明、电气线路安装修缮
19
电气线路敷设
20
照明灯具
21
电源插座
22
灯控制开关
五、建筑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
22
综合布线
六、给排水工程修缮
24
给水管安装修缮
25
排水管安装修缮
七、六楼改造三间功能室其它装修装饰以安装修缮
26
卫生间隔断
27
卫生间洗手盘
28
卫生间蹲便器
说明:
一、主要工程内容位置及施工说明
1、屋面、外立面围护系统修缮:
1)屋面天面楼面防水工程修缮:
附属用房所有的屋面天面以及其它露天部分重做保温隔热层和防水层修缮。
将以下楼顶屋面原隔热层、防水层拆除后,重做隔热层、防水层:附属用房附楼三楼顶,附属用房与主楼连廊顶,主楼五楼顶,六楼楼顶,附属主楼步梯间顶,电梯机房顶。
四楼平台(将已经停用中央空调管道拆除)屋面原隔热层、防水层拆除后,重做隔热层、防水层。
六楼锅灶房洗衣房(拆除里面设备以及管道后,改造为3间功能室)楼面,六楼阳台楼面,六楼走廊楼面,一楼厨房、杂物间天面以及附属用房其它露天的屋面楼面防水层拆除后重做防水层。
其中,六楼阳台做好防水层后,抬高到合适高度,并安装挡雨棚;六楼走廊做防水层后铺贴瓷砖。
一楼餐厅顶屋面修缮:
对漏水、空鼓部位或开裂的瓷砖拆除,对屋面防水处理后,重新铺贴瓷砖;
对原来老化、脱落、开裂的瓷砖缝用防水勾缝材料重新勾缝;
对一楼餐厅顶瓷砖屋面进行防水处理(如,用抗渗防漏剂涂刷整个屋面)。
2)外立面、外墙面修缮:
拆除附属用房真石漆外墙面的真石漆层和抹灰层,做防水保温层和抹灰层后按原来颜色恢复真石漆层。
清洗花岗岩外墙面。
对厨房外墙面污损部分修复后,刷涂外墙防水漆翻新。
附属主楼步梯间顶避雷球漆面(银色)拆除,原样翻新。
附楼三楼顶女儿墙面,六楼露台墙面防水层、真石漆层拆除,重做防水层和真石漆层。
3)外窗修缮:破损外窗修缮
2、建筑室内装修装饰修缮
1)室内木门,客房衣柜,一楼餐厅柜子修缮。
附属用房内木门经久使用,一楼餐厅、厨房、大堂(包括前台)、储物房、食堂办公室、杂物间、更衣室,一楼四间包厢,二楼餐厅、包厢,二至五楼客房,布草间,楼内走廊及其它部位的全部木门拆除,按原样式安装修缮, 同时6楼三间新改造功能室各增1樘。
附属用房客房内衣柜经久使用,全部拆除,按原样式安装修缮, 同时6楼三间新改造功能室每间各增加1套。
一楼餐厅柜子,拆除,原样式安装修缮。
室内木门、房间衣柜所采用的材料,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必须符合《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436-2018)要求。
2)天棚铝扣板天花,埃特板天花、隔墙修缮
天棚铝扣板天花安装,包含天花内LED灯、排(抽)风扇及供电线路敷设安装。
将以下部位天棚原天花吊顶或造型天花拆除(包括灯具,电气线路等),安装铝扣板吊顶:
一楼餐厅、二楼餐厅,一楼更衣室,主楼和附属用房走廊、电梯候梯间(现为埃特板吊顶),一楼四间包厢(现为木造型吊顶),客房、一楼和二楼包厢、6楼三间新改造功能室以及其它位置所有卫生间。
上述铝扣板吊顶修缮包括LED灯、排(抽)风机(扇)及供电线路敷设安装。
主楼二至五层走廊,附属用房一至三层走廊、电梯候梯间,拆除中央空调管道后重新吊铝扣板吊顶时,提高吊顶高度。
对于一楼走廊,要着重考虑光亮和通风(考虑以下两种方案的一种 :1、可在吊顶加带感应开关lED灯,抽风机,抽风机在灯亮时启动;2、在走廊北头安装窗户)。
埃特板天花
一楼大堂埃特板天花吊顶修缮:
拆除一楼大堂埃特板天花吊顶,以及吊顶内的电气线路,中央空调管道、出(回)风口等;
按原造型恢复埃特板天花吊顶,其中大堂前台上方的中央空调固定条形出风口不再保留,用埃特板在沿条形出风口上部位置水平封平。
附属用房内其它除主楼和附属用房走廊、电梯候梯间改为铝扣板天花外的位置,原为埃特板天花的天棚拆除重装恢复修缮。
埃特板隔墙
六楼三间功能室隔墙(现六楼锅灶房洗衣房)。
3)附属用房乳胶漆内墙面、天棚翻新
对附属用房内全部墙面和天棚(包括主楼、附楼步梯间墙面,走廊,厨房,6楼三间新改造功能室,以及所有客房)的乳胶漆面进行翻新。
修补好有破损的墙面(或天棚),并对墙面(天棚)进行清洁后,刷涂乳胶漆三遍翻新,个别污渍较严重的地方进行着重清洁处理后,同时适当加多刷涂次数。
采用的乳胶漆为符合《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JC/T1074-2008)标准的产品。
4)其它装饰装修修缮
瓷砖地面:将附属用房一楼大堂、餐厅、厨房、包厢、走廊、步梯间、候梯间等瓷砖地面存在破裂、发黑老化、空鼓或其它损坏现象的,进行修缮更换。
花岗岩、大理石地面:将附属用房为花岗岩、大理石的地面和墙面、柱面进行抛光或清洗翻新。
对步梯间的楼梯木扶手打磨、喷漆翻新。
挡雨棚,不锈钢骨架,5MM耐力板顶。
二层附楼通向主楼连廊雨棚顶耐力板更换;
主楼四层走廊出附楼三楼顶门口档雨棚更换;
六楼阳台搭建挡雨棚;
六楼步梯间至三间功能室(原锅灶房洗衣房)之间走廊搭建挡雨棚。
3、电气照明、电气线路安装修缮
1)电气线路敷设
管线敷设
所有管线均暗敷,在吊顶里电气线缆穿阻燃塑料套管敷设;在房间内穿塑料管沟槽暗敷。
在暗敷管线施工过程,对开凿的沟槽恢复抹水泥砂浆时,应注意抹面的平整,应恢复到开凿前的原状。
修缮部位:
一楼:餐厅,大堂(含前台),四间包厢,走廊,更衣室,储物间,杂物间,厨房,厨房办公室,食堂样品间,其它各房间和功能房(室),以及全部卫生间;
二楼:餐厅,包厢,客房,它各房间和功能房(室),以及全部卫生间;
三、四、五楼:客房,布草间,其它各房间和功能房(室)和全部卫生间;
六楼:走廊、新改造三间功能室;
穿线管要求采用阻燃塑料管,电气线缆要求采用阻燃护套铜芯线。
插座电源线铜芯线径不小于4MM2,房间内照明、开关控制的铜芯线径不小于1.5MM2,天棚吊顶内照明铜芯线不小于2.5MM2。
管内穿线数量、施工工艺等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如外径为20MM电线管穿截面2.5MM2、4MM2单芯导线芯不超过3根,穿1.5MM2单芯导线芯不超过4根等。
2)照明灯具
铝扣板吊顶中灯尺寸规格与铝板尺寸相同,采用LED面板灯;
客房,6楼三间新改造功能室灯采用LED吸顶灯。
一楼大堂大灯更换。
灯具各项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范围要求。
3)电源插座、灯控制开关
客房和6楼三间功能室电源插座、灯控制开关
每间客房房间,6楼三间新改造功能室,不少于4只电源插座,卫生间(至少1只电源插座)均要求合理安排电源插座和灯控制开关,如可在床头两侧方便取电用电和进行关开房间灯、打开关闭电视机电源。
一楼4间包厢电源插座、灯控制开关
包厢内每面墙面不少于2个电源插座,插座布置的间距应适用合理。
其它部位的电源插座
电源插座、灯控制开关布置应达到合理方便使用。
4、建筑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
附属用房餐厅、大堂、包厢以及一至六层所有房间均配置信息插座,其中1层4间包厢每间至少6个,一楼大堂前台4个,一楼餐厅、食品样品间、二楼餐厅和包厢每间不少于2个 ,其它客房以及包括6楼三间新改造在内的其它功能室每间不少于1个;信息插座采用单口模块面板,模块采用6类非屏蔽模块;各房间(尤其是1层4间包厢)信息插座位置布局要求合理适用。
在每层配电间安装1台9U标准壁挂网络机柜,各房间的网络线缆敷设至本层所安装的网络机柜内,敷设到机柜内网络线缆的预留长度足够长,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网络线缆采用六类4对非屏蔽网络线缆。
5、给排水工程修缮
1)给水管
更换六楼顶铁管给水管;
更换六楼顶PPR热水管,并加保温棉层做保温处理;
更换至各客房铁管给水管;
2)排水管
将楼顶天面内排水方式改为沿墙面外排,沿外墙面敷设的排水管位置要求选择在不影响外立面美观。
6、六楼改造三间功能室其它装修装饰以安装修缮
六楼改造三间功能室除前面涉及隔墙面,原墙面、天棚乳胶面翻新,电气照明和线路安装,网络综合布线,给水排水,卫生间吊顶天花(包括照明灯),衣柜外。
在考虑铺贴地面瓷砖的同时,还要求承包人对功能室内的卫生间以下项目进行深化设计和绘制施工详图:
卫生间隔断(墙),洗手盘,蹲便器。
二、工程采用材料要求
所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均要采用环保型材料,凡不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产品,一律不能进场施工使用。装修完成后,室内空气氡、游离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含量必须符合《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436-2018)要求。
三、其它
本次磋商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式方式。在进行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已经充分考虑到项目工程量数量、价格等方面风险和合理的利润。磋商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附属用房修缮内容以及现场具体情况,以满足我方使用功能要求(如附属用房插座,电器以及照明用电,用水,网络线路等)按标准规范施工,除由我方提出增加额外工程内容外(以书面文件提出,或由监理工程师书面下达施工指令),磋商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如,工程清清单数量不足,缺项、漏项等)提出索赔或签证等形式主动提出变更或调整工程价款,以及延长工期的要求。
