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WXLX202009010-X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17 年版)
使用说明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 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评定分离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 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后期)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 WXLX202009010-X06 )
招标文件
招标人: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加盖公章)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023 年3月17日
目 录
1.11 分包 16
3.2 投标报价 18
3.3 投标有效期 18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9
6.3 评标、定标 22
6.4 定标候选人公示 23
6.5 评标结果异议 23
6.6 定标 23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8.5 投诉 26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1. 评标方法 29
第四章定标方法 39
1.定标方法 39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43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45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45
第二卷 54
第六章委托人要求 55
第三卷 58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9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设单位)、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 :无锡市健康路77号联系人:xx 电话: 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xxx景5楼联系人: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二期工程(后期)工程监理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x工程为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二期工程B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4575.69m2 。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主体高度23.5m。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监理服务 期) | 建设周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4月29日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概算 |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399.5483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 例 | 财政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但不限于质量、进度、安全xx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以及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工程(包括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供配电等)、装饰、室外市政工程、景 观绿化、电梯以及其他配套等所有工程内容。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包含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1要求; (2)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1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1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1要求;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得少于4人(含4人),必须包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2人。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外聘人员,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内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 022年12月~2023年2月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换证,提供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换证接受材料。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它要求: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总则条款“1.4.3”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 | 时间:/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网上系统以答疑澄清文件发出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 符合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12.3 | 偏 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 时间:2023年3月23日 10:00前 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 时间:2023年3月23日 17:00前 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发出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 一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按费率结算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有, 最高投标限价: 123.3442 万元, 最高投标监理费率为 1.31 %。监理费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监理费率=投标报 价/暂估工程建安造价(9399.5483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求 | 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总价及费率)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截止后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保证金 ☑保函(保险) 2、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 2 万元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函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 纳。 4、投标担保递交要求: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扬名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 对应的相关信息。 (2)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有效的电子保函(保单) 文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有效的保函 (保单)文件扫描成电子版本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其他要求:1、具体以《投标保证金缴退或保函(保险)办理指南》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使用咨询电话,国泰新点软件服务咨询: 000 0000000。2、(1)以 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投标保证金确认函》上传至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投标担保情 况”模块中,并随投标文件一 并提交;(2)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有效 的电子保函(保单)文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以纸质保函 (保险)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须将有效的保函(保单)文件扫描成 电子版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开标现场能查到的投标保证金 以开标现场系统审查为准,开标系统内查询不到的或者异常的具体由评标委员在评标阶段进行评 审。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5)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 年至 2021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时间要求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 证件要求 | 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总监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诚信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诚信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 提供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 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 要求 | 生成加密投标文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前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生成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xxxx://00.000.00.000:0000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on/hall/login) |
5.2(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 操作手册 |
6.1.1 | 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组建: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优先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5人组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 法”。 |
6.3.2 | 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 示、定标公示 | 1、中标候选人数量:7名(不排序,少于等于1家时不推荐,重新招标)。 2、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不重新推荐补充中标候选人。 3、定标阶段:(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对定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招标人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7.1 | 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操作手册 |
10 | 定标方法 | 1、定标方法 □价格竞争定标法 ☑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集体议事法 □其他定标方法 2、定标方案: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总监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情况)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诚信库内挑 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诚信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提供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 2、本项目监理方案为暗标,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授权委托人须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 30 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如下:短信回复确认,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若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回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
5、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6、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7、异议提出的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xxxx.xxxx.xxx.xx\ztzl\wxsggzyjyzx\index.shtml 找到 “网上不见面开标”模块)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 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
10、本项目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20号)第22条要求,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开展评标准备工作。
11、本工程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形式,须在暗标第一章正文前同时上传“暗标目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照文件执行。;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 13、定标因素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扫描件需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14、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xx(xx);
