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JYGG[202307]045 号
滑县四间房镇第一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JYGG[202307]045 号
招 标 人:滑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二三年七月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第一章招标公告
滑县四间房镇第一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滑县四间房镇第一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滑发改
[2020]4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滑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滑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滑县四间房镇第一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HJYGG[202307]045 号;
2.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2.4 投资总金额:4674447.68 元;
2.5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及辅助用房 1 栋,3 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2585.16 ㎡;新建运动场地 2500 ㎡。
2.6 建设地点:滑县四间房镇;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含变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同时包括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过程中各种资料);
2.8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5 被委托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6 信用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均须显示该网页网址),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3.7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CA 登陆使用指南:http://ggzy.hnhx.gov.cn/xtsysm/12517.jhtml。办理 CA 链接地址:http://ggzy.hnhx.gov.cn/bszn/25107.jhtml。登记入库链接地址:http://ggzy.hnhx.gov.cn/bszn/18961.jhtml。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8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凭 CA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4.3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0 元/单位。
4.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8 时 40 分(以开标厅卫星时钟北京时间为准)。
5.2 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上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5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自“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右下角文字互动中主持人发出“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的通知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示进行投标文件电子解密及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开标状态显示“开标已结束”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滑县教育局 地址:滑县滑州路中段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2—8668031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 38 号金花新都汇 29 幢 3 单元 31201 室联系人:秦永军
联系电话:15290137616
监督人: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2-8135726
温馨提示:投标人/供应商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评标依据。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文件要求)。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业主方对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2.CA 有效期。
从招标文件下载至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期间,CA 证书不得更换、变更、延期等,否则会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对此投标人后果自负。
投标人应及时查看 CA 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 CA 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hnhx.gov.cn),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 PDF 阅读器、Word2007 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其他注意事项(重要)
*投标人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 PDF 阅读器、Word2007,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如招标文件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EGP 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保证金汇款、转账异常时,须联系汇出方银行查询原因。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等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串通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因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内自身投标文件损坏、内容缺失等其它无法正常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个人承担。
*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查找是否是个人电脑问题;更换网络环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滑县教育局 地址:滑县滑州路中段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2—866803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 38 号金花新都汇 29 幢 3 单元 31201 室联系人:秦永军 联系电话:15290137616 |
1.1.4 | 项目名称 | 滑县四间房镇第一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滑县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含变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同 时包括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过程中各种资料) |
1.3.2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 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
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5.被委托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6. 信 用 要 求 : 投 标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均须显示该网页网址),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7.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8.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0 日前 |
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 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浏览相关网站,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负。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可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0 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滑县)》系统内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内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2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后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后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进行签章。 (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 定代表人的 CA 进行签章。若有委托代理人的,且委托代 |
理人没 CA 锁,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资料可上传已签 署资料的扫描件(其它人员需要签署投标资料,无 CA 锁的可按此操作)。 | ||
3.7.4 | 电子投标文件 | 本项目需根据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
3.7.5 | 装订要求 |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5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自 “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右下角文字互动中主持人发出“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的通知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示进行投标文件电子解密及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 “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开标状态显示“开标已结束”方可 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构成,其中从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4 人,另招标人代表 1 名,共 5 人构成。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时,需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 |
7.3.1 | 履约担保 | 金额:中标合同总价的 5% 形式:银行保函、电汇或银行转账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前 注:为激励守信奖励守信企业,招标人对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市政公用业协会)评定的 AAA级信用企业(评价有效期内),在参与我县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时推行履约保证金免缴政策。若中标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 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 |
10.2 | 最高投标限价 | 投资总金额:4674447.68 元; 最高投标限价为:4674447.68 元。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 3299300.5 元、措施项目费总额:847003.27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16544.74 元)、规费总额:142180.35元、税金总额:385963.56 元、其他项目费总额:0 元 (其中暂列金额:0 元、专业暂估价:0 元)。 注: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包括各单项工程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10.3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
10.5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是 | |
10.7 | 评标结果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 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 |
少于 3 日。 | ||
10.8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 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9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10.10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 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0.11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 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2.1 | 定标方式 |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0.12.2 | 付款方式 | 合同中约定 |
10.12.3 | 中标候选人注意的事项 |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 件、业绩、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有提供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
10.12.4 | 未尽事宜 |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1.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发布公告形式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不允许。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按平台要求上传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同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 word 版本),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将以公告形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浏览相关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2.3.1 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查询修改内容。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2 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满足要求做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1.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1.4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撤回投标文件。
