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1300001932371001-1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X0000000000000000-1
项目名称: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平台(A 实战指挥系统)公开招标
采购人: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〇年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对其所需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平台( A 实战指挥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平台( A 实战指挥系统)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 X0000000000000000-1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含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咨询电话 0000-00000000。
办理 CA 密钥可在河北 CA、北京 CA、山西吉大 CA、联通 CA 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办理 CA 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 CA:000-000-0000北京 CA:000-000-0000
山西吉大 CA:000-000-0000联通 CA:0311-85691619
5、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6、标书制作人:xxx 电话: 0000-00000000采购单位联系人: xxx 电话:0000-00000000
7、开户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2116004100201912242051
开户银行行号: 000000000000财务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时间场地信息文件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时间场地信息文件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资质要求” |
2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3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的内容制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 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4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的内 容制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交项目预算额 2%的投标保证金到达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账户信息见“邀请函”。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在我中心注册的基本账户以电汇、网银的方式缴纳, 基本户开户行为河北银行的可以采用倒交支票的方式; 通过非注册账号或其他方式交款无效。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 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保证金, 并提供非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声明。 投标保证金退回: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退 回, 投标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
6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交易中心提交合同总金额 8%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付项目、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三个月内, 合同项目无任何质量问题, 由用户出具质量证明, 全额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办理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手续说明与要求: 咨询电话: 00000000。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7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 否 |
8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
9 | 样品 | 否 |
10 | 勘查现场 | 是 |
1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60 个日历日(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12 | 投标文件提交说明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etf 格式),应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 易系统”上传。 |
13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 2)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 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 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 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 [2019]18 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 见 2019 第 16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 3)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 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 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 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 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 4) 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7)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9)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库〔2016〕125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信用信息查询起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按规定方式自行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下载后附到投标文件中,查询时段为规定起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证据留存: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的甄别结果判断,结果一致时,则该记录作为该单位的信用记录证据留存。甄别和查询时如发现供应商信用记录不实或发现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则重新将查询结果页面下载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同时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 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14 |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 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并于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截止前送达采购人、交易中心, 质疑书除详细写明质疑内容外, 还需标注质疑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传真、邮件、邮寄概不 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 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
15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 5 人组成, 其中政 府采购专家 4 人, 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 标委员会推荐 1 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
16 |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 x项目实际中标供应商为( 1)家。采购人授权评标 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 3)家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17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 采购) 文件时, 按本文件第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 ||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 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建设背景
“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迫切需要信息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服务,但现有消防信息化项目建设不能完全满足消防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的需要,存在资源整合不足、数据质量不高、大数据分析缺乏、实战指挥数据支撑不够等问题。
《消防信息化“十三五”总体规划》明确将实战指挥平台建设纳入消防信息化重点建设任务。2018 年 5 月,消防救援局下发了《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实战指挥系统的建设内容,规范了技术体制、数据标准、接口标准、数据汇聚模式等关键技术要求,要求各级在部消防局全面规划下,科学、有序的推进各级实战指挥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运行,全面开展实战指挥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依据部消防局要求,建设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实现灭火救援的一张图指挥、一张图调度、一张图分析和一xx决策,提升部队灭火救援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
(二)建设目标
x次招标主要针对总队级(含三个支队级试点单位)实战指挥系统(标准/增强功能),建设其各大中队实战指挥客户端,扩展、完善现场指挥应用方式及渠道。
以“整合可用数据资源,提升消防的服务能力,构建消防实战指挥系统,破解消防管理体制机制难题”为总体目标。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依托各级指挥中心职能定位和任务需求,主要服务于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灭火救援实战指挥,聚焦重大灾情增援和消防态势分析,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汇聚消防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社会联动资源、城市重大事故及地质性灾害救援现场的语音、图像和数据等资源,基于“一张图”实现资源的动态展示,以及全省综合灾情的多维度分析,并根据灭火救援实战指挥实际需要,开展资源的深度整合和综合应用,形成基于消防大数据和跨部门共享的联合实战指挥系统,提升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能力。
二、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参数)
1. 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建设 (含 3 个试点单位) | 1 套 | |
总队软件建设清单 | |||
1 | 系统框架 | 1 套 | |
2 | 一张图 | 1 套 | |
3 | 战备值守 | 1 套 | |
4 | 应急指挥 | 1 套 | |
5 | 重大安保 | 1 套 | |
6 | 辅助决策 | 1 套 | |
7 | 案例库 | 1 套 | |
8 | 消防视讯通 | 1 套 | |
9 | 作战终端 | 1 套 | |
10 | 应急指挥增强功能 | 1 套 | |
11 | 软件定制及部署 | 1 套 | |
12 | 系统部署 | 1 套 |
13 | 运行维护 | 1 套 | |
硬件建设清单 | |||
1 | 国标上联网关 | 1 台 | |
2 | 国标下联网关 | 1 台 | |
3 | RTMP 转码服务器 | 2 台 | |
4 | 视频合成服务器 | 1 台 | |
5 | 移动指挥终端 | 4 台 | |
支队建设清单 | |||
1 | 系统框架 | 3 套 | |
2 | 一张图 | 3 套 | |
3 | 战备值守 | 3 套 | |
4 | 应急指挥 | 3 套 | |
5 | 重大安保 | 3 套 | |
6 | 辅助决策 | 3 套 | |
7 | 案例库 | 3 套 | |
8 | 消防视讯通 | 3 套 | |
9 | 作战终端 | 3 套 | |
10 | 应急指挥增强功能 | 3 套 | |
11 | 系统部署 | 3 套 | |
12 | 软件授权及部署 | 3 套 |
13 | 运行维护 | 3 套 |
2. 体系定位
3. 建设需求
根据消防各级指挥中心服务实战的实体化运作要求,通过建设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汇聚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社会联动资源、城市重大事故及地质性灾害救援现场的语音、图像和数据等资源,为各级消防提供信息融合支撑,实现对综合警情的全面掌控、多维度分析及相关资源的基于“一张图”的动态展示和一键式调度,提升各级指挥中心战备值守、应急指挥、重大安保的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能力。
4. 建设内容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一方面侧重于指令的上传下达和数据的汇聚上 报,同时突出采集警情信息、现场信息、联动信息等资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战备值守、应急指挥、重大安保、辅助决策和移动作战终端 APP 等功能模块。
建设模式(总支队两级建设)
4.1.1. 总队建设模式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统一由总队牵头规划、总队与支队实战指挥系统进行两级建设,总队建设总队级实战指挥系统。
总队及支队系统总体模块包含战备值守、应急指挥(实战指挥)、重大安保及辅助决策/舆情监测四大模块。
其中辅助决策/舆情监测模块在总队系统部署,通过涉消舆情、预警信息对接访问、视讯通等互联网服务。在总队及支队两级通过与物联网系统对接接受预警信息。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中属于《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意见》的基础框架部分,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服务、Docker 基础镜像、本地地图缓冲、云总线、内存数据库、索引数据库等内容以及应用层的基础功能部分,采用消防救援局统一提供的基础框架开展建设;属于《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意见》标准功能和增强功能部分,采用自建方式进行实战指挥系统建设,自建的标准功能及增强功能在消防救援局下发基础功能基础上实现数据的三级贯通;实战指挥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大数据库、网络、安全边界由总队统一建设,所有数据集中存放于总队大数据库,并及时向消防局同步。