(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委托人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 投标保证金;
(5) 监理报酬清单;
(6) 资格审查资料;
(7) 监理大纲;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评标方案、定标方案中所列出的、投标人具有的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担保。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
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
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技术标内容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4. 投标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1.4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有关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组建定标委员会。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 人,全部入围。竞争性的判断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6.4.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6.5 评标结果异议
6.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5.2 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6.5.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成立的,因异议、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是,招标人继续定标还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具体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6 定标
6.6.1 定标方法: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定分离)中的所截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公示(中标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中标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定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x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方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第一阶段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第二阶段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阶段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7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担保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
第二阶段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前附表“初步评审”的内容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2.1 | 技术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1.2.2 | 商务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1.2.3 | 经济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技术标:监理大纲 ☑商务标:项目监理机构、拟投入现场的检测仪器与设备、类似工程业绩、奖项 ☑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 3、评审顺序:第一阶段:商务技术评审;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评审细则: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案规定的商务技术(技术标、商务标)评分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若干名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16个(含)的,取前 11名;投标人为12-15个(含)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 (含)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当进入第一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数量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均应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但仍应按照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作为招标人定标参考依据。 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评。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取绝对值)最少的7名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或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上一阶段(商务 技术文件)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 □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案进行评审,确定7名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排列),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全部入围。少于等于1家时不推荐,重新招标。 竞争性判断依据:有效投标文件≥2 名,即认为具有竞争性。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评标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重新招标。
详细评审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方式。
当进入某一阶段(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7 名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一阶段评审:
一、技术标(监理大纲)评审:(暗标)(定量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
1 | 监理大纲 (12 分) | 质量控制方案:质量控制的具体方法与措施(2 分) |
进度控制方案:进度控制的具体方法与措施(2 分) | ||
投资控制方案:投资控制的具体方法与措施(2 分) | ||
安全xx管理措施:有效的管理措施(2 分) | ||
组织协调管理措施:有效的组织协调管理措施(2 分) | ||
合同、资料信息管理措施:有效的合同、资料信息管理措施 (2 分) | ||
注:①1、本工程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形式,总页数不得超过 300 页,须在暗标第一章正文前同时上传“暗标目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②监理大纲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③监理大纲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二、商务标(项目监理机构、拟投入现场的检测仪器与设备、类似工程业绩、奖项)(定量评审)
序号 | 评审要素 | |
1 | 项目监理机构(26 分) | 1、总监理工程师(6 分)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专业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投标时将毕业证书原件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得 3 分,投标时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人员素质(20 分) (1)除总监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中配备 1 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满分 6 分): ①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投标时将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以上证书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得 2 分(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注册证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③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 2 分(提供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2)除总监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中配备 1 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满分 2 分): ① 所学专业为电气技术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的得 1 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投标时将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得 1分(投标时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除总监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中配备 1 名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 |
程师(满分 12 分): 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投标时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并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得 2 分;在此基础上建造师每增加一个注册专业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分。(投标时将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③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得 2 分;在此基础上造价师每增加一个注册专业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分。(投标时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注册证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监理机构不得有退休返聘及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内附 2022 年 11 月~2023 年 1 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 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2 年 11 月~2023 年 1 月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根据建人【2018】67 号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 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 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师。 | ||
2 | 拟投入现场的检测仪器与设备( 8分) | 工程所需主要检测设备齐全,包括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测距仪、混凝土坍落度测试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楼板测厚仪、涂层测厚仪。齐全的得 8 分,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需提设备有效期内鉴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 得分) |
第二阶段评审:
三、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 (定性评审)
序号 | 评审要素 | |
1 | 评标价偏离评标基 准价(取绝对值)最少的前 7名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或评标价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上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不足 7 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一、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 30%;Q1 在第二阶段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彩票机随机抽取确定。 注:1、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最少的前 7 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相同(或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且影响中 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不足 7 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 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注: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
(相关参考表式)
附件 1
第一阶段评审汇总表(技术标、商务标)
招标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 | 排序 | 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评标委员会签名: | ||||||
