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NJY-ZC-2024-146
甘南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冻精站建设项目冻精仪器设备与常用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GNJY-ZC-2024-14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 31 日
目 录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1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3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6
第六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56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招标公告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南州共资源交易网(xxxx://xx 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JY-ZC-2024-146
项目名称: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冻精站建设项目冻精仪器设备与常用耗材采购
预算金额:83.9 万元最高限价:82.6 万元
采购需求: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冻精站建设项目冻精仪器设备与常用耗材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
(网站:www.creditchin 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 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2%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1:59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我要投标”,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厅和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
②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地址:阿孜站
联系方式:18189605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0 xx 0 xx 000 x联系方式:18394575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 31 日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单位名称 |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 |
2 | 招标项目名称 |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冻精站建设项目冻精仪器设备 与常用耗材采购 |
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4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
5 | 采购人 | 采 购 人: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地 址:阿孜站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6 | 代理机构 | 名 称: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0 xx 0 xx 000 x联系人:xxx草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7 | 采购项目预算 | 总预算:83.9 万元 |
8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82.6 万元 |
9 | 文件获取截止 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23:59:59时(北京时间)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络递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 ZGSF |
或ZGTF 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厅 (不见面开标) 4、注意 (1) 本项目采取线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工具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 (2)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到达前凭CA 锁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hall/login),并进入投标项目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视为放弃投标。 (3) 本项目采取远程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到达前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hall/login ),并进入参与项目等待开标。 (4) 本项目解密开始至自动结束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 |
(5) 开标会议开始后,各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并凭制作投标 文件时使用的CA 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 | ||
11 | 对招标文件提 出质疑期限 | 招标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12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 |
13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 全省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4 | 投标文件上传时 间 | 开标时间前,48小时之内。 |
1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16 | 资格审查 | 开标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
17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2%的扣除。须提供由省级及以 |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注:不叠加计算。 | ||
18 | 现场勘察 | ()是 (√)否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
19 | 中标通知书 领取时间 |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负责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
20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2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22 | 公告发布媒体 及期限 | 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期限:五个工作日(即报名期限) |
23 | 联合惩戒对象和 联合惩戒措施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联合惩戒措施一、 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一)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二)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三)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四)海关失信企业; (五)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六)涉金融严重失信人。二、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二)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
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取消其投标 资格(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 | ||
24 | 材料真实性承诺 | 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必须装入投标文件。由投 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没有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若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 料,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
25 | 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由中标人 支付代理服务费。 |
26 | 纸质文件的邮寄 | 中标公示发布后,中标人需打印出纸质版(一正三副)投标 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与开标系统上传的固化投标文件相一致)邮寄到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7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须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最新版投标工具制作; 一、投标人操作流程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 |