移动作战 APP 由总队统一规划建设,并预留接口与消防局移动作战终端整合对接。
4.1.2. 支队建设模式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辖支队级实战指挥系统统一由总队牵头规划、总队与支队实战指挥系统进行两级建设,支队建设支队级实战指挥系统。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辖支队实战指挥系统按照物理部署方式部署地图缓冲服务、部分对接服务等服务模块,大数据库共享总队大数据库的方式建设本级实战指挥系统。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辖支队实战指挥系统中属于《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基础框架部分,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服务、Docker 基础镜像、本地地图缓冲、云总线、内存数据库、索引数据库等内容以及应用层的基础功能部分,采用消防救援局统一提供的基础框架开展建设;属于《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意见》标准功能和增强
功能部分,采用自建方式进行实战指挥系统建设,自建的标准功能及增强功能在消防救援局下发基础功能基础上实现数据的三级贯通;
* 三级联网调试要求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实战指挥系统建设完毕后,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首先完成总队、支队实战系统两级联网运行调试,实现联网应用,指令上下贯通,数据汇聚共享,然后根据消防局整体建设要求完成与消防局实战指挥系统的联网运行调试,实现三级系统的联网运行。
投标人需承诺基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一下发的基础框架进行实战指挥系统功能开发,开发的功能集成至基础框架内进行统一展示和应用,并在验收日前完成与部消防救援局实战指挥系统的对接联调。
5. 系统设计要求
根据消防救援局 2018 年下发的《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后称《指导意见》)。实战指挥系统体系设计采用“三级平台、五级应用”架构。总体架构
实战指挥系统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实战指挥系统业务架构图
根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求,通过实战指挥系统,为各级指挥员提供作战指挥的多角度、全方位信息支撑,提升各级指挥中心战备值守、应急指挥、重大安保
和辅助决策能力。
业务框架图
实战指挥系统业务框架如下图所示
实战指挥系统业务框架图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在消防救援局实战指挥系统基础框架下进行规 划设计,系统技术架构遵循云架构设计体系,分为基础资源层、支撑服务层、应用层。
整个系统分为源数据层、大数据层、云服务层、业务层以及应用门户。
数据层:主要是消防系统的各类数据来源,包括:一体化信息系统、地方自建系统、互联网数据、音视频数据、物联网数据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数据等;
大数据层:主要完成各类数据的汇聚、清洗,并对外提供标准的数据服务;
云服务层:主要提供各类基础服务,包括:数据同步、地图服务、智能搜索服务、移动目标跟踪、视频调阅、警情过滤、应急指挥等等服务;
业务层:分为战备值守、应急指挥、重大安保、辅助决策四大业务模块;
门户:可提供 Chrome 等多种业务页面供用户进行使用;数据要求
5.1.1. 与现有系统的数据汇聚关系
以下几类系统在采购方可提供数据接口的情况下,实战指挥系统需汇聚各类系统数
据:
a) 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
b) 互联网采集
c) 总队自建系统
d) 两大应急通信系统
e) 图像采集
f) 属地相关政府应急指挥系统
g) 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
h) 重大灾害预警系统
i) 天气预报系统
j) 地震预警系统
5.1.2. 与现有系统的数据流向关系
网络架构
实战指挥系统网络架构如图所示
实战指挥系统网络架构图
x次建设的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实战指挥系统均部署于指挥调度网,横向与互联网通过安全边界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
6. 总队系统功能要求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按照《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意见》中规划要求进行系统建设。
整个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建设功能分为三类,基础功能、标准功能、增强功能,基础功能采用消防救援局下发的基础框架进行搭建,标准功能及增强功能总队自行开发建设。
基础功能主要包含:基础框架、一张图基础功能、战备值守基本功能、应急指挥基础功能、重大安保基础功能、案例库、消防视讯通。
标准功能主要包括:一张图标准功能、战备值守标准功能、应急指挥标准功能、重大安保标准功能、辅助决策标准功能、案例库标准功能以及作战终端相关功能。
增强功能主要包括:应急指挥增强功能。
6.1 基础功能
6.1.1 系统框架
系统建设的基础框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系统建设采用 BS 模式,同时支持单屏、双屏模式;
2) 支持基于接口或消息的双屏联动;
3) 系统支持多租户使用模式;
4) 系统采用云服务管理,可实现支持对不同用户、不同组织机构同一应用模块加载不同云服务,或同一应用模块可以加载同一服务提供商的不同版本;支持对云服务的增加、删除、修改;支持用户自己选择云服务,用户指定相应的云服务后,能够立刻生效;
5) 系统支持多种浏览器使用,支持同时加载基于 Chrome 浏览器开发的页面,支持 H5 页面也同时支持传统 HTML 页面。
6.1.2 一张图基础功能
6.1.2.1 地图基础功能
一张图常用操作,应包括滚轴放大、滚轴缩小、地图漫游、全图显示、比例尺显示、图层加载、图层卸载、自定义图层显示、地图鹰眼、地图距离量算、地图书签等功能。
6.1.2.2 一张图基础数据
一张图上应集成各类地图通用数据,包括各种绿地、河流、水系等基础矢量数据外,还应包括行政区划(到县)、道路、路段、路口、各种 POI 数据。
6.1.2.3 一张图基础数据更新
一张图的基础数据每年应提供 4 次地图数据更新服务。
6.1.2.4 矢量图、影像图加载和切换
一张图应支持矢量图层和影像图层,并且支持在两个图层间的切换。
6.1.2.5 1:1000 比例尺地图
消防一张图应支持地图切片最小比例尺为 1:1000。
* 6.1.2.6 消防图层管理
消防一张图应支持将各类地图数据共分为 30 多个大类,超过 680 余个专业图层,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水电站、水库、消防机构、消火栓,储备物资库、应急保障单位等,每个大类下会继续按子类进行区分,例如高层建筑图层下又分百米以上和百米以下两个图层,百米以上、百米以下又分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两个子图层,层层细分,逐层定位。支持选择行政区划,地图会自动缩放到该行政区划范围,再选择感兴趣的图层,这样地图上的展示定位就更加清晰准确。
6.1.2.7 辖区切换
一张图应支持地图辖区切换,根据作战单位属地可进行省、市、县辖区的切换。
6.1.2.8 智能关联引擎
应支持灾情和各种消防要素的智能关联,支持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对象、POI 和消防设施自动建立关联关系。
6.1.2.9 智能搜索引擎
一张图内嵌基于路网模型和智能快速搜索引擎,自动建立路网、消防数据资源之间的关联管理,真正让消防数据资源和道路、路口、社会兴趣点设备建立关联关系。针对不同需求,在侧边栏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对象、兴趣点( POI)、高地大化、地址库、道路、路口、水电站、水库、消防机构、消火栓,储备物资库、应急保障单位等信息进行搜索,搜索方式支持汉字模糊、汉字全拼、汉字拼音首字母、门牌号码拼音等方式。
6.1.2.10 警情和视频智能关联模型
警情和视频监控、出动中队车库视频、通讯室视频自动关联模型,警情发生时,自动调阅警情地xx视频。
6.1.2.11 警情二次定位服务
在接处警系统一次定位基础上,通过智能搜索引擎服务进行位置检索。
6.1.2.12 对象位置标注和更新
支持各级消防部门远程登录,利用系统进行重点单位、高低大化、水库水电站、消防机构等各种对象的位置标准和校正,新的 GPS 坐标写入总队数据库的同时,支持调用总队更新数据云服务,更新消防救援局相关数据库。
6.1.3 战备值守基础功能
* 6.1.3.1 突出警情判定规则
突出灾情则是根据后台设定的判定规则(该规则提供配置页面),警情自动上升为突出灾情,提醒值班人员关注。
6.1.3.2 即时警情
即时警情显示全总队各地最新接处警信息。
6.1.3.3 突出警情
战备值守首页支持默认在地图上将所有突出灾情的位置标识出来。左边地图屏上展示突出灾情。
6.1.4 应急指挥基础功能
6.1.4.1 警情二次智能定位
对于灾情上报地址不准确、灾情无处置对象关联信息的,应急指挥模块还应提供地图上二次定位功能。
6.1.4.2 作战地图标绘
系统应提供现场图绘制工具,自动将左屏地图画面拷贝至绘图区,在画面上可以进行各种场景、路线、设备、救援力量的标绘,标绘完成后可保存至本地。也可以打开之前绘制好的现场作战地图继续进行编辑。
6.1.4.3 危化品查询
系统应提供危化品查询模块。
6.1.4.4 计算公式
系统应提供泡沫灭火药剂的计算公式功能。
6.1.5 重大安保基础功能
6.1.5.1 重大安保力量部署
6.1.5.1.1 涉会场所地图展示
重大安保的地图屏应支持默认展示当前专项活动的所有涉会场所位置分布情况;
6.1.5.1.2 力量部署地图展示
应支持展示每一处安保部署力量的基本信息、部署范围、部署概述以及部署了多少车和多少警力等详细信息,并在地图上定位显示力量位置。
6.1.5.1.3 xx重点单位及火灾隐患单位展示
通过高危单位、重大隐患选择,可展示涉会场所xx 500 米高危单位、火灾隐患单位列表。
6.1.5.2 安保部署
安保部署支持展示所有涉会场所信息,页面按时间轴方式展示安保活动重大节点,并显示安保活动的最新动态和现场指挥部联系方式等信息。安保部署页面还会显示安保属地最近 24 小时警情数据和社会面火灾防控情况。
6.1.5.3 每日防控
“每日防控”应支持用统计表格方式详细展示昨日安保属地及xx地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数据。
6.1.5.4 每周防控
“每周防控”应支持用统计表格方式详细展示上周的安保属地及xx地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数据。
6.1.6 案例库基础功能
6.1.6.1 典型案例调阅功能
系统应提供各类典型案例调阅功能。
系统可以通过关键字对典型案例进行搜索,可选择时间段进行查询。
6.1.6.2 典型案例批量导入功能
应支持按照 Excel 模板格式批量导入案例,在表格中填写案例本地文件夹路径,会自动批量上传。
6.1.6.3 典型案例批量导出下载
应支持在典型案例调阅页面,可以针对每一个案例的资料进行全部下载或选择部分下载。
系统还应支持对多起案例进行批量导出。
6.1.6.4 典型案例审核功能
应支持有权限的用户可对上传的典型案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案例才能在案例调阅页面查看到。
6.1.7 消防视讯通
应支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灭火救援视讯通,选择上传机构后上传灾情信息,可上传的信息包括:文字、位置、照片、视频、语音;
上传的各类信息可通过互联网传输至实战指挥系统,供指挥人员查阅。
6.2 标准功能
6.2.1 一张图标准功能
6.2.1.1 图层过滤
系统应支持通过名称、拼音首字母进行图层过滤,按照业务使用需求选择特定的图层进行搜索查询。
6.2.1.2 资源查询
6.2.1.2.1 属地资源查询服务
系统应支持查询的属地资源有:执勤实力、微型消防站、500m 水源、1000m 水源、5000m天然水源、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保卫目标、xx道路、手持单兵、通讯车辆、消防车辆共十四种资源。按离警情距离排序。
6.2.1.2.2 省内资源查询服务
省内资源有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增援力量、应急保障和储备物资等共七类资源。按离警情距离排序。
6.2.1.3 移动设备位置信息服务
6.2.1.3.1 移动目标展示
应支持在一张图上实时展示消防车辆、消防单兵、无人机等移动设备的实时位置以及设备信息。
6.2.1.3.2 指定移动目标位置跟踪服务
应支持在一张图上可对需要重点关注的消防车辆、消防单兵、无人机等移动设备进行实时跟踪。
6.2.1.3.3 移动目标历史轨迹回放服务
应支持可在一张图上查询消防车辆、消防单兵、无人机等移动设备的历史轨迹信息,可自行输入需要查询轨迹的日期、时间段。
6.2.2 战备值守标准功能
6.2.2.1 预警信息跑马灯
应支持地图上方以跑马灯的形式展示灾情预警信息,全部信息从互联网国家气象局、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中心、地震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中实时获取。
6.2.2.2 涉消舆情
应支持显示互联网的舆情系统实时推送的最新舆情信息,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展现。
6.2.2.3 警情地图
应支持以地图形式综合展示全年、当月、昨日、当日等不同时段的全总队警情数据统计值,并分别显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反恐排爆、社会救助、公务执勤、其他出动等各类警情数据,以及各支队的警情热力分布。地图下方用柱状图展示全总队警情在相应时段内的变化趋势。
6.2.2.4 今日警情
应支持今日警情页面提供给值班人员和总队领导随时掌握当日的警情状况。包括全总队的警情地图分析、各支队警情地图分析,实时掌握各类型的警情统计数据和分布情况。
6.2.2.5 值班动态
应支持展示重点关注、要事提醒、值班快报信息。
6.2.2.6 值班信息
应支持值班地图页面显示总队、各地市支队的值班排班信息和执勤力量情况,并显示涉消舆情分类占比,舆情突出地区和信息直报的收件类别统计数据。
6.2.2.7 信息录入
应支持信息录入页面提供会议通知、待办事项、领导批示、工作动态、值班文件等工作事项的录入、编辑、删除和查询等管理功能。
6.2.3 应急指挥标准功能
6.2.3.1 警情基础信息
应支持展示灾情现场的实时状况,包括灾情基本情况,以及实时收到的火场文书、火场实况、微信信息、指令流、综合信息等。
6.2.3.2 警情对象信息
应支持通过关联灾情的处置对象,可以查看该处置对象的基础信息、现场实景图片、灭火救援预案和消防队站、执法监督情况、消防设施情况等综合信息。
6.2.3.3 力量信息
力量信息画面应支持展示处置灾情的当前救援状态:到场、展开、出水、控制还是熄灭;可查阅出动力量、途中力量信息,包括:出动了多少中队,多少消防车,多少人员,包括属地力量和增援力量;以及每一辆消防车所属中队,车牌信息、车辆类别、是否到场,并结合地图屏联动展示消防车的实时位置。
6.2.3.4 社会联动信息
实战指挥系统应支持集成联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便于随时应急联动。同时还展示该灾情所属总队和支队,以及消防救援局灭火救援专家库名单。
6.2.3.5 营区视频
应支持在系统的调派单发出后,系统可自动或手动调阅调派队伍所属营区的视频画面,供指挥中心查阅队伍出动情况。
6.2.3.6 警情xx视频调度
系统应支持可自动生成警情与视频监控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应急指挥过程中可一键自动调阅相关视频监控。
6.2.3.7 属地调度(支队)
系统应支持可查询灾情地的属地资源有:执勤实力、微型消防站、500m 水源、1000m 水源、5000m 天然水源、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保卫目标、xx道路、手持单兵、通讯车辆、消防车辆共十三种资源。默认显示执勤实力的资源分布。
6.2.3.8 总队调度
省内资源有增援力量、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应急保障和储备物资等共七类资源。
6.2.3.9 指令下达与上报
实现总队与部消防局、下辖支队之间的指令上传下达。
6.2.3.10 视频接入调度
支持接入、调度营区监控、现场救援监控画面、联动单位共享的视频资源;支持主流厂商设备接入,可实现主流厂商接入前端的视频浏览;
*支持对接入的视频进行多画面同时浏览,支持单画面全屏和多画面全屏;
*支持一机多屏功能,可将窗口复制到指定显示器,也可同时展现多个业务界面;
*支持对接入视频的 PTZ 控制;
*支持实时浏览的同时,可呼叫前端进行对讲;
6.2.4 重大安保标准功能
6.2.4.1 信息维护
应支持提供安保活动各项数据,包括基本信息、安保日程录入、涉会场所、安保动态、安保活动、安保部署和安保力量、现场联络等信息的录入编辑、查询删除等管理功能。
6.2.5 辅助决策标准功能
6.2.5.1 警情分析
警情分析应支持对各类灾情数据进行多维度的时空统计分析。包括灾情热力图、灾情类型占比图,各类重点关注火灾统计数据、火灾等级分布柱状图、各类型火灾数量趋势图和灾情数量的同比环比趋势图等统计图表。时间上可以按上月、本月、本季、本年多个
时间单位进行统计,也可以自由选择时间段进行统计。默认展示全省灾情的统计数据,也可以向下钻取显示各地的统计数据。
6.2.5.2 消防监督统计
