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慈濟大學傳播學系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學校 (以下簡稱乙方)
傳播系 年級 學生 (以下簡稱丙方)
基於共同推動本校在學學生實務學習之共識,雙方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一、實習合作職掌:
(一) 甲方管理部門負責工作聯繫、單位分配、報到、訓練,及輔導丙方實習。
(二) 乙方承辦丙方實習業務之相關行政工作,並由丙方所屬學系選派實習指導老師前往實習機構(單位)訪視、指導與評量。
二、合約期限(實習期間)及實習時數:
自年/至/止,實習總計 12 週/480 小時。
三、基本資料:
(一) 學制/年級:大學/四年制 。
(二) 系所:傳播學系
(三) 實習課程名稱/學分數:實習/6 學分
四、專業實務實習工作項目:
(一) 工作項目安排得以讓丙方運用其所學。
(二) 甲方應於實習前,告知乙方丙方工作場所安全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工作項目安排以不影響丙方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為原則。
(三) 甲方應於實習前,要求丙方在實習期間遵守實習機構規定,並注意工作態度與紀律。
五、實習報到:
(一) 乙方於實習前一週將丙方名單及報到資料寄達甲方。
(二) 甲方於丙方報到時,應給予職前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六、津貼(由甲方填寫):
□ 提供,新台幣 元/時(月) □ 不提供
七、交通(由甲方填寫):
□ 提供 □ 不提供
八、保險(由甲方填寫):
□ 提供 □ 不提供
九、實習生輔導
(一) 實習期間丙方均由甲方實習單位主管或指派相關人員擔任指導教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
(二) 實習期間乙方依實際狀況需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赴甲方訪視丙方,負責實習輔導、
溝通、聯繫工作。
(三) 實習期間丙方須參加系上辦理之實習座談,甲方給予丙方公假出席。
十、成績考核
(一) 甲方同意實習期間,協助掌控丙方實習出勤與評鑑工作態度。實習期滿,完成實習成績之評定,加蓋甲方印信後,逕寄乙方複核。
(二) 乙方學生所屬之系所教師得隨時至甲方查核丙方出勤狀況及表現情形,並列入實習成績。
十一、若遇有不可抗力之重大災難或傳染疾病,乙方基於安全考量,得召回丙方。
十二、其他有關實習事項,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其他相關法令及比照業者人事規定辦理。十三、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由雙方協調修訂之。
十四、本合約一式三份,自簽立時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代表人: 統一編號:地 址: 聯絡電話:
乙 方: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代表人:xxx
xx編號:08152423
地 址:000 xxxxxxxx 000 xxxxx:00-0000000#0000
丙 方: 簽名蓋章:
簽署前請務詳閱契約內容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丙方保證人(監護人):簽名蓋章:
簽署前請務詳閱契約內容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