文件。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 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 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 (下载时间为 n×24 小时,n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3.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 ttp://xxx.xxxxxxx.xxx)下载中心中下载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加密的.ZGSF 或.ZGTF 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服务系统”,上传成功后自行下载验证递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5.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到达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 址 : ttp://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hall/login ),进入投标项目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 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由于控件可 |
能被浏览器禁用,请投标人将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加入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 USB 口,点击【解密】按 钮, 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 CA 数字证书 pin 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 (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 6.技术支持: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00-0000-00; 微信公众平台:甘肃中工国际。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综合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电话、联系人见招标公告。
3.“招标人”系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是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事宜。
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服务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 [2020]13号)。
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 [2020]13号)。
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甘肃省
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
11.“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 号)。
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具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2.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综合说明;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6.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需质疑、澄清的内容以书面质疑函的形式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将予以答 复 ( 答 复 中 不 包 括 问 题 的 来 源 ) , 答 复 内 容 将 在 网 上 公 布 (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请各
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澄清文件,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的质疑函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项目无异议。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南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 心网上公布 (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f),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可传真或扫描件)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
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书面递交的形式。
质疑函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 0 xx 0 xx 000 x。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须在统一目录下按顺序标明页码统一编排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在“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上传提交。
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3)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须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企业财务
报表)或2024年6月及以后的资信证明;
(9)依法纳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社会保障资金缴纳: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据凭(证),若为免缴社保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登记成功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或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1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上查 询结果为准(投标登记成功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
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完全响应,并且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所涉及原件须真实有效。
2.“商务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
(2)投标函(格式附后);
(3)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不提供的视为非中小型企业,则不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提供,不提供的 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则不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5)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总报价应等于项目实施所有费用之和,不能在投标总报价之外还有其他
费用出现。根据招标要求规定的内容和责任范围,供应商应对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还应包括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根据以上要求及服务技术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货物内容及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说明的其它文件和材料(格式自拟)。 3.“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偏离表(格式附后);
(2)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附后);
(3)货物配置清单(格式附后);
(4)投标货物质量保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货物/服务价格、运输、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统一;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说明的其它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合订成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审专家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不实,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投标文件上应签字处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指定的