消防监督应支持按照总队、总队下各支队的层级关系对各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的监督检查情况、执法动态情况进行统计,展示各项检查数据的同比环比趋势。并重点显示对各类建筑场所的检查情况。时间上可以按上月、本月、本季、本年多个时间单位进行统计,也可以自由选择时间段进行统计。
6.2.5.3 重点对象统计
重点对象应支持对领导重点关注的八大资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核电站、油气管线、大型水库水电站、地震带。统计各类资源的数量、分布情况和灾害情况等信息。
6.2.5.4 战备实力统计
消防实力分析画面应支持对全总队各层级消防机构的战备实力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别统计总队、各支队的消防队站(包括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人员(现役和非现役)、车辆、药剂和装备等情况。
6.2.5.5 灾情综合查询
应支持提供灾情信息的综合查询页面。查询条件有:灾情名称、灾情地点、灾情时间、灾情类型和灾情等级等。查询结果展示每一起灾情的基本信息,火场文书、指令流和微信信息等详情。
提供灾情信息的批量导出功能,可自由选择导出内容。
6.2.5.6 数据研判
系统应支持对辖区内消防历史数据研判。
6.2.6 案例库标准功能
6.2.6.1 典型案例增删改
系统应支持对典型案例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 6.2.7 作战终端
为确保移动端应用的开放性,需基于企业微信开发实现移动作战终端相应功能,需具体阐述实战指挥系统移动作战终端应用实现模式,确保与部局实战指挥平台对接。
6.2.7.1 作战终端开发要求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发的移动作战终端软件可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含专用终端和通用终端)上使用,兼容xx操作系统。
6.2.7.2 作战终端功能描述
6.2.7.2.1 火场实况
作战终端可以在灾情列表中选定需参与作战的灾情并加入作战。
基于移动终端火场同事之间可通过文字、语音进行对话沟通,并且终端提供标准普通话语音转文字功能,转换的文字内容供指战员参考;
现场作战人员可通过作战终端上报火场照片和视频片段至指挥中心;
作战终端获取的火场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片段自动发送至指挥系统火场实况显示;作战终端间可进行位置共享,主要用于特殊位置的共享,也可以作为灾情地、集结地位置共享和导航的补充。
6.2.7.2.2 移动终端和车辆绑定
作战终端可与车牌号绑定,绑定后当该车辆被某灾情调派出动时,该作战终端即自动加入该起灾情参与作战;
如果作战终端需与车辆解除绑定,也可进行绑定解除操作。
6.2.7.2.3 绑定车辆移动终端车辆状态更新
可以智能更新车辆状态为出动、途中、到场等状态,也可以人工设定车辆状态。车辆状态包括:调派、出动、途中、堵塞、到场、出水、熄灭、返回、归建、途中返回等多种状态。
6.2.7.2.4 自动参战
绑定了车辆的移动作战终端,在车辆被调派时,系统根据算法研判将这些终端自动列为参战终端。
6.2.7.2.5 手动参战
没有绑定车辆的终端,也没有到达火场的终端,可以手工设定参战模式。
6.2.7.2.6 灾情地点三次确认
在作战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对灾情地点进行三次确认,即将当前位置自动设置为灾情地点,并自动回传到后台实战指挥系统,确保灾情位置准确无误。
6.2.7.2.7 警情地导航
对于有坐标位置的灾情,作战终端可以调用xx地图、苹果地图等第三方 APP 进行灾情路线导航。
* 6.2.7.2.8 集结区设定和导航
作战终端可对车辆、物质、特种装备集结地进行设置,确保各类资源有序调度,设定后后续作战人员可直接按照设定集结点进行导航。
⚫ 车辆集结点设置:在地图上设置车辆集结地点,供增援调派车辆导航前往。
⚫ 物资集结点设置:在地图上设置物资集结地点,供物资调派力量导航前往。
⚫ 特种装备集结地设置:在地图上设置特种装备集结地点,供特种装备调派力量导航前往。
6.2.7.2.9 警情展示
系统可根据用户的组织机构自动过滤警情。
6.2.7.2.10 警情信息
作战终端可接收系统推送的警情信息,包括时间、地点、类型、等级、出动力量、状态等基本情况,并进行实时的更新展示;
6.2.7.2.11 对象信息
可在移动终端查看xx的水源(500 米、1000 米消防水源、5000 米天然水源)、重要保卫目标、对象基础信息,远程感知预案、图纸集合。
6.2.7.2.12 力量调度
可通过作战终端查看到场力量总表,途中力量总表,包含出动车辆的中队、类型和车牌号等信息。
可按三种方式进行力量展示:按照出动中队、按照出动车辆、按照出动人员。
6.2.7.2.13 联动信息
作战终端可查阅系统推送的相关社会联动单位信息和专家库的联系方式。
6.2.7.2.14 工具计算公式
终端提供快速计算所需泡沫灭火药剂数量的计算工具。
危化品查询
在终端上查看各类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和处置方式等信息。
6.3 增强功能
6.3.1 应急指挥增强功能
* 6.3.1.1 警情增强信息
系统针对警情应支持提供各类增强信息,包括:现场实况、接警录音列表、接警录音播放、接警录音下发、指令下达、指令信息展示、综合信息、调派营区通讯值班室自动关联、调派营区通讯值班室智能调阅、营区车库视频自动关联、营区车库视频智能调阅。
6.3.1.2 力量信息增强展示
应支持可按三种方式进行力量展示,分为到场力量和途中力量
显示出动的中队数量、中队名称等信息按照出动车辆
显示出动车辆的数量、车辆类型等信息按照出动人员
显示出动人员数量、带队领导等信息
6.3.1.3 视频列表
系统应支持通过目录树方式展示所有视频列表,用户可根据需求调阅所有视频监控资源。
6.3.1.4 属地调度(支队)
6.3.1.4.1 接收总队增援调派指令
支队系统可接收总队增援调派指令,接受后支队系统上将有信息提示,可查阅详细的调派信息。
6.3.1.4.2 自定义属地调度方案(参数化调派)
每个支队可以建立自己的属地调度方案。针对不同灾情不同等级建立不同的调度方案。调度方案信息包括编队名称、编队类别、灾害等级、灾害位置、灾害时段、编队描述,以及具体的编队力量:车辆类型、数量等信息。
6.3.1.5 总队调度
6.3.1.5.1 总队跨区域(战区)增援力量编辑
对于总队的跨区域调度,每个支队可以建立自己的增援编队力量。针对各种灾情提供不同类别的编队力量。编队力量信息包含编队名称、编队类型、出动人数、出动车辆、增援方向、集结地点、行驶路线、到达时间等。
6.3.1.5.2 辖区支队增援力量调派
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可选择省内资源的“增援力量”,在地图显示xx支队的增援力量分布详情。勾选要调派的增援编队,一键点击自动生成调派单,编辑后直接下发增援机构。
6.3.1.5.3 自动过滤普通警情和重大警情
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可根据业务需求设置重大警情的判断规则,从而自动过滤普通警情和重大警情。
6.4 其他定制软件:
6.4.1. 国标上联对接模块定制
以国标 GB/T 28181 为基础,在国标上联网关设备基础功能上,通过增加定制开发
软件功能,从而实现国标上联网关的资源目录汇聚(规范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内应急通信设备资源目录,统一设备名称和编码)、设备状态汇聚(符合国标 GB/T28181-2016 中要求,可在线获取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内通信设备的上线、下线等状态信息。)、地理位置信息汇聚(可在线获取总队提供的通信设备地理位置信息(包括 GPS 和北斗导航),获取方式符合国标 GB/T 28181-2016 规范,以事件订阅和通知的方式完成数据汇聚。)、视频汇聚(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内与第三方系统对接时,应符合国标 GB/T 28181-2016 规范要求,统一编码格式、解码技术以及封装技术要求)、语音对讲(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内的通信设备的双向语音对讲符合国标GB/T 28181-2016 的要求,交互流程规范统一)等数据的动态采集以及向上级系统进行上传。
6.4.2. 国标下联对接模块定制
以国标 GB/T 28181 为基础,在国标下联网关设备基础功能上,通过增加定制开发软件功能,从而实现国标下联网关对第三方系统的资源目录汇聚(规范第三方系统通信设备资源目录,统一设备名称和编码)、设备状态汇聚(符合国标 GB/T28181-2016 中要求,可在线第三方系统内通信设备的上线、下线等状态信息)、地理位置信息汇聚(可在线获取第三方系统通信设备的地理位置信息(包括 GPS 和北斗导航),获取方式符合国标 GB/T 28181-2016 规范)、视频汇聚(第三方系统上传的视频与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对接时,应符合国标 GB/T 28181-2016 规范中,统一编码格式、解码技术以及封装技术要求)、语音对讲(第三方系统内的通信设备的双向语音对讲符合国标 GB/T 28181-2016的要求,交互流程规范统一)等数据的动态采集以及向图像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上传。
6.4.3. RTMP 协议转码模块定制
在 RTMP 转码服务器基础功能上,通过增加定制开发软件功能,从而实现 RTMP 转码功能增强(增加码流解码时,对误码、坏帧数据根据专利补偿算法重新补帧还原功能,然后再转码及上传)、视频应用功能增强(增加把图像综合管理系统会议视频流转为 RTMP 标准的视频流,并通过 RTMP 协议推送至第三方系统流媒体中心)、多会议视频流转码功能增强(在单个会议最大 4 路视频流并发转码基础上,开发支持多个会议和最大
16 路视频并发转码服务)、集群与负载均衡功能增强(可设定多种策略,过滤特定报文)可使与第三方系统之间通信协议转换达到更好的效果。
6.4.4. 国标视频目录管理模块定制
国标视频目录管理模块为新增软件功能,可同步设备的创建记录,记录设备的上线、下线情况,为设备统一建档,设备厂商、类型、建设状态、GPS 定位信息等设备的基础信息统一汇总,为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内设备的运维、使用状态提供强大的检测、监控机制,有效、有力地确保系统内设备的作战、执勤力量。
7. 支队系统功能要求
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实战指挥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中规划要求进行系统建设。整个河北省消防救援支队实战指挥系统建设功能分为三类,基础功能、标准功能、
增强功能,基础功能采用消防救援局下发的基础框架进行搭建,标准功能及增强功能支
队自行开发建设。
基础功能主要包含:基础框架、一张图基础功能、战备值守基本功能、应急指挥基础功能、重大安保基础功能、案例库、消防视讯通。
标准功能主要包括:一张图标准功能、战备值守标准功能、应急指挥标准功能、重大安保标准功能、辅助决策标准功能、案例库标准功能以及作战终端相关功能。
增强功能主要包括:应急指挥增强功能。
7.1 基础功能
7.1.1 系统框架
系统建设的基础框架应满足以下要求:
⮚ 系统建设采用 BS 模式,同时支持单屏、双屏模式;
⮚ 支持基于接口或消息的双屏联动;
⮚ 系统支持多租户使用模式;
⮚ 系统采用云服务管理,可实现支持对不同用户、不同组织机构同一应用模块加载不同云服务,或同一应用模块可以加载同一服务提供商的不同版本;支持对云服务的增加、删除、修改;支持用户自己选择云服务,用户指定相应的云服务后,能够立刻生效;
⮚ 系统支持多种浏览器使用,支持同时加载基于 Chrome 浏览器开发的页面,支持 H5 页面也同时支持传统 HTML 页面。
7.1.2 一张图基础功能
7.1.2.1 地图基础功能
一张图常用操作,应包括滚轴放大、滚轴缩小、地图漫游、全图显示、比例尺显示、图层加载、图层卸载、自定义图层显示、地图鹰眼、地图距离量算、地图书签等功能。
7.1.2.2 一张图基础数据
一张图上应集成各类地图通用数据,包括各种绿地、河流、水系等基础矢量数据外,还应包括行政区划(到县)、道路、路段、路口、各种 POI 数据。
7.1.2.3 一张图基础数据更新
一张图的基础数据每年应提供 4 次地图数据更新服务。
7.1.2.4 矢量图、影像图加载和切换
一张图应支持矢量图层和影像图层,并且支持在两个图层间的切换。
7.1.2.5 1:1000 比例尺地图
消防一张图应支持地图切片最小比例尺为 1:1000。
*7.1.2.6 消防图层管理
消防一张图应支持将各类地图数据共分为 30 多个大类,超过 680 余个专业图层,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水电站、水库、消防机构、消火栓,储备物资库、应急保障单位等,每个大类下会继续按子类进行区分,例如高层建筑图层下又分百米以上和百米以下两个图层,百米以上、百米以下又分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两个子图层,层层细分,逐层定位。支持选择行政区划,地图会自动缩放到该行政区划范围,再选择感兴趣的图层,这样地图上的展示定位就更加清晰准确。
7.1.2.7 辖区切换
一张图应支持地图辖区切换,根据作战单位属地可进行市、县辖区的切换。
7.1.2.8 智能关联引擎
应支持灾情和各种消防要素的智能关联,支持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对象、POI 和消防设施自动建立关联关系。
7.1.2.9 智能搜索引擎
一张图内嵌基于路网模型和智能快速搜索引擎,自动建立路网、消防数据资源之间的关联管理,真正让消防数据资源和道路、路口、社会兴趣点设备建立关联关系。针对不同需求,在侧边栏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对象、兴趣点( POI)、高地大化、地址库、道路、路口、水电站、水库、消防机构、消火栓,储备物资库、应急保障单位等信息进行搜索,搜索方式支持汉字模糊、汉字全拼、汉字拼音首字母、门牌号码拼音等方式。
7.1.2.10 警情和视频智能关联模型
警情和视频监控、出动中队车库视频、通讯室视频自动关联模型,警情发生时,自动调阅警情地xx视频。
7.1.2.11 警情二次定位服务
在接处警系统一次定位基础上,通过智能搜索引擎服务进行位置检索。
7.1.2.12 对象位置标注和更新
支持各级消防部门远程登录,利用系统进行重点单位、高低大化、水库水电站、消防机构等各种对象的位置标准和校正,新的 GPS 坐标写入总队数据库的同时,支持调用总队更新数据云服务,更新消防救援局相关数据库。
7.1.3 战备值守基础功能
*7.1.3.1 突出警情判定规则
突出灾情则是根据后台设定的判定规则(该规则提供配置页面),警情自动上升为突出灾情,提醒值班人员关注。
7.1.3.2 即时警情
即时警情显示全总队各地最新接处警信息。
7.1.3.3 突出警情
战备值守首页支持默认在地图上将所有突出灾情的位置标识出来。左边地图屏上展示突出灾情。
7.1.4 应急指挥基础功能
7.1.4.1 警情二次智能定位
对于灾情上报地址不准确、灾情无处置对象关联信息的,应急指挥模块还应提供地图上二次定位功能。
7.1.4.2 作战地图标绘
系统应提供现场图绘制工具,自动将左屏地图画面拷贝至绘图区,在画面上可以进行各种场景、路线、设备、救援力量的标绘,标绘完成后可保存至本地。也可以打开之前绘制好的现场作战地图继续进行编辑。
7.1.4.3 危化品查询
系统应提供危化品查询模块。
7.1.4.4 计算公式
系统应提供泡沫灭火药剂的计算公式功能。
7.1.5 重大安保基础功能
7.1.5.1 重大安保力量部署
7.1.5.1.1 涉会场所地图展示
重大安保的地图屏应支持默认展示当前专项活动的所有涉会场所位置分布情况;
7.1.5.1.2 力量部署地图展示
应支持展示每一处安保部署力量的基本信息、部署范围、部署概述以及部署了多少车和多少警力等详细信息,并在地图上定位显示力量位置。
7.1.5.1.3 xx重点单位及火灾隐患单位展示
通过高危单位、重大隐患选择,可展示涉会场所xx 500 米高危单位、火灾隐患单位列表。
7.1.5.2 安保部署
安保部署支持展示所有涉会场所信息,页面按时间轴方式展示安保活动重大节点,并显示安保活动的最新动态和现场指挥部联系方式等信息。安保部署页面还会显示安保属地最近 24 小时警情数据和社会面火灾防控情况。
7.1.5.3 每日防控
“每日防控”应支持用统计表格方式详细展示昨日安保属地及xx地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数据。
7.1.5.4 每周防控
“每周防控”应支持用统计表格方式详细展示上周的安保属地及xx地区的消防监督检查数据。
7.1.6 案例库基础功能
7.1.6.1 典型案例调阅功能
系统应提供各类典型案例调阅功能。
系统可以通过关键字对典型案例进行搜索,可选择时间段进行查询。
7.1.6.2 典型案例批量导入功能
应支持按照 Excel 模板格式批量导入案例,在表格中填写案例本地文件夹路径,会
自动批量上传。
7.1.6.3 典型案例批量导出下载
应支持在典型案例调阅页面,可以针对每一个案例的资料进行全部下载或选择部分下载。
系统还应支持对多起案例进行批量导出。
7.1.6.4 典型案例审核功能
应支持有权限的用户可对上传的典型案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案例才能在案例调阅页面查看到。
7.1.7 消防视讯通
应支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灭火救援视讯通,选择上传机构后上传灾情信息,可上传的信息包括:文字、位置、照片、视频、语音;
上传的各类信息可通过互联网传输至实战指挥系统,供指挥人员查阅。
7.2 标准功能
7.2.1 一张图标准功能
7.2.1.1 图层过滤
系统应支持通过名称、拼音首字母进行图层过滤,按照业务使用需求选择特定的图层进行搜索查询。
7.2.1.2 资源查询
7.2.1.2.1 属地资源查询服务
系统应支持查询的属地资源有:执勤实力、微型消防站、500m 水源、1000m 水源、5000m天然水源、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保卫目标、xx道路、手持单兵、通讯车辆、消防车辆共十四种资源。按离警情距离排序。
7.2.1.2.2 省内资源查询服务
