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10B 卒中单元病房改造 工程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1#楼 10B 卒中单元病房改造 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清庚工招 2016 03 号工程编号:TH 16137
招 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二○一六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 03 |
第二章 | 合同条款 …………………………………………………… | 17 |
第三章 |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 | 30 |
第四章 | 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 ………………………………… | 37 |
第五章 |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 | 41 |
第六章 | 评标办法 …………………………………………………… | 48 |
第七章 | 技术要求 …………………………………………………… | 52 |
第八章 | 工程量清单、图纸 ………………………………………… | 53 |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工程名称 | 1#楼 10B 卒中单元病房改造工程 |
2 | 1.1 | 建设地点 | xxxxxxxxx 000 x |
3 | 1.1 | 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4 | 1.1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5 | 1.1 | 质量标准 | 合格 |
6 | 2.1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图纸中所包含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及通风工程、电气工程、消防 工程等。 |
7 | 2.2 | 工期要求 | 计划开工时间:2016 年 10 月 15 日,招标人要求工期: 50 日历日。 |
8 | 3.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9 | 4.1 | 投标人资质及项目经理等级要求 |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4、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 年 8 月-2016 年 8 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4.5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11 | 13.1 | 工程计价方式 | 固定单价 |
12 | 5.1 | 踏勘现场 | 统一踏勘。 踏勘时间:2016 年 9 月 18 日 上午 10:00 时 集合地点:xxxxxxxxx 000 x门前集合 |
13 | 15.1 | 投标文件份数 |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
14 | 17.1 18.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 地 点:xxxxxxxxx 000 x院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楼 1 层工程科时 间:2016 年 9 月 20 日 上午 10:00 时 |
15 | 21.1 | 开标 | 开始时间:2016 年 9 月 20 日 上午 10:00 时地 点: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楼会议室 |
16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标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7 | 本工程招标 控制价 | 人民币 42 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 |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18 日(节 | |||
18 | 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及地点及 | 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2:00 至 4:00(北 京时间)。可登陆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官方网站下载 | |
联系方式 | 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楼。联系人:xxx,联 系电话:00000000 |
二、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1#楼 10B 卒中单元病房改造工程招 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xxxxxxxxx 000 x
0.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1.2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1.3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1.4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1.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4.3.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的。
4.3.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的。
4.3.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报务的。
4.3.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3.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3.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3.9 被责令停业的。
4.3.10 被暂停或取消投票资格的。
4.3.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3.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5.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特别提醒投标人: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将由在本投标文件附表中,所有投标人应届时参加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会,未参加踏勘及答疑会导致投标人报价中未能充分考虑施工难度、项目、范围及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招标人在实施工程中均不以任何因素进行补偿。
6. 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 保密事项
7.1.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第六章 评标办法
8.2 除 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质疑函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经济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三部分组成。
12.2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承诺书: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 年 8 月-2016 年 8 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拟派项目经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3 经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B11/T638—2009)执行。工程量清单的计价表格包括:
(1)投标总价(封-3)
(2)总说明(表-01)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4)单位工程投票报价汇总表(表-03)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6)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8)清单概预算表(常用-01)
(9)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常用-05)
12.4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劳动力计划表;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必须提交网络图),施工进度的保证措施;
(4)针对本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重点难点方案,施工质量的保证措施;
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此部分内容投标单位应当参照建办[2005]89 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及京建施[2005]802 号文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分章,详细编写。
13. 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所有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 计量依据、计价原则及有关规定
