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 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
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2023-2024 年度20 万元以下(社区 8 万元以下)零星工程项目年度施工招标
招 标 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代理单位:浙江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 6 月
目 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20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20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20
第四节年度入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管理细则 27
第五章工程招标控制价 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 2023-2024 年度 20 万元以下(社区 8 万元以下)零星工程项目年度施
工招标,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年度入围进行公开招标,入围 2 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 2023-2024 年度 20 万元以下(社区 8 万元以下)零星工程项目年度施工招标,街道实施项目单个项目超过 20 万元的另行招标,社区超过 8 万元另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 2023-2024 年度 20 万元以下(社区 8 万元以下)零星工程项目年度施工招标,具体为单个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江南街道;
2.4 计划工期:一年(中标公示结束次日起满一年) 。
2.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承担相应园林绿化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和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可
提供三人)。
3.3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 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 承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司未存在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
3.9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3.10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 3.3、3.4、3.5、3.6、3.7、3.8 这 6 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在金华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部分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金 华 经 济 开 发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上发布。
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使用金华通用招投标工具 V1.2.6 版本,请各投标人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浙江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00x 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00x联系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
8、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将建立钉钉群(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xxx,钉钉号15105798554(请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内使用钉钉扫一扫二维码申请加入该直播群,注明单位名称)),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凡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办理过浙江 CA 天谷签章的企业,在市本级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可通过账号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
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地址:xxxxxxxxxx 00 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 0000 xxxxx 00 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 2023-2024 年度 20 万元以下(社区 8 万元以下)零星工程项目年度施工招标 |
1.1.5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江南街道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3.1 | 招标范围 | 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 2023-2024 年度 20 万元以下(社区 8 万元以下) 零星工程项目年度施工招标,具体为单个项目施工图纸或联系单中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一年(中标公示结束次日起满一年) |
1.3.3 | 质量要求 |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1.3.4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 | 2023 年 6 月 12 日 17 时前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将问题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或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区分中心网提出异议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 但必须注意: 1. 潜在投标人在提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的,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书面或网上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 潜在投标人在提疑截止时间后下载文件的,视为自行放弃提疑权 力。 |
1.4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见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允许细微偏离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
3.2.3 | 招标控制价 | 按单个 20 万元(社区 8 万)以下项目进行让利,单个项目超过 20 万 元(社区 8 万元)另行招标。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按项目交纳) 。 按项目交纳的: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 2023-2024 年度 20 万元以下(社 区 8 万元以下)零星工程项目年度施工招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6 日(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全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通过 CA 登录“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 (标段)并点击“获取账号”,选择银行确认后系统生成“缴纳订单” ;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 注: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注: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单;2、电子保单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照操作手册载明的步骤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保单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因交易系统、投保平台发生故障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投保的,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到柜台以购买纸质保单方式投保,并在开标当天携带纸质保单至开标现场备查。经查确认纸质保单属实的,仍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投保专员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地址: xxxxxx 000 x (非工作日正常营业) (3)工程保函: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 |
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和保单的银行和保险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金华市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保单和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按上述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将缴纳凭证原件随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公证处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提 供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纸质投标文件 (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投标工具打开最后一次提交的投标文件打印,水印码必须一致,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 准)。 |
4.1.2 | 封套上写明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部分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 投标文件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 000 xxxxx 0 x 000 xxx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投标人保证金查询; (5)招标人(招标代理)解密; (6)唱标: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先进行技术标评标,再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接着进行商务标评审;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评标; (10)评标结果的公布; (11)开标结束。 如遇到网络不畅、 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 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
5.3 | 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上传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开标解密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开始解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仍未上传完毕或仍未上传的,视作放弃投标。 2、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将建立钉钉群(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xxx,钉钉号 15105798554(请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内使用钉钉扫一扫二维码申请加入该直播群,注明单位名称)),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 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