磋商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切实可行施工方案。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严格逐一详细针对本项目工程内容、所提供施工方案的进行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深化设计方案》和施工详图设计经工程师(监理单位)审核和我方确认后与《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作为合同附件和执行。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型号品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国家相关规定对产品、工程类质保期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保期内故障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配件。三个月内如有严重质量问题,整机(指送风和排风机组)包换。终身维修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14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1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四章 图纸
(另册发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编制资料:广西荣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工程设计装饰方案”(装饰设计施工图纸)。
2、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以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3、计价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现行配套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计价。
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
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6、《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4号)。
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
8、材料价格:按2020年第3期《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取定及同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考虑,不足部分材料按市场询价。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
10、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2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磋商供应商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2.3 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
2.4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
2.5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工程原设计时间为1998年,拟维修改造施工图纸不尽详细,但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已充分考虑到项目工程量数量、价格等方面风险和合理的利润,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合同总价款不作调整。
2、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计价软件:博奥V17版;
3、弃土运距:暂按10k 。
2. 磋商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范》、《计算规范》自主报价,自主报价不得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磋商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同时,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低于工程成本报价。
3.2 磋商供应商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磋商供应商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
3.3 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有磋商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3.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磋商供应商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磋商报价的综合单价。
3.5 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及磋商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3.6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
(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3.7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且规费中的建安劳保费要单列。
3.8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9 磋商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3.10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
3.11 磋商供应商应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
3.12磋商报价表格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填写,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和《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
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及响应文件外封面格式
1、所有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格式可自拟):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年 月 日
2、响应文件外封面格式(格式可自拟):
正本/或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资信/商务文件格式
1、资信/商务文件内封面格式(格式可自拟):
资信/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资信/商务文件目录
(1)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磋商声明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
(9)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10)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有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11)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有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12)近三年有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有效的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16)供应商认为与商务分评分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商声明书