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4.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三)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以电讯形式投送的投标文件;
3.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投标文件未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7.资格证明文件不全,致使无法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0.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到达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入投标项目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由于控件可能被浏览器禁用,请投标人将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加入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插入 USB 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 CA 数字证书 pin 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
2.技术支持: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00-0000-00
微信公众平台:甘肃中工国际
(二)评标原则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先审查资格证明文件,若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不予评审,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政策。
3.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电子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在开标评标期间,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六、授予合同
(一)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并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3.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
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交招标人审核备案。
4.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即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5.合同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三)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四)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xxx草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一、采购内容:
第三章 货物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名 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1 适用于猪、马、牛、羊多个动物物种的精子分析 | ||||
系统,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物种软件,适用于英语、汉 | ||||
语、西班牙语多种语言; | ||||
1.2 分析速度快,每个视野分析在 2 秒内完成,并且可 | ||||
同时分析多个视野,分析结果为多个视野的平均值; | ||||
1.3 专用的精子软件分析系统,可自动分析出精液样 | ||||
本里精子的密度、活力(活的%,直线运动的%,不动的 | ||||
精子的%),可分析出精子的卷尾、近远端质滴的合格 | ||||
率并出精子畸形异常率的结果,并自动计算添加稀释 | ||||
液计量和生产精液分数。可用红色、绿色、黄色标定 | ||||
不同运动状态的精子。 | ||||
1 | 精液分析系统牛用 | 1.4 分析结果都可以打印输出或导出到其它程序 (Excel, Word, HTML 等); 1.5 外部配恒温自动加热台,控温准确度±0.1ºC,温 度范围:室温-55ºC | 套 | 1 |
1.6 精液检测分析采用 4 腔精液质量分析专用Leja 玻 | ||||
片(每盒 25 片),载玻片尺寸:75x25x1mm;盖玻片尺 | ||||
寸:32x21x0.7mm;检测腔室:4 腔/片;腔室深度: | ||||
20μm; | ||||
1.7 数码生物相差显微镜,10 倍相差物镜,50W 卤素灯 | ||||
泡 | ||||
1.8 高速彩色数字摄像机,分辨率 1280*1024,传输数 | ||||
据 US3.0 | ||||
1.9 台式一体机电脑,运行 Windows 7 系统。CPU,Intel | ||||
Core I5 处理器,23 寸液晶显示器(1920*1080). | ||||
1、220V 50Hz 电源供电,额定功率 500W。2、同时适 | ||||
用于罐装 0.5ml 和 0.25ml 细管,细管型号转换方便、 | ||||
快捷且即时完成,无需额外工具辅助。3、灌装速度 | ||||
可调,灌装速度最低每小时 3600 只细管。4、模块化 | ||||
设计,系统简单、工作稳定,易于调整、维护方便、 | ||||
2 | 单头灌装机 | 真空灌装模块、超声封口模块均采用分体设计,操作员可轻易触及、调整和清洁处理;封口砧板可轻易取 下进行清洁处理:5、真空灌装压力调整采用机械旋 | 台 | 1 |
钮控制,避免程序化菜单调整时间长导致灌装细管浪 | ||||
费;6.真空泵系统独立设计,紧急故障时操作员可轻 | ||||
易更换处理故障,无需等待厂家服务人员上门而耽误 | ||||
生产;7、真空系统采用微量截留阀设计,控制精确、 | ||||
调整及维护方便快捷;8、生产各个环节,操作员可 |
直接观察到,任何环节故障操作员均可直接观察到,且清洁、维护非常方便。9、灌装采用独立操作的托架设计结构,精液灌装完毕后,可以将细管直接由冷冻托架放入冷冻仪冷冻,1 秒内即可完成。避免精液灌装后手工将细管放在搓板上搓管后再转到托架上冷冻,从而导致精液温度发生变化。 | ||||
3 | 液氮罐 | 容量为 230L 增压液氮罐 | 个 | 1 |
4 | 计时分配器 | 自动分配 0.25ml 细管喷墨打印,可在习惯上打印数字 | 台 | 1 |
5 | 卧式精液xx柜 | 1、精液的低温灌装设备,适用于各种型号灌装机; 2、功能:精液在稀释完成后,在+4℃下放置 4 小时使细管慢慢冷却并使精液与稀释液慢慢融合,有效保存精液能量; 3、采用风冷控温模式,控温精度高 | 台 | 1 |
6 | MINI-Digi tcool 程序冷冻仪 | 1 、 一 次 可 以 冷 冻 2400 支 0.25ml 细 管 2、可实时显示理论温度、箱体内温度和冷冻中的细管内温度; 3、内置高端控制仪表,即使电脑出现故障冷冻仪可独立运行; 4、合理的深度,操作员在取放细管时,无需依靠在冰冷的箱体上。 5、合理可验证的氮气流动方向,使冷冻更加均匀;氮气出口方向在箱体的后面,避免箱体前面出氮气直接吹向操作员。 6、降温速度控制精确,可精确至 0.1 摄氏度每分钟; 7、主体结构高度绝缘,不锈钢外壳; 8、液氮消耗量:每个冷冻周期不超过 30 升;需要的液氮压力:1.8 - 2.0 帕; 可远程网络维护 | 套 | 1 |
7 | 干燥箱 | 1.规格:容积:≥76L;内胆尺寸(L×D×Hcm):≧ 45×38×45cm;外形尺寸(L×D×Hcm):≧74×60× 60cm; *2.控温范围:RT+5~250℃;温度分辨率:0.1℃; 温度波动度:≦±1℃(105℃);温度均匀度:≦±2%; 3.外壳采用冷轧钢板制造,表面静电喷塑,内胆镜面不锈钢,隔板可以任意调节; 4.箱门具备大视角观察玻璃窗,便于用户观察;采用高品质的保温材料使整机性能体现更优越; 5.腔体四角采用圆角主设计,搁架容易拆卸,方便清 洁; | 台 | 1 |
6.旋转式两级锁紧结构,保证门与进口封条贴合度更高,达到良好的密封性; 7.采用 PMMA Ⅱ操作系统,触控式按键,液晶显示各项参数指标,具有控温、定时、编程、风速调控、超温报警等功能; 8.可编程程序设计,可设置 10 段 100 周期;具有倒计时预约功能,预约范围:0~999min;定时范围: 0~9999min/h; 9.预热腔设计,空气加热混合后直接进入工作室,确保快速升温及良好的热分布效果; 10.采用罩级电机及风叶,具有空气对流微风装置,内腔空气可以更新循环;风机 6 段调速,可保证不同风速的要求,避免粉尘样品扬尘造成样品损耗; 11.具有来电恢复功能,保证设备不会因停电、死机而造成数据丢失;标配 RS-485 接口 1 个;可连接电脑; 12.电源:AC 220V±10V/50Hz;输入功率:≦1.35KW; 13.配置:主机 1 台;载物托架:2 块;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各 1 份; | ||||
8 | 恒温培养箱 | 1.外壳采用冷轧钢板制造,表面静电喷塑,内胆镜 面不锈钢,隔板可以任意调节; *2.温控系统采用微电脑单片机技术,液晶屏显示各种参数,温控具有控温、定时、超温报警等功能; 3.采用进口电机及风叶,合理风道和循环系统,使工作室内温度均匀度变化小;*4.可根据工作状态自动调节风速;风机 6 段调速; 5.箱门具有大视角玻璃观察窗,便于用户观察; 6.采用纳米材料门封条及保温材料令性能体现.更加优越; *7.可编程程序设计,可设置 10 段 100 周期;定时范围:0-9999min/h; 8.具有因停电,死机状态造成数据丢失而保护的参数记忆,来电恢复功能; *9.控温范围:室温+5℃-85℃;温度分辨率:0.1℃; | 台 | 2 |
稳定时间:≤20min; 温度波动度:≦±0.5℃(37℃时);温度均匀度: ≦±1℃(37℃时); *10.规格:内容积:≥76L;内胆尺寸(L×D×Hcm): ≧45×38×45cm; 外形尺寸(L×D×Hcm):≧74×60×60cm: 11.电源:AC 220V±10%/50Hz±2%;功率:≦450W; 12.标配 RS-485 接口,可以连接计算机或记录仪,实现实时监控工作状态;可选配:预约功能;打印机(支持曲线打印)、GPRS 短信报警、电脑监控三选一。 13.配置:主机 1 台;载物托架:2 块;产品使用说明 书、保修卡、合格证各 1 份; | ||||
9 | 水浴锅 | 1.外壳采用优质钢板制成,表面喷塑,内胆采用不锈钢板; 2.温控系统选用高精度传感器和集成元件,电路经过精心设计;具有关键电子元器件诊断功能; 3.温控范围:RT+5~100℃;温度分辨率:0.1℃;温度误差:±1℃; *4.规格:双列六孔;内腔容积:≥18L;操作室尺寸 (L×D×Hcm):≧47×30×13cm; 5.电源 220V;输出功率(KW):≤1.2KW | 台 | 1 |
10 | 立柜式空调 | 大 3 匹,智能送风超大风口 | 台 | 2 |