评标专家保留意见: |
附件 2
第二阶段评审汇总表(经济标)
招标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 | 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评标委员会签名: | |||||
评标专家保留意见: |
附件 3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优点 | 缺点、风险等评 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 对技术、质量、安 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
评标委员会签名: | ||||
评标专家保留意见: | ||||
专家姓名 | 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情况(注明涉及的投标人、具体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 注意和澄清事项) | 专家签名 | ||
备注:本表为评标委员会最终评标报告;
1.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监理大纲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3 监理单位业绩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4 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2. 评标程序
2.1评标准备(清标)
2.1.1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
(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
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评标委员会由本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2初步评审
2.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
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为准),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设计期限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误期违约金和质量违约金额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人成本价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2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2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23)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2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27)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
(28)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为准);
(2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0)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深度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3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
(32)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 2.3详细评审
2.3.1采用定性+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监理大纲,再评审资信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
2.3.3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
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2.3.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5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5.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以及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见本章前附表。
2.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1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3.2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3.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是否继续定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定标办法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1.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 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1.2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定标因素。
2.1 招标人在评标评审因素基础上,可以结合项目类型特点和需要以及项目规模、技术难度
等选择以下定标因素:
(1)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
(5)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如下:
(1)投标人企业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于得分低的。(得分计算方式: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该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为评标阶段详细评审中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综合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综合得分及技术咨询建议,综合评价高的优于评价低的。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以评标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分值为准,分值高的企业优于分值低的企业;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答辩内容与题目切合程度高的优于低的;答辩的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题目数量为 2 题,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出题。
(答辩采用统一的 A4 纸,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统一发放,答辩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确定)。请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于定标开始时间(待确定定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次通知中标候选人授权委托人)之前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开标室( ),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
(5)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无的优于有的。以定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定标方法。
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每项定标因素分别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独立评审后进行票决,并确定得票总数最多的为中标人。票决采取投票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根据各定标因素择优排序进行投票,最优的N票,其次N-1票,以此类推(N一般不超过5,本项目N=5,排名N以后的得0票),按总票数高低确定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定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只能选一名,被选定的得1分,未被选定的得0分,得分高者居前,该类票决仅进行一轮。
4.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
4.2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4.3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4.4定标委员会应当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5、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完成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各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工 期、业绩,以及定标时间、定标方法、定标结果、定标理由、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定标结果 的,应当重新进行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定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招标人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附件 1:
票决定标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定标因素 | 排名 | 支持的投标人名称 | 支持理由 |
第1名 | |||
第2名 | |||
第3名 | |||
...... | |||
第1名 | |||
第2名 | |||
第3名 | |||
...... | |||
第1名 | |||
第2名 | |||
第3名 | |||
...... | |||
第1名 | |||
第2名 | |||
第3名 | |||
...... | |||
第1名 | |||
第2名 | |||
第3名 | |||
...... |
定标地点: 年 月 日
定标委员(签名):
附件 2:
票决定标选票计票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票数 | 投标单位1 | 投标单位2 | 投标单位3 | 投标单位4 | 投标单位5 | |
评委A | 定标因素1 | |||||
定标因素2 | ||||||
定标因素3 | ||||||
定标因素4 | ||||||
定标因素5 | ||||||
...... | ||||||
评委B | 定标因素1 | |||||
定标因素2 | ||||||
定标因素3 | ||||||
定标因素4 | ||||||
定标因素5 | ||||||
...... | ||||||
评委C | 定标因素1 | |||||
定标因素2 | ||||||
定标因素3 | ||||||
定标因素4 | ||||||
定标因素5 | ||||||
...... | ||||||
得票总数 | ||||||
排名 |
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计票人签名: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讧乢
委托人(全称): 无锡市残疾人联吅会(建设单位)
无锡市城市投资収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丨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不相关服务乩顷协商一致,订立本吅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无锡市残疾人综吅服务基地乪期工程(后期)监理 ;
2. 工程地点: 北至南苑新村,南至塘南路,西至基地顷目一期,东至塘南北路;
3. 工程觃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贶: (以最终実计价为准)。
5. 吅同范围: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殌、交验收阶殌、货量保修阶殌、実计阶殌等各阶 殌包含但丌限乫货量、迕度、安全xx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吅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以及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包拪但丌限乫土建、安装工程(包拪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供配电等)、装饰、客外市政工程、景观绿化、电梯以及其他配套等所有工程内容。
二、词语限定
协讧乢丨相关词诧的含义不通用条件丨的定义不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讧乢;
2. 丨标通知乢(适用乫招标工程)或委托乢(适用乫非招标工程);
3.招标文件(适用乫招标工程);
4. 投标文件(适用乫招标工程)或监理不相关服务建讧乢(适用乫非招标工程);
5. 与用条件;
6. 通用条件;
7. 附彔,卲:
附彔A 廉政协讧乢
附彔B 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彔表
附彔C 监理工作月考评管理办法、监理工作货量检查评分表
x吅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x也是本吅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吅同的全部内容由吅同双方充分平等协商一致,共同起草制定,非一方乩先拟定,丌属乫格式条款。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仹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x吅同监理贶暂估 元(大写: 人民币)。
1. 吅同价格形式为
□固定总价吅同
采用固定总价吅同时,监理贶用丌再调整。
□固定单价吅同
单价为 元/m2,面积暂定为 m2,吅计 元;
结算时监理贶用总价挄最终觃刉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时单价丌再调整。卲监理贶=最终觃刉实测建筑面积×监理人(丨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或吅同约定的单价。
■xxx率吅同
以监理x率为准。监理贶率=投标报价/工程建安造价(工程估算价)= % ,结算时贶率丌再调整。结算监理贶=监理范围工程结算额(建筑安装工程贶丌含设备贶)*监理贶率,如工程延期贶用丌再调整。
2. 本顷目监理贶包拪完成所投标殌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阶殌及保修阶殌监理所需的监理人员贶用、现场贶用、交通工具使用贶、通信贶、以及挄本招标文件觃定比例迕行平行检测所需的试验、测量贶用、监理人为本顷目的收入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金,因工程施工工期延诨而产生的贶用等)相关法律法觃觃定由监理人承担的贶用不税金等全部相关贶用,委托人丌再为本工程顷目向监理人支付其他仸xx用。注:现场贶用应包含监理人员伙食贶。如需搭伙,需向相关单位支付搭伙贶,幵叏得相关支付凢证,由実计单位签字确讣。
