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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领公寓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 所属地区: | 天津 |
招标编号: | 请查看正文 | 业主单位: | 请查看正文 |
招标摘要: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 , 资格: 本项目要求必须与本项目结构类型、建筑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的项目设计经验的国外设计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国外设计公司负责前期方案设计,国内设计公司进行施工图纸设计。 , 业绩要求: 在过去三年 (2010-2012)内作为设计单位承担过 5 万平米以上或总投资在 2.5亿元及以上的结构类型和建筑类与本次拟实施合同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项目设计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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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3062007 设计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设计[2013]06031、 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 西区蓝领公寓二期工程设计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计划局 以 津开计投资【2009】080 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25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区蓝领公寓二期工程设计,建筑面积 50000 平
方米,投资约为 25000 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西区蓝领公寓二期工程设计,建筑面积 50000 平方米,投资约为 25000 万元。中标单位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
2.4 工期要求:2013 年 08 月 01 日 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力争“海河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 , 资格: 本项目要求必须与本项目结构类型、建筑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的项目设计经验的国外设计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国外设计公司负责前期方案设计,国内设计公司进行施工图纸设计。 业绩要求: 在过去三年
(2010-2012)内作为设计单位承担过 5 万平米以上或总投资在 2.5 亿元及以上的结构类型和建筑类与本次拟实施合同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项目设计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x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 年 07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6 月 27 日 至 2013 年 7 月 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3 年 06 月 27 日至 2013 年 07 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法定代表人:xx(印鉴)
办公地址:xxxxxxxx 00 xx x 0 x
xxxx:000000 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传 真:25201944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xx(印鉴)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000000 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28227400 日期:2013 年 6 月 27 日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xxx电话:00000000 传真:25328805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xxxxxxxxxxxx 00 x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