14.1 工程量计量: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根据附表中载明的范围进行现场踏勘。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施工部位与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是统一的,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所有未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填报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14.1.1 投标固定单价:所有投标人均应填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项目清单中相应项目的固定单价,
其固定单价应当包括完成项目说明中规定内容并达到规范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此完全单价一经招标人确认即视为合同单价,不论发生任何因素结算时均不得调整。
14.1.2 有关招标控制价的说明:所有投标人所填报的价格如果超过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则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纳。
14.1.3 投标报价:所用投标人均应以工程量×固定单价=固定合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为所有固定合价的累计金额,所有投标报价均应提供固定单价分析表。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即投标总价是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不予调整。
14.1.4 投标人就根据招标文件附表备注中载明的范围进行汇总。
14.1.5 工程变更及结算:工程发生洽商变更时,如投标文件中有固定相同项目的固定单价则按照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固定单价计算洽商变更。如无相同项目的固定单价,但有相近项目的固定单价,则参考相近项目的固定单价进行调整并经发包人共同确认后的固定单价进行调整。若既无相同也无相近的固定单价则由合同承包人重新编制固定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招标范围内的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参考相近或重新确定固定单价在原则:原有固定单价内的相同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率、利润率、税率不得改变。
14.1.6 结算的计算方式:合同结算金额为合同内的工程量与固定单价的乘积累计值计算,洽商变更结算金额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与中标固定单价的乘积的累计值计算,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结算金额与洽商结算金额之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当充分考虑面积计算规则内在一切费用。
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14.2 有关规定
本工程考虑工程量、价格等风险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测定报价,列入固定单价内。
14.3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结合企业实力自主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工程范围及规定工期的全部工作以此作为投标人计算固定单价及结算总价的依据。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固定单价中未考虑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经包括在固定单价中。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应包括本招标文件说明中包含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人
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以及一切为完成本项目而采取的措施费、市场价格的波动。一旦投标人中标,其报价将作为合同价格的组成部分,除非发生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变更的情况,此价格在招标工程的实施期间不得调整。
14.4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
根据建办[2005]89 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及京建施 [2005]802 号文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投标报价书中应当标明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
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发包方预付此部分的费用为 50%。发包方有权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工程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xx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承包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承包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承包方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承包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承包方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由承包方专款专用,在总报价中单独列示此费用金额,不得挪为他用。为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京建施[2005]802 号”
的要求,投标总价中应当包括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将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规定的费率。投标人必须响应上述要求,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不报价,上述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
14.5 本招标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42 万元,超过此报价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5. 投标货币
1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候,以大写为准。
1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除技术标外)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7.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投标文件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作为暗标的技术标副本除外)。各册均须单面打印、左侧活页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要求经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别单独封装在一起,即经济文件正副本封装在一起,商务文件正副本封装在一起,技术文件正副本封装在一起,其中技术文件副本为暗标,封皮为 80 克白色 A4 打印纸,技术文件内容不得做任何可以识别出投标人的标记和徽标。
17.3 投标文件的包装由投标人自制投标文件密封袋(箱),当一个投标袋(箱)不能满足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时,招标人应允许投标人使用同一规格的其他密封袋(箱)进行封装。
17.4 用封条将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且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两枚;在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和法定代理人签字。
17.5 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截止时间;
17.6 除了按本须知第 16.2.款和第 16.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7.7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6.1.款、第 16.2.款、第 16.3.款、第 16.4.款、第 16.5.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8 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单独装订。
17.9 技术暗标施工组织设计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7.10 特别提醒投标人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具体规定详见技术暗标要求。
18. 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 开标