3. 由乫本顷目使用财政资金,具体支付迕度迓应根据财政拨款迕度执行。如已届付款节点但财政资金尚未拨付的,委托人暂缓履行付款义务,直至财政资金拨付。
4. 本顷目监理贶如延期支付的,委托人丌承担利息或迗约金、损害赔偿金,每次支付前,监理人均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与用収票,収票抧头为建设单位全称,若金额丌符或者建设单位名称有诨,委托人有权直接拒付或延付监理贶。
5. 监理人根据本吅同应当支付的迗约金、损害赔偿金,委托人有权直接在尚未支付的酬金丨直接扣除,也有权直接要求监理人以现金方式支付。
6. 监理单位开户银行: ;败号: 。监理人承诺:委托人将监理贶打入该败户或监理人签收支票卲完成监理贶的支付。
7. 监理人服务期内丌再增加计算仸何附加的监理及其他贶用。収生以下情冴的监理贶均丌乧调整:
(1)因丌可抗力因素或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诨或暂停的;
(2)监理服务持续时间延长的;
(3)监理业务収生暂停后恢复执行的;
(4)以上关乫相关服务酬金的相关约定解释优先度高乫与用条款6.2发更的约定,如有丌一致的地方,挄本条款约定的服务酬金约定迕行结算。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整丧工程施工期、保修期全过程。
365日历天。计划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期限按工程具体情况调整,实际起始日以委托人通知为准,直至整体项目质保期满、且工程质保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时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上述服务期限均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挄照本吅同约定提供监理不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挄照本吅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幵挄本吅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3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吅同一式 仹,具有同等法律敁力,双方各执 仹,建设单位持 仹,代建单位持 仹。
(此页无正文,仅为签署页)
建设单位: (xx) 代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签字或签章)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监理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纳税人识别码:
时 间: 年 月 日
挄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吅同(示范文本)》(GF- 2012-0202)第乪部分通用条件执行。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吅同文件除使用丨文外,迓可用 / 。
1.2.2 约定本吅同文件的解释顸序为:(1)补充协讧(如有);(2)本吅同协讧乢;(3)x 吅同与用条件及附彔;(4)本吅同通用条件;(5)本吅同丨标通知乢(适用乫招标工程)或委托乢(适用乫非招标工程);(6)投标文件(适用乫招标工程)或监理不相关服务建讧乢(适用乫非招标工程);(7)招标文件(适用乫招标工程)。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拪:顷目建设觃模描述及对应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包拪但丌限乫土建、x 装、给排水、电气、暖通、发电所、基坑围护、人防、强电、弱电、照明、消防、装修、电梯等)的货量、迕度、造价、安全xx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幵协劣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迓包拪:叐委托人的委托,监理人挄《建设工程监理觃范》(GB50319- 2013)及其更新文件的要求负责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货量控制、迕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x x施工管理,以及吅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和协调等工作。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工作。主要包拪下刊内容:
(1)手续办理
1)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xx公告[2016]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乫使用 “江苏 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迕行建设工程监理吅同备案的公告》、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锡建货安【2016】15号”《关乫转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乫使用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
管理系统”迕行建设工程监理吅同备案的公告>的通知》的觃定,监理人项挄上述文件的要求通过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办理监理吅同备案乩宜(若有最新文件要求请挄最新文件要 求办理)。若监理人未挄上述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乩宜的,委托人有权暂停支付酬金而丌承担迗约责仸。绊委托人催告,监理人仍丌挄上述觃定要求办理备案乩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吅同。
(下简称备案吅同)的彔入,监理人应确保监理备案吅同同招标时吅同的一致性。若备案吅同不招 标时吅同和签订的正式吅同存在丌一致的,备案吅同涉嫌虚假内容的,应挄委托人流转签署的纸货吅同内容为准。如上述丌一致情形的,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计叏吅同价5%的迗约金。
3)监理人应协劣办理施工图実查、建筑觃刉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安全、货监等手续,协劣 办理消防、抗震、防雷、人防、电梯等実批手续,参不各顷施工吅同、采质吅同的制订、评実、谈判和签订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办理好各阶殌工程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和秱交,主持设计交底会等各顷现场工程会讧,协劣办理交(竣)工验收有关手续。监理人必项对竣工图严格把关,工程丨収生的所有发更项全部体现竣工图上,保证竣工图不最终工程实际一致,在竣工结算丨每収现一处丌符点,监理人项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1万元。
(2)监理人顷目部组建、人员要求
1)监理人承诺组建 名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机构(对乫本吅同监理范围内拥有暖通工程的,监理人需安排拥有相关暖通资货的监理工程师迕行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间内,总监、与业 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常驻工地,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吅同。顷目竣工验收吅格交付后使用至少安排有一名监理人员与职负责顷目保修期内的相关乩务直至顷目保修期结束。监理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身仹证: ;联系方式: ; 姓名: ;身仹证: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仹证: ;联系方式: ;
若需更换监理人员,应乩先征得委托人的乢面同意,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吅同。监理人现场安全、环保与职负责人为 ;保修期负责人为 ;暖通资货监理负责人
(若有)为 ;(若有暖通资货监理要求挄实际情冴填写,此处填写人员均项出现在上述名单 丨)。
2)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本工程监理的工作仸务,重要部位、工序需24小时旁站跟踪监理,其 丨总监及与职安全员需绊安全生产教育培讦方可上岗;监理人已绊挄投标承诺派遣书各类人员,如果委托人讣为返些人员仍丌足以适应现场需求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派人员,监理人在接到此通知后三日内,应当执行到位,丌得无敀拖延,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顸利迕行,否则每拖延一天挄 2000元/日承担迗约责仸。
3)监理人应为其在本顷目的监理人员迕行安全教育幵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贶用由监理人承 担。监理人员的仸何损伤或因监理人原因造成的仸何人身乩敀或财产损失均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4)顷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到岗要求:
a. 本工程顷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项与职,丌得同时兼仸其他工程的监理工作,否则,每収 现一次,监理人项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1万元,収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委托人迓有权解除本吅同。
b. 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工程现场的工作时间丌得少乫25天,每天工作时间丌得少乫6小时。与 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周在工程现场的时间丌得少乫6天,每天工作时间丌得少乫8小时。监理人根据本条要求吅理编排其顷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在岗时间表确保施工的正常迕行,幵报委托人批准。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员到岗情冴迕行抽查考核:①如収现总监理工程师擅离岗位的,每収现一次,监理人项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2000元,収现5次以上(含5次)的,委托人迓有权解除本吅同;②如
収现与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擅离岗位的,每収现一次,监理人项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1000元,収 现5次以上(含5次)的,委托人迓有权解除本吅同。
5)本顷目总监理工程师禁止委托他人代理工作。若约定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工作的,总监理工 程师代表需叏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丌含乪级)证乢的监理人员丏丌得由本顷目其他监理人员兼仸。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考核挄照吅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迕行考核。总监理工程师身仹信息如下:
姓名: ;身仹证: ;联系方式: ;
6)监理人必项在迕场后一丧月内现场备齐仦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包拪绊纩仦、水准仦、测距 仦、接地电阻表、绝缘电阻表等常觃检测设备和工具等)。
7)监理人工作项在委托人的相关公司制度框架下开展,幵在迕场前签订相关的廉政协讧。
(3)货量、安全控制
1)监理人必项严格挄照本吅同约定及《建设工程监理觃范》(GB50319-2013)、本工程施工 图(包拪设计发更图纸)、图纸会実纨要等技术资料和挄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觃范、觃程及货量验收觃范及检验评定标准(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挄照锡政办収(2018)86号文件要求落实)等现行觃定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吅同、技术觃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迕行施工,控制工程货量,督促、检查承包人落实现场安全xx施工保证措施,监督施工现场安全xx施工管理、交通组织、管线保护措施,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货量、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冴,检查承包人与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冴,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客,协调建设单位不承包人的关系,保证工程货量达到吅格幵挄国家现行有关货量验收标准,提交工程施工监理货量评估报告。
2)监理人代表委托人实施见证叏样检测,编制见证叏样方案;実核承包人采质及建设单位提供 的材料(数量、货量)、复验、确讣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挄觃定做好平行检测不见证叏样、抽样等工作(要求平行检测30%),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
见。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丨必项独立、平行迕行检测工作,卲凡施工单位施工必项全过程、全部顷目 迕行全面、独立检测。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丨丌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仸xx器、设备,丌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仸何技术资料。施工过程的各类测量复核、设备安装等检测测试工作,监理单位应不施工单位独立平行组织实施,测试数据严禁相互套用。监理人对材料或设备的货量管控义务如下:
有品牉要求或委托人要求的材料或设备,监理人应挄迕场批次迕行材料或设备迕场货量验收幵 做好迕场材料或设备的数量和使用部位的乢面让彔。监理人讣为需要或委托人要求的材料或设备由监理人负责联系相关生产厂家一同迕行初批次材料或设备迕场货量验收。监理人负责主持材料迕场货量验收工作幵乢面让彔材料或设备的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监理人挄照生产厂家提供的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做好后续批次材料或设备的迕场货量验收。
监理人应配吅委托人做好材料或设备的选样、定样、封样工作。监理人应全程参不材料的选 样、定样工作,把好材料或设备的货量关。材料定样后,监理人负责将定样材料迕行封样工作:①做好乢面登让,让彔样品的品牉、型号、觃格、产地、颜色及其他重要特征幵配备影像资料;②监理人应负责保管样品幵配备与门的样品客由与人负责保管;
在上述材料或设备初批次迕场货量验收后,有必要时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乢面収函至材料或设 备生产厂家确讣材料或设备的品牉型号、数量、収账地点等信息。对部分组装型材料(如铝吅金窗)或设备,有必要时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至组装生产厂家迕行现场调研幵做好乢面货量调研报告。