省内资源有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增援力量、应急保障和储备物资等共七类资源。按离警情距离排序。
7.2.1.3 移动设备位置信息服务
7.2.1.3.1 移动目标展示
应支持在一张图上实时展示消防车辆、消防单兵、无人机等移动设备的实时位置以及设
备信息。
7.2.1.3.2 指定移动目标位置跟踪服务
应支持在一张图上可对需要重点关注的消防车辆、消防单兵、无人机等移动设备进行实时跟踪。
7.2.1.3.3 移动目标历史轨迹回放服务
应支持可在一张图上查询消防车辆、消防单兵、无人机等移动设备的历史轨迹信息,可自行输入需要查询轨迹的日期、时间段。
7.2.2 战备值守标准功能
7.2.2.1 预警信息跑马灯
应支持地图上方以跑马灯的形式展示灾情预警信息,全部信息从互联网国家气象局、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中心、地震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中实时获取。
7.2.2.2 涉消舆情
应支持显示互联网的舆情系统实时推送的最新舆情信息,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展现。
7.2.2.3 警情地图
应支持以地图形式综合展示全年、当月、昨日、当日等不同时段的全总队警情数据统计值,并分别显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反恐排爆、社会救助、公务执勤、其他出动等各类警情数据,以及各支队的警情热力分布。地图下方用柱状图展示全总队警情在相应时段内的变化趋势。
7.2.2.4 今日警情
应支持今日警情页面提供给值班人员和总队领导随时掌握当日的警情状况。包括全总队的警情地图分析、各支队警情地图分析,实时掌握各类型的警情统计数据和分布情况。
7.2.2.5 值班动态
应支持展示重点关注、要事提醒、值班快报信息。
7.2.2.6 值班信息
应支持值班地图页面显示总队、各地市支队的值班排班信息和执勤力量情况,并显示涉消舆情分类占比,舆情突出地区和信息直报的收件类别统计数据。
7.2.2.7 信息录入
应支持信息录入页面提供会议通知、待办事项、领导批示、工作动态、值班文件等工作事项的录入、编辑、删除和查询等管理功能。
7.2.3 应急指挥标准功能
7.2.3.1 警情基础信息
应支持展示灾情现场的实时状况,包括灾情基本情况,以及实时收到的火场文书、火场实况、微信信息、指令流、综合信息等。
7.2.3.2 警情对象信息
应支持通过关联灾情的处置对象,可以查看该处置对象的基础信息、现场实景图片、灭火救援预案和消防队站、执法监督情况、消防设施情况等综合信息。
7.2.3.3 力量信息
力量信息画面应支持展示处置灾情的当前救援状态:到场、展开、出水、控制还是熄灭;可查阅出动力量、途中力量信息,包括:出动了多少中队,多少消防车,多少人员,包括属地力量和增援力量;以及每一辆消防车所属中队,车牌信息、车辆类别、是否到场,并结合地图屏联动展示消防车的实时位置。
7.2.3.4 社会联动信息
实战指挥系统应支持集成联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便于随时应急联动。同时还展示该灾情所属总队和支队,以及消防救援局灭火救援专家库名单。
7.2.3.5 营区视频
应支持在系统的调派单发出后,系统可自动或手动调阅调派队伍所属营区的视频画面,供指挥中心查阅队伍出动情况。
7.2.3.6 警情xx视频调度
系统应支持可自动生成警情与视频监控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应急指挥过程中可一键自动调阅相关视频监控。
7.2.3.7 属地调度(支队)
系统应支持可查询灾情地的属地资源有:执勤实力、微型消防站、500m 水源、1000m 水源、5000m 天然水源、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保卫目标、xx道路、手持单兵、通讯车辆、消防车辆共十三种资源。默认显示执勤实力的资源分布。
7.2.3.9 指令下达与上报
实现总队与部消防局、下辖支队之间的指令上传下达。
7.2.3.10 视频接入调度
支持接入、调度营区监控、现场救援监控画面、联动单位共享的视频资源;支持主流厂商设备接入,可实现主流厂商接入前端的视频浏览;
*支持对接入的视频进行多画面同时浏览,支持单画面全屏和多画面全屏;
*支持一机多屏功能,可将窗口复制到指定显示器,也可同时展现多个业务界面;
*支持对接入视频的 PTZ 控制;
*支持实时浏览的同时,可呼叫前端进行对讲;
7.2.4 重大安保标准功能
7.2.4.1 信息维护
应支持提供安保活动各项数据,包括基本信息、安保日程录入、涉会场所、安保动态、安保活动、安保部署和安保力量、现场联络等信息的录入编辑、查询删除等管理功能。
7.2.5 辅助决策标准功能
7.2.5.1 警情分析
警情分析应支持对各类灾情数据进行多维度的时空统计分析。包括灾情热力图、灾情类型占比图,各类重点关注火灾统计数据、火灾等级分布柱状图、各类型火灾数量趋势图和灾情数量的同比环比趋势图等统计图表。时间上可以按上月、本月、本季、本年多个时间单位进行统计,也可以自由选择时间段进行统计。默认展示全省灾情的统计数据,也可以向下钻取显示各地的统计数据。
7.2.5.2 消防监督统计
消防监督应支持按照总队、总队下各支队的层级关系对各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的监督检查情况、执法动态情况进行统计,展示各项检查数据的同比环比趋势。并重点显示对各类建筑场所的检查情况。时间上可以按上月、本月、本季、本年多个时间单位进行统计,也可以自由选择时间段进行统计。
7.2.5.3 重点对象统计
重点对象应支持对领导重点关注的八大资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核电站、油气管线、大型水库水电站、地震带。统计各类资源的数量、分布情况和灾害情况等信息。
7.2.5.4 战备实力统计
消防实力分析画面应支持对全总队各层级消防机构的战备实力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别统计总队、各支队的消防队站(包括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人员(现役和非现役)、车辆、药剂和装备等情况。
7.2.5.5 灾情综合查询
应支持提供灾情信息的综合查询页面。查询条件有:灾情名称、灾情地点、灾情时间、灾情类型和灾情等级等。查询结果展示每一起灾情的基本信息,火场文书、指令流和微信信息等详情。
提供灾情信息的批量导出功能,可自由选择导出内容。
7.2.5.6 数据研判
系统应支持对辖区内消防历史数据研判。
7.2.6 案例库标准功能
7.2.6.1 典型案例增删改
系统应支持对典型案例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7.2.7 作战终端
为确保移动端应用的开放性,需基于企业微信开发实现移动作战终端相应功能,需具体阐述实战指挥系统移动作战终端应用实现模式,确保与部局实战指挥平台对接。
7.2.7.1 作战终端开发要求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发的移动作战终端软件可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含专用终端和通用终端)上使用,兼容xx操作系统。
7.2.7.2 作战终端功能描述
7.2.7.2.1 火场实况
作战终端可以在灾情列表中选定需参与作战的灾情并加入作战。
基于移动终端火场同事之间可通过文字、语音进行对话沟通,并且终端提供标准普通话语音转文字功能,转换的文字内容供指战员参考;
现场作战人员可通过作战终端上报火场照片和视频片段至指挥中心;
作战终端获取的火场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片段自动发送至指挥系统火场实况显示;作战终端间可进行位置共享,主要用于特殊位置的共享,也可以作为灾情地、集结地位置共享和导航的补充。
7.2.7.2.2 移动终端和车辆绑定
作战终端可与车牌号绑定,绑定后当该车辆被某灾情调派出动时,该作战终端即自动加入该起灾情参与作战;
如果作战终端需与车辆解除绑定,也可进行绑定解除操作。
7.2.7.2.3 绑定车辆移动终端车辆状态更新
可以智能更新车辆状态为出动、途中、到场等状态,也可以人工设定车辆状态。车辆状态包括:调派、出动、途中、堵塞、到场、出水、熄灭、返回、归建、途中返回等多种状态。
7.2.7.2.4 自动参战
绑定了车辆的移动作战终端,在车辆被调派时,系统根据算法研判将这些终端自动列为参战终端。
7.2.7.2.5 手动参战
没有绑定车辆的终端,也没有到达火场的终端,可以手工设定参战模式。
7.2.7.2.6 灾情地点三次确认
在作战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对灾情地点进行三次确认,即将当前位置自动设置为灾情地点,并自动回传到后台实战指挥系统,确保灾情位置准确无误。
7.2.7.2.7 警情地导航
对于有坐标位置的灾情,作战终端可以调用xx地图、苹果地图等第三方 APP 进行灾情路线导航。
*7.2.7.2.8 集结区设定和导航
作战终端可对车辆、物质、特种装备集结地进行设置,确保各类资源有序调度,设定后后续作战人员可直接按照设定集结点进行导航。
⚫ 车辆集结点设置:在地图上设置车辆集结地点,供增援调派车辆导航前往。
⚫ 物资集结点设置:在地图上设置物资集结地点,供物资调派力量导航前往。
⚫ 特种装备集结地设置:在地图上设置特种装备集结地点,供特种装备调派力量导航前往。
7.2.7.2.9 警情展示
系统可根据用户的组织机构自动过滤警情。
7.2.7.2.10 警情信息
作战终端可接收系统推送的警情信息,包括时间、地点、类型、等级、出动力量、状态等基本情况,并进行实时的更新展示;
7.2.7.2.11 对象信息
可在移动终端查看xx的水源(500 米、1000 米消防水源、5000 米天然水源)、重要保卫目标、对象基础信息,远程感知预案、图纸集合。
7.2.7.2.12 力量调度
可通过作战终端查看到场力量总表,途中力量总表,包含出动车辆的中队、类型和车牌号等信息。
可按三种方式进行力量展示:按照出动中队、按照出动车辆、按照出动人员。
7.2.7.2.13 联动信息
作战终端可查阅系统推送的相关社会联动单位信息和专家库的联系方式。
7.2.7.2.14 工具
计算公式
终端提供快速计算所需泡沫灭火药剂数量的计算工具。危化品查询
在终端上查看各类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和处置方式等信息。
7.3 增强功能
7.3.1 应急指挥增强功能
*7.3.1.1 警情增强信息
系统针对警情应支持提供各类增强信息,包括:现场实况、接警录音列表、接警录音播放、接警录音下发、指令下达、指令信息展示、综合信息、调派营区通讯值班室自动关联、调派营区通讯值班室智能调阅、营区车库视频自动关联、营区车库视频智能调阅。
7.3.1.2 力量信息增强展示
应支持可按三种方式进行力量展示,分为到场力量和途中力量按照出动中队
显示出动的中队数量、中队名称等信息按照出动车辆
显示出动车辆的数量、车辆类型等信息按照出动人员
显示出动人员数量、带队领导等信息
7.3.1.3 视频列表
系统应支持通过目录树方式展示所有视频列表,用户可根据需求调阅所有视频监控资源。
7.3.1.4 属地调度(支队)
7.3.1.4.1 接收总队增援调派指令
支队系统可接收总队增援调派指令,接受后支队系统上将有信息提示,可查阅详细的调派信息。
7.3.1.4.2 自定义属地调度方案(参数化调派)
每个支队可以建立自己的属地调度方案。针对不同灾情不同等级建立不同的调度方案。调度方案信息包括编队名称、编队类别、灾害等级、灾害位置、灾害时段、编队描述,以及具体的编队力量:车辆类型、数量等信息。
* 8 现有图像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升级
以国标 GB/T 28181 为标准,需要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在资源目录统一编码、设备状态信息汇聚、北斗及 GPS 位置信息上图、视频汇聚等软件功能方面开展相应的系统升级完善;满足跨系统间的视频接入要求。
9 系统硬件要求
9.1 国标上联网关
* (1)基于国标 GB/T28181 联网标准开发,实现本级系统具备与上级国标视频系统或设备间的互联、互通,支持软件定制开发;
(2)支持向第三方国标视频系统推送监控通道资源;
(3)支持设备注册、注销、心跳保活、目录查询、实时预览、云台控制、录像文件检索、录像文件回放及控制、录像文件下载、手动录像、报警管理、设备信息查询、设备状态查询、设备远程启动、设备校时等国标联网功能;
(4)可单台设备组网,也可多台设备叠堆组网,满足大规模组网需求;支持多网段接入、穿越网闸或视频安全接入系统,实现在内网接入外网资源;
(5)需采用电信级服务器和嵌入式操作系统,可支持 7*24 小时不间断工作;提供日志、远程调试、远程配置、远程升级等维护管理功能,可满足日常维护需求;
(6)内存:DDR4 内存容量≥4G CPU:Intel Xeon 四核及以上, 主频≥2.4GHz 硬盘:≥64G;
(7)网络接口:≥2 x 100M/1000M 快速自适应以太网口;
(8)支持双冗余电源;
(9)2U 机架式服务器;
9.2 国标下联网关
*(1)基于国标 GB/T28181 联网标准开发,实现本级系统具备与下级第三方国标视频系统或设备间的互联、互通;支持软件定制开发;
(2)支持设备注册、注销、心跳保活、目录查询、实时预览、云台控制、录像文件检索、录像文件回放及控制、录像文件下载、手动录像、报警管理、设备信息查询、设备状态查询、设备远程启动、设备校时等国标联网功能;
(3)可单台设备组网,也可多台设备叠堆组网,满足大规模组网需求;支持多网段接入、穿越网闸或视频安全接入系统,实现在内网接入外网资源;
(4)采用电信级服务器和嵌入式操作系统,可支持 7*24 小时不间断工作;提供日志、远程调试、远程配置、远程升级等维护管理功能,可满足日常维护需求;
(5)支持下级国标系统监控通道的接入和管理;
(6)设备具有可维护性,本机具有 LCD,具有 IP 地址、运行状态等信息的显示能力;
(7)内存:DDR4 内存容量≥4G CPU:Intel Xeon 四核及以上, 主频≥2.4GHz 硬盘≥64G;
(8)网络接口:≥2 x 100M/1000M 快速自适应以太网口
(9)支持双冗余电源;
(10)2U 机架式服务器。
9.3RTMP 转码服务器
*(1)支持 RTMP 协议,可将视频流通过 RTMP 协议对外发布;
(2)支持服务器堆叠、集群、分布式部署,可实现视频流转发负载均衡;
(3)提供的视频流可通过标准 FLASH 插件播放会议实时视频;
*(4)单台服务器支持≥4 个会议 16 路视频转码服务;
(5)支持软件定制开发;
(6)支持 H.264 编码格式,分辨率兼容 D1,720P,1080P 等视频格式;
(7)音频标准支持 G.711/G.722/G.722.1/G.729, Audec;
*(8)支持指挥视频终端远程设置和启用、停止功能;
*(9)支持通过 WEB 对转码流进行图像预览和启停控制;
(10)支持液晶面板可设置和查询配置信息,支持 WEB 远程系统升级、维护。
(11)DDR4 内存容量≥4G CPU:Intel Xeon 四核及以上, 主频≥2.4GHz 硬盘
≥64G;
(12)网络接口≥2 x 100M/1000M 快速自适应以太网口;USB 接口≥2; COM 口≥1;
(13)1U 机架式服务器。
9.4 视频合成服务器
*(1)实现移动端设备(车载、手机、平板等)参与指挥调度会议的应用;
(2)通信标准支持 ITU-T H.323 协议、SIP 协议;
(3)视频标准:H.264、H.264 High Profile;音频标准:G.711/G722/G.722.1,宽频语音;
*(4)支持≥8 路 540P 或≥4 路 720P 或≥2 路 1080P 的视频解码和合成处理能力;
(5)合成输出分辨率可选 1080P、720P、540P、360P;
(6)同时支持≥2 个会议,可将调度会议中指定分屏的视音频合成后转发给移动端设备。
(7)支持自动入会视频合成、动态分配,最高支持 1080P 视频合成。
(8)维护管理支持本地升级、远程升级,支持以 QoS 网络传输级别控制带宽;
(9)CPU:主频≥3.4GHz 最大睿频≥3.9GHz 核心数量≥四核心 八线程;
(10)内存:≥4G 硬盘:≥ 64G;
(11)网络接口≥1×100M/1000M 快速自适应以太网。
9.5 移动指挥终端
(1)屏幕尺寸≥7 寸,液晶触控屏(1920 x 1200 PX 全贴合屏幕 );
*(2)支持会议功能,支持一键入会,实现与已有消防图像综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3)支持 POC、PTT(350M)对讲,支持本地对讲录音;
(4)支持调取监控,支持云镜控制功能;
(5)视讯通信标准支持 ITU-T H.323 协议、SIP 协议;
(6)视频标准支持 H.264 High Profile;音频标准支持 G.711,Audec;
(7)视频输入不低于前(200 万)后(1300 万)内置摄像头,音频输入本机自带 MIC(带降噪功能),音频输出支持内置扬声器;
(8)支持标准清晰度图像编码分辨率:QCIF、CIF、4CIF(D1)高清晰度图像编码分辨率:720P25-1080P60,动图像帧率:5~60 帧/秒;
*(9)支持双向全双工语音对讲,快速回声消除(PowerAEC),增强智能噪声抑制
(PowerANS),增强自动增益控制(PowerAGC),全线性回声抵消技术(L-AEC),回音拖尾处理能力,高达 500ms 的回声清除能力;
(10)支持蓝牙传输 BT4.0,支持 WIFI 802.11 a/b/g/n,双频 2.4G/5.8G,双卡双 4G/3G(FDD-LTE/TD-LTE/WCDMA/EVDO/TD-SCDMA)全网通,支持 NFC,发射频率:
13.56MHZ;
(11)支持 VPN 传输,IPSec(支持 CA 数字证书),PPTP/L2TP,GRE/IP,具有 SSL、 DES、MD5 加密,帐户权限确认;
(12)支持对视频、音频、网络的检测和维护;支持本地升级、远程升级;支持以 QoS 网络传输级别控制带宽;
*(13)备内置锂电池并可更换电池,电池容量≥8000mAh,视频传输连续工作时间
≥4 小时,待机时间≥48 小时。
(14)支持最大扩展≥128G 存储;
(15)支持 GPS 和北斗双模定位;
(16)三防等级不低于 IP67 标准; 10 技术设计要求
* 10.1 地图应用开发要求
系统应基于部消防救援局统一提供的地图云服务上进行功能开发,提供完善的与消防救援局地图云服务同步缓存更新机制的方案。
10.1.1 地图数据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及下辖支队实战指挥系统采用消防救援局提供的统一地图云服务进行建设,并部署本地地图镜像,当地图数据有更新时,自动从消防救援局地图云服务进行数据更新缓冲。
