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项目采购需求
一、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标“★”为实质性参数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作出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分标所有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内容、商务要求表中内容及附件内容(如有)逐条响应并一一对应。
二、采购内容: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广西税务 APP | 1项 | 一、项目背景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人反映xx的网上办税堵、痛、难问题,开展整合统一掌上办税攻坚行动,实现网上办税渠道标准统一,即在对技术性、承载性、拓展性、兼容性等指标充分评估基础上,确定和建设广西税务 APP,并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实现全区掌上办税渠道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和展示页面统一的三个统一。 广西税务 APP 项目建设在充分利用已有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的基础上,运用成熟稳定的信息技术增加线上业务流程的融合度,不断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满足用户的现实和长远需求,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通过本项目的开发应用,实现以下目标: (1)标准统一 广西税务 APP 采用标准化开发框架、统一开发标准、统一布局标准、统一接入管理等,确保界面风格统一、操作流程标准,确保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移动端升级同步、业务标准统一。 (2)简单易用 广西税务 APP 遵循页面简化、操作简单的原则,充分利用移动设备硬件优势,在考虑屏幕尺寸限制、文字输入操作局限的情况下合理设计相关功能,精 |
简功能页面复杂度,使纳税人易于学习、容易理解,提高操作成功率;对纳税人操作错误的,给出明确提示。 (3)体系一致 广西税务 APP 与网页端使用统一的用户体系,确保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移动端的账号密码一致,登录后办税权限相同,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移动端功能事项协同联动。 (4)安全稳定 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应确保涉税数据安全,业务处理数据不得本地化存储,敏感数据显示应进行脱敏处理。移动端应确保操作流畅、运行稳定,尽量减少用户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程序崩溃或程序无响应等问题。 2、主要内容 (1)总局发布的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移动端功能需求; (2)自治区各区级机关提出落实的政务对接需求、业务需求; (3)为提升办税质效、方便广大纳税人、提高经济社会效益,提出的本地规划需求。 1、广西税务 APP 是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系统的延伸部分,在《电子税务局规范》“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建设指引”的规范下进行优化改造建设。本项目总体建设包含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移动端功能需求 29 项;自治区各区级机关提出落实的政务业务需求 1 项;本地 规划需求 34 项,共计项目建设需求 64 项。此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调整的内容。 |
广西税务 APP 项目将适宜掌上办的业务“移植”到已充分普及的智能移动 | |||||||
终端上办理,通过整合涉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实施流程再造,同时借助新 | |||||||
型身份识别技术,引入人脸识别办税,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智能、安全 | |||||||
的办税缴费途径,从而使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就能在移动终端上快捷 | |||||||
的办理涉税业务事项。 | |||||||
序 号 | 功能菜单 | 需求描述 | |||||
电子资料模块用于保存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中以电子 | |||||||
形式提交的资料,包括涉税事项办理过程中上传的电子文 | |||||||
1 | 电子资料 | ||||||
档、图像文件、扫描文件等电子化资料,以及税务机关为纳 | |||||||
税人出具的税务文书等电子化资料。 | |||||||
2 | 电子资料 | 纳税人可以查阅办税产生的电子资料。 | |||||
广西税务 APP 企业用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 |||||||
3 | 用户管理 | 可进行人员授权管理,赋予办税功能、开票功能的人员只能 | |||||
在相应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 |||||||
收藏夹管 |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收藏夹中新建功能菜单、删除 | ||||||
4 | |||||||
理 | 功能菜单,在菜单下可收藏事项、删除已收藏事项。 |
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 | |||||||
税务文书 | |||||||
5 | “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受送达人选择采用 | ||||||
电子送达 | |||||||
电子送达的,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 |||||||
已签订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的纳税人,可以主动申请终 | |||||||
6 | 三方协议 | ||||||
止协议。 | |||||||
车辆购置 | 发生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可在本功能依照税收法 | ||||||
7 | |||||||
税申报 |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 | ||||||
对不适用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定期定额户因未签署三方 | |||||||
协议不能简易申报、简 | |||||||
定期定额 | |||||||
8 | 易申报失败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未达起征点双定户达到起 | ||||||
自行申报 | |||||||
征点后申报、定期定额户超定额申报的纳税人,提供定期定 | |||||||
额户自行申报功能。 | |||||||