22.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2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2.1.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2.3 开标程序: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如时间有变,以招标单位另行书面通知为准;各投标单位最多可派 1-2 名代表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不在投标文件内)。
开标时应当场对投标书的密封等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符合性。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招标人纪检部门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宣读顺序按照递交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所有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有与此部分内容不符、抵触的均会被招标人视为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而做否决投标处理)
23.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6 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23.2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予以否决投标的条件:
本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15.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保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未实质上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确定及调整方式、工程付款方式、工程保修期及相关保修规定。
23.4 其他否决投标的条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开标会,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法定代理人委托书为准)或虽然参加开标会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
开标时,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组织的答疑会或答辩会;投标报价超过本次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
(六)、评标
24.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按有关规定进行。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2 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7.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进行技术暗标的评审和经济部分的技术,再评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任何对投标文件的修正均不得改变投标总报价之金额。
2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9.4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附件:标评标办法。
(七)、合同的授予
30. 合同授予标准
30.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8.3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1.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1.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2. 中标通知书
32.1 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对拟中标人进行公告,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33.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1#楼 10B 卒中单元病房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工程规模: x 90 平方米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委单流水号): TH16137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按发包清单及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包工包料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其中,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付款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
🞏无预付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完整的承包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 14 天内,支付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7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款的 95%,余额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到期后 14 天内一次性结清。
🞏预付款形式,预付比例(小写): %,(大写)百分之 。
3.1 预付款
3.1.1 工程预付款额度:合同签订后,且施工方进场后 5 天内,发包人依照签订的预付比例向承 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扣除专业分包工程价款、安全及xx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工伤保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暂列金额合同价)相应比例的金额作为预付款,另付 100%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领取预付款前需提供一份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开户银行保函作为信用凭证,保函
有效期至合约工期加一个自然月为止。
3.1.2 工程预付款抵扣起始时间和抵扣方式:不再抵扣。
3.2 工程进度款
3.2.1 进度报告提交的时间及周期:具体形式双方商定
3.2.2 工程进度款支付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监工提交的进度款付款单后,按照发包人确认的当期应当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下述要求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因本工程施工周期较短,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后不再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待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完整的承包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 14 天内,支付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7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款的 95%,余额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到期后 14 天内一次性结清。
3.3 措施项目价款及总承包服务费的支付
3.3.1 措施项目价款内所含的剩下的安全xx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随工程 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10 月 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 11 月 25 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投标函
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4.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合同图纸。
7. 中标通知书
8. 投标书及其附件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施工期间违反质量、安全、不xx施工等行为,甲方有权依据《工程承揽须知》罚扣事项进行罚扣,罚扣金额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相应扣除,各参与投标公司与我院第一次签订合同时提供一式五份《工程承揽须知》签章版,留存于我院备案,直至来函声明不在投标我院工程时返还,以后投标无需再次签认《工程承揽须知》,但视为遵从其罚扣标准。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双方约定 合同签字盖章 后本合同生效。
本合约正本一式 5 份,甲方 4 份,乙方 1 份。
发包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xx) 承包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一般规定
1.1 书面形式
承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送达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
2.发包人
2.1 发包人义务