10.1.2 图层和图标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辖支队实战指挥系统使用与消防局实战指挥平台统一的图层分类和图标。
10.1.3 地理坐标
在指挥调度网部署的实战指挥系统,所采用的地图服务位置坐标统一使用 CGCS2000 坐标,互联网一张图服务位置坐标采用 GCJ_02 坐标。
10.2 网络环境要求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部署在指挥调度网内,在消防信息网内完成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汇聚。互联网采集的数据通过安全边界接入设备汇入实战指挥系统。
消防救援局、总队、支队各级实战指挥系统均部署于指挥调度网,横向与互联网通过边界接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
10.2.1 指挥调度网
指挥调度网内,各级数据中心通过部署云计算基础设施和大数据系统承载实战指挥系统相关业务应用,实现系统三级纵向联网应用,指令上传下达,数据汇聚共享;城市重大事故及地质性灾害事故救援现场的图像、语音和数据通过 3G/4G/卫星等无线通信网络,汇聚到总队、支队指挥调度网,并逐级向上汇聚到消防救援局平台。
10.2.2 消防信息网
消防信息网内,各级现有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按照统一数据汇聚接口,实现基础数据向实战指挥系统的汇聚。
10.2.3 互联网
互联网上,消防救援局、总队两级通过部署实战指挥系统涉消舆情、预警信息对接访问、视讯通等互联网服务,向总、支队移动作战终端和专职队、微型消防站终端提供对接,互联网采集的数据资源以及物联网终端数据通过边界系统进入实战指挥系统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系统。
* 10.3 集成要求
河北消防总、支队实战指挥系统纵向实现上、下级实战指挥系统数据、指令、音视频等信息的交互;同时,本次建设的河北总队实战指挥系统还要实现与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图像综合管理系统的对接,以及与两大应急通信系统的融合,自动获取灾情、装备等一体化信息资源、各类视频监控资源的位置信息和设备信息等,并可以调阅相关视
频资源;此外,将根据业务需要,实现与外部系统的对接,获取应急联动资源、舆情信息、预警信息等。
投标人需提供对接原理并进行详细描述。相关对接的系统清单如下:
实战指挥系统集成系统列表
序号 | 集成系统类别 | 集成系统 |
1 | 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 | 综合业务系统 |
2 | 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跨区域调度系统、装备管理系统、OSM、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 | |
3 | 外部系统 | 属地政府相关应急联动系统 |
4 | 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 | |
5 | 重大灾害预警系统 | |
6 | 天气预报系统 | |
7 | 地震预警系统 | |
8 | 综合集成 | 部消防局实战指挥平台 |
9 | 两大应急通信系统 | |
10 | 图像综合管理系统 | |
11 | 北斗定位导航系统 |
(1)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集成
与综合业务系统集成,实现人员、机构数据的一致性以及统一的用户认证和管理;与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集成,同步业务数据到实战指挥平台。
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集成表
序号 | 数据类别 | 数据表 | 更新频率 |
1 | 基础信息 | 每天 | |
2 | 每天 | ||
3 | 灭火信息 | 10 秒 | |
4 | 10 秒 |
序号 | 数据类别 | 数据表 | 更新频率 |
5 | 10 秒 | ||
6 | 文电信息 | 10 秒 | |
7 | 10 秒 | ||
8 | 10 秒 | ||
9 | 每天 | ||
10 | 预案基本信息 | 每天 | |
11 | 水源信息 | 每天 | |
12 | 每天 | ||
13 | 每天 | ||
14 | 每天 | ||
15 | 每天 | ||
16 | 装备信息 | 每天 | |
17 | 装备信息 | 每天 | |
18 | 单位信息 | 每天 | |
19 | 灭火重点单位 | 每天 | |
20 | 每天 | ||
21 | 应急物资 | 应急物资 | 每天 |
22 | 应急物资单位 | 每天 | |
23 | 应急物资库存 | 每天 | |
24 | 日常值守 | 信息直报值班信息 | 30 分钟 |
25 | 30 分钟 | ||
26 | 1 分钟 | ||
27 | 30 分钟 | ||
28 | 消防监督 | 防火重点单位 | 每天 |
序号 | 数据类别 | 数据表 | 更新频率 |
29 | 建筑信息 | 每天 | |
30 | 微型消防站 | 每天 | |
31 | 户籍化 | 每天 |
(2)其他部门应急联动资源
实战指挥系统的应急联动资源统一从消防局对接获取,从消防局获取的内容主要包
括:
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地方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重特大事故灾害发生后获取应急通信
保障队伍联动信息;
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和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进行对接,获取灾害事故区域的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信息及变化趋势,以及重大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雨、暴雪等极端自然天气情况和范围情况;
与国家减灾中心对接,获取灾害事故区域的卫星遥感影像信息和受灾区域核心指标的快速评估等辅助决策信息;
与中国地震局对接,获取地震震源及xx分布、烈度分布等地震监测信息和地震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预评估等辅助信息;
与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接,获取汛情监测与预测等信息;
与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指挥部对接,获取森林和草原火灾地点、范围等信息。
(3)消防局实战指挥平台
与消防局实战指挥平台对接,实现数据的汇聚和上报,以及在实战过程中的作战命令下达与反馈。
投标人需承诺基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一下发的基础框架进行实战指挥平台功能开发,开发的功能集成至基础框架内进行统一展示和应用。
(4)两大应急通信系统
与两大应急通信系统对接,获取灾害事故现场的语音、图像和数据,为应急指挥提供一个前线与后方信令传输与调度管理的系统,实现“扁平化”指挥。
(5)图像综合管理系统
与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目前消防图综系统所有视频系统的对接,进而实现视频资源的调用功能。
集成后图像综合管理系统将是实战指挥系统的融合通信子系统,负责视音频相关设
图像综合管理系统集成辖区平安城市、地网雪亮等视频监控、卡口,为指挥中心查看现场火情提供电子眼,同时可以辅助应急指挥查看道路拥堵情况。融合通信子系统可直接调度图综系统下的指挥终端视频、单兵、布控球、高喷车视频等视频资源。
对接对于在图综设备兼容列表中的新增第三方设备,这些设备可以通过原视频网关服务器预留的 SDK 接口进行接入。如原视频网关服务器接入数已满额的,需要增加视频网关服务器授权。在完成国标 GB/T28181-2016 改造后,原则上今后将不再进行 SDK 方式的接入开发,都将依据 GB/T28181-2016 标准进行接入。新增设备不在兼容列表内的,都按照 GB/T 28181-2016 标准进行对接,在消防指挥网部署国标视频网关服务器进行对接。非兼容列表内的设备接入后主要实现的功能点为设备的注册、上下线、音视频接收、语音对讲和 GPS/北斗信息订阅等。
音视频流
方式一:按照国标 GBT28181 的方式,调取图综系统设备的标准音视频流,然后过转码服务器进行封装和格式转换,以满足页面支持,然后展示到界面上。
方式二:建立流媒体服务器,向图像综合系统拉取私有音视频流,然后过 RTMP 转码服务器,生成 RTMP 的 URL 串,然后页面进行接收。
(6)北斗定位导航系统
安装车辆定位功能的装备,按要求及时接入北斗导航定位系统,位置信息要遵循全国统一标准,实战指挥系统与北斗定位导航系统对接,获取所有装备的实时位置信息,并在地图上展示。
10.4 数据要求
10.4.1. 数据范围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充分汇聚整合现有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自建业务系统、物联网等手段自动采集信息、社会联动信息和其他辅助实战指挥的资源信息,确保数据资源丰富、准确,为智能指挥调度及深度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存储全省实战指挥全量数据和信息。数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开展实战指挥平台第二轮数据加载汇聚工作的通知》(公消办[2017]336)中涉及的数据范围。
10.4.2. 数据索引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数据索引采用 ElasticSearch。
10.4.3. 数据冗余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通过 ElasticSearch 分布式数据库对实战指挥系统所有数据建立数据副本,实现数据冗余存储,确保实战指挥系统的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
10.4.4. 元数据标准
实战指挥系统元数据标准沿用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数据标准,根据系统建设需要,增加以下数据标准:
行政区划代码(6 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
消防机构、辖区编码或所属中队编码(8 位):由行政区划代码(6 位国标编码)+基层中队编码(2 位,不超过 99);
消防队站编码(12 位):辖区编码(8 位)+队站编码(4 位,不超过 9999),中队的队站编码为 0000。包括现役队、政府专职队、乡镇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各种微型消防站;
消防对象编码(16 位):辖区编码(8 位)+备用(2 位)+顺序号(6 位,不超过 999999)。消防单位类别、防火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对象、保温材料类别(4 种)等信息在消防对象其它字段中描述,消防单位类别可以扩展。
10.4.5. 接口标准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完全遵从消防救援局制定实战指挥系统基础框架对外接口标准及要求。
10.4.6. 开发要求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标准功能和增强功能开发采用 BS 模式,采用 HTML5 技术开发,画面能够自适应显示区域。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发的移动作战终端软件可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含专用终端和通用终端)上使用,兼容xx操作系统。
10.4.7. 安全要求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战指挥系统应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设计要求,在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数据备份等方面提供完备的安全措施。
11. 运维服务要求
11.1.1. 服务范围
为保证实战指挥系统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的技术维护服务,对系统系统以及配套基础设备进行基础维护、故障处理及恢复服务。
11.1.2. 服务规划
11.1.2.1. 人员组织
为保证能够及时响应,使用业务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运维人员组建专业的运维团队,在运维服务期间提供全年 365 天、7*24 小时运维服务。
运维团队设置岗位包括运维主管、运维服务工程师和远程技术支持专家。
11.1.2.2. 基础运维服务
在运维服务期内,提供对实战指挥系统软件的基础运维服务。
利用专业软件实时监控并记录实战指挥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的运行情况,记录异常状态。
每周对实战指挥系统基础软件的各项参数和指标进行全面的检查,对系统基础软件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对基础软件进行数据备份,更新并输出基础软件配置清单,出具巡检与处置报告。
根据基础软件历史维护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优化改善方案,对数据库、操作系统以及杀毒软件等进行优化性调整或升级。
因基础软件故障引起业务中断或效率下降无法满足正常运行要求,运维工程师在知晓故障后立即进行处置,保证本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11.1.2.3. 系统升级服务
在运维服务期内,承建单位根据消防局提供的基础框架基础功能进行升级维护,同时在消防局对基础框架基础功能的基础上对系统软件标准功能和增强功能作对应升级,确保系统能够按照实战指挥系统建设要求稳定运行。
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投标人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
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本项目预算为 416.4969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
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开发、系统建设、系统集成、硬件设备、备品备件、实施、第三方测评、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2、完工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 3、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全部合同价款。
5、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6、售后服务基本要求:
1)本项目涉及的硬件质保期为 3 年,软件需提供 3 年的免费升级服务。
2)中标单位需设立本项目的专线电话。提供 7×24 的全天候技术支持热线;售
后服务工程师和项目经理 24 小时及时响应用户的请求。 3)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系统三级联网调试、地图应用开发承
诺函原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现有图像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升级的承诺函,国标上联网关、国标下联网关、RTMP 转码服务器、视频合成服务器需为原厂原包配件、原厂 7*24 服务,验收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7、培训要求
在服务期间,承建单位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培训讲师向河北省消防总队进行实战指挥系统现场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培训内容包括与实战指挥系统相关的理论、硬件操作和软件操作。
8、演示要求
为更好的展示投标人的软件产品功能,方便评标专家理解投标软件的技术特点,在开标过程中安排讲解环节。每个投标人的演示讲解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不包括专家提问时间)。
(1)投标人需自备笔记本电脑。演示顺序由招标方在演示前组织投标人代表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进行讲解演示的,其讲解演示分为 0 分。
(3)演示内容:
实战指挥系统整体框架展示
1、双屏联动:系统采用一机双屏的展示形式,支持基于接口或消息的双屏联动,当双击上河北省内某个灾情时,地图屏显示该灾情位置信息,业务屏自动跳转到应急指挥页面,展示该灾情的详细信息,在左屏地图页面选择某个重点保卫单位,右屏将自动关联展示至该单位的详细信息。
消防一张图展示
1、消防图层管理:消防一张图将各类地图数据共分为 30 多个大类,超过 680 余个专业图层,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水电站、水库、消防机构、消火栓,储备物资库、应急保障单位等,每个大类下会继续按子类进行区分,例如高层建筑图层下又分百米以上和百米以下两个图层,百米以上、百米以下又分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两个子图层,层层细分,逐层定位。支持选择河北省下属的行政区划,地图会自动缩放到该行政区划范围,再选择感兴趣的图层。演示要求展示河北省内实际的图层信息。