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支持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各项 | |||||||
税费,包括申报产生的应纳税额、逾期未缴纳的欠税、滞纳 | |||||||
第三方支 | |||||||
金和违法违章罚款等。第三方支付渠道应为中国人民银行批 | |||||||
9 | 付方式税 | ||||||
准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其支付渠道。第三方支付缴款作为现 | |||||||
费缴纳 | |||||||
有支付方式的补充,以满足纳税人缴纳税费的需求,提升纳 | |||||||
税人办税体验。 | |||||||
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 | |||||||
扣缴税款 | |||||||
10 | 人,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通过此功能办理扣缴税款登 | ||||||
登记 | |||||||
记和扣缴税款登记信息变更。 | |||||||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 | |||||||
扣缴义务 | |||||||
11 | 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 | ||||||
人指定 | |||||||
为扣缴义务人。 |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 | |||||||
境内机构 | |||||||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 | |||||||
和个人发 | |||||||
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等资料。境 | |||||||
12 | 包工程作 | ||||||
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发生 | |||||||
业或劳务 | |||||||
变更的,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应自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向所 | |||||||
项目报告 | |||||||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 |||||||
非居民纳 | 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 | ||||||
税人享受 | 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 | ||||||
13 | |||||||
税收协定 | 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自行享受协定待遇, 并 | ||||||
待遇办理 | 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 | ||||||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除扣缴企业所得税申 | |||||||
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 |||||||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 | |||||||
花税申报、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代收代 | |||||||
其他代扣 | |||||||
14 | 缴车船税申报和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之外的代扣 | ||||||
代缴 | |||||||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通过此功能向其 | |||||||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提交《代扣代缴、 | |||||||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 | |||||||
告表》,进行扣缴申报的业务。 | |||||||
扣缴企业 | |||||||
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相 | |||||||
15 | 所得税报 | ||||||
关规定报送相关资料,进行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 |||||||
告 | |||||||
非居民纳 | |||||||
税人享受 | 税务机关可查询本级及以下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 | ||||||
16 | |||||||
协定待遇 | 信息报告表》。 | ||||||
信息报告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 | |||||||
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 |||||||
非居民企 |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 及在 | ||||||
业企业所 | 中国境内取得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所得并实行指定扣 | ||||||
17 | |||||||
得税自行 | 缴的非居民企业,在无扣 缴义务人情况下或其他原因需自 | ||||||
申报 | 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 企 | ||||||
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 年版)(F500)》按次或按期申报其 | |||||||
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 | |||||||
服务贸易 | 等值 5 万美元,下同)的符合条件的外汇资金时,按规定 | ||||||
等项目对 | 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的,以及外国投资者 | ||||||
18 | |||||||
外支付税 | 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 5 万美元以上 | ||||||
务备案 | 的,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备案的,通过此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 | ||||||
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 |||||||
作废服务 | |||||||
贸易等项 | |||||||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需作废《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 | |||||||
19 | 目对外支 | ||||||
务备案表》,通过此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作废。 | |||||||
付税务备 | |||||||
案 | |||||||
发票信息 | 查询纳税主体通过此模块查询选定时间段内一类或几类本 | ||||||
20 | |||||||