2.1.1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施工条件。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由承包
人自行解决。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经开通。
(4) 向承包人移交现场的时间: 开工前 5 日。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理完成 。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2.1.2 其他义务: 无
3.承包人
3.1承包人义务
3.1.1 负责合同文件约定的现场内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相应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 5 日内向发包人提供总体进度计划
和材料供应计划。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处理,
此项费用已含在本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中。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交付前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此
项费用已含在本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中。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达到安全、
xx工地标准。费用已含在本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中。
3.1.2 其他义务:完工后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各专业竣工图纸。
3.2 承包人代表
3.2.1 承包人代表姓名:
4.监工
4.1 监工姓名:
5.现场
5.1 现场管理
发包人对承包人现场管理的其他要求: 施工时程及工艺要求以甲方要求为准。
6.进度计划
6.1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当获得监工的同意,内容可包括:总体工程进度及材料供应计
划。
7.合同工期: 50 日历天
8.工期延误
8.1 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8.1.1 其他允许延长工期的情况: 根据现场部门需求,允许施工时段调整。
8.2 工期延误的违约处理
8.2.1 误期违约金额度:
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结算价款的千分之三,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累计扣款不超过合
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如承包人延误工期达 60 日,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
付合同价款 3%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产生的损失,发包人仍有权追偿”。
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3%,如果承包人因误期应
交纳的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价格的 3%,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工程质量
本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 无 。
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
10.检验费用
其他监测和试验项目的委托和费用承担方式为:所有检验和试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包括样品准备、送检、试验室委托、试验报告准备等等。
11.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
11.1 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人的确定
11.1.1 如果相关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当通过招标而确定,则应当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下述约定共同组织招标确定专项分包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招标计划的时间:合同签定后 7 天内 ;发包人对招标计划的
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2)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相关文件的时间:合同签定后 7 天内 ;发包人对相关文件提
出修改意见的时间: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3)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成相应文件后报送发包人批准的时间:收到
相关文件后 7 天
(4)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用于正式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时间: 确定中标人前 5 天内发包人对承包人报送的用于正式签订的合同文件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1.1.2 如果相关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分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招标规模时,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人的方式及程序:由发包人确定 1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与供应
12.1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12.1.1 其他约定: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进口材料不能按计划到达现场而导致工期
延误,则承包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工期不给予追加,承包人将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并按
17.3.1 条的约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13.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为: 固定总价合同。
(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按照以下含义理解:合同文件约定的综合单价风险范围:
a.承包人在编制合同价格时对合同文件、合同图纸的任何错误理解或自身的任何疏忽而造成的错误或失误。
b.人工、材料、机械、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费率等价格要素的波
动。
c.图纸工程量的风险。
d.任何外汇与人民币汇率的变化。 e.使用安装好的电梯的使用费用。
f.本合同履约期内有关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或人工工资标准和其它与本工程雇佣劳动力相关的税费、政府收费或其它在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货物、机械、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价格或费用的变化或货币的贬升值。
g.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2) 合同文件约定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风险范围:
a.本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极特殊情况工程由双方另行议定。
(3)其他约定:
投标取费费率及组价方式结算时适用于该项目全过程计价中,结算时不得调整。
拆除费用(含渣土外运费用及消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一次性报价,包干使用,结算不作调整。
14.变更
14.1 变更计价的程序
14.1.1 重大变更工作所涉及合同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为:14 个工作日
15.工程竣工
15.1 竣工验收
15.1.1 监工提请发包人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监工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通用条
款第 34.1 款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 7 日内
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 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28 日内
15.1.2 监工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出审查修改意见的时间: 7 日内
15.2 竣工资料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提供 3 套竣工图及相应的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图 1 套。
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全套竣工图)的份数: 3 套
16.工程移交
16.1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时间: 按照通用条款第 34.5 款具备移交条件后 14 天
内向发包人移交工程