2、智能搜索引擎:一张图需内嵌基于路网模型和智能快速搜索引擎,自动建立路网、消防数据资源之间的关联管理,搜索方式支持汉字模糊、汉字全拼、汉字拼音首字母、门牌号码拼音等方式。支持多关键字或多拼音首字母的组合检索,例如:输入“hb jd”拼音首字母搜索出“河北 酒店”相关的结果;输入河北省内某个门牌号应能定位到对应的位置,所检索的内容必须为河北省内的数据。
3、经纬度定位:系统支持直接输入经纬度在地图上面定位该位置,输入河北石家庄火车站的经纬度,可在影像图上精确定位到河北石家庄火车站。
战备值守类信息展示
1、突出灾情判定规则:可以设定突出灾情判断规则,规则包括:灾情持续时间、死亡人数、燃烧面积、调动大队数、调动中队数、调动车辆数、灾情等级等,规则可设置单项满足或多项满足。并可设置重点关注区域,在指定时间段内发生的任何灾情都会上报为突出灾情,不受上述条件影响。
2、对象位置标注和更新:支持各级消防部门远程登录,利用实战指挥系统对重点单位的位置标准和校正,支持过滤展示已标注与未标注的对象,支持按不同类型的对象进行筛选展示。
应急指挥类信息展示
1、属地资源查询:系统选择河北省内某一个灾情后,系统可自动匹配xx范围 的资源,形成资源圈,并可显示该资源圈的半径,其可展示的资源应包括:执勤实力、
微型消防站、500m 水源、1000m 水源、5000m 天然水源、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保卫目标、xx道路、手持单兵、通讯车辆、消防车辆共十四种资源,默认显示执勤实力的资源分布。
2、调度路径辅助规划:系统支持对需要调度的力量与物资等进行行车路线自动推荐,可展示路况信息、行车距离、预估时间、行车路径等,力量和资源包括:执勤实力、微型消防站、专业队伍、灭火药剂、泡沫厂家、特种装备、应急保障等。
3、警情和视频智能关联模型:警情和视频监控、出动中队车库视频自动关联模型,警情发生时,自动调阅警情地xx道路视频、出动中队车库视频,当有多个中队时,选择某个中队的视频进行查阅。
4、专家信息:系统支持关联展示消防救援局专家、总队专家、属地专家,专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专家领域,同时可检索。
支持智能匹配功能,针对不同类型的火灾,系统自动匹配对应领域的专家,例如:某建筑类火灾,可自动匹配建筑火灾专家,无需检索。
5、移动目标历史轨迹回放服务:对指定移动目标进行指定时间段的历史轨迹回放,提供最近 1 小时内、3 小时内、5 小时内、8 小时内快捷查询,或者可以手动选择时间。
6、指令信息展示:系统提供查看灾情指令信息的功能,指令信息包括:二次定位信息、图片,以及指挥命令等,支持置顶相关指令的功能。
录音播放:系统可对报警电话录音直接进行播放。
综合信息:按时间顺序显示所有的火场文书、微信程序和指令信息,默认按时间正序排列,也可以按时间倒序排。
7、总队跨区域(战区)增援力量浏览、总数、分支队浏览、支队总数:对于总队的跨区域调度,每个支队可以建立自己的增援编队力量。针对各种灾情提供不同类别的编队力量。编队力量信息包含编队名称、编队类型、出动人数、出动车辆、增援方向、集结地点、行驶路线、到达时间等。
8、作战地图标绘:支持一键将地图画面拷贝至绘图区,并提供现场图绘制工具,包括各种快捷图例:快捷图标(易爆气体、着火点、进攻方向等)、快捷文字标签等,在画面上可以进行各种场景、路线、设备、救援力量的标绘,标绘完成后可保存至本地,并提供后续可编辑的格式,后续打开仍旧可以对之前标注的标签进行调整。
辅助决策类信息展示
1、天气信息辅助研判:在对灾情进行应急指挥时,系统可自动关联灾情地的气
象信息,包含未来 24 小时的温度、湿度和风向、风力等级等,并可扩展查看过去 24
小时及未来 7 天的相关信息。
2、数据接入检测和质量检测:展示总队和支队各个层级实时监测数据的接入情况,包括总数、日增长量、月增长量和年增长量,以及各下级机构的数据接入数量,以充分了解各机构的数据贡献度。实时展示各类接入数据的链接情况,正常或中断,随时掌握数据链路状况。
3、灾情定位统计:支持对灾情地点重定位情况进行统计,可按时间段分别统计不同机构的一次定位率、二次定位率、三次定位率、处置对象关联率,有效分析是否灾情有关联地点。
4、视频列表:系统通过目录树的形式调看所有可调阅视频,可挑选部分视频对视频进行收藏,设置收藏列表。
可以支持添加视频预案,包括个人预案和公共预案两种形式,预案可设置名称、布局、启动时间和轮巡间隔。
5、安保力量部署录入:系统支持通过结构树的方式逐级新增力量部署,包括:力量名称、力量类型、力量地点、力量说明、经纬度、配备车辆、配备人数、执勤车辆、执勤警力、力量明细、力量概况图,并支持上传力量概况图。
9、现场勘查要求
(1)为使各投标人能充分了解本项目及更加合理的报价,投标人投标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勘查情况,自行设计和计算配置需求,由于遗漏或缺陷引起的任何项目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完全承担。
(2)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勘查时间、地点: 详见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营
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五、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 2017 年 1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工程”指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所含工程。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交易中心”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合格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条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
3.4 本次招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遵守下列要求: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5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条。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
级。
(3)如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专业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
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及/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
/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进行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交易中心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和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一形式,下同),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交易中心,但投标人未回复或交易中心未收到回复时,不应作为交易中心未向投标人发出该通知的依据,交易中心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交易中心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交易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交易中心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交易中心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交易中心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 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交易中心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澄清后招标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所留手机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将会造成收不到短信。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4 交易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交易中心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二、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
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 保证金
(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领取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项目分包、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条。
(4)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条。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x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12.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
12.4 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规定为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12.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7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hetf 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e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3.2 投标人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
15.2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
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3 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
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6.投标文件制作
16.1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网站服务大厅(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6.2 投标人凭CA 密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招标文件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hezf);②格式二(.pdf)。
16.3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6.5 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6.6 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将拒收。
16.7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e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加密。
四、开标
17.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7.1 交易中心将在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
动。
1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 CA 密钥参加开标并签到。
17.3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17.4 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现场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17.5 开标时,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交
易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 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 条。评标专家由交易中心与采购人代表一起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并现场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18.2 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
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9. 投标文件初审
19.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3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条带*部分的文件、资料不全或无效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7)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8)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
明。
20. 投标的澄清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
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1.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如有样品评分的还应包括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分包招标的按包分别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2.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件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3.确定中标供应商
交易中心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
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6. 采购项目废标
2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废标后,交易中心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六、签订合同
27. 中标通知
27.1 评标结束后,交易中心将评标结果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同时由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7.2 交易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8.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交易中心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8.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七、中标服务费
29. 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31.披露
31.1 交易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交易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交易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2.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2.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2.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交易中心提出询问。