4.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2.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
件。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 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主持人按远程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递交的
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且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并作出响应。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5.2 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时需提供加盖该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
9.6.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疑义,应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按平台要求上传(同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 word 版本),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或招标人。
9.6.2 质疑时写明质疑内容并提供证据,需提供加盖该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9.6.3 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一经查实为虚假证据,报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
项目经理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 ||
技术负责人要求 | 拟任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公司时 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
被委托人要求 | 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23 年 1 月 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
信用要求 |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均须显示该网页网址),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 ||
财务要求 |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 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提供加盖投标人 |
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总则” 中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规定,符合本章附件 3“商务 标清标内容”的要求,符合本章 3.2 详细评审中 3.2.6 项的要求。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技术标评分分值:25 分 商务标评分分值:50 分综合标评分分值:25 分 | ||
条款号 | 分值 | 评审标准 | 评审得分 | |
2.2.1(1) 技术标的评标分值: 25 分 | 内容完整性 | 0-0.5 分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 要求。 | 0.5 |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 |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3 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 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 2<得分≤3 |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 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 1≤得分≤2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2 分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 工,不得偷工减料。 | 1.5<得分≤2 | |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 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 | 1≤得分≤1.5 |
料。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2 分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 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 1.5<得分≤2 | |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 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 1≤得分≤1.5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1-3 分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严格施工过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管控措施(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 2<得分≤3 | |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严格施工过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管控措施(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 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 1≤得分≤2 | |||
工期保证措施 | 1-2 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 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5<得分≤2 |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 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得分≤1.5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0.5-2 分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 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 PC 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 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 1<得分≤2 |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 构件的供应需 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0.5≤得分≤1 |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 图 | 0.5-2 分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 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1<得分≤2 | |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 0.5≤得分≤1 |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0.5-1 分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1 | |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0.5 |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1-2 分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 (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 1.5<得分≤2 |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 (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 1≤得分≤1.5 | |||
采用新工 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的程度 | 1-2 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 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 1.5≤得分≤2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 技术标准等规定。 | 1<得分≤1.5 | |||
施工现场实 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 | 0.5-1.5 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 理,满足需要。 | 1≤得分≤1.5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 | 0.5<得分≤1 |
理 | 本符合需要。 | |||
风险管理措施 | 1-2 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 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 1.5<得分≤2 |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 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 1≤得分≤1.5 | |||
2.2.1(2) 商务标的评标分值 50 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标; 2、投标总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无效标;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 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 0.3≤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 值的产生: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数抽取环节进行抽取,K 值从 0.3,0.35,0.4,0.45,0.5五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产生。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 5 家时(不含 5 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 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 ||
投标报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投标报价的评审(30 分) |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 20 分。当投标报价低 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1%范围内在基本分 20 分的基础上加 2 分,最多加 10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不含 5%)时,每再低 1%范围内在满分 30 分的基础上扣 3 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范围内在基本分 20 分的基础上扣 2 分,扣完为止。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 的评审(10 分)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 10-30 项清单 项目中抽取 15 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 5 项。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 5 名及以上时,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 95%–103%范 围内(不含 95%和 103%)的,每项得 0.5 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 |
90%–95%范围内(含 90%和 95%)每项得 0.25 分。满分共计 10 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少于 20 项时,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 目纳入评审范围。 |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评审(5分) |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 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 3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 项目基准值时,每低 1%在基本分 3 分的基础上加 0.1 分,最多加 至 5 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 1%时,在基本分 3 分的基础上扣 0.2 分,扣完为止。 | ||||||
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5 分) |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 10-20 项材料中抽取 6 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 4 项。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 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 5 名及以上时,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 95%–103%范围内(不含 95%和 103%)每项得 0.5 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 90%–95%范围内(含 90%和 95%)每项得 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 0 分。 注:主材种类少于 10 项时,将所有主要材料纳入评审范围。 | ||||||
条款号 | 项 | 目 | 评 | 审 | 标 | 准 | 评审计分 |
2.2.1(3)综合标的评标分值计 25 分 | 企业业绩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有一项 业绩得 4 分,最多得 4 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合同协议书。缺项不得分) | 0<得分≤4 | ||||