17.竣工结算
17.1 竣工结算报告
17.1.1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相关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
60 天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17.1.2 其他约定: 无
17.2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
a.本工程留审计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 15 天内,
无质量问题,则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18.保修
18.1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
18.1.1 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二十四个月;本工程另行签订保修协议,具体保修期见
协议内容。
18.2 保修费用
18.2.1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修补的指令后,应当在 7 天内自费开始进行修补。
19.保证担保
19.1 预付款保证担保
19.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时,发包人 不要求承包人同时提交预付款保证担
保。
19.2 承包履约保证担保
19.2.1 发包人 不要求 承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
时,履约保证担保的金额为 无 。
19.2.2 承包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 无 。
19.2.3 其他约定: 无 。
19.3 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
19.3.1 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 无 。
19.3.2 其他约定: 无 。
19.4 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
19.4.1 发包人 不要求 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证担保,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
金保证担保时,保证金保证担保的期限为 无。
20.争议
20.1 争议解决方式
20.1.1 本工程的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采用如下第(1)种方式:
(1)向 北京市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诉。
21.合同效力及份数
21.1 合同份数 5 份,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1 份。
补充条款:
22.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负担。
(3)承包人投标报价的中标总价为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漏算少算项目不能做洽商增减。不可抗力之外的风险费用,承包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在报价总金额之中。
23.承包人在签定承包合同后10天内,必须将本工程所需的资金计划报送发包
人,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24.该项目不允许转包。
承包人承揽该工程后不许转包,不得将该工程项目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如发
现施工单位为承包人转包企业(包括承包人系统内低资质单位),发包人有权勒令其立即停
工,并要求在 15 天之内退场,同时对承包人处以 50 万元的罚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其
他后果完全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在承包范围内所有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分包项目(包括劳务分包),需在实施
前 5 天向发包人申报分包合同条款,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能实施,并报合同附本一份交
发包人留查。
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条款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与分包合同
内容不相符的现象发生,则视同为转包,按转包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25.承包人与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
承包人须负责下列工作以配合有关单位执行其负责的工程:本工程无分包工程。
26 .分包
(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对因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承包人对发包人指定分包承担总包质量和进度的连带责任。
(3)除非得到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以包工包料形式或只提供工人形式再分包给他人执行。发包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发包人事前未曾阻止,发包人仍有权摒弃任何再分包人,并有绝对权力要求任何再分包人撤离本工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分包(劳务分包),承包人选择的施工分包商和供货商必须经监工工程师审核,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可。虽经监工审核、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并不因此减少任何由于错误选择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如承包人确定的分包工程或供应工程的质量或价款不符合发包人认可之质量或价款之要求,发包人有权对此分包工程或供应工程进行直接发包。
27. 样本/样品
27.1 主要材料设备在定购大批物料前,承包人要免费提供样本/样品供发包方、监工方、
设计方认可。
27.2 在施工前,承包人须提供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之样本/样品作认可。由发包人、监工
工程师审批的样品将成为检验相关工程的标准之一。
27.3 承包人须自费把任何违背批准使用的物料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迁离工地。
27.4 承包人须在工地保存认可的样本/样品,作为以后验收货物和工程的标准。
27.5 发包人对任何样本/样品之认可,并不会减轻或解除承包人按合同须履行之责任。
27.6 送检程序:
(1)承包人应尽可能将该项工作所要求的所有样品一起呈报;承包人所呈报的样品必须来自为永久工程供货的实际源地,且样品的尺寸和数量应足以显示其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
(2)承包人应在批量加工前(如为工厂制造产品,则应在加工或定货前)在不影响工程进度计划的期限内,依照设备、材料报批和采购计划并给予发包人、设计方、监工工程师足够的审批时间的前提下,向发包人提交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执行标准等相关资料,以供检验;样品的数量应满足检验的需要;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在报送任何样品时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
(3)所有样品都应贴有标明其产品名称或类别、厂家名称、型号、品名、供应商的名称和出产国等内容的标签。
(4)在每次呈报样品时,承包人都应附上一份申报单,其中应列出上述的样品数据和
资料,并写明每一样所对应的图纸号和工程预算书中对应的项目编号,并预留发包人、设计 方和监工工程师的批复意见栏;申报单一式五份,以便发包人、设计方和监工工程师批复后,有关各方都能得到一份原始记录;申报单的格式应经过发包方、设计人和监工工程师批准。
(5)监工工程师、设计方和发包人对任何样品的认可仅是对在批复意见中指明的特征
或用途有效;对某一样品的认可不能被理解为对合同文件中任何约定的改变或修改;一旦某一样品被认可,将不允许在品牌、质地等方面作任何改变。
(6)如果发包人、设计方和监工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呈报的样品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承包人应在收到相应批复后 7 天内重新准备并向监工工程师和发包人提交有关样品;在承包人再次提交的样品仍被监工工程师和发包人认为不符合要求时,在不解除承包人任何合同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他认为能够满足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以保证工程的进度不致受到影响,而承包人应相应地根据发包人的推荐意见选择并提交有关样品。
(7)发包人和监工工程师有权决定是否将某些样品本身用于永久工程;如果发包人和监工工程师决定将某一或某些样品本身用于永久工程,承包人应确保此类样品的使用具备良好的条件并带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8)承包人所呈报的所有样品,包括其包装、运输等的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经审批同意的样品需妥善陈列在现场的样品间中。
(9)发包人和监工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 7 天内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通知承包人对此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和监工工程师的书面批复和
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