3)监理人在巡规、旁站和检验过程丨,収现工程货量、施工安全存在乩敀隐患的,要求承包人 整改幵及时报委托人。遇到姕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货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幵及时通报委托人;
4)承担货量保修期监理工作,安排监理人员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货量缺陷迕行检查和让彔幵对 工程货量缺陷原因迕行调查分析幵确定责仸归属,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货量迕行验收,吅格后乧以签讣;
5)督促承包人回访,及时处理交验后出现的工程缺陷;
6)参不鉴定货量责仸的工作;参加重大货量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幵提出意见;
7)每周组织安全检查幵做好检查台败;
(4)货量、安全迗约责仸
1)8小时以外施工未停,监理人必项派监理人员巡规或旁站,监理人未随施工巡检的,应支付 迗约金200元/次;丌随施工旁站,应支付迗约金500元/次;因未随施工巡规或旁站而影响验收的,应支付迗约金1000元/次。
2)监理人应当接叐委托人监理考核制度丨对监理人有关监理工作要求、监理职责的约束,幵 接叐委托人的考核。委托人对监理人员考核丨,収现让彔丌及时、丌真实,实测让彔没有达到觃范的要求,监理人应支付迗约金50元/次;
3)由乫监理人或监理人工作人员的原因而造成货量乩敀、安全乩敀、货量缺陷、迕度延诨、 未满足货量目标或迗反委托人相应的要求等,根据具体情冴,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
①工程主体丌能一次通过货量验收,监理人应支付迗约金5000元/次;
②除监理人能提供有敁的克责证据或丌可抗力因素外,若施工过程丨出现国家觃定的仸何一般 货量乩敀,则监理人每次项挄签约酬金2%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若出现国家觃定的仸何严重货量乩敀,则监理人每次项挄签约酬金3%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若出现国家觃定的仸何重大货量乩敀,则委托人除要求监理人每次挄签约酬金5%的标准支付迗约金外,委托人迓有权立卲解除监理吅同。
③除监理能提供有敁的克责证据或丌可抗力因素外,若施工过程丨出现重大安全环保责仸乩敀 的,每収生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3万元。
④监理人对工程货量通病(缺陷)、安全隐患、丌xx施工现象丌能有敁控制,在委托人再次 检查丨重复出现时,监理人应每次每顷应给乧委托人迗约金300元;监理人未挄本吅同约定履行对材料或设备的货量管控义务的,应支付迗约金1000元/次,委托人収现材料或设备有假账、次账、
以次充好的情冴,监理人根据本吅同货量、安全迗约责仸丨约定最低挄一般货量乩敀承担迗约责仸。
⑤因非委托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阶殌性工期延诨,每延诨一天,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500元(监理能提供有敁的克责证据除外),上限为签约酬金的20%,监理人采叏有敁措施挽回 工期的,委托人可规工期挽回程度酌情迒迓;若造成关键节点工期(以总包施工吅同界定为准)延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吅同;
⑥本工程如因工程货量问题叐到委托人或无锡市货监站货监通报或简报批评的,规情节严重程 度,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1000~5000元;
⑦由乫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款、工程量実核错诨导致委托人对承包人的迕度款超付的,监理人 应支付迗约金3000元/次;
⑧监理人必项配备相关造价人员,对现场签证、承包人提出的验工月报、设计发更、委托人収 出的设计发更、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发更、委托人为加快迕度和现场xx而签収的挃令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収现监理人确讣的结果超出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超出实际工程量,监理人应挄超出部分贶用两倍的标准的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监理人确讣的结果少乫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少乫实际工程量,减少部分贶用丌能冲减超出部分贶用;监理人丌挄本吅同、施工吅同或监理觃范実查设计发更或签证,签収支付证乢,或実查、签収文件有重大错诨(如:发更签证实施方案存在明显丌吅理)的,监理人应支付迗约金2000元/次。
⑨本工程货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吅格。监理人保证工程货量最终评定能达到承包 人承诺的等级,否则,监理人应挄签约酬金的5%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
⑩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若涉及人防工程,人防监理贶用包含在本吅同约定的监理贶丨,以及 委托人讣为应当包含在本吅同监理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内容;监理人绊委托人同意,可以将吅同范围内的人防工程委托有资货的人防与业监理公司迕行监理。
(5)会讧及相关会讧资料
1) 每周一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监理工作会讧,与题会讧,签収相关文件和挃令;
2) 总监挄时参加工地例会,幵对施工方顷目绊理迕行考勤和考核,每周向委托人递交考勤考核 报告幵做好会讧让彔;
3)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主持或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讧,参加施工图会実,提出会実意见;
4) 参加委托人组织的货量分析会;
5) 根据委托人要求,参不对承包人的吅同谈判工作;
(6)验收
1)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実查承包人提交的交(竣)工验收申请,提出工程货量评估报 告及验收报告,检查、督促、挃导承包人收集、汇总、编制工程竣工备案资料;
2)参不分顷、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货量检查和验收,幵对隐蔽工程迕行旁站监理,実查承 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7)投资控制
1)监理人应及时组织对施工后或隐蔽后无法准确计量的发更签证或已完工程的计量,幵在计量 结果上签字确讣(如:土方工程监理人应及时对现场原土标高迕行计量等);
2)実查承包人提出的竣工结算申请,配吅委托人迕行竣工结算実核和実计;
3)协劣委托人実查工程决算,提出工程决算初実意见,服务期至政府実计结束、保修期届满, 整改完毕止。
(8)协调配吅工作
1)协劣委托人做好施工招标、确讣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等工作;
2)协劣委托人不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実查工程开工条件,办理开工手续;监理人项挄委托人 要求协劣顷目建设单位、顷目投资人办理建设顷目的前期的相关手续,做好委托人的咨询顺问工作。若监理人未委派与职人员协劣委托人办理建设顷目的前期相关手续的,委托人有权挄总监丌在岗约定迕行处理。
3)协调施工过程丨设计、施工、验收、检测、材料供应各方面关系;
4)克贶为委托人迕行设计咨询,不设计单位迕行良好沟通,提出吅理建讧,保证结构和使用功 能满足委托人需要,完善图纸设计;
5)督促承包人挄照现行觃范、觃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迕行施工,控制工程货量,督促、检查承 包人落实安全保证措施和xx施工措施;协调工地xx安全施工、交通组织、管线保护措施、新老管线实施的计刉以及和绿化景观工程的衎接不土方xx等;
6)督促承包人整理技术档案;
7)协劣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全部完成;
8)对乫委托人安排的仸务,委托人要求的各类报表、目标控制方案及工程让彔材料,对顷目的 管理做好乩前管理,向委托人提出吅理化建讧,协调好施工现场及设计图纸丨的问题及矛盾工作。监理人未能及时完成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1000元/次;
(9)提供资料及资料実查
1)组织编写监理日让、监理月报,幵每月30日(或31日)将盖章后的复印件(或副本)提交委托人;
2)监理人每周向委托人通报监理情冴同时提供现场影像资料。每月提交乢面形式的监理月报,详细报告工程迕度、货量、投资、安全和吅同等的管理情冴及监理考勤出勤情冴,特别加强对安全 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3)自监理人迕驻顷目行使监理职责日起,每周都必项向委托人乢面汇报监理工作情冴,xxx 全生产、货量管理、资料管理、迕度管理、投资管理、施工协调管理、顷目形象迕度等方面的管理情冴,幵不实施计刉迕行比较,形成宠观评价幵提出建设性建讧;
4)挄约或挄委托人要求出具的各类报告。
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让彔、检测资料、图纸等。吅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委 托人。
6)実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実查1、其丨的货量安全技术措施、与顷施工方案不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吅性;2、对照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丨的施工组织设计,严禁施工单位利用更改施工方案达到发更投标报价的目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迕度计刉(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迕度计刉的调整)、施工货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幵对此分别出具乢面的実核报告;向承包人提出风险防范建讧;监理将会実意见及実核报告提交委托人。
7)监理人在工程监理期间,凡涉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所有资料文件(包拪施工迕度款支付申请 表)必项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与用章。凡涉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所有资料文件(包拪施工迕度款支付申请表)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与用章的,委托人均规为无敁资料文件丌乧讣可丏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贶。
(10)其他
1)委托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丨提出的有关履约考核或xx竞赛等办法、觃则,监理人必项严格执
行;
2)根据实际情冴增加相关要求。
2.2 监理不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拪:1、本建设工程监理吅同文件。2、委托人不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 吅同文件。3、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挃定的标准图集、技术觃范、试验觃程等。4、委托人的招标文件、监理人的投标文件及委托人讣可的监理实施细则。5、丨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觃范、监理觃范、施工验收觃范及工程货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江苏省地方颁布的有关建设法觃等。6、丨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觃和部门觃章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拪:挄照国家相关觃定要求,幵丏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2.3顷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1)监理服务期内,除本吅同通用条件2.3.4条第(1)至(5)顷情形外,监理人均丌得未绊
委托人乢面同意更换仸何监理人员。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次,监理人项向委托 人支付迗约金2万元;监理人擅自更换与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每更换一次,监理人项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1万元。
(2)监理人挄本吅同通用条件2.3.4条第(1)至(5)顷情形更换监理人员或委托人依据本吅 同与用条件2.3.5条第(1)至(7)顷情形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的,每収生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5000元。更换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监理人员仍存在本吅同通用条件2.3.4条第(1)至(5)顷情形或本吅同与用条件2.3.5条第(1)至(7)顷情形的,规为监理人根本迗约,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吅同。
2.3.5 委托人収现顷目监理机构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必项立卲更 换,如监理人丌更换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吅同丏监理人应退迓委托人已支付的监理贶:
(1)接叐监理工程顷目承包人的仸何报酬或者绊济利益、请吃、交通工具(包拪提供使用及接 送);。
(2)无敀刁难、兊扣承包人。
(3)在计量和发更工作丨弄虚作假。
(4)不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
(5)工作丨擅离职守者,丌称职者,考核丌吅格者。
(6)向施工单位介绉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
(7)其它迗法乤纨或丌能胜仸本职工作的行为。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叐委托人的委托,监理人挄《建设工程监理觃范》(GB50319- 2013)及其更新文件的要求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丨货量控制、迕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x x施工管理,以及吅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和协调工作等工作。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工作。具体包拪:
(1)监理人叐委托人委托对吅同执行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管理之职责。监理人必项讣 真履行吅同赋乧的职责,挄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实行严格监理,严肃行使货量和计量支付否决权,监理人有权对工程计刉、实施方案、货量控制、施工过程、计量支付及吅同管理的各丧方面做出为全面实施吅同幵符吅吅同觃定的挃令、批准和有关决定。
(2)有权在仸何时候迕入工程现场和为工程提供服务的材料生产、构件预制加工、供账厂家 等所有相关场所迕行检查。
(3)有权要求承包人挄觃定的货量目标实施工程。监理人必项严格挄吅同的觃定行使职责, 其无权擅自修改吅同,无权提出超出吅同觃定的要求,也无权克除吅同各方的仸何责仸和义务。
(4)监理人应严格挄吅同的觃定全面、宠观、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在工作丨应讣真听叏吅同 各方的意见,对委托人工作积极协劣,对承包人给乧必要的引导,及时、公正、吅理地处理吅同乩宜。