项目经理业绩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中任项目经 理,每有一项的得 3 分,最多得 6 分。(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合同协议书。缺项不得分) | 0<得分≤6 | |||||
优惠承诺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 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 3<得分≤4 | |||||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 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 1≤得分≤3 |
履职尽责承诺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 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 包商履约保证。 | 2<得分≤3 |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在岗、 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 1≤得分≤2 | ||
企业信用 (含纳税诚信) | 无信用信息,得 0 分。有信用信息,以 0 分为基准值进行加减 ,加减完为止。(每有一项良好信用加 1 分;投标企业每有一项不良信用的减 1 分,最终得分是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的分值之和,最高得 4 分,最低得-4 分,当分值之和大于 4 分时 得 4 分,当分值之和小于-4 分时得-4 分。 | -4≤得分≤ 0-4 | |
项目经理信用 | 无信用信息,得 0 分。有信用信息,以 0 分为基准值进行加减 ,加减完为止。(每有一项良好信用加 1 分,投标项目经理每有一项不良信用的减 1 分,最终得分是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的分值之和,本项最高得 2 分,最低得-2 分,当分值之和大于 2 分时得 2 分,当分值之和小于-2 分时得-2 分。 | -2≤得分≤ 0-2 | |
招标人意见 | 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企业综合实力及其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 优劣打分,招标人意见可由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 人代表负责赋予。 | 0≤得分≤2分 | |
备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2. 本办法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3. 企业及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见本章的附件 1 和附件 2,本项目不采集国家级奖项作为加分项。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 4.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件(材料)扫描件,无需提供原件;经查实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信用类别 | 良好信用 | 周期(自投标截止之 日前) |
工程质量获奖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钢结构金 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3 年 |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公共 建筑装饰设计) | 3 年 | |
省长质量奖 | 3 年 | |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奖 | 3 年 | |
一般性通报表彰 | 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 3 年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表彰 | 3 年 | |
科技创新 (建筑类) | 企业参与标准、定额、工法编制:(1)国家级;(2) 省级。 | 3 年 |
科技示范工程:(1)住房城乡建设部;(2)省级。 | 3 年 | |
企业专利:(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 | 3 年 | |
企业科技开发或科技进步奖:(1)国家级;(2)省级 科技成果或科技进步奖。 | 3 年 | |
企业科技项目:(1)国家级;(2)省级。 | 3 年 | |
科研平台或企业技术中心:(1)国家级;(2)省级。 | 1 年 | |
安全文明工地 | (1)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省级安全 文明工地;(3)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 3 年 |
附件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信用类别 | 良好信用 | 周期 |
奖励荣誉 | 国家级奖项/荣誉(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梁思成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工程总承包奖等)、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 3 年 |
省部级奖项/荣誉(中州杯等)、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 3 年 | |
市级奖项/荣誉(商鼎杯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 | 3 年 | |
科技创新 (建筑类) | 发明专利,包括发明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 3 年 |
参与工法编制,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 | 3 年 | |
参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包括国家或行业标准、定额、地方(省级)标准、定额。 | 3 年 | |
个人获得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厅级科技进步奖等。 | 3 年 |
附件 3 商务标清标内容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内容 | 清标结果 | ||
是 | 否 | ||||
1 | 1.1 | 项目总报价 | 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 ||
1.2 | 单项工程费 | 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 |||
1.3 | 单位工程费 | 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 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 施费 |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含单价措施 项目)费之和 | ||
2.2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3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4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5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6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7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 施费清单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管理费+利润之和 | |||
2.8 | 材料单价 | 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 综合单价必须一致 | |||
3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3.2 |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 目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 |||
4 | 4.1 | 其它项目费 | 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 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 ||
4.2 | 暂列金额 | 应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4.3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应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4.4 | 计日工 | 应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 |||
4.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 |||
5 | 规费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6 | 增值税 | 根据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7 |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
注: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均不能作为清标的依据或理由。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8】161 号),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及商务标清标内容(附件 3)要求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资格条件和重大偏差等逐一进行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其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存在标的物、价格、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不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及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评标环节显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预警信息的(如有一处雷同,均视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方式进行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的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2.4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3.2.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除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按否决投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二)投标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三)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违反工程造价计价有关规定的;
(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件。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应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时刻关注是否收到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答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分办法前附表规定计算投标的得分,投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小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3.4.2 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推荐的评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出具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评审为合理报价的投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3.4.4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本工程量清单内容,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无 。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3、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4、图纸(详见附件)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实际施工内容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2、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3、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元) | 大写: 小写: | ||||
增值税(元) | 大写: 小写: | |||||
规费(元) | 大写: 小写: | |||||
暂列金额(元) | 大写: 小写: | |||||
专业暂估价 (元) | 大写: 小写: | |||||
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值税、规费、暂 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元) | 大写:小写: | |||||
措施项目费用(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 大写:小写: | |||||
单项工程投标总报价 | 教学楼及辅助用房 | 大写: 小写: | ||||
运动场地 | 大写: 小写: | |||||
投标工期 | ||||||
投标质量 |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级别 | 注册证号 | |||
优惠承诺 | 另符,格式自拟。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性 | 别: |
年 | 龄: 职 | 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注: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 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备注:1、需填报本表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每位人员应单独列表。
2、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身份证、社保交纳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
等;
3、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交纳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等资料扫描件
加盖公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须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2.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3.履职尽责承诺(如有)。
4.企业信用(含纳税诚信)材料(如有)。
5.项目经理信用(如有)。
6.投标人认为应符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