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我方资产结构、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所在部门职务: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9)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相符)
(10)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有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复印件)
(11)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有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复印件)
(12)近三年有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有效的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
(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由竞标人自行编写)
(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序 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交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总工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在建工程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成工程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如近年来,磋商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工程,或所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5、考核期为2017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1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作为参与 (工程名称)项目的磋商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
磋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供应商认为与商务分评分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三、技术文件格式
1、技术文件内封面格式(格式可自拟):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技术文件目录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3)供应商认为与技术分评分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磋商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
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磋商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磋商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
|
|
|
|
|
|
|
|
|
|
|
|
|
|
|
(2)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①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承担完工工程情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 名称 |
|||
施工员 |
|
|
|
|
|
|
|
|
质检员 |
|
|
|
|
|
|
|
|
安全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材料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备注:应提供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
建造师注册编号 |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附项目经理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供应商认为与技术分评分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四、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内封面格式(格式可自拟):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磋商函格式:
磋 商 函
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1、根据你方采购工程项目编号为GS2020-Z2-C071的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采购文件,遵照采购磋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的磋商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补遗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磋商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磋商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3、磋商函附录格式:
磋商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须知 |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
2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须知 |
磋商截止之后90 天 |
3 |
误期违约金 |
专用条款35.2 |
0.4‰合同价款/日 |
4 |
误期违约金限额 |
专用条款35.2 |
中标价的3% |
5 |
质量保修期 |
工程质量保修书 |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
6 |
质量保修金 |
专用条款 |
合同金额的 3% |
7 |
工期 |
|
180日历天 |
8 |
承诺工程质量 |
|
合格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磋商报价汇总表格式:
磋商报价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项目工程采购项目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 |
金额 |
备注 |
|
||
磋商报价 |
磋商总报价(大写) |
|
|
|
|
磋商总报价(小写) |
元 |
|
|||
工期(日历天) |
|
|
|||
承诺工程质量 |
|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磋商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磋商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2. 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1.1 投标总价(封-3)
1.2 投标总价(扉-3)
1.3 总说明(表-01)
1.4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1.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1.6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1.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1.9 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备注:可按要求有选择的提供】