32.4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交易中心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2.6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2.7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8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交易中心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10 交易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2.11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交易中心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2.12 质疑投标人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包括运费和保险(提供产品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2、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投标内容及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6、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三、评定内容及标准”的规定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如有样品或软件演示评分则含样品或演示情况)、资料等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按投标人须知 “2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的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项目分包采购的按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2、评分说明:
(1)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2)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属于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9)无效投标不予打分。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报价 | 报价分 | 15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15 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 |
商务部分 | 相关业绩 | 5 |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 1 分,此项最 多得 5 分。合同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同类业绩要求。 |
商务部分 | 培训 | 3 | 按照项目培训安排的优劣进行比较评价:第一档,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方面安排合理可行,满足用户要求,得 2.5-3 分;第二档,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方面安排合理可行,满足用户要求,但有不足之处,得 1.5-2 分;第三档,无培训计划或培训内 容方面安排有缺陷,得 0-1 分。 |
商务部分 | 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 | 10 | 按投标人项目开发建设团队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 7.5-10 分;第二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4.5-7 分;第三档,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 0-4 分。 |
商务部分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3 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第一档,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需求,得 2.5-3 分;第二档,响应较 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得 1.5-2 分;第三档, 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得 0-1 分。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体系 | 8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与承诺优劣进行综合比较评价:第一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5-8 分;第二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多措施较好,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满足采购需求,得 3.5-6 分;第三档,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基本符合招标要求,但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较差或一般,得 0-3 分。 |
技术部分 | 10 | 第一档,技术方案先进、合理、完整,思路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软件结构层次结构合理,结构清晰,完全符合标准要求,得 8.5-10 分;第二档,技术方案基本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软件结构层次结构较合理,结构较清晰。得 4.5-8 分;第三档,技术方案在满足用户要求方面欠缺,思路欠清晰,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软件结构层次结构欠合理或结构欠清晰,得 0-4 分。 | |
技术部分 | 软件系统功能满足程度 | 15 | 第一档,系统功能完善、丰富,完全达到用户要求,得 9.5-15 分;第二档,系统功能齐全,基本 达到用户要求,得 5.5-9 分;第三档,系统功能有 遗漏或缺陷,得 0-5 分。 |
技术部分 | 硬件产品选型及配置 | 6 | 根据产品选型和配置优劣进行比较评价:第一档,产品选型先进,功能配置强,技术参数完全达到且部分优于标书要求,得 4.5-6 分;第二档,产品选型合理,功能配置较好,技术参数满足标书要求,得 2.5-4 分;第三档,产品选型一般或欠合理,功能配置一般或较差,技术参数低于其他档次产品, 得 0-2 分。 |
技术部分 | 软件易用性 | 5 | 第一档,用户维护管理和操作使用简单易用,满足用户操作习惯,方便业务处理,得 3.5-5 分;第二档,用户维护管理和操作使用简单易用,在用户操作习惯和方便业务处理方面考虑欠周,得 1.5-3 分;第三档,在用户维护管理和操作使用方面考虑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不周,不能满足用户操作习惯,得 0-1 分。 | |||
技术部分 | 软件的安全措施 | 5 | 第一档,提供完备且可行的安全解决方案,得 3.5-5 分;第二档,安全解决方案完备,但可行性较 差,得 1.5-3 分;第三档,安全解决方案不完备, 得 0-1 分。 |
技术部分 | 软件的可维护性及可扩展性 | 5 | 第一档,有较强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得 3.5-5 分;第二档,有一定的可维护性及可扩展性, 得 1.5-3 分,第三档,在可维护性及可扩展性方面 有缺陷,得 0-1 分。 |
技术部分 | 软件演示 | 10 | 第一档,软件可操作性强,界面设计好,功能完善丰富,完全达到用户要求,得 6.5-10 分;第二档,软件可操作性较好,界面设计较好,功能完整,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 3.5-6 分;第三档,软件可操作性、界面、功能设计有缺陷或低于其他档次产 品,得 0-3 分。 |
合计 | 100 | 分档打分的,同档次打分最小分差为 0.5 分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参考格式)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编号为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项目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招标文件中的在本合同
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5.“里程碑”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第二条 开发目的
x软件是甲方为
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
;该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为 。
软件整体功能符合招标文件描述的 系统的要求,应达到 (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第三条 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如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可选择本条)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 ,其主要功能是 。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 。
第四条 软件系统
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 (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 ;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 ;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 ;
(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 。 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 个子系统,包括 子系统、
子系统和 子系统,与 (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 。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 。
第五条 软件开发的交付进度和时间
1.本开发软件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2.软件开发分为 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
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开发软件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 (国家
/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付款方式等见附件
。
第六条 质量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第七条 分包
x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 (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项目管理(供选择)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 。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
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第九条 信息与资料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第十条 资料提供
1.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 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受托人的提交 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
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 2.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
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 3.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
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审核 1.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
审核。
(1)甲方应在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
(2)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
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
(3)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
2.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后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3.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4.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 进度报告
1.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
2.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应当在 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
3.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第十四条 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开发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 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第十五条 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
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
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 %,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 %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十六条 交付时间
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
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而
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
的除外。
第十七条 交付内容
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 。
2.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 领受
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第十九条 软件系统试运行
1.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 天的试运行权利。
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第二十条 系统验收 1.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
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2.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 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3.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