查询 | 单位己开具发票的发票信息。 | ||||||
申报信息 | 纳税主体可以查询某段时期内、一类或者几类申报表的申报 | ||||||
21 | |||||||
查询 | 明细数据信息。 | ||||||
税务文书 | |||||||
电子送达 | 纳税主体可以查询该主体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情 | ||||||
22 | |||||||
确认书查 | 况。 | ||||||
询 | |||||||
当有待办事项需纳税人进一步办理的,该功能触发并提示纳 | |||||||
23 | 我的待办 | ||||||
税人查阅相关涉税事项的待办信息。 |
24 | 预约办税 | 为纳税人提供线上或线下的办税预约服务,并实时展示办税服务厅现场排队人数及预估时间提示。 | |||||
25 | 专项调查 | 税务机关可以结合当前重点的专题工作安排在该功能向纳税人推送重点专项调查。 | |||||
26 | “好差 评”评价 | 当纳税人登录广西税务 APP 后,在办理完属于《电子税务局 “好差评”评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涉税事项时,点击 “确认”、“保存”、“提交”等按钮后,系统立即向纳税人推送可以手动关闭的《统一评价页面》,纳税人可立即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即时评价,评价结果共分五档, 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 五个等级。 | |||||
27 | 纳税服务需求 | 提供纳税人日常纳税服务需求功能,包括对税务局的意见建议,税务局能获取并启动需求分析、响应机制。 | |||||
28 | 信用级别 A 级纳税人公告 | 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束后,税务机关主动公开本辖区 A 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 |||||
29 | 欠税公告 | 税务机关按期公告本辖区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 | |||||
2 、自治区政府对接需求 | |||||||
序 号 | 功能菜 单 | 需求描述 |
新登记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广西税务 APP 办理新办套餐,实现 | ||||||
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的 | ||||||
一并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般应包括以下涉税 | ||||||
事项:广西税务 APP 注册开户、登记信息确认、增值税一般 | ||||||
新办纳 | ||||||
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 ||||||
1 | 税人套 | |||||
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主管 | ||||||
餐 | ||||||
税务机关及科所分配、税(费)种认定等。有条件的地区可 | ||||||
以实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 | ||||||
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和实名信息采集的一并办理。同时对于 | ||||||
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法人等实名信息可以直接复用。 | ||||||
3、本地规划需求 | ||||||
序 号 | ||||||
功能菜单 | 需求描述 | |||||
发票领用 | ||||||
1 | 开发发票领用人维护自主办结功能。 | |||||
人维护 | ||||||
纳税申报业务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 | ||||||
法履行纳税义务,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 | ||||||
城镇土地 | ||||||
事项的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的过程。它既是 | ||||||
使用税 | ||||||
2 |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又是纳税人承担法律责 | |||||
房产税申 | ||||||
任、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的依据。通过纳税申报管理可以 | ||||||
报 | ||||||
确认纳税人是否全面、及时、准确履行了纳税申报义务,是 | ||||||
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重要来源。 | ||||||
税款锁定 | 纳税人缴纳税款时,因税库银系统问题,导致扣款失败,税 | |||||
3 | ||||||
解锁 | 款处于锁定状态,需要对税款解锁后才能再次扣款。 | |||||
自然资源 | ||||||
厅存量房 | 主动查询不动产系统登记过的存量房登记信息。(不含南宁 | |||||
4 | ||||||
交易数据 | 市) | |||||
对接 | ||||||
民政部门 | ||||||
5 | 家庭数据 | 查询纳税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姻信息。 | ||||
对接 |
6 | 评估系统 | 查询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获取交易评估价格信息。(不含南 | ||||
对接 | 宁市) | |||||
实名认证 | ||||||
7 | 调用自然资源厅实名认证接口,查询纳税人实名认证信息。 | |||||
系统对接 | ||||||
1.不动产网上交易平台调用房产交易系统存量房交易功能。 | ||||||
并通过接口传递纳税人登记的房源信息。 | ||||||
2.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由系统自动完成数据初始化(无需纳 | ||||||
存量房销 | 税人填写数据),纳税人在录入关键信息(合同编号、买方 | |||||
8 | 售信息采 | 信息)后,系统自动提取外部门房源信息,根据房源信息及 | ||||
集 | 房屋发票信息自动初始化销售信息采集表,纳税人确认后, | |||||
点击保存,完成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步骤。 | ||||||
3.系统自动调取不动产采集的房源信息。 | ||||||
(以上需求不含南宁市) | ||||||
纳税人在不动产网上交易平台作废登记信息时,或纳税人在 | ||||||
存量房销 | 不动产网上交易平台登记信息 48 小时后不进行后续业务受 | |||||
9 | 售信息采 | 理,不动产网上交易平台自动作废登记信息,同时调用房产 | ||||
集作废 | 交易系统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作废功能,作废存量房销售信 | |||||
息采集信息。(不含南宁市) | ||||||
存量房交易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二手房交 | ||||||
存量房申 | 易纳税申报缴税业务,提高征收单位的办公效率,综合了流 | |||||
10 | 报 | 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的基本元素 | ||||
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存量房交易申 | ||||||