11 | 冷藏柜 | ※1、有效容积:箱内有效容积≥310L;外部尺寸≤ 600mm*630mm*1840mm 内 部 尺 寸 ≥ 525mm*500mm*1290mm; 温度控制:微电脑控制,箱内控温范围 2-8℃,操作方便xx,LCD 液晶显示,实时显示箱内温度,观察方便;控温精度显示精度均为 0.1℃; 3、整体结构:立式,单开真空玻璃门体,采用 LBA无氟发泡,真正完全绿色环保,外壳采用预涂钢板外 壳,内胆采用 PS 吸附成型内胆,便于箱内清洁、消 | 台 | 1 |
毒; ※4、核心组件:采用名牌压缩机及进口品牌风机,碳氢制冷剂,节能环保,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并提供组件铭牌证明; ※5、制冷系统:采用板式蒸发器设计,制冷速度快,丝管式冷凝器设计,散热效果好; ※6、温度均匀性:采用高性能保温材料,保温效果好,风冷系统,保证箱体温度均匀度≤3℃,波动度 ≤4.5℃; 7、控温技术:搭配高精度 2 路传感器设计,包括显示传感器,控制传感器。 ※8、温度显示:感温探头置于甘油感温盒内,可选择检测温度或者仿生温度; 9、门体结构:门体双层钢化 LOW-E 玻璃并拥有上吹风,门体具有自关门设计,防止用户开门后忘记关门; 10、安全系统:多重故障报警,具有蜂鸣报警、灯光 闪烁报警方式,可实现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 | ||||
12 | 烤片机 | 铝合金面板,温度可调 | 台 | 1 |
13 | 温度计 | 0-100 摄氏度 | 个 | 10 |
14 | 磁力搅拌器 | 无级调速,恒温室温~100℃,电机功率 25W,(HJ-3定时 120 分;HJ-3A 数显温度、转速,带 120 分钟定时, 电机功率 60W) | 台 | 1 |
15 | 超净工作台 | 1.外壳采用冷轧钢板,表面静电喷塑,操作台采用 SUS304 拉丝不锈钢,耐腐蚀,清洗方便;*2.采用离心式风机,转速稳定、噪音小;3.液晶显示控制系统,配合轻触式微动开关,六段风速控制; 4.标配杀菌灯、照明灯的独立控制,杀菌装置具有定时功能(0~999min); 5.垂直准闭合式台面,操作室下降流气幕的形成,可有效防止外部气体透入和操作区洁净; 6.采用配重xx式结构,可使操作窗口任意在规定范围内定位; *7.标配 HEPA 空气过滤器,设有预过滤器为中效过滤系统,可有效延长高效过滤器的使用寿命。 *8. 洁净等极: 100 级( ≥ 0.5µm 过滤效率达到 | 台 | 1 |
99.99%); 工作区风速范围:0.3~0.6m/s(可调);噪音:≤67dB;振动半峰值:≤5µm(X、Y、Z 方向);照度:≥300LX; *9.规格:双人单面;空气流向:垂直流;工作面:1个; 工作区尺寸(mm):≧1300×650×520mm; 高效过滤器规格及数量(mm):≧1250×560×50×①;荧光灯/紫外线规格及数量:40W×①/20W×①; 10.电源:AC220±10V 50/60Hz;功率(KW):≦0.3KW; 重量(kg):200Kg; | ||||
16 | 假阴道 | 黑色胶塑外壳,带充气阀 | 个 | 10 |
17 | 采精内胎 | 天然乳胶材质 | 个 | 20 |
18 | 漏斗 | 天然乳胶材质 | 个 | 10 |
19 | 集精管 | 玻璃材质,刻度 15ml | 个 | 20 |
20 | 保温套 | 毛毡材质 | 个 | 2 |
21 | 细管 | 0.25ml,直径 1.95mm,长度 133mm,材质 PVC。制作标准:IS09001V-2015 | 支 | 50000 |
22 | 稀释液 | 每瓶 500ml,主要成分:超纯水,卵黄,甘油,碳水化合物, 矿物质, 缓冲剂, 抗生素。主要要求: IS09001-2015 | 瓶 | 10 |
23 | 拇指管 | 每支装 25 支 0.25ml 型号细管 | 个 | 2000 |
24 | 载玻片 | 玻璃材质透光度好 | 盒 | 2 |
25 | 盖玻片 | 玻璃材质透光度好 | 盒 | 20 |
26 | 采精手套 | PET 材质 | 支 | 1000 |
27 | 玻璃搅拌涂抹棒 | 玻璃材质 | 个 | 5 |
28 | 润滑剂 | 250ml | 瓶 | 5 |
二、采购内容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
权利要求:对于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所述,采购人有权单方拒绝,取消以后投标资格,并保留追诉权利。
三、售后服务及保障:
1、要求供货商将货物于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安装,并对采购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操作、保养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对货物的操作、保养技术并为其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含说明书)和安装、置换零配件示意图。
2、要求供货商提供的安装人员技术培训等所有服务,为履行合同要求的伴随服务,其报价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3、供应商应在运输产品时妥善包装所供产品,使货物可以适合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抵运现场,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保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或费用。
4、包装费用包含在产品单价中,包装物不回收,不另计价。
5、每件包装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各一套
6、供应商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安装期从初验合格日起 30 个日历天完成。
7、供应商须自备专用安装设备和工具,安装施工所需的相关设备、安全防护设
施由供货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安装、调试的全部过程中所产生设备租赁、水电、人员住宿、保管费、安全防护、运输、调试验收等费用,均包括在中报价内,不另计。
四、验收要求:
1、供应商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 量和重量等参数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等,需方应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在接到上述索赔后一个月内兑现索赔承诺。
3、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初验:包括产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装箱单、资料(按批次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及操作手
册、使用说明)及包装完整无破损等,需方和供应商双方签字后方可安装。 4、在未验收前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供应商自己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质量下降,供应商应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
6.、货物安装及调试完成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签定合同后,乙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关证明资料,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需向采购人开具完税增值税发票。
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所有产品免费保质期为 1 年,免费质保期后,供应商可对产品实行有偿售后服务,所有配件应按出厂价供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缺陷部件的期限内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赶赴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相关部件,确保使用单位正常使用。
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 2024 年 07 月 31 日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GNJY-ZC-2024-146
甲方:乙方:
一、说明
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采购货物及服务清单及合同价格(即项目中标价): 元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计金额 | 备 注 |
1 | ||||||
2 | ||||||
3 | ||||||
总计金额 | 人民币 元整(¥: 元整) |
备注: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费及其税金、验收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二、 产品条款
甲、乙双方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书的技术参数要求、规格质
量标准、交货/实施地点和交付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三、质量保证
所有货物或服务规格质量合格,安装牢固服务到位。货物均需提供质量检验
报告。
四、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30 天;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服务计划。乙方将服务成果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递交至甲方并对项目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配合甲方单位组织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签定合同后,乙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采购人认可的检疫证明资料,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需向采购人开具完税增值税发票。
六、验收要求:
(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期限自项目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工作的沟通衔接,保障合作顺利进行。