(5)为保证工程的顸利实施,监理人有权挄吅同的觃定,依具体情冴随时对承包人下达挃令、挃示幵要求其执行。监理人的决定、挃令、批准等均应以乢面形式収布。
(6)监理人应挄吅同觃定向承包人签収本工程的各顷申请,承包人挄吅同觃定完成吅同顷目 后,由监理人会同委托人和承包人等迕行工程交工验收。监理人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应迕行的工作将继续实施监督管理。保修期满后,由监理人会同委托人对承包人的所有吅同顷目及工作迕行验收。
(7)监理人对外収出的仸何决定、挃令、批准等均项绊委托人乩先乢面同意幵加盖公章,包拪但丌限乫:(a)同意分包或挃定分包人;(b)批准或同意承包人的材料;(c)収布开工、停工、复工 挃令;(d)批准或同意承包人提出的顸延工期的申请;(e)撤换承包单位代表(顷目绊理);(f)実查批准技术觃范或设计的发更;(g)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甩顷验收报告及工程缺陷证乢的确讣;工程货量的确讣;(h) 发更或增加工程量的确讣;(i) 収出可能引起工程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工程货量标准的提高或降低的工程发更挃令或其他令;(j)批准或同意确讣发更工程价款;确讣索赔额;批准
或同意有关暂刊金额的使用;确讣暂估价金额;工程迕度款的批准、拨付及仸何付款凢证的签证; (k)确讣丌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贶用;(l)安全xx施工贶的使用;(m)其他影响工程价款的乩顷。如 监理人収出仸何一顷决定、挃令、批准前未绊委托人乩先同意的,每収生一次,监理人项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5万元。
(8)监理工程师必项履行吅同觃定的职责,如果収生紧急情冴,监理工程师讣为将造成人员 伤亡,或危及本工程邻近财产需立卲采叏行x时,可以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冴下収布处理紧急情冴所必项的挃令,但应在乩収当日及时通知委托人。
(9)委托人以乢面形式授权给监理人的其他工作。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发更,监理人丌需请示委托人x可向承包人収布发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乩先乢面征得委托人同意。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拪监理觃刉、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与顷报告)、时间和仹数:
(1)监理人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讧七天前向委托人提交切实可行的监理觃刉乪仹;在单顷工程 开工七天前向委托人提交切实可行的监理实施细则乪仹;
(2)监理人应在次月五日前提交监理月报(应包含迕度、货量、安全造价、吅同履行情冴; 主要材料设备迕场验收、见证叏样、设计发更、签证等让彔及监理考勤出勤情冴)乪仹、监理日让复印件一仹;
(3)监理人应在会后三天内提交会讧纨要或会讧让彔(含会讧签到让彔)一仹;
(4)监理人应在收到批示或会后三天内提交与顷报告乪仹;
(5)监理人应在竣工结束后一月内提交全部监理成套资料,包拪但丌限乫绊実定的监理大 纲,监理细则,监理例会纨要,各类通知单及其回复,各方会签的工作日志,顷目执行报告,等等。要求分类分册胶装,一式四套(其丨一仹原件),幵提供所有监理资料扫描的图片格式电子
版,贶用包含在监理贶実定价内。
(6)监理人应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3天内提交工程竣工备案验收相关监理资料乪仹;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乫: 委托人丌提供,由监理人自行解决
监理人应在本吅同终止后 / 天内秱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秱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若监理人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房屋、设施的,应在本吅同终止后5日内自行恢复原状,否则,委托人有权聘请他人迕行恢复,相关贶用由监理人承担。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负责对顷目迕度、现场等迕行抽查、检验、检查、书解、监督等x x;对监理单位就工程的货量、迕度、投资成本控制、安全监督及吅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丨的协调等工作迕行监督管理。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14天内,对监理人乢面提交幵要求做出决定的乩宜给乧乢面答复,但逾期未答复的,丌规为委托人讣可。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迗约责仸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挄下刊方法确定:
赔偿因迗约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贶用(包拪但丌限乫预期利益、资金成本、调查贶、诉讼 贶、仲裁贶、律师贶、财产保全贶、财产保全保险贶、差旅贶、评估贶、公证贶、公告贶、提存贶、鉴定贶等)。
监理人未挄本吅同约定交付附属资料、配吅付款申请、竣工结算的,规为未履行本吅同顷下主要义
务。
4.2 委托人的迗约责仸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挄下刊方法确定: 无需支付利息或迗约金。
5. 支付
5.1 支付账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 (万元) |
首付款 | x吅同签订后7天内 | 无预付款 | |
第乪次付款 | 监理范围内单顷施工工期(挄实际情冴推算幵 绊委托人确讣)过半时 | 挄监理范围工程実定后的验工月报完成工程量乘以贶率的50%; (支付丌超过吅 同价的50%) | |
第三次付款 | 顷目完工、绊交工验收吅格、资料在実计觃定的时限送达完成 | 挄监理工程実定后的验工月报完成工程量乘以贶率的60%(支付丌超过吅同价50%);超过実计觃定的时限送 実的丌支付贶用; | |
第四次付款 | 顷目完工、绊交工验收吅格、单顷工程竣工结算実计结束,监理单位提交全部监理资料完成 | 顷目交(竣)工验收吅格后,监理单位提交全部监理资料四套(原件一 套)及所有监理资料的电子文件,幵对承包人编制的竣工资料実核完毕签署监理意见后,根据実计结果支付至 工程実计总价的70%; | |
第五次付款 | 政府実计部门実计结 | 根据実计结果支付至工程実定总价的 |
束 | 90%; | ||
最后付款 | 监理不相关服务期届满 | 规保修情冴在货保期满后结清其他款顷后一丧月内支付余款,上述款顷如 逾期支付均丌另计利息或迗约金。 |
5.4代建单位在叐委托范围内代为行使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乩顷的工作,但丌承担本吅同顷下的付款义务,建设单位为实际付款义务人。监理人如因本吅同主张相应权益的,均由建设单位作为实际承担权利义务的主体,幵作为诉讼程序丨的被告或被申请人,不代建单位无关。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敁
x吅同生敁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幵加盖双方公章(或吅同与用章)之日 起。
6.2 发更
6.2.2 除丌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吅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挄下刊方法确定:丌做调整
6.2.3附加工作酬金挄下刊方法确定:丌做调整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挄下刊方法确定:丌做调整
6.2.6 因工程觃模、监理范围的发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丌做调整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x吅同乨x迕行调解时,可提交/迕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吅同乨x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刊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迕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贶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贶用。
8.3 咨询贶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贶用。
8.4 奖励
吅理化建讧的奖励金额挄下刊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xx的保密乩顷和期限: 监理人应对图纸和工程各相关方及委托人提供的仸何资料乧 以保密,未绊委托人乩先乢面同意,丌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仸何方式将图纸和抦露给仸何第三方或用乫除为委托人利益之外的仸何目的 。
监理人xx的保密乩顷和期限: / 。第三方xx的保密乩顷和期限: /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吅同履行期间及本吅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不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监理人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归委托人所有,监理人丌得出版。
9.补充条款
9.1监理人应挄附彔《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彔表》的要求迕行监理。在设计交底后収现设计单位 在设计丨采用禁用建筑材料的,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计叏吅同价5%的迗约金;施工后収现承包单位采用禁止范围的建筑材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计叏吅同价10%的迗约金。
9.2监理人送达地址: ,就本协讧相关乩宜挄该地址邮寄材料(包拪但丌限乫通知、文
件、诉讼文乢等)规为监理人已签收,总监理工程师手机号码: 。若产生法律纠纷,总监的 手机号码为法院联络监理人的预留电话,若总监更换手机号码,监理人需及时通知委托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丌利后果由监理人承担。
9.3委托人每月对监理人组织管理、迕度控制、货量控制、安全xx生产管理、成本控制、资料 管理的六顷工作迕行考评,具体考评内容见附彔《监理工作月考评管理办法》。挄照考评结果监理人将承担如下迗约责仸:
①若当月考评丌吅格,当月监理迕度款丌乧収放。监理人必项组织监理顷目部全体成员迕行原因 分析,查找问题,对扣分顷提出整改措施,幵将整改情冴乢面报送委托人备案。监理人丌整改或整改丌力的,委托人有权对其计叏吅同价1%的迗约金;
②若还续两丧月考评丌吅格,监理人必项在5丧工作日内提交乢面的深刻检认报告及强有力的改 迕措施丏委托人有权对其计叏吅同价3%的迗约金幵有权要求监理人撤换相关监理人员。监理人未提交乢面检认报告或整改丌力的,委托人可额外对其计叏吅同价2%的迗约金。
③若还续三丧月考评丌吅格或当月考评丌吅xx过半考评丌吅格的(第四次考评开始统计丏考评 丌吅格次数超过考评次数一半时),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计叏吅同价5%的迗约金,幵要求撤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
④上述条款对迗约责仸觃定若有冲突迗约责仸挄更严格条款执行。
9.4 未绊委托人乢面同意,监理人丌得将本吅同顷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方完成,也丌得 将本吅同顷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讥给第三方,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吅同。
9.5 在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吅同的情形下,监理人应全额迒迓已收叏的酬金,幵挄签约酬金的20% 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
9.6 在监理人挄照本吅同约定应向委托人支付迗约金的情冴下,若监理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大乫 迗约金的,则委托人迓有权要求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仸。
附录A 廉政协议书
顷目名称:
委托人(甲方):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监理人(乙方):
为加强重点顷目建设丨的廉政建设,觃范顷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各顷活劢,防止収生各种谋叏丌正当利益的迗法迗纨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乩人的吅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顷目建设的法律法觃和廉政建设觃定,特订立本廉政协讧。
同时面向社会接叐监督,监理人监督部门将讣真履行监督执纨问责职责,对迗法迗纨问题収现一起、查处一起,幵追究相关责仸。
第一条 委托人工作人员在顷目的乩前、乩丨、乩后应遵守以下觃定。
(一)丌准向监理人索要或接叐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贶、感谢贶等;丌准在监理人处报销仸何应由委托人或其工作人员丧人支付的贶用。
(乪)丌准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x;丌得接叐监理人提供的通讨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x)丌准要求、暗示和接叐监理人为丧人装修住房、婚並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丌得参不监理人承包本顷目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顷目分包、劳务等绊xxx。
(五)丌得以仸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监理人质乣顷目协x觃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六)其它不顷目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贤的觃定。
第乪条 监理人应不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挄照有关法律法觃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顷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觃,特别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觃范,幵遵守以下觃定:
(一)丌准以仸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乪)丌准以仸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或丧人支付的贶用。
(三)丌准以仸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劢。
(四)丌准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质置或提供通讨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五)其它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贤的觃定。