1.10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1.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1.1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1.1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
1.1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1.15计日工表(表12-4)
1.1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1.17 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1.18 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1.19 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
1.20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
1.21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
备注:
(1)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仅要求在商务标正本附上,副本可不附该部分内容。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
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
④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⑤计日工表(表12-4)
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第七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
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分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磋商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对磋商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磋商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磋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磋商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磋商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磋商报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以认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
(1)将所有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的合理低价。
(2)评标时以合理低价为最高分,采用内插法计算,供应商报价每高于合理低价1%的扣2分,每低于合理低价1%的扣1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磋商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作无效磋商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参与磋商,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磋商处理。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40分
(1)施工进度计划及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分(满分5分)
由磋商小组综合对比比较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进度计划及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的关键线路、计划编制、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进度违约责任承诺等内容的优劣情况,评定为“优”的得4.1~5分,评定为“良”的得3.1~4分,评定为“中”的得2.1~3分,评定为“差”的得1~2分。
(2)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分(满分5分)
由磋商小组综合对比比较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调配投入计划等内容的优劣情况,评定为“优”的得4.1~5分,评定为“良”的得3.1~4分,评定为“中”的得2.1~3分,评定为“差”的得1~2分。
(3)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分析和解决方案分(满分10分)
由磋商小组综合对比比较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分析和解决方案的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表述,对重点、难点施工措施及安全措施,解决方案,措施是否得力等内容的优劣情况,评定为“优”的得8.1~10分,评定为“良”的得6.1~8分,评定为“中”的得3.1~6分,评定为“差”的得1~3分。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满分5分)
由磋商小组综合对比比较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等内容的优劣情况,评定为“优”的得4.1~5分,评定为“良”的得3.1~4分,评定为“中”的得2.1~3分,评定为“差”的得1~2分。
(5)质量保证措施分(满分5分)
由磋商小组综合对比比较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质量保证措施的质量保证措施、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等内容的优劣情况,评定为“优”的得4.1~5分,评定为“良”的得3.1~4分,评定为“中”的得2.1~3分,评定为“差”的得1~2分。
(6)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分(满分10分)
由磋商小组综合对比比较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的优劣情况,评定为“优”的得8.1~10分,评定为“良”的得6.1~8分,评定为“中”的得3.1~6分,评定为“差”的得1~3分。
3、效果图分… ……………………………………………………………10分
(1)效果图(满分10分)
由磋商小组综合对比比较供应商所提供的设计效果图的优劣情况(包括材料质感、结构体量、主次关系以及场景细节等元素),评定为“优”的得8.1~10分,评定为“良”的得6.1~8分,评定为“中”的得3.1~6分,评定为“差”的得1~3分。
4、业绩分 ………………………………………………………………………………………20分
(1)磋商供应商在2017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总建筑面积2000㎡以上(含2000㎡)的装修工程(在建工程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成工程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每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满分20分)。
(三)总得分=价格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效果图分+业绩分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可计量计分的项目按计量计分,不可计量计分的项目或在评委意见不一致时,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并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该供应商该项得分。
2、磋商报价的偏差数(%)及评分分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也相同的,以供应商资质高的优先;供应商资质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