(10)如果发包人和监工工程师未能在收到样品后 7 天内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就此
通知监工工程师和发包人尽快批复。如果发包人和监工工程师在收到此类通知后 3 天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其已经批准。
28. 合同文件的修改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得本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约定无效或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不应影响到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或约定的有效性,也不应在任何方面使得本合同完全失效。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且承发包双方认为有必要对已经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或约定进行修改时,承发包双方应本着不改变本合同的最终目的和最大限度地保证本合同的最终目的不受影响的原则进行修改、协商和措辞。
29. 凡通用条款中与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有冲突处,按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相
应规定执行。
30. 因工程手续不全或其它发包人原因影响到承包人的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空白。
第三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工程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商务标部分)
项 目 名 称:投标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
1、根据你方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 元)的投标报价,其中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 元,并按上
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是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
交全部工程,质量标准为 。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 %的银行保函。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 15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9、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xx)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一览表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总工期 | 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工程质量 等级 | |
项目经理姓名 | 质保期 | ||
报价总金额 (大写) | ¥ | ||
对报价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 其中: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及xx施工措施费 不可竞争的暂定项目 | 元元 | 元 |
备 | 注 |
注: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盖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
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情况表
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
工程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经济标部分)
项 目 名 称:投标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
一 、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
1.GB50500-2013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2.本工程施工图纸。三、投标报价的要求:
1.各项子目的综合单价均应是按相关施工规范完成这个项目工作的全部内容的全部价格。
2.本清单包括所有拆除部分,但是工程量由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到现场自行测量,并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报出拆除总价,单独列项即可,报价必须含所有专业的拆除和渣土外运,拆除总价整项包干,不再调整。
3.工程各项保险费用要按相关规定计入投标报价,并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交纳,以确保施工工地和人身安全。
四、招标工程具体的范围划分: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
2.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内容。
3.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五、投标报价表格要求:
投标报价表格要求:投标报价应按工程量清单规范要求的表格报价,报清楚各种数据和报表外,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合价中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价、措施清单计价合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价、规费、税金等;重点提示:必需要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带所套用的定额子目号)、人工材料机械明细表和总包服务费费率表以方便工程结算。
六、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
1.报价要明示计入该工程各专业人工工日的工日单价标准(不能高于当期造价信息标准)及本工程报价的各项取费标准,如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结算时以最低标准结算。
七、暂列金额
本工程无暂列金额。八、其他编制说明 具体见清单说明。 九、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2 万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工程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技术暗标部分)
项 目 名 称:投标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说明
为保证本招标工程评标活动的客观公正,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文件列为技术暗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将以“暗评”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审。
特别提醒:任何情况下,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除正本封面外,其正本的内容和副本的全部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文字、颜色、徽标、业绩、荣誉、图表及人员姓名等,暗标副本不必作副本标识,并且封面统一用 A4 白纸,纸面无内容,正文统一用 A4 白纸黑白打印。否则,其整套投标文件将由于未能响应招标文件中本条款要求而被作为废标处理。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标识部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 全文采用 MICROSOFT——WORD 打印;
(2) 纸张:A4 白色复印纸(70g);
(3) 字体:宋体;
(4) 字号:①标题:三号 ②其他:四号;
(5) 行距:固定值 22 磅;
(6) 页边距:上 2.5 厘米,其余均为 2 厘米;
(7) 包括图表,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
(8) 不允许设页眉,但必须有页脚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
(9) 各章节的图表统一装订在全册的最后,按章节次序排列: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 A3 复印纸,但必须将 A3 纸折叠成 A4 纸大小并统一装订;
(10) 各章节之间须分页编排,且不用加隔页纸;
(11) 不得分册装订,页数过多时,应当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予以缩减。
以上(1)—(11)条不作为废标条件,未响应以上条件将在评标时扣减技术标的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5.1 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11.4 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 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5.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5.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
5.2.2 劳动力计划表-表
