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與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實習合約書 | ||
第一條 | 合約項目: | |
(以下簡稱甲方)為鼓勵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以 下簡稱乙方)餐飲管理科學生,願合作培育餐旅人才,由甲方提供在學實習機會予乙方以為培養優秀學生供甲方參酌聘僱。 | ||
第二條 | 甲、乙雙方得由甲方企業人事訓練部或餐旅部門代表或與本實習相關之部門代表暨乙方科 主任或教師代表,定期或視需要召開協調會議。 | |
第三條 | 甲、乙雙方召開協調會議之任務如下: | |
(一) | 研商實習相關事宜及了解學生實習情形,以利學校教學與企業訓練之配合。 | |
(二) | 分發實習學生至餐旅部門各營業單位實習。 | |
(三) | 實習期間指派專人每日負責指導與考核,藉以研究改進校外實習訓練提升建教合 作之功能。 | |
(四) | 監督學生實習與生活管理, 如學生有違反公司政策或管理規則之行為,情節重大且事後不知悔改,乙方依據甲方提供上述相關資料,經科務會議議決提前終止實 習者,由乙方通知該生之監護人處理。 | |
(五) (六) | 若遇有不可抗力之重大災難或傳染病,依校外實習特殊問題輔導機制處理。 其他有關建教合作實習之協調事項。 | |
第四條 | 乙方實習相關資料如下: | |
(一) | 科別、學制:餐飲管理科日間部五專。 | |
(二) | 實習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12 個月。 | |
(三) | 實習課程名稱、學分數及實習時數:校外實習Ⅰ、Ⅱ,必修 24 學分,(1 學分 80 小 時) 24 學分*80 小時= 1920 小時。 | |
(四) | 實習待遇、實習地點、膳宿及保險詳如實習生訓練契約。 | |
(五) | 實習內容、工作項目、安全機制、實習學生輔導內容及實習考核項目均列入實習 手冊,茲為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之合約內容。 | |
第五條 | 甄選方式: | |
由乙方自餐飲管理科學生中推薦若干名,由甲方遴選為實習生。 | ||
第六條 | 甲方之職責: | |
(一) | 實習期間,甲方負責實習學生之督導管理及考核。實習時數,學生需於規定期間 內完成。 | |
(二) | 甲方得應乙方教學需要,提供有關現有公司簡介影帶、餐旅專業製作及服務技巧 與有關教材。 | |
(三) | 甲方得適量提供實習機會與名額,由乙方選派學生前往實習。 | |
(四) | 實習期間甲方負責學生之生活管理與考核及實習成績之評定。 | |
(五) | 負責安排各種實習課程及技能訓練,唯不使學生擔任非相關及危險性的工作。 | |
(六) | 實習期間,甲方應為實習學生辦理相關保險,安排每名每天工作 小時,每月休 日(或依實習單位人力需求作彈性調度)。實習期間依公司規定給薪,實習 |
津貼如有變動,則依甲乙雙方協定之月薪為準。
(七) | 實習期間甲方應給予學生比照一般正式職員休假制度、福利、津貼(如全勤、兩 頭班、夜班、交通等),並依甲方現成規定供應實習制服(或穿著甲方專業制服) 與膳食乙餐。 | ||
第七條 | 乙方之職責: | ||
(一) | 協助甲方遴選分發實習學生。 | ||
(二) | 負責約束其選派之實習學生,切實遵守甲方所安排實習單位工作及規定,舉辦學 生意外保險。 | ||
(三) | 協助甲方研擬實習相關教學,監督及瞭解學生實習情形,並提供成績考核資料。 | ||
(四) | 於學生畢業前一個月,提供甲方對應屆畢業生舉辦就業說明會之時間及場所。 | ||
(五) | 甲方如需徵才時,乙方應提供該校校友之相關資料。 | ||
(六) | 乙方得提供甲方所需員工有關餐飲管理之研習或職前講習。 | ||
第八條 | 甲方應給予實習學生充分的職場安全教育訓練並遵照勞委會公布之勞工安全作業要點實 施。 | ||
第九條 | x合約有效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若因特殊狀況發生不便繼續履 行合約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章第 16 條辦理通知乙方。 | ||
第十條 | x合約壹式兩份,由雙方各執壹份存照。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協議修訂之。 | ||
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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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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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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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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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
代表人: | xxx | ||
地 址: | 112 xxxxxxxxx 00 x | ||
x x x x x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