6.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推荐总得分最高的前二名入围为拟中标人。 |
7.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10000 元(签订承包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完成履约担保) |
补充 | 1、若发现本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 2022 年 6 月 12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 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并视为无异议。 | |
解释权: | 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 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其他 | 投标人所报让利系数范 围 | 本工程投标人所报让利系数范围为 5 .00%-8.00%,百分号前最多保留 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范围,超过上述范围的按废标处理。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标段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2019 年 1 月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单位自留备考。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则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不组织。如有疑问,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1.11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本工程允许细微偏差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控制价;
(6) 图纸(电子版);
(7) 投标文件格式;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陆“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提交至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补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因未及时知悉 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出的补充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5 天 前 , 招 标 人 将 通 过 金 华 开 发 区 公 共 资 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部分,详细内容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2)商务标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须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让利系数(5.00%-8.00%)范围内自报一个让利系数,超出此范围为废标。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招标控制价”。
3.2.4 投标报价编制主要依据:
(1)国家或省级、市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的实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投标人结合自身能力编制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等情况,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
(6)其他相关资料: / 。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项目无异议或投诉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招标项目有异议或投诉,但处理所需时间较长的,招标人将酌情退回与异议或投诉无关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3.5.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5.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
3.5.3 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园林中级职称;
3.5.4 安全生产许可证;
3.5.5 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 A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 B 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C 类证书】;
3.5.6 本招标公告 3.10 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3.5.7 由社保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
3.5.8 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3.5.9 工期、质量、安全xx及人员配备承诺书
3.5.10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技术标
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3.6 技术标
3.6.1 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投标单位必须将最后一次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为准,作为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备份文件的作用,在解密不成功的话,可以使用有效备份文件解密。
(2)投标单位编制的电子标书,必须是使用最新版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
3.7.4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如果经查实属故意废标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书
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上传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开标解密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开始解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仍未上传完毕或仍未上传的,视作放弃投标。
5.1.2、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1.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 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投标人保证金查询;
(5)招标人(招标代理)解密;
(6)唱标: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先进行技术标评标,再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接着进行商务标评审;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评标;
(10)评标结果的公布;
(11)开标结束。
如遇到网络不畅、 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 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自行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以总得分最高的前二名为拟中标候选人。
7.1.2 中标候选人将公示三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则拟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 公示期间排名前二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人已提交履约保证金也应一并退还;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标不足 3 家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xxx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入围方式 | 1.核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发现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以排序先后确定排名前二名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则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前; 3 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得分均相同的,则 让利系数高者排前; 4 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得分、让利系数均相同的,则按投标人在现场随机抽取顺序号的先后确定排名的先后。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 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 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报价范围 | 在招标人约定的让利系数范围内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 可证 | ||||
投标人资质 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企业“三类人员”证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 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 A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 B 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C 类证书; | |||
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 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 | |||
承诺书 | 本招标公告 3.10 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按规定已缴纳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技术标得分:20 分商务标得分:80 分 | ||
2.2 | 商务标评审标准 | 商务标评分分值 80 分 (1)本次招标下浮率范围设置为 5.00%—8.00%,投标单位必须在此范围内进行报价,不在此范围内报下浮率的按无效标处理。 (2)所有通过开标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次评标基准价(下称标底)。(以四舍五入方式在百分号前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偏差率为零的有效报价得 80 分;偏差率为正值的有效报价,每偏差 1% 扣 1 分,以此类推;偏差率为负值的有效报价,每偏差 1%扣 2 分,以此类推;非整数部分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所有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偏差率=投标人所报让利费率-基准让利费率 | |
2.3 | 技 术 标 评分标准 (20 分)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及方案 | 1、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合理,由评委独立评价。优的得 4~5 分,一般的得 2~4 分,差的 1~2 分。 |
