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350001]FJSH[GK]2024003-1
合同编号:[350001]FJSH[GK]2024003-1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住所地: xxxxxxxxxxxx00x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9187078139
乙方: 浙江大学
住所地: xxxxxxxxxx000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802092891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SH[GK]2024003-1 的 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研究(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二、合同标的
总金额(元):¥ 396,000.00
品目编码 | C19990000 | 品目名称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采购标的 | 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研究 | 服务时间(单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0日历日。 |
服务范围 | 1.跨海大桥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包括防生物侵蚀添加剂制备技术、性能表征技术和防生物侵蚀施工工艺; 2.完成《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研究报告》,包括制备方法、防生物侵蚀性能表征试验结果、对混凝土力学性能影响评价、工程示范及防生物侵蚀效果; 3.发表学术论文2篇; 4.申请专利1项; 5.研究成果应当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科技项目验收;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指标项1) 1.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生物侵蚀现状分析; (指标项2) 2.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必要性(研究目的和意义)分析; (指标项3) 3.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路线 ; (指标项4) 4.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研究方法; (指标项5) 5.提出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的目标; (指标项6) 6.防生物侵蚀混凝土添加剂制备技术; (指标项7) 7.防生物侵蚀添加剂性能表征技术; (指标项8) 8.防生物侵蚀效果; (指标项9) 9.添加剂对混凝土力学性能的影响评估; (指标项10)10.防生物侵蚀添加剂施工工艺; (指标项11)11.跨海大桥桥墩防生物侵蚀工程示范; (指标项12)12.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人员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研究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等) ★13.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发表学术论文2篇; ★14.申请发明专利1项; | ||
服务标准 | 项目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应当同时满足该项目立项申请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技术指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科技立项计划项目验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研究成果要求,确保研究成果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科技项目验收。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 ¥396,000.00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叁拾玖万陆仟(¥_396000.00_)元)。
☐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研究(二次)
4.2服务范围:按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4.3服务地点:福建省
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0日历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以交付并通过验收的成果为依据
5.2服务内容:
按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
按乙方投标文件相关方案承诺执行。具体为:1.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生物侵蚀现状分析;2.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必要性(研究目 的和意义)分析;3.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路线;4.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研究方法;5.提出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的目标;6.防生物侵蚀混凝土添加剂制备技术;
7.防生物侵蚀添加剂性能表征技术;8.防生物侵蚀效果;9.添加剂对混凝土力学性能的影响评估;10.防生物侵蚀添加剂施工工艺;11.跨 海大桥桥墩防生物侵蚀工程示范;12.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人员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研究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等)13.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发表学术论文2篇;14.申请发明专利1项;15.研究成果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科技项目验收。
(2)服务人员组成:
按乙方投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人员清单》及相关承诺执行。具体为: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最高学 位 | 职称 | 专业 | 分工 |
1 | xx | 3507221984061 50619 | 博士 | 教授 | 海洋工程 | 项目负责人 |
2 | xxx | 4129231976120 61511 | 博士 | 教授 | 土木工程 | 结构测试和防生物侵蚀效果 评估组组长 |
3 | xxx | 4208021968071 90370 | 博士 | 教授 | 水利工程 | 添加剂制备和性能表征组组 长 |
4 | xxx | 3303231982050 92214 | 博士 | 研究员 | 海洋工程 | 文献和现场调研组组长 |
5 | xx | 1301811982032 75223 | 博士 | 副教授 | 海洋工程 | 现场施工和测试组组长 |
6 | 史航 | 4310232001081 88626 | 本科 | 博士生 | 海洋工程 | 结构测试和防生物侵蚀效果 评估 |
7 | xx | 3304811997110 82637 | 本科 | 博士生 | 海洋工程 | 结构测试和防生物侵蚀效果 评估 |
8 | xxx | 1403211996060 60017 | 本科 | 博士生 | 海洋工程 | 结构测试和防生物侵蚀效果 评估 |
10 | 盛方圆 | 3307262000041 93319 | 本科 | 博士生 | 海洋工程 | 添加剂制备和性能表征 |
11 | xxx | 3622011995022 70011 | 硕士 | 博士生 | 海洋工程 | 添加剂制备和性能表征 |
12 | xxx | 6101121996073 00532 | 硕士 | 博士生 | 海洋工程 | 文献和现场调研 |
13 | xx | 3604232002060 92911 | 本科 | 硕士生 | 海洋工程 | 文献和现场调研 |
14 | xxx | 3301051998050 70618 | 本科 | 硕士生 | 海洋工程 | 现场施工和测试 |
15 | 游鹏 | 3625282000111 60514 | 本科 | 硕士生 | 海洋工程 | 现场施工和测试 |
16 | xxx | 3504292000052 94521 | 本科 | 硕士生 | 海洋工程 | 现场施工和测试 |
17 | xxx | 3701252000031 00078 | 本科 | 硕士生 | 海洋工程 | 现场施工和测试 |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
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执行。具体为: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ZEISS Sigma500 扫描电子显微镜、岛津UV-2600i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环形水槽、精密实验玻璃水槽、大型断面实验水槽、U型折叠往返式水槽、推移质水槽、双六自由度仿真试验平台、60MPa高压试验筒。设备
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4.3其他要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 费、鉴定费、公告费等。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1 | 198000.00 | 2024年 | 浙江大 学 | 合同签订且收到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 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2 | 158400.00 | 2025年 | 浙江大 学 | 乙方提出的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经甲方确认且收到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00% |
3 | 39600.00 | 2026年 | 浙江大 学 | 乙方通过验收并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 ,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xxx为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9187078160,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2024年08月13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甲方付款延期两周以内或因财政拨款延期的原因未能及时付款的,不构成逾期付款,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的研究进度。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xx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0571-87951111,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
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等要求开展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研究项目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xx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交付成果内容要求(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跨海大桥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包括防生物侵蚀添加剂制备技术,性能表征技术和防生物侵蚀施工工艺。
(2)完成《跨海大桥混凝土桥墩防生物侵蚀技术研究报告》,包括制备方法,防生物侵蚀性能表征试验结果,对混凝土力学性能影响评价
,工程示范及防生物侵蚀效果。
(3)学术论文2篇。
(4)申请专利1项。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1 | 198,000.00 | 2024-08-12 | 浙江大学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合同签订且收到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0.0%。 |
2 | 158,400.00 | 2025-08-12 | 浙江大学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中标人提出的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经采购人确认且收到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3 | 39,600.00 | 2026-08-12 | 浙江大学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中标人通过验收并提供等额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十、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止。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无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延期两周以内或因财政拨款延期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无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一年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责任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产
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下同)
(4)其他违约情形
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须承担本合同13.2条第(3)项的违约责任:①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研究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或转包;③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研究,提交研究成果;④乙方研
究失败,未能通过验收;⑤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或本合同要求的行为。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
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甲方有权从剩余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追偿,乙
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3份;副本0份,无
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7.6其他
本合同所载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邮箱等即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双方所有的通知、文件、资料等的送达和人民法院诉讼全过程中或仲裁机构仲裁全过程中的司法文书等送达均适用该送达地址。文书到达或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文书被拒收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若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若因提供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文书未能实际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八、合同附件
无
甲方(采购人):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xx
纳税人识别号:488000337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浙江大学(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xx
纳税人识别号: 12100000470095016Q
开户银行:中行舟山自贸试验区支行
账号:12252000000141857 账号:361069056758
签订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