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
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 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第二十一条 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资料和技术。如甲方/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以及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2.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甲方/乙方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 (总公司、分支机构)。
3.甲方对乙方所许可的使用权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或相关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其向第三人许可使用该项权利的权利。
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承受的,则甲、乙双方与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软件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软件。甲方因非经授权而实施的商业性复制行为构成违约或侵权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由其承但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软件的维护和支持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附件 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将软件用于商业性销售,乙方将负责为所有的与本软件相关的最终用户提供维护和支持服务。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将依据附件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第二十三条 项目培训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
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详见附件 。第二十四条 价格与付款方式
1.价格本开发软件总价款为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规定。各部分价格组成见附件 。
2.项目增减定价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以上述规定的价格为原则,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第二十五条 保证 1.委托人保证
(1)甲方具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合同。甲方是一家根据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利益冲突。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a.与甲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等相冲突; b.与甲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中的义务相
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2.受托人保证
(1)法人地位:乙方是一家根据 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利益冲突: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a.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 b.与乙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规定的义务
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3)乙方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授予甲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
(4)侵权与被诉:乙方保证本软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5)合法软件:乙方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6)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7)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
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第二十六条 侵权赔偿
1.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分许可的用户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甲方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3.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软件,或该软件中非乙方对本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密 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
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
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 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3.非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6)法律强制披露;
(7)经披露方书面许可。 5.信息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
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向交易中心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交付软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三个月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出具质量证明,全额无息退回乙方。乙方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须向交易中心提供验收单、合同及采购人出具的无质量问题的证明,经交易中心审核无误后,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有问题,按相关条款解决。
第二十九条 违约责任 1.交付违约。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开
发工作延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约支付违约金 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1)每延期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2)如延期时间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由此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 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直接和间接损失。
2.付款违约
(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 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2)如延期时间超过
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
%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3)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
(4)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软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其它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 %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第三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
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x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三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x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x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
效。
2.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河北省省级财政支付中心、河北省政府采购办、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其效力相同。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执行。
5.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
3、 技术文档等其他资料
需方(甲方)(章): 供方(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日 期: | 年 | 月 |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二、投标文件格式如下:
(含封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封面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商务部分
*一、投 标 函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所投包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9、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
15、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交易中心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报价项目 | 报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序 号 | 报价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报价项目 包含小项 | 报价项目包 含小项价格 | 品牌、规 格等信息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投标总价 | (元) | 总价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1、报价项目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项目对应。表格不足可续填,但不可缺项。
2、(1)小计=单价×数量;(2)每个报价项目的小计=每个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累加;(3)小计累加=投标总价
3、报价项目不分单价的只需注明小计,报价项目分单价但不分小项的只注明单价、
小计。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注册于 ( 投标人住址) 的
(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 ,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公章) :
注: 1、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五、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信用查询记录、节能环保资料等内容
说明:1、营业执照、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交营业执照)
2、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和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提供。
3、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4、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6、若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附节能环保资料,若不是则不需提供。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说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资质资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说明: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合同、合同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九、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
十、投标人情况简介及常设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详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售后服务基本内容应答承诺以及投标人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二、培训方案及承诺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人员、收费标准等承诺及安排。十三、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除报价、售后服务、培训之外的其他商务条款,投标人须逐条作出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四、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免费售后服务期后的软件升级、更新、维护等项目及相关收费标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部分
一、投标技术方案及详细描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含针对本招标项目的详细投标技术开发方案, 投标详细参数、指标描述, 技术应答承诺及说明等。
*二、投标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 技术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文件 对应参数、指标 | 偏离情况 (符合、优于、低于) | 备注(简要注明优于、偏离的原 因) |
注: 表格不足可续填, 不可缺项, 须逐条填写技术参数要求并写明偏离情况。投标文件对应参数、指标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内容, 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填写, 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三、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说明:扫描件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此表请投标人自行设计,须描述投标方案包含的上述有关产品品牌、型号、产地、功能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