2、施工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人员、制度)、控制措施、手段和方法是否能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影响施工质量的预防措施是否得当,由评委独立评价。优的得 4~5 分,一般的得 2~4 分,差的 1~2 分。 | |||
3、劳动力的投入、施工机械及检测仪器的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需要,由评委独立评价。优的得 4~5 分,一般的得 2~4 分, 差的 1~2 分。 | |||
4、xx施工及 环境保护是否合理、到位,由评委独立评价。优的得 4~ 5 分,一般的得 2~4 分,差的 1~2 分。 | |||
投标人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
1、评标方法
1.1 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以排序先后确定排名前二名的为拟中标人
1.2 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则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前;
1.3 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得分均相同的,则让利系数高者排前;
1.4 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得分、让利系数均相同的,则按招标人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的先后。
1.5 拟中标候选人将在公示栏公示三天;
1.6 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招标人核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未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标候选人转为中标人,若全部中标候选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本工程重新招标。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2.2.2 评标基准让利系数计算
评标基准让利系数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让利系数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让利系数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资格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文第 3.5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3.2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况。
2.3.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报价不在招标人确定的区间的;
(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10)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4)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5)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废标情况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xx、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5 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评审。
2.6 评标结果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前二名确定拟中标人,其所报让利系数最大值为项目统一中标让利系数。
2.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执行。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执行。
只列主要条款,其它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执行
1、承包方式: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造价、质量、工期、安全、xx施工管理等全面承包方式。
2、材料及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所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3、付款方式
3.1 每个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实施的施工内容,根据联系单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1-统一中标让利系数)即为单个项目的合同价,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1、每半年结算一次,半年内所有已完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的 50%;2、其余工程款待合同期满,按金市财建[2016]183 号文件规定,竣工结算审核检查结果出具后且资金到位后付至工程审定造价的 98.5%,扣留 1.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扣除各项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结清。
3.2 支付工程款应凭税务部门的发票支付工程款。
4、合同价款及竣工决算
4.1 合同价格的形式:
1)单个项目合同价:签约合同价=每个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实施的施工内容,根据会签单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造价*(1-统一中标让利系数)
2)单个项目竣工结算价=工程量按实调整后的预算造价*(1-统一中标让利系数)
3)以二名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让利系数最大的报价作为中标人的统一中标让利系
数。
4.2 竣工价款的结算:
1)、工程量确定:工程竣工结算时,经发包人同意实施的施工内容,根据会签单或经
发包人同意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按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的计算规则按实计算。涉及隐蔽工程的,承包人提供照片资料并经承发包双方现场测量确定。
2)、项目综合单价确定
a. 单价的确定按以下原则组价。
1.按现行的《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及浙江省补充规定及省市配套政策性计价文件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安全xx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按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计取。
特殊项目可按照《金华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按施工开工期信息价进行计取,人工费参照施工开工期《金华造价信息》人工费信息价;根据上述计算出的综合单价×(1+25%),得出该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
2.无信息价材料由发包人签证后列入结算价,签证价按以下原则确认:浙江省、金华市有关文件及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及浙江省、金华市造价信息期刊均没有相关材料的价格时,该材料价格由发包人询价确定。
3.根据以上原则组成的单价,再乘以根据清单计量规则得出的工程量,得出的总造价再乘以(1-统一中标让利系数),所得造价即为最终结算价。
b、项目开工前设立品牌、规格的材料设备,原则上不许施工变更,确需变更的,发包人有权审查该材料设备报价的合理性,如有异常报价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如有新增加材料设备必须由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可按信息价(或者市场价)乘以(1-统一中标让利系数)进行结算。
4.3 竣工结算在以下情况下不能调整:
①中标人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而增加的费用。
②中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己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其费用不能调整;中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合省定额有关子项目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5、履约保证金
5.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汇票、保函的方式,履约保证金为 10000 元整。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占 50%、工期保证金占 20%、xx施工保证金占 1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保证金占 20%。
5.2 质量保证金方面: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承包人将按 100%的质量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将在“一事一评”予以客观评价。
5.3 工期保证金方面:对于单个委派项目,按业主规定工期完工,不奖不罚;若承包人达不到项目施工工期的要求,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 200 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累计已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
若单个委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自身原因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 20%及以上时,发包人将依据《金华市开发区江南街道年度入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管理细则》中的“一事一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5.4 xx施工方面:承包人必须按开发区城建局、金华市建设局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xx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若违反xx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从xx施工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发生的实际费用。
5.5 项目管理班子方面:承包人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须到岗到位。工程施工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则分别处以 2000 元、1000 元、500 元的罚款;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经发包人同意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项目经理,但更换仅限壹次;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5.6 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需在委派项目施工期间每日出勤,若缺勤或擅自离岗,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分别按 500 元/天、200 元/天、1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7 若发现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的行为,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发包人将搜集相应证据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5.8 履约保证金在年度合同到期后 30 天内无息退还。
6、其他有关说明