2、甲方须保证所涉及到的资金配合到位,甲方应在职权范围内全力配合乙方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工作。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需要确认的一切工作计划和相关信息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书面给予回复。
2、乙方应当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并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向甲方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停止或延迟工作。
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所提供或使用的数据、文章、报告等所有材料文件为乙方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遇不能按时交付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同时通知甲方和项目实施单位。甲方和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付时间或终止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每超期一天,扣合同金额的 0.1%,累计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质量保证期xx不能及时排除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量保证期延长 30 天。
十、违约责任
1.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变质的,甲方提出要求更换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
4.如果甲方认为某个技术培训人员不适合本项目工作的,乙方应及时给予调
换。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和双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资料、图纸、数据、文案以及与业务有关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另一方赔付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由
甲方负责报送)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备案。十四、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后自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双方此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及义务。
十五、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仅限于“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冻精站建设项目冻精仪器设
备与常用耗材采购”合作之约定;如果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乙方将和甲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作为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或被授权人: 法人或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采购项目负责人:
签 | 字: | |||
日 | 期: | 年 | 月 | 日 |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1)、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最近单位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23年12月31日止)
注册(开办)资金: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 润: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22年
2023年
3、最近二年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投标人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 间 案 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单位基本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公开招标项目)投标,项目编号: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90 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致: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名称) 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我公司已完全了解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
同时,我公司具有很好的厂家原厂产品支持、技术服务、产品调试、系统使用培训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保持书。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6)、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本公司保证在本项
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
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供货、安装、技术人员培训及其辅助服务均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甘南州行政辖区内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一至三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7)、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
(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保证在该项目招标前,未向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论证等任何服务。
二、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供应商的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三、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确保售后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不打折扣,不降低服务质量,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谋取中标;
(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搞串标围标谋取中标;
(四)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四、若中标,我公司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诚信履约,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
五、我公司保证,若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记录,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通过政府采购媒体通报,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无承诺书或法人代表未签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8)、所有材料均与原件一致的承诺书
致: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自愿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均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接受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一切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1)、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响应/偏离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投标函
致: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授权 (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 全省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
投标人承诺承担用户的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投标须知的各项要求。
6.若中标,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8.我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的人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货物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4)、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计金额 | 备 注 |
1 | ||||||
2 | ||||||
3 | ||||||
总计金额 | 人民币: 元整(¥: 元整) |