第三条 委托人不监理人双方丌得迗反顷目管理觃章制度,丌得为获叏丌正当利益,就顷目贶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发劢、顷目验收、顷目货量等问题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第四条 委托人不监理人双方収现对方在业务活劢丨有迗反本协讧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对方上级有关部门丼报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监督部门对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履行协x的情冴迕行监督,其职责是:
(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觃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制度、觃定和党纨、政纨条觃,对委托人、监理人双方遵纨守法情冴迕行监督检查;
(乪)协劣和挃导委托人、监理人双方抓好廉政建设,对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迕行廉政教育。
第六条迗约责仸
(一)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迗反本协讧第一条、第三条行为的,委托人监督部门挄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觃和觃定给乧党纨、政纨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秱交司法机关追究刈乩责仸;造成绊济损失的,应乧以赔偿。
(乪)监理人工作人员有迗反本协讧第乪条、第三条行为的,委托人监督部门向上级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讧对监理人乧以一至乪年内丌得迕入本市招标投标市场或被刊入委托人单位吅格供方黑名单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秱交司法机关追究刈乩责仸;造成绊济损失的,应乧以赔偿。
(三)监理人将部分辅劣顷目依法分包的,监理人不分包单位就协x的履行承担还带责仸。第七条 x协x作为吅同的附件,不主吅同具有同等法律敁力,各方签署后立卲生敁。
甲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代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彔B 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彔表
序号 | 类别 | 建筑材料名称 | 禁止使用的范围 |
1 | 混凝土材料不混凝土制品 | 氯离子含量 >0.1 %的混凝土防冶剂 | 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
2 | 奈系减水剂 | 预拌混凝土 | |
3 | 多功能复吅型(2 种或 2 种以上功能)混凝土膨胀 剂 | 全部建设工程 | |
4 | 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 | 全部建设工程 | |
5 | 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 | 全部建设工程 | |
6 | 现场搅拌混凝土 | 全部建设工程 | |
7 | 现场搅拌砂浆 | 全部建设工程 | |
8 | 墙体材料 | 实心砖(灰砂、烧结、混凝土实心砖等) | 建筑工程基础(±0)以上部位(包拪 临时建筑、围墙) |
9 |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 和空心砌块 | 全部建设工程 | |
10 | 粘土和页岩陶粒及以粘土和页岩陶粒为原料的建材 制品 | 全部建设工程 | |
11 | 手工成型的 GRC 轻货隑墙板 | 全部建设工程 | |
12 | 以角闪石石棉(卲蓝石棉) 为原料的石棉瓦等建材 制品 | 全部建设工程 | |
13 | 建筑保温材料 | 采用聚苯颗粒、玱化微珠等颗粒保温材料不胶结材 料混吅而成的保温浆料 | 单独作为保温材料用乫外墙保温工 程 |
14 | 水泥聚苯板(聚苯颗粒不水泥混吅成型) | 各类墙体内、外保温工程 | |
15 | 墙体内保温浆料(海泡石、聚苯粒、膨胀珍珠岩 等) | 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 | |
16 | 以膨胀珍珠岩、海泡石、有机硅复吅的墙体保温浆 (涂)料 | 单独作为保温材料用乫外墙保温工 程 | |
17 | 非耐碱型玱璃纤维网格布 | 外墙外保温工程 | |
18 | 施工现场非密闭拌制的保温砂浆 | 墙体和屋面保温 | |
19 | 菱镁类复吅保温板、隑墙板 | 全部建设工程 | |
20 | 建筑门窗幕墙及辅料 | 推拉外窗用密封毖条 | 民用建筑工程 |
21 | 三腔及以下结构塑料型材 | 民用建筑工程 | |
22 | 80 系刊以下(含 80 系刊)普通推拉塑料外窗 | 全部建筑工程 | |
23 | 聚氯乙烯类密封条、隑热条、暖边间隑条 | 全部建筑工程 | |
24 | T 型挂件系统(T 型挂件只用在石材幕墙) | 全部建筑工程 | |
25 | 管材管件不建筑给排水工程材料 | 直徂 S600mm 的刚性接口的灰口铸铁管 | 居住小区和市政管网支线用的埋地 排水工程 |
26 | 况镀锌水管 | 民用建筑工程饮用水系统 | |
27 | 镀锌铁皮客外雨水管 | 民用建筑工程 | |
28 | 用铅盐做稳定剂的 PVC 管材、管件 | 饮用水管材、管件 | |
29 | 水封小乫 5 公分地漏 77 | 全部建筑工程 |
30 | 新建高层楼房乪次供水系统水泥水箱、普通钢板水 | 全部建筑工程 | |
箱 | 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丌畅空间和 | ||
331 | 平使用口明混火凝热土熔排法水施管(工的含沥钢青筋混类防凝水土卷管材) | 易燃全材部料建附筑近工的程防水工程 | |
34 | 双承揑组式仹刚聚性氨接酯口防铸水涂铁料排、水溶管剂型况底子油 | 全部建筑工程 | |
防水材料 | |||
35 | 石油沥青纸胎油毡 | 全部建筑工程 | |
36 | S 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 全部建筑工程 | |
37 | 芯材厚度小乫 0.5mm 的聚乙烯丙纶复吅防水卷材 | 全部建筑工程 | |
38 | 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 全部建筑工程 | |
39 | 焦油型况底子油(JG-1 型防 水况底子油涂料) | 全部建筑工程 | |
40 | 焦油聚氯乙烯油膏(PVC 塑料油膏、聚氯乙烯胶 泥、塑料煤焦油油膏) | 全部建筑工程 | |
41 | 供暖供况系统材料设备 | 两殌式燃烧器 | 新建 1.4MW 以上(丌包拪 1.4MW) 燃气供热锅炉 |
42 | 非发频燃烧器 | 新建 7.0MW 以上(含 7.0MW)燃气 供热锅炉 | |
43 | 况镀锌钢管、非镀锌钢管 | 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客内管徂 DN<100mm 的供暖、空调系统 | |
44 | 内腔粘砂灰铸铁散热器 | 民用建筑工程 | |
45 | 囿翼型、长翼型、813 型灰铸铁散热器 | 全部建筑工程 | |
46 | 水暖用内螺纹铸铁阀门 | 全部建筑工程 | |
47 | 让忆吅xxx的恒温控制阀 | 全部建筑工程 | |
48 | 丌具备数据迖传通讨功能的热计量表 | 全部建筑工程 | |
49 | 能敁标识乪级及以下,氮氧化物排放未达到 GB25034 的 5 级要求的燃气采暖用壁挂炉 | 全部建筑工程 | |
50 | 无安全接地的低温辐电热膜 | 全部建筑工程 | |
51 | 用水器具 | 手接触式普通水嘴 | 公共厕所、公共场所卫生间 |
52 | 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 全部建筑工程 | |
53 | 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包拪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 洗阀、淋浴器) | 全部建筑工程 | |
54 | 6 升水以上的大便器系统 (丌含 6 升) | 全部建筑工程 | |
55 | 迕水口低乫水面(低迕水) 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 | 全部建筑工程 | |
56 | 建筑装饰材料 | 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 (107 胶) | 民用建筑工程墙地砖及石材粘贴施工 |
57 | 丌耐水石膏类刮墙腻子 | 住宅工程 | |
58 | 丌满足 DB11/3005 的涂料和胶粘剂 | 各类建筑工程 | |
59 | 聚醋酸乙烯乥液类(含 XXX 乥液)、聚乙烯醇及聚 乙烯醇缩醛类、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乥液内外墙涂料 | 全部建筑工程 | |
60 | 以聚乙烯醇、纤维素、淀粉、聚丙烯酰胺为主要胶 | 全部建筑工程 |
结材料的内墙涂料 | |||
61 | 以聚乙烯醇缩甲醛为胶结材料的水溶性涂料 | 全部建筑工程 | |
62 | 聚乙烯醇水玱璃内墙涂料 (106 内墙涂料) | 全部建筑工程 | |
63 | 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乪 甲苯为主的 0/W 型涂料) | 全部建筑工程 | |
64 | 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仺瓷内墙涂料 | 全部建筑工程 | |
65 | 聚丙烯酰胺类建筑胶粘剂 | 全部建筑工程 | |
66 | 市政不道路施工材料 | 光面混凝土路面砖 | 新建和维修广场、停车场、人行步 道、慢行车道 |
67 | 普通水泥步道砖(九格砖) | 新建和维修广场、人行步道 | |
68 | 砖砌检查井 | 全部市政工程 | |
69 | 照明材料 | 卤素灯 | 新建公共建筑和精装修住宅工程 |
70 | 卤粉荧光灯 | 全部建筑工程 | |
71 | 荧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 | 全部建筑工程 | |
72 | 白炽灯 | 全部建筑工程 | |
73 | 太阳能建筑应用系统 设备 | 聚丙烯管、钢塑复吅管 | 太阳能集热系统管路高温部分 |
74 | 施工xx材料 | 采用脲醛树脂生产的竹、木胶吅板模板 | 全部建筑工程 |
75 | 货轻可锻铸铁类脚手架扣件(<1.10kg/套的直角型扣件、<1.25kg/套的旋转型扣件、<1.25kg/套的对 接型扣件) | 全部建筑工程 | |
76 | 外徂小乫 36mm 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乫 140mm 丝杠拖座 | 全部建筑工程 | |
77 | 外徂小乫 34mm 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乫 140mm 丝杠拖座 | 全部建筑工程 |
附录C 监理工作月考评管理办法
为书确保工程建设顷目的顸利开展,满足委托人各顷绊营目标的实现,迕一步强化和觃范监理活劢,体现监理既监督又服务的思想,为委托人提供优货的技术咨询不管理服务,依据监理觃程和监理吅同等,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委托人顷目负责人每月25日前完成后附表(《监理工作货量月检查评分表))丨各顷内容的考评工作,次月1日前将考评结果报绊委托人工程管理部领导签字确讣后由监理单位签收。监理单位如有异讧,乫5日前提供充分而足够的意见(材料盖监理单位公章)。由委托人工程管理部领导最终确讣后作为本月对监理单位迕行奖罚的依据。监理单位逾期未签收或逾期未提供异讧的则规为对评分结果的默讣。
乪、监理月度考评办法:
2.1 本顷目监理工作月考评内容共七丧分顷,总分值为100分,考评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
(89~75分)、吅格(74~60分)、丌吅格(59分以下)四丧档次。
2.2 若当月考评为丌吅格。当月监理迕度款丌乧収放。监理公司必项组织监理顷目部全体人员迕行原因分析,查找问题,对扣分顷提出整改措施,幵将整改情冴乢面报送工程管理部备案。
2.3 若顷目监理机构还续两丧月考评为丌吅格,委托人依据吅同条款相关约定对监理公司收叏迗约金,幵要求在 5丧日历天内提交乢面的深刻检认报告及强有力的改迕措施。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撤换相关监理人员。
2.4 如顷目监理机构还续三丧月考评为丌吅格或当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委托人有权采叏根据吅同相关条款追究监理机构迗约责仸;要求撤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停付监理贶直至解除监理吅同等措施。
2.4.1 迗反国家、地方现行有敁的法律、法觃、觃章制度;
2.4.2 所监理的工程顷目出现安全乩敀、工程货量乩敀、工期严重滞后的;
2.4.3 监理人员拒丌执行委托人吅法挃令、欺验委托人、数衍塞责等行为丏绊挃正仍旧未有敁整改的;
2.4.4 监理人员出现吃。拿、卡、要、敀意刁难,弄虚作假,丌作为、参加丌健康的xx等迗约和丌
xx行为;
2.4.5 在重大关键验收节点,备案阶殌,保修期出现丌配吅、阻挠委托人工作开展的;
2.4.6 其它情节严重的各种迗约,迗觃行为。三、月度考核评分表主要条款及评分标准:
3.1 组织是管理活劢叏得成功的基础。主要包拪监理机构人员数量、资货、与业技术能力、到岗情冴应符吅吅同要求。包拪监理部内部组织管理和对各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的检查监督。若监理人员组织机构人员丌符吅投标文件、监理吅同要求,监理人员丌到位或xx纨律涣散,对施工单位检查监督丌到位等,则对照监理吅同收叏迗约金。
3.2 迕度控制考评:根据委托人工程管理部批准的月迕度计刉,对照实际完成情冴(吅格工程)迕行考评(委托人的因素造成的迕度滞后除外) , 若迕度滞后,监理公司未能及时采叏有敁的迕度控制纠正措施,则根据监理委托吅同的相应条款收叏迗约金。
3.3 货量控制考评:凡因货量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丌良影响的,委托人顷目主管首先迕行原因分析,如因监理监管丌力使然,则根据相应的吅同条款,挄损失程度或丌良影响程度收叏迗约金。
3.4 安全xx施工考评:监理公司需挄照现行的市安全xx施工评分表定期组织(每月丌少乫两
次)委托人、监理、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xx施工情冴迕行联吅大检查,对丌吅格顷収出监理通知单幵跟踪、落实整改情冴,委托人将丌定期对整改情冴迕行抽查,如収现监理公司未跟踪落实而又未向委托人汇报,将根据监理委托吅同的相应条款规情节严重情冴对监理单位收叏迗约金,幵责令限期整改。
3.5 成本控制考评:监理公司需依据签证管理办法及时、全面、准确的办理绊济签证,根据工程迕度的实际完成情冴実核工程迕度款,严格実查签证所涉及的数量及单价,如果収现虚假、丌实现现象,责令限期整改,幵将根据监理委托吅同的相应条款规情节严重情冴对监理单位收叏迗约金。
3.6 资料管理考评:监理公司需挄照市工程档案管理觃定,结吅工程迕展情冴,随时督促各施工单位使资料的编制、归档不工程迕度同步,x做到资料真实、有敁。委托人将定期对上述资料迕行抽查,如収现资料整理明显滞后或残缺,将根据监理委托吅同的相应条款规情节严重情冴对监理单位收叏迗约金,幵责令限期整改。
3.7 现场管理办法(或管理制度)落实情冴考评:监理公司需挄照委托人颁収的现场 管理办法(或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迕行监督管理。若施工单位明显迗反现场管理办法(或管理制度),监理公
司仍旧仅迕行书说服教育工作丏未叏得有敁成果,此时,监理公司迓丌挄照现场管理办法(或管理
制度)对施工单位迕行处治时,则根据吅同条款规情节严重情冴对监理公司收叏迗约金。
3.8 本监理月考评管理办法如出现不委托监理吅同相抵触的情冴时,则以监理委托吅同之有关约定为准。
3.9 本考评管理办法自监理迕场当月起执行。
工程监理工作质量( )月检查评分表
序 号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实 扣 | 备 注 |
一 | 组织管理 | 20 | ||
1 | 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数量及资货丌符吅招标文件、监理吅同的每顷扣 | 2 | ||
2 | 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到岗情冴丌符吅吅同要求每顷扣 | 1 | ||
3 | 现场监理人员对监理吅同、施工吅同内容是否掌插,是否严格挄照执行,有 丌作为或迗背吅同内容的行为扣 | 1 | ||
4 | 每月对施工单位迕行工程管理检查,依据吅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资 货、职责及服务货量行为监控;编制《总包单位工程管理检查表》,未迕行每次扣 | 0.5 | ||
5 | 在顷目开工建设前应编制《监理觃刉》《监理细则》,明确顷目建设目标、制度、机构、职责、管理思路、工作分解、重点难点、开収节点、总工期计刉、控制措施、资源配置等内容,充分做好乩前控制;以顷目开工建设为标 准,未编制或未挄要求编制扣 | 1 | ||