6.1 如因工期质量不能保证、进度严重滞后的,经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相应处罚后责令其更改项目班子成员,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如更换后的项目班子人仍不能对工程有改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其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6.2 本工程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6.3 民工工资问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4 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须提交工程竣工图纸及其它有关资料;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5 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中标人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
7、其它
(1)施工中发生与纠纷,施工方需及时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协助解决。
(2)施工中与图纸不符的,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必须按发包方出具的签单施工。
(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追加费用:工程审价结束后,当核减金额超过 5%送审金额的或出现核增金额的,由此产生的追加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_日 年 月_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
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面的防渗透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透漏为伍年;
3、装修工程为 贰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贰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保修期为贰年.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节金华市开发区江南街道年度入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街道年度招标入围单位的管理,便于具体施工项目的组织实施,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入围单位为单个项目控制价在 20 万元以内
(社区 8 万元以内),并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年度施工单位。2023-2024
年度入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为 2 家,各入围单位单独与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办事处签订统一服务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中标公示结束次日起满一年)。
第三条 合同期内,甲方正式委派入围单位开展零星修复前,需按要求正确填写联系单。联系单由街道城建办负责制作,按照编号进行使用。使用时中间对折撕开,一联由乙方签收,一联由甲方保管备案。联系单按序号使用,严禁跳号。联系单装订本用完后上交街道,由城建办负责留档备查并更换新联系单。合同期内各项目凭联系单结算,未提供联系单不予结算。
第四条 预算 2000 元以下的零星修复项目,可由各社区、各办公室、各中心在年度标内自行确定零星修复施工单位;预算 2000 元(含)
-3 万元以下的修补项目,需上报街道城市建设发展管理办公室(资金审批单需城建办负责人签字),并由城建办组织委派人、入围单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预算 3 万元(含)-8 万元以下的社区施工项目需请 2 家入围单位同时编制正式的预算清单及施工方案,街道城建办将按照施工方案、目标功能、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方案比选(若制作项目内容单一或方案报价趋近的可采用抽签的方法,资金审批单需城建办负责人签字),最终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由社区实施的预算 8 万
(含)元以上的项目需另行招标;预算 3 万元(含)-20 万元以下的街道施工项目需请 2 家入围单位同时编制正式的预算清单及施工方 案,街道城建办将按照施工方案、目标功能、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方案比选(若制作项目内容单一或方案报价趋近的可采用抽签的方法,资金审批单需城建办负责人签字),最终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由街道实施的 20 万元以上的项目需另行招投标。
第五条 对于入围单位,我街将采用单个项目事后“一事一评”制度进行考评(预算 2000 元以下的零星修复项目不在考评范围内)。预算
3 万元(含)以上的施工项目需 2 家入围单位同时编制正式的预算清单及施工方案的,无论是否获得甲方的施工委派,其预算清单和施工方案都将纳入考评。入围单位首次评价低于 70 分,将取消下一次比选
入围评选资格;同一入围单位连续两次评议低于 70 分,将取消两次比
选入围资格;同一入围单位连续三次评议低于 70 分,取消五次比选资
格;半年内累计超过四次(含)评议低于 70 分的入围施工单位将取消年度比选资格。
第六条 若在合同期内,入围单位对“一事一评”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我街城建办提出复核申请,最终以城建办复核结果为准。
入围单位服务“一事一评”记录表
项目名称: 评价时间:
项目情况概要 | ||||
评价人 | ||||
评价方式说明 | 最终考评总分为城建办与业主单位评分的平均值 | |||
施工单位 | ||||
施工单位负责人 | ||||
工期 | ||||
是否与合同、设计方案约定一致 □是□否 | ||||
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转让等行为 □是□否 | ||||
考评指标 | 总分 | 扣分分值 | 扣分原因说明 | |
施工质量 | 35 分 | |||
服务时效 | 30 分 | |||
专业人员 | 15 分 | |||
文明施工规范 | 20 分 | |||
总分 | 满意度 | □满意 70-100 □不满意 0-69 | ||
备注:存在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转让等行为的综合考评 0 分 | ||||
业主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街道城建办各执一份
第五章 工程招标控制价
1 .工程招标控制价说明
1.1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单价或金额,已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风险等。
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具体内容附后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
第三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
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园林职称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 A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 B 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C 类证书】;
6)本招标公告 3.10 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7)由社保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
8)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9)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人员配备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技术标
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二、商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_(姓名)系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人员到位承诺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收到施工招标文件后,经公司研究决定,如我公司中标作如下承诺:工期承诺:
质量承诺: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按金华市建设局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竣工 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
扬尘治理措施承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金市建建〔2014〕115 号文件要求规定。标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承诺标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符合《金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并 交纳社会保险。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投 标 函
致: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1、根据你方金华开发区江南街道 2023-2024 年度 20 万元以下(社区 8 万元以下) 零星工程项目年度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标准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和安全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合 格 等级并移交全部工程。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的现金(或支票或银行汇票)作为履约担
保。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6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内有
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担保已递交。
投 | 标 | 人:(盖章) | 法 | 定 |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单 | 位 地 | 址: | 邮 | 政 | 编 码: |
电 | 话: | 传 | 真: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致: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上述工程之招标文件 ,现自愿就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
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金华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遵守金华市金东区招标办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招标工作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提出异议。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标处理并被没收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被废除中标资格并处没收保证金。
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7、保证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向招标人查询追问原因。
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若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保证金。
9、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将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10、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的管理。
12、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议,不会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