备注: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费及其税金、验收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货物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响应/偏离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1.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 技术参数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响应/偏离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1.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3)、货物配置清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技术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4)、投标服务质量保证书(范例)
本投标人对所投货物质量作如下承诺: 1.服务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2.服务质量问题的处理。
3.服务投诉的处理。
4.其它。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1.投标人优惠承诺。
2.对采购人员的详细培训计划。
3.其他有关优惠承诺。
4.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六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开标程序
主持: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 介绍本次开标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二) 介绍本项目开标会上的监标人和工作人员。
(三) 监标人核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四) 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同一内容唱标,如有疑问,在唱标结束后方可提出问题
(五) 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对以上唱标结果进行核对,并进行线上确认结果。
(六) 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钉钉视频。
开标会议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由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送到评标会场。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的代表 1 名(法人或持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技术类专家 3 名,经济类专家 1 名。技术类和经济类专家均由州交易中心信息科工作人员在行业监管部门(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采购人和州交易中心监督科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开标前四十分钟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严格遵照评标原则负责对各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质疑、评价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必须随时关注钉钉,负责解答 评审专家提出的有关澄清说明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三、评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二)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四)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五)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评标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八)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和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评审专家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专家可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六、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
序号 | 内 容 |
1 | 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材料均与原件一致的承诺书 |
2 |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
3 |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 |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
4、澄清有关问题;
澄清内容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需要澄清的投标人单位名称 | 1. |
2. | |
3. | |
需要澄清的具体 内容 | |
评标专家 | |
日期 |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以下评分明细表进行评分。
5.综合评分明细表:
分值分配
价格部分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30分 | 24分 | 46分 |
6.三项总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最高者为拟中标单位,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三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一)报价评分(30 分)
价格分值 | 30 分 |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 12%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 87 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二)商务及服务评分(满分 24 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 5 分 | 投标文件格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图表或字迹清晰、排版规范,资料齐全详备的得 5 分, 图表或字迹较清晰、排版 较规范,资料较齐全详备的得 2 分,其他的不得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分标准 |
2 | 企业证书 | 10 分 |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认证证书、产品具有 CE 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不提供不 得分。 |
3 | 企业业绩 | 9 分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最高得 9 分。(须提供供货合同或 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
(三)技术评分(满分 46 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实施方案 | 14 分 | 实施方案应包含;项目总体实施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团队分工、岗位职责,货物运输,货物发放,货物调换等方案,每提供一项方案得 2 分,与项目实 际需求不相符或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14 分】。 |
2 | 供货组织方案 | 12 分 | 供货组织方案应包含;供货时间,供货计划,供货流程,保障措施等方案,每提供一项方案得 3 分, 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符或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12 分】。 |
3 | 质量保障措施 | 8 分 | 质量保障措施应包含;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保范围,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等方案,每提供一项方 案得 2 分,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符或不提供不得分【满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 8 分】。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12 分 | 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售后总体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工作的应急预案等方案,每提供一项方案得 2 分,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符或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 12 分】。 |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集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甘肃中聚优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0日
附件:
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财库〔2011〕181 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