5.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表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序 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2)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单位: 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注:
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为 1#楼 10B 卒中单元病房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
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第二条.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工程处代表 2 人、财管组代表 1 人,会计组代表 1 人,采购组代表 2 人及纪检部门代表 1 人,共计 7 人。
第四条.评标原则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应依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第 12号令为依据,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科学、合理、择优评标原则。
(3) 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打分结束后,评委汇总合格投标人的总得分。汇总总得分时,总分相同者,报价低的排名在前。总得分最高的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得分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当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时,招标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人,依次类推,当排名为第二名的投标人也放弃中标机会时,招标人应对本工程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程序、方法及说明
第六条.评标的内容
1. 对投标人技术暗标的判定;
2.对投标人经济部分进行计算打分,最后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3.上述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第七条.评标规定及程序
1.投标人投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否决投标处理:详见投标须知中 26.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当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报送投标文件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并汇总计算出各有效得分的平均数,即为投标人的得分。 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即招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招标人按照本办法,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方法及说明
第八条.本评标办法的满分分值为 100 分,经济部分为 60 分,技术部分为 40 分。第九条.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十条.技术标主要评分方法及有关说明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文件列为技术暗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将以“暗评”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内容主要包括: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现场施工平面布置;重点、难点部分施工控制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劳动力、材料及机械的组织计划与安全措施等。 “安全措施”评分及有关说明:
总体安全措施:要制定施工中安全生产措施,有明确和具体的要求。
分部分项措施:除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的方案和组织措施都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评分表(标准分 40)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2 | 3 |
1 | 施工方案 | 10 分 | 先进 | 6-10 分 | |||
可行 | 1-5 分 | ||||||
不合理 | 0 分 | ||||||
2 |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 10 分 | 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 | 6-10 分 | |||
保证体系较完整、措施一般 | 1-5 分 | ||||||
保证体系及措施欠完整 | 0 分 | ||||||
3 |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 用量的计划 | 5 分 | 合理 | 3-5 分 | |||
欠合理 | 0-2 分 | ||||||
4 | 施工进度计划 及保证措施 | 5 分 | 合理 | 3-5 分 | |||
欠合理 | 0-2 分 | ||||||
5 | 安全防护措施 | 5 分 | 完善、可靠,措施有力 | 3-5 分 | |||
欠完善 | 0-2 分 | ||||||
xx施工措施 | 5 分 | 完善、可靠,措施有力 | 3-5 分 | ||||
欠完善 | 0-2 分 |
经济标评审记录表(标准分 60)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基准价 | 报价得分 | 备注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 ||||
2 | |||||
3 | |||||
4 | |||||
5 |
说明: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60;
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1 页 共 54 页
第七章 技术要求
第 52 页 共 54 页
第八章 图纸、工程量清单
第 53 页 共 54 页
关于特别关注我校招投标中违规投标企业的通知
各单位:
近来在我校招投标活动中多次发生某些投标人相互串标的情况,为净化我校的招投标环境,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校内各项招标活动中,凡收到有关投标人违反招标法规规定的举报或发现其有违反招标法规规定的行为,招标工作小组应书面报告相应的招标管理办公室,经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实后由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监察室。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企业,校内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时应特别加以关注,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应报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2009 年 11 月 2 日
第 54 页 共 54 页
10B卒中单元病房改造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 价咨询人: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复 核 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复 核 时 间:
年 月 日
扉—1
1#楼10B卒中单元病房改造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封—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元) | 金额(元) | ||
合价 | 其中人工费 | 其中暂估价 | |||||||
拆除工程 | |||||||||
1 | 920302001001 | 天棚吊顶拆除 | 金属龙骨天棚拆除 石膏板面层 渣土运输 五环以外 | m2 | 75 | ||||
2 | 920511001001 | 揭撕壁纸 | 揭撕墙纸 | m2 | 95 | ||||
3 | 920103001001 | 橡、塑楼地面拆除 | 垫层拆除 混凝土 渣土运输 五环以外橡、塑楼地面拆除 | m2 | 75 | ||||
4 | 910303001001 | 砌块砌体、空心砖砌体拆除 | 空心砖墙拆除 渣土运输 五环以内 | m3 | 3 | ||||
5 | 920207001001 | 隔墙拆除 | 金属骨架隔墙拆除渣土运输 五环以外 | m2 | 45 | ||||
6 | 920402001001 | 金属门拆除 | 钢门拆除 | 樘 | 2 | ||||
7 | 920401001001 | 木门拆除 | 整樘门拆除 | 樘 | 2 | ||||
8 | 920601001001 | 各种柜类、货架拆除 | 衣柜 | 个 | 6 | ||||
分部小计 | |||||||||
装修工程 | |||||||||
9 | 920103002001 | 塑料楼地面新做 | 塑料楼地面新做 楼地面陶粒混凝土垫层新做 彩色水泥自流平涂料面层新做 水泥砂浆楼地面新做 不 分格 现拌砂浆 | m2 | 78 | ||||
10 | 920207003001 | 隔墙新做 | 龙骨式隔墙 轻钢龙骨 100系列 单排 隔声层新做 岩棉 水泥加压板隔墙板新做单层 | m2 | 48 | ||||
11 | 920511002001 | 墙纸裱糊 | 内墙防裂腻子新做 石膏面 内墙裱糊壁布新做 | m2 | 78 | ||||
12 | 920506003001 | 木护墙、木墙裙油漆新做 | 润油粉、刮腻子、调合漆一遍、磁漆两遍新做木护墙、木墙裙 装饰板面层 防火板 | m2 | 2.4 | ||||
13 | 920105007001 | 橡、塑踢脚线新做 | 塑料踢脚线新做 | m | 9.8 | ||||