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不含南宁市) | ||||||
纳税人在不动产网上交易平台作废登记信息时,或纳税人在 | ||||||
存量房申 | 不动产网上交易平台登记信息 48 小时后不进行后续业务受 | |||||
11 | 报作废 | 理,不动产网上交易平台自动作废登记信息,同时调用房产 | ||||
交易系统存量房申报作废功能,作废存量房申报信息。(不 | ||||||
含南宁市) |
签订房屋 | ||||||
12 | 套次承诺 | 纳税人进行增量房或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时,进行签订房屋 | ||||
书 | 套次承诺书。(不含南宁市) | |||||
开具与下 | 纳税人完成存量房交易申报缴税业务后,可以根据需要通过 | |||||
13 | 载税收完 | 房产交易系统开具与下载税收完税证明功能,开具与下载税 | ||||
税证明 | 收完税证明。(不含南宁市) | |||||
房产交易 | 纳税人完成房产交易申报后,通过无卡支付,第三方支付方 | |||||
14 | ||||||
缴款 | 式,缴纳税款。 | |||||
纳税人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码进行缴税时,因异常 | ||||||
扣款锁定 | 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税费缴纳业务,导致税款被锁定,无法再 | |||||
15 | ||||||
解锁 | 次进行缴款,通过扣款锁定解锁功能进行解锁后,可以再次 | |||||
进行缴款。 | ||||||
增值税普 | 纳税人完成存量房交易申报缴税业务后,可以根据需要通过 | |||||
16 | 通发票代 | 房产交易系统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 | ||||
开 | 票。(不含南宁市) | |||||
线上转线 | 房产交易系统需要校验纳税人交易价格信息,判断纳税人交 | |||||
17 | 下获取评 | 易价格是否合理。通过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提供的交易评估 | ||||
估价格 | 价格查询接口,查询纳税人交易评估价格信息。(不含南宁 | |||||
市) | ||||||
完税信息 | 用于纳税人成功申报,成功缴税后房产交易系统回调不动产 | |||||
18 | ||||||
同步 | 系统通知完税情况。 | |||||
协助梳理 | ||||||
19 | 评估系统 | 向评估系统协助整理数据质量 | ||||
数据质量 | ||||||
邕 E 登系 | ||||||
20 | 接入邕 E 登房产交易功能到广西税务 APP | |||||
统对接 |
21 | 无欠税证明开具 | 纳税人因商务合作、出国签注、留学等以无欠税情形为前提的,或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税务机关出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 ||||
22 | 代开信息查询 | 开发代开发票的查询功能,根据申请日期起、申请日期止、申请单状态、录入付款方纳税人名称,查询发票代开信息。 | ||||
23 | 契税查询 | 开发契税信息的查询功能,可以查询纳税人某一时期内申报契税的详细信息。 | ||||
24 | 按期应申 报信息查询 | 开发按期应申报信息的查询功能,可以查询纳税人某一时期内所有按期应申报信息的详细信息。 | ||||
25 | 逾期未申报查询 | 开发逾期未申报信息的查询功能,可以查询纳税人某一时期内所有逾期未申报信息的详细信息。 | ||||
26 | 个体工商户核定信 息查询 | 开发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的查询功能,可以查询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的详细信息。 | ||||
27 | 发票缴销清册查询 | 开发发票缴销清册信息的查询功能,可以查询纳税人某一时期内所有发票缴销清册信息的详细信息。 | ||||
28 | 企业纳税人信息一 户式查询 | 开发企业纳税人信息一户式信息的查询功能。 | ||||
29 | 网格化辅导消息推送 | 总局通过“一体式”应用系统(“一户式”应用 2.0 系统)归集提醒对象,根据总局“一体式”应用系统推送至各省数据平台的提醒类信息,通过广西税务 APP 向纳税人推送网格 化服务信息。 |
30 | 电子专用发票二次辅导 | 总局通过“一户式”应用 2.0 系统归集电子专用发票服务对 象,根据总局“一户式”应用 2.0 系统推送至各省数据平台 的网格化二次服务消息确认信息,通过广西税务 APP 提示纳税人中的办税人员等相关人员确认是否需要二次辅导。 | ||||
31 | 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签署 | 总局通过“一户式”应用 2.0 系统归集电子专用发票服务对 象,根据总局“一户式”应用 2.0 系统推送至各省数据平台并经比对后最终确认的待签署承诺书纳税人数据清单,通过电子税务局推送给相关纳税人并要求其法定代表人进行风 险承诺书实名签署。 | ||||
32 | 简易注销预先提示服务 | 核心征管数据库通过 Ogg 方式将业务数据表(简易注销加工后数据)同步至电子税务局数据库(该类数据称为“核心征管同步数据”)。广西税务 APP 依据业务要求,通过定时任务从核心征管同步数据表进行提示服务消息数据的提取和组装,并通过短信和广西税务 APP 向纳税人推送“简易注销预 先提示服务”消息。 | ||||
33 | 车辆购置税查询 | 开发车辆购置税查询功能,查询车辆购置税发票开具信息。 | ||||
34 | 对接掌上 办各渠道 | 根据实际情况,对接邕 E 登、增量房交易、健康码、智桂通 等各应用渠道。 | ||||
4.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共 4 人。其中项目经理 1 名,驻场研发人员 2 人,数据 库管理人员 1 名。 研发人员数量、能力水平,应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进度要求、验收要求,至少提供 2 名驻场研发人员,且应有一定数量研发人员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及以上证书,1 名数据库管理人员。 投标人负责升级改造工作的项目经理应具备 5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驻场研发人员姓名、数量应与投标文件中所述完全一致,并于合同签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入场。 投标人应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性,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人员的,应提 |