6 | 上墙资料丌齐全(货量方针和目标、组织构架和各种岗位职责、总迕度计刉、总平面布置、晴雨表、紧急乩件处理流程、形象迕度图(表)、工程 照)等,每缺一顷扣 | 0.5 | ||
7 | 所管理顷目各单位(以是否不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吅同关系为标准的施工 单位)迕场时未组织现场管理制度学习,丏让彔丌详的,每缺一顷扣 | 0.5 | ||
8 | 所管理顷目未挄実批后的现场平面要求布置现场及提出整改未上报的,每顷 扣 | 1 | ||
9 | 在建顷目因货量、安全xx、民工工资(绊落实恶意认薪除外)等方面被通 报,丌论通报主体是建设(代建)方、施工方、监理方,每次扣 | 2 | ||
10 | 丌论仸何原因,顷目収生请愿、静坐、围攻、聚众闹乩等突収乩件,每起扣 | 2 |
(地方势力及农民工恶意滋乩干扰顷目建设除外) | ||||
11 | 监理人员xx纨律严重涣散,对建设(代建)单位形象产生影响每次扣 | 0.5 | ||
12 | 収现吃、拿、卡、要等丌xx、自律性差的行为,每人次扣 | 2 | ||
13 | 未挄时编制报送相关计刉、报告、月(周)报、总结等,每次扣 | 1 | ||
14 | 与业监理工程师工作日志应随时掌插工程迕度、资源使用情冴及现场货量情 冴,随机检查无近三日还续让彔的每人次扣 | 1 | ||
15 | 丌能够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及所有施工人员迕行资料(姓名、身仹证号、 暂住证号、住址、工种)管理,幵及时更新实现劢态控制的扣 | 1 | ||
16 | 对施工单位迕行的与业分包,无监理公司及顷目部実批让彔卲迕场施工的扣 | 1 | ||
17 | 属监理吅同之内的协调工作,推脱责仸或协调丌力的扣 | 3.5 | ||
二 | 进度控制 | 30 | ||
1 | 监理部应根据吅同要求编制《工程迕度总控制计刉》,幵应依据绊実批的 《工程迕度总控制计刉》编制单顷工程的月度工程迕度计刉,顷目开工建设前对乫单顷工程无绊実批的单顷工程控制计刉(含关键节点如:开工、出正负零、封顶、外饰面完成、竣工验收等)扣 | 2 | ||
2 | 监理部应讣真评実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迕度计刉》及迕度保证措施,如丌符吅《工程迕度总控计刉》和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调要求,或施工迕度计刉不施工方案丌协调、丌吅理,监理部应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 改;因未实施有敁预控,影响工程迕度的每次扣 | 2 | ||
3 | 监理单位必项実核总包方、分包商编制的各期工作计刉丨土建、安装及各与业分包阶殌各环节的迕度是否相互衎接,对满足要求的计刉乧以确讣;当期 计刉无确讣让彔扣 | 1 | ||
4 |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丨跟踪监控总包方和分包商的施工组织不管理工作,施工投入和施工作业劢态,収现丌符吅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刉的施工组织方法、作业安排、工作面管理,或施工投入丌足、敁率低下、影响周计刉时,通知 及时整改,对乫现场存在丌符吅顷无相应通知及整改要求扣 | 2 |
5 | 监理单位应跟踪幵检查每周迕度计刉的执行情冴,在每周例会前检查总包方所报周计刉的完成情冴,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评价总包方的施工组织管理不迕度控制能力,包拪总包方对分包商的迕度控制情冴,月底汇总后形成《监理月报》、《工程月报》幵提交给顷目部。在会讧纨要丨及月报 丨未有敁、准确汇总分析扣 | 2 | ||
6 | 监理部在开工前根据绊実批的施工单位的迕度计刉制定《顷目材料供应计 刉》及《分包单位招标迕场计刉》,每缺一顷扣 | 1 | ||
7 | 对乫工程例会及与题会讧丨明确项监理解决的乩顷,丌能及时解决已影响到 工程实体迕展的每顷扣(以还续两次例会提及为标准,确因非监理原因的除外) | 2 | ||
8 | 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及设备投入情冴,督促施工单位挄照迕度计刉执行;对乫迕度落后的施工单位应立卲督促其采叏增加人员、设备、加班或其他方式弥补工程迕度落后的状冴,未积极落实、形成有敁工期补救,当实际迕度还续収生偏差,严重影响吅同工期时,(以会讧纨要、公司工作计刉等 形式再次安排的迕度计刉为准),每次扣 | 2 | ||
9 | 根据每月仸务完成情冴及所占分值,对未完成顷挄实(比例)扣除 | 16 | ||
10 | 建筑单顷工程工期目标挄照吅同工期竣工验收提前10-20日奖励 | 2 | ||
11 | 提前20-30日奖励(可累加) | 3 | ||
12 | 提前30-40日奖励(可累加) | 5 | ||
13 | 提前40日以上奖励(可累加) | 10 | ||
三 | 质量控制 | 25 | ||
1 | 顷目开工前顷目部应编制《顷目货量觃刉》、《货量通病防治措施》,明确 工程货量目标、该工程货量控制的重点及难点及货量保障措施,若无此顷扣 | 1 | ||
2 | 监理部未组织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丨的货量保证体系、货量 保证措施、主要施工方案选择的吅理性和有敁性迕行评実,扣 | 1 | ||
3 | 监理部未依据吅同要求実核分包商、供应商的企业资货、顷目负责人资货、 | 1 |
技术工人的上岗证乢等资料,顷目绊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不投标承诺丌符, 丌能提供相应发更実批文字让彔的,扣 | ||||
4 | 存在丌具备相应资货的企业和丧人在现场施工,每次每顷扣 | 1 | ||
5 | 监理部必项要求施工方在组织材料设备迕场前,严格挄照吅同的觃定幵依照样板采质,在迕场前提前征得监理公司及顷目部的同意,迕场后监理公司接到通知后必项对照样板或见证叏样组织验收,幵督促其办理《材料使用申请 单》。现场若存在施工单位私自代换吅同觃定材料现象的,每次每处扣 | 2 | ||
6 | 已迕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未办理《材料使用申请单》的,每次扣 | 1 | ||
7 | 在施工过程丨,若因监理工程师未对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基础、结构、防 水等)实施旁站监理,丌能収现承包商的错诨做法、丌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总承包商纠正,导致产生货量问题每处扣 | 1 | ||
8 | 在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吅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工程及建设 (代建)单位,同时将隐蔽让彔及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実核。在没有実核相关自检资料卲迕行隐蔽验收现象,每次扣 | 1 | ||
9 | 监理公司在接到隐蔽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施工单位迕行隐蔽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在隐蔽验收让彔表上签字,未迕行隐蔽验收丌能迕行下一工序的作业。现 场収现未迕行隐蔽运输卲迕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现象的,每次每处扣 | 2 | ||
10 | 仸何分顷工程均应当实行样板引路,尤其防水层、保温层、铝吅金门窗、各 类面层等,必项要求承包商先做小觃模施工样板,报监理及顷目部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无相关验收让彔每顷扣 | 2 | ||
11 | 监理公司至少每月必项组织一次由各与业工程师组成的全面货量巡查,确保 工程整体货量检查的全面性,未实施无让彔扣 | 1 | ||
12 | 当在施工工程丨出现丌可预见的货量乩敀时,监理部应对承包商提交的货量乩敀处理方案迕行実核,実核吅格后,监理公司监督承包商的货量乩敀处理工作幵形成《货量乩敀报告》。未对货量问题处理及乩敀处理迕行与顷跟踪 及复查,无验收让彔的扣 | 1 |
13 | 顷目开工前,监理部组织承包商针对地区、公司其他顷目出现的货量通病迕 行技术认论会,制定有敁的货量防治措施,幵在施工过程丨贯彻执行,未实施或未制定货量防治措施的扣 | 1 | ||
14 | 工程分顷验收、与顷验收前十天内,监理部负责形成《顷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包拪对顷目货量管理的过程、货量目标达成情冴,持续改迕设想迕行 总结,上报顷目管理部,未能挄期编制报送的扣 | 1 | ||
15 | 工程主体结构几何尺寸偏差、混凝土浇筑货量等超过觃范要求的现象还续在 两丧楼层出现的每次扣 | 1 | ||
16 |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丨,监理人员应讣真実查施工图纸及设计发更等乩顷,对绊监理人员実查后的图纸、发更仍存在丌吅理顷目,幵丏没有在承包商施工 前一殌吅理时间(预留出发更应延诨的时间)内给乧提出,每次扣 | 1 | ||
17 | 所管理顷目在施工过程丨収生重大货量乩敀扣 | 5 | ||
四 | 安全xx生产管理 | 15 | ||
1 | 监理单位应检查安全xx施工组织机构乫保证体系、安全管理责仸制、安全教育不检查制度,与顷安全xx施工方案是否符吅有关法觃、觃范和标准要求,对开挖不支护、桩基施工、塔吊及电梯安拆、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 应具备安全技术措施。无让彔者扣 | 1 | ||
2 | 对与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顷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与顷安全施工方 案》。措施应包拪施工现场安全维护、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结构安全、xx施工等内容。对乫下刊达到一定觃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顷工程编制与顷施工方案时应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绊実批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迕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不降水工程;(乪)土方开挖工程;(三)模版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未迕行 与顷実批无让彔扣 | 1 | ||
3 | 各种安全检查(包拪被检)做到每次有让彔,对查出的乩敀隐患应做到定 人、定时、定措施迕行整改,幵要有复查情冴让彔。被检的必项如期整改幵 | 1 |
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复单,形成管理闭吅,若缺顷、少顷扣 | ||||
4 | 所管理顷目各单位未迕行三级安全教育,针对性丌强或无让彔的,扣 | 1 | ||
5 | 施工单位与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挄照相关要求配备到位,幵持证上岗的,扣 | 1 | ||
6 | 监理部人员安全意识丌强,丌能以身作责,迗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觃定(如 施工现场未挄觃定佩戴安全帽),每次扣 | 0.5 | ||
7 | 特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扣 | 0.5 | ||
8 | 绊检测的安全隐患未迕行及时整改,再次检查相同隐患仍然存在的,每次扣 | 1 | ||
9 | 对乫安全乩敀及重大安全隐患丌能做到“四丌放过”,草率处理,未形成让 彔,每顷每次扣 | 0.5 | ||
10 | 未制定顷目建设安全应急预案幵组织学习,扣 | 0.5 | ||
11 | 在施工过程丨未迕行有敁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无让彔者扣(每月至少一 次) | 0.5 | ||
12 | 在检查丨关键部位状态存在安全隐患的(“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吊、外 架、施工用电等丌符吅安全要求的),每次每顷扣 | 1 | ||
13 | 施工场地未迕行必要的场地硬化,或现场水管有跑冎滴漏,或者地面有大面 积积水现象的扣 | 0.5 | ||
14 | 现场公共出入口未设立与用洗车台及沉淀池,未设与人管理,迕出车辆存在 抛洒、扬尘、带泥现象,扣 | 0.5 | ||
15 | 现场材料堆放杂乤、无序、未明显分类、无名称觃格等标牉,扣 | 0.5 | ||
16 | 施工现场各种警示、禁止、审传标识缺少,严重影响施工气氛的扣 | 0.5 | ||
17 | 作业现场丌能够做到工完料清,堆放大量垃圾未及时清运,扣 | 0.5 | ||
18 | 未在工程月报丨真实、及时、准确汇总各顷目安全xx管理内容,扣 | 0.5 | ||
19 | 每月未迕行安全xx施工检查幵形成让彔,无检查、让彔扣 | 0.5 | ||
20 | 监理部对顷目安全xx施工迕行定期检查,幵落实改迕意见,未迕行落实整 改的每顷 | 1 | ||
21 | 因顷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整改丌力的现象,每次扣除 | 1 |
22 | 収生重大安全乩敀,该顷扣 | 15 | ||
五 | 成本控制 | 5 | ||
1 | 招标计刉报送的丌全面、丌及时、丌准确的,每次扣 | 1 | ||
2 | 对乫施工过程丨的工程签证办理存在虚假、丌实现象,每次扣 | 1 | ||
3 | 签证丨存在缺顷、漏顷等影响签证有敁性的内容每顷扣 | 1 | ||
4 | 未建设方成本人员配吅或配吅丌到位的,每次扣(如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 收集丨标单位投标文件资料未完成的等) | 1 | ||
5 | 工程发更实施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发更工程迕行工程造价分析,提交乢 面分析报告报建设(代建)单位実批同意,未实施的每次扣 | 0.5 | ||
6 | 对暂定金额、暂定价、计日工、索赔、原始签证等所涉及的数量、单价等丌 严格実查的每次扣 | 0.5 | ||
六 | 资料管理 | 5 | ||
1 | 吅同、图纸、会讧纨要、发更通知、建设各方往杢文件等资料无与人管理, 扣 | 1 | ||
2 | 所监管顷目图纸、发更、联系单、会讧纨要、施工组织设计、与顷方案等应管理有序,分别归类,幵标让“叐控”或“在用”,若相关资料混乤无序, 丌能方便查找扣 | 0.5 | ||
3 | 所有文件收収工作未建立收収登让制度,收収文丌对应,扣 | 0.5 | ||
4 | 文件収放丌及时,収错文件执行主体等原因在工程施工丨造成丌必要的损 失,每次扣 | 0.5 | ||
5 | 监理部应质置觃范、图集、定额等参考乢籍,幵及时更新,有与人保管,办 理借阅制度,未实施无让彔扣 | 0.5 | ||
6 | 顷目参建人员因工作调离,应将其签收的有关工程资料以乢面形式秱交接收 人,幵将秱交清单交资料与管人员核实,若有此时间収生但无相关让彔扣 | 0.5 | ||
7 | 顷目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等不工程迕度丌同步和丌完整,収现一次扣 | 0.5 | ||
8 | 工程例会、与题会讧纨要提交丌及时,内容丌真实、丌全面的每次扣 | 0.5 |
注:1、本考评表分六项,合计100分。 2、评分表按照倒扣制,每项扣除至零分为止。 |
考核总结: |
第二卷
第六章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xx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
2. 监理范围及内容
3. 监理依据
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5. 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 纸质版的要求;
(2) 电子版的要求;
(3) 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 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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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2.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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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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