14 | 920404002001 | 电子感应门制安 | 门窗后塞口 填充剂电子感应横移门安装 电子感应装置安装 横移 门 | 樘 | 2 | ||||
15 | 010801002001 | 木质门带套 | 门窗后塞口 填充剂木门 贴面装饰门 | 樘 | 1 | ||||
本页小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元) | 金额(元) | ||
合价 | 其中人工费 | 其中暂估价 | |||||||
16 | 920406005001 | 金属窗整修 | 钢窗整修 | 扇 | 2 | ||||
17 | 920302003001 | 天棚吊顶新做 | 金属龙骨天棚面层新做纸面石膏板 金属龙骨金属面层灯孔制作 风口开孔制作 | m2 | 72 | ||||
18 | 920509002001 | 喷刷涂料新做 | 内墙耐水腻子新做 石膏面 内墙耐擦洗涂料新做 | m2 | 180 | ||||
19 | 920601006001 | 橱柜新做 | 低柜现场制安 台面宽度 600mm 人造石台面 | 个 | 1 | ||||
20 | 920601006003 | 橱柜新做 | 吊柜 550*1000*400 现场制安 低柜成品安装 台面宽度 600mm 不锈钢台面 | 个 | 4 | ||||
21 | 920601006004 | 橱柜新做 | 低柜现场制安 台面宽度 600mm 人造石台面 | 个 | 1 | ||||
22 | 920606001001 | 美术字安装 | 中文:卒中单元 | 个 | 4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通风空调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元) | 金额(元) | ||
合价 | 其中人工费 | 其中暂估价 | |||||||
1 | 930801007001 | 空调器安装 | 户用制冷主机安装 设备基础(体积1m3以内)现拌混凝土 | 台 | 1 | ||||
2 | 930801007002 | 空调器安装 | 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 风量(10000m3/h) | 台 | 1 | ||||
3 | 930701010001 | 其他管道安装 | 室内低压铜管安装(氧乙炔焊) 管外径(20mm以内) 橡塑海绵管壳 管道公称直径(50mm以内) 室内低压铜管安装(氧乙炔焊) 管外径(30mm以 内) | m | 25 | ||||
4 | 930801005001 | 通风机安装 | 轴流式通风机墙内安装型号 3# | 台 | 1 | ||||
5 | 930204014001 | 控制台、柜安装 | 净化机组控制柜 | 台 | 1 | ||||
6 | 930204018001 | 配电箱、盘安装 | 低压成套配电柜 6回路风机控制箱 | 台 | 1 | ||||
7 | 930802003001 | 净化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 净化风管制作 xx (2400mm以内) 橡塑板 板厚(20mm) | m2 | 120 | ||||
8 | 930803010001 | 罩类制作、安装 | 一般排气罩制作、安装下口xx(1600mm以内) | m2 | 2 | ||||
9 | 930803015001 | 静压箱制作、安装 | 静压箱制作 大边长 (1000mm以内) 消声、静压箱内贴消声材料 内贴聚氨酯泡沫塑 料 δ=30 | m2 | 5 | ||||
10 | 930803006001 | 铝及铝合金风口 、散流器制作、安装 | 带调节阀活动百叶风口安装 xx(1800mm以内) | 个 | 4 | ||||
11 | 930801014001 | 过滤器安装 | 高、中效过滤器安装 屏风格架式 | 块 | 5 | ||||
12 | 930803006002 | 铝及铝合金风口 、散流器制作、安装 | 双层百叶风口安装 xx (900mm以内) | 个 | 6 | ||||
13 | 930803006003 | 铝及铝合金风口 、散流器制作、安装 | 双层百叶风口安装 xx (900mm以内) | 个 | 4 | ||||
14 | 930803011001 | 柔性接口及伸缩节制作、安装 | 软接头制作软接头安装 | m2 | 10 | ||||
15 | 930803002001 | 调节阀制作、安装 | 对开多叶调节阀安装 xx(1200mm以内) 远距离控制装置安装 电动执行机构安装 | 个 | 3 | ||||
16 | 930803002002 | 调节阀制作、安装 | 安装测压计 安装测压管道(连通 | 个 | 1 | ||||
本页小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通风空调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元) | 金额(元) | ||
合价 | 其中人工费 | 其中暂估价 | |||||||
室外) | |||||||||
17 | 930803002003 | 调节阀制作、安装 | 方、矩形钢制调节阀安装 xx(800mm以内) | 个 | 1 | ||||
18 | 930804001001 | 通风工程检测、调试 | 系统调试费 | 系统 | 1 | ||||
19 | 930801010001 | 风机盘管拆除 | 风机盘管拆除 暗装 | 台 | 1 | ||||
20 | 930801011001 | 风机盘管安装 | 风机盘管安装 吊顶内安装 | 台 | 1 | ||||
21 | 930701001001 | 钢管拆除 | 钢管管道拆除(不分室内室外) 公称直径(25mm以内) | m | 1 | ||||
22 | 930701004001 | 钢管安装 | 室内钢管安装(螺纹连接) 公称直径(15mm) | m | 10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第 1 页 共 2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元) | 金额(元) | ||
合价 | 其中人工费 | 其中暂估价 | |||||||
拆除 | |||||||||
1 | 930210001001 | 配管拆除 | 电线管拆除 公称直径 (20mm) | m | 175 | ||||
2 | 930210009001 | 配线拆除 | 管内配线拆除导线截面 (4mm2以内) | m | 250 | ||||
3 | 930210005001 | 金属软管拆除 | 金属软管拆除公称直径 (20mm) | x | 10 | ||||
4 | 930211013001 | 荧光灯拆除 | 荧光灯 嵌入式、开启式 | 套 | 12 | ||||
5 | 930204029001 | 小电器拆除 | 小电器拆除 暗开关小电器拆除 暗插座 | 个 | 26 | ||||
分部小计 | |||||||||
强电 | |||||||||
6 | 930210004001 | 电气暗配管 | 薄壁钢管砖混结构暗配公称直径(20mm) | m | 450 | ||||
7 | 930210012003 | 电气配线 | 管内穿塑料铜线导线截面(4mm2) | m | 3000 | ||||
8 | 930210012001 | 电气配线 | 管内穿塑料铜线导线截面(2.5mm2) | m | 500 | ||||
9 | 930211018001 | 医疗专用灯安装 | 医疗专用灯安装 病房紫外线杀菌灯 | 套 | 3 | ||||
10 | 930211015001 | 荧光灯安装 | 普通荧光灯安装 嵌入式三管 | 套 | 15 | ||||
11 | 930204030001 | 小电器安装 | 小电器安装 双联 10A以下 | 个 | 2 | ||||
12 | 930204030002 | 小电器安装 | 小电器安装 普通单相、三极防溅型10A | 个 | 45 | ||||
13 | 930209005001 | 接地装置 | 医用接地端子 | 组 | 2 | ||||
分部小计 | |||||||||
弱电 | |||||||||
14 | 930210004002 | 电气暗配管 | 薄壁钢管砖混结构暗配公称直径(20mm) | m | 450 | ||||
15 | 930905013001 | 双绞线缆敷设 | 管内穿双绞线 4对以内 | m | 1000 | ||||
16 | 930210012002 | 电气配线 | 管内穿双绞线 4对以内 | m | 1000 | ||||
17 | 930905002001 | 信息插座安装 | 光纤信息插座 双口 | 个 | 18 | ||||
18 | 930903012001 | 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 | 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 自动闭门器 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 控制器 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安 装 读卡机 带键盘 | 台 | 2 | ||||
19 | 930903016001 | 电视监控摄像设备安装 | 名称:监控摄像头 2个摄像头 5个BNC线路 含主机及显示器 | 台 | 1 | ||||
本页小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第 2 页 共 2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元) | 金额(元) | ||
合价 | 其中人工费 | 其中暂估价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管路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元) | 金额(元) | ||
合价 | 其中人工费 | 其中暂估价 | |||||||
拆除 | |||||||||
1 | 930704009001 | 淋浴器(房)拆除 | 淋浴器(房)拆除 | 套 | 1 | ||||
2 | 930704012001 | 大便器拆除 | 坐式大便器拆除 | 个 | 1 | ||||
3 | 930704005001 | 洗脸盆拆除 | 洗脸盆拆除 | 套 | 1 | ||||
4 | 930701001001 | 钢管拆除 | 钢管管道拆除(不分室内室外) 公称直径(25mm以内) | m | 2 | ||||
5 | 930701007001 | 塑料管拆除 | 塑料给水管道拆除(不分室内室外) 管外径(25mm以内) | m | 2 | ||||
分部小计 | |||||||||
医用气体 | |||||||||
6 | 031001004001 | 铜管 | 室内低压铜管安装(氧乙炔焊) 管外径(20mm以内) 室内低压铜管管件安装 (氧乙炔焊) 管外径 (20mm以内) | m | 85 | ||||
7 | 031008014001 | 气体终端 | 气体终端 | 个 | 6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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