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在获得采购人的确认后才能安排调整。五、安全保障和罚责要求 ★1.信息安全保密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2)中标人需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自行申请版权和知识产权。 (3)项目人员应对本项目中接触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所有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等信息负保密义务。未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相关数据,不向外泄漏任何保密的技术资料。如出现支持人员泄密事件,中标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4)中标人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签署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的信息保密协议。 (5)项目人员必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签署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的信息保密承诺书。 ★2.中标人运维人员在合同期间应严格按采购人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由于中标人运维人员网络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件的,采购人将视安全事件严重情况按合同金额的20%-30%的比例进行扣减。 安全事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因补丁升级、漏洞修复、系统杀毒、数据备份、应用监控、网络监控等工作未落实到位,发生服务器被控制和应用系统被攻破的安全事件,被主管部门通报的。 (2)因违规进行税费数据查询、导出和拷出等操作造成敏感数据泄漏,以及发生非法窃取数据行为。 (3)因运维操作处置不当导致重要应用系统发生严重xx、停用的重大事 件。 ★3.罚责条款:项目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因系统在对接、运行等服务中,导致其他系统受到影响的,由中标人负责组织相关服务厂商共同排查,明确问题根源、责任并报告采购人。中标人无法判定问题根源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将根据问题的轻重、中标人责任的大小,扣除不高于合同款 5%服 务金额。 |
(二)商务要求 | |
★投标报价要求 |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98.31万元,投标报价为完成采购人指定内容的整体包干价,包括: 1.完成采购人指定货物和服务内容的费用; 2.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3.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投标人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辅材、杂配件等数量,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须报价的服务,投标人存在漏报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 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服务时间及地点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所有功能开发测试,进行版本发布完成上线工作。自项目上线初验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驻场运维服务。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x项目分三个阶段支付项目款。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项目上线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后,采购人于 30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运维期满,采购人对项目进行整体终验,并根据项目验收标准及本项目合同罚则条款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对合同服务费进行核算后,30 日内支付合同相应的剩余款项。 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 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
★售后服务措施 | 1.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定期回访。 2.期间发生的维修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中应明确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应急保障措施,承诺到场维护时间及一般故障排除时间。 |
验收方式及标准要求 | 1.验收标准 (1)中标人应负责在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各种相关的系统软件,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以及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组织验收工作。 (2)中标人必须根据系统设计方案提出验收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将根据 |
验收方案以及采购人要求对系统每个部分进行逐一进行项目用户验收。 2.验收程序 (1)初验 ①申请: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中标人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 ②方式:采购人组织初验。 ③中标人提供材料: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以及安装、测试、初验报告等,以及要求的验收其他评审资料。 (2)终验 ①申请:1年运维期满后,中标人根据合同向采购人提出终验申请,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 ②方式:采购人组织终验。 ③中标人提供材料: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以及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以及要求的验收其他评审资料。 (3)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①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②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③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得到采购人认可的。 ④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⑤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 | |
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 要求 | 项目实施应遵循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如中标人违反规定发生失信行为的,将按《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的规定,记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政策性要求 | |
中小型企业条件 |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
监狱企业条件 |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 | 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