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2022-YJSY-JD-
[XXXX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产教融合型)
甲方:中国矿业大学
住所地:xxxxxxxxx0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校长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6-
电子信箱:
执行单位:中国矿业大学XXXX学院/重点实验室
乙方:
机构代码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执行单位:
甲乙双方按照“产教融合、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开展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联合培养模式,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协议。
一、建设目标
1.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通过资源共享、师资互聘、校企协同等方式,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着力提升研究生的创业创新能力、职业胜任能力,通过分类指导、强强联合、模式创新,为国家行(企)业单位输送理论基础扎实、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的专业实践型高层次人才。
2.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依托产教融合,不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和产业技术创新,共同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平台,融合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在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行业转型、产业升级和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3.深化科研合作交流。有机结合甲方理论研究成果、科学研究优势与乙方创新实践成果、工程实践条件,共同开展工程应用、技术研发、企业管理等关键问题研究,促进双方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加速xx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
二、建设内容
1.组织机构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组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甲方相关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相关学院部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校内学术导师,乙方分管科研的领导、技术骨干和合作导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乙方创新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基地建设、管理和研究生实践环节相关工作。
2.教育管理
甲方全面负责基地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双方均负有对进入基地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生活、素质教育等方面实施管理的责任,各项管理依照双方相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联合培养基地的联络沟通和组织管理工作,每年定期通报情况,并就基地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进行研究处理。
3.导师队伍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校外合作导师的要求遴选、推荐合适人选,甲方负责从乙方推荐人选中聘任校外合作导师,并对其开展培训、考核等工作。校内导师全面负责基地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在校期间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进入基地以合作导师指导为主。校内导师与合作导师就研究生培养的相关事宜应保持良好沟通。
三、培养过程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具体培养过程约定如下:
1.乙方每年按照工作实际需要,按不少于每年 人的规模提供岗位需求,甲方负责按照乙方提供的岗位需求遴选研究生(以下简称“基地研究生”)进入基地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遴选主要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研究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扩展至其他类型研究生。
2.联合培养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甲方负责。课程及学分安排按照甲方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第二阶段:专业实践,乙方负责。基地研究生完成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后,经选拔进入基地到乙方相应的专业岗位实践,时间原则上6~12个月。按照乙方的具体要求安排专业实践,遵守乙方的相关培养制度。
第三阶段: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一般在甲方开展,遵照甲方研究生培养有关管理规定。基地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原则上与基地实践研究的项目相结合,突出实践性、强调应用性。
四、权责划分
(一)甲方
1.负责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基地研究生的选拔、教育、校内管理等工作,负责合作导师的聘任、培训工作。优先向基地输送优秀毕业研究生,每年联合乙方举办一定数量的学术交流活动。
2.根据工作内容与时间以及基地研究生规模,甲方对聘任的乙方人员给予一定的报酬,具体的支付额度与方式约定如下: 。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负责推荐研究生进入基地开展课题研究或专业实践,并教育基地研究生遵守乙方的科研管理规定,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4.甲方若需提前终止研究生在基地的专业实践等工作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对基地研究生的后续培养及时进行安排与调整。
5.甲方负责每两年对基地组织一次考核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考核评估材料。
(二)乙方
1.乙方负责基地的建设、管理、发展和维护工作,针对基地研究生实践实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基地研究生在基地实践期间的日常管理,并按照甲方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参加合作导师遴选。
2.乙方优先安排甲方基地研究生进入基地,且为其提供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必需的食宿条件、实验条件和科研场所等软硬件条件,安排合作导师按照甲方培养方案对基地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指导。
3.乙方负责按照规范的科研实验管理制度保障基地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与基地研究生及其校内导师协商,签订实践安全协议,防患于未然。
4.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科研创新基金,鼓励和支持甲乙双方开展合作研究,吸引优秀研究生到乙方基地参加科研实践,支持基地研究生依托基地开展学科/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科研实践活动。
5.乙方负责每月对基地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活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原则上硕士不低于1000元/人·月、博士不低于2000元/人·月)。负责出具基地研究生专业实践鉴定,对于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基地研究生酌情给予奖励,对基地研究生参与的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推荐和表彰。
6.乙方若需提前或推后终止基地研究生的实践任务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对基地研究生的后续培养及时进行安排与调整。
五、知识产权
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所产生的论文署名、科研成果归属以及成果的使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校内导师与合作导师共同协商。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和发表学术成果需将项目研究内容公开时,应向项目立项方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进行;使用实践期间本人的研究内容和成果撰写学位论文的,论文开题前应由乙方就论文是否涉密进行确认。研究生不得泄露需要保护的商业及技术秘密。
六、其他事项
1.双方不得以联合培养基地名义从事其他无关的商业活动。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双方项目参与人员、管理人员以及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对因本协议实施而知悉、未正式向社会公开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以及研究所涉及的科研成果与核心方案,负有保密责任。
3. 方负责为基地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双方协调处理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有关的争议、纠纷。基地研究生因患病不能继续开展科研实践时,应终止其在基地的各项活动并返回甲方。
4.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如双方有意愿续约,须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份数可适当增加)
6.补充条款(如有,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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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协议签署页,无协议正文)
甲方:中国矿业大学
(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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