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投行平台:指由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交易平台,包括金投行网站、金投行 APP 软件和金投行微信订阅号,是向用户提供投融资信息(含金融产品信息)发布与管理,投融资产品交易管理,交易资金结算等服务的金融信息中介服务平台。
融资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
债权转让人: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债权受让人:金投行平台投资用户【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行”)
经金投行撮合,甲方愿意将与借款人已签署并生效的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以其自有合法资金以本合同约定的受让价受让该等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现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 定义
1、金投行平台:指由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交易平台,包括金投行网站、金投行 APP 软件和金投行微信订阅号,是向用户提供投融资信息(含金融产品信息)发布与管理,投融资产品交易管理,交易资金结算等服务的金融信息中介服务平台。
2、借款人:指借款合同中向甲方借入资金的自然人。
3、基础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是甲方与借款人签署的真实存在的交易合同,该合同是甲方债权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本合同项下的基础交易合同指甲方与借款人签署的融资合同,合同详情详见附件一持仓清单。
4、筹集期:是指甲方通过金投行平台发布债权转让需求时所设定的筹资期限,该期限包括受让债权资金从受让人账户划转之日起至起息日(不含)的这段期限。
5、债权:本合同项下甲方转让的债权是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出借资金而产生的借款人应向甲方偿还借款的债权。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基于甲方和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所产生的;
(2)未过期、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或未被用于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3)未在其上设置任何其它属于第三方的物权。
6、债权溢价回购:是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无条件溢价回购已转让的债权,或执行保险理赔后理赔款项到达保单被保险人(即乙方)账户的行为,或担保公司代偿后赔付款项到达被担保人(即乙方)账户的行为。
7、居间服务费:指甲方使用金投行平台服务而向金投行支付的费用。
8、金投行会员账户:乙方在金投行平台注册的个人专属账户,具有充值、购买理财、接收到期理财资金等金投行平台规定的功能。
9、金投行资金存管账户:乙方同意并授权金投行指定账户作为接收回购款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户:331066160018150100192
第二条 转让债权的条件
甲方应当保证其转让债权在转让交易完成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正常履行状态系指转让债权处于还款期限内。乙方并未对基础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及债权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而甲方应当确保该等基础交易合同及债权的真实性及合法有效性。
第三条 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将其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乙方。若乙方人数超过一人,则以单个受让人实际支付的对价为准。
2、转让和回购的价格、期限详见附件一《持仓清单》。甲方按照乙方支付对价部分占甲方转让价的比例支付回购款。
3、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溢价率为年溢价率,其换算为月溢价率时按一年 12 个月换算,换算日
溢价率时按一年 365 天换算。
4、债权回购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以下一种,具体详见附件一《持仓清单》。
□(1)分期支付; □(2)到期一次性支付; □(3)按期支付。
采用第(1)种方式支付回购价款的:回购价款分 12 个月进行支付,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回购价款金额详见附件一《持仓清单》。,甲方从债权转让日次月开始分期支付回购价款,每月支付回购价款的日期为每月债权转让日对应的当日,当月没有对应债权转让日的,则当月支付回购价款的日期为当月的最后一日
(举例:债权转让日为 7 月 31 号,则 8 月的支付回购价款的日期为 8 月 31 号,9 月则为 9 月 30 号,10 月
为 10 月 31 号);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回购价款的,甲方在回购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回购价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回购价款;采用第(3)种方式支付回购价款的,溢价部分按期进行支付,期数=债权转让期限/支付周期,本合同项下以每 30 个自然日为一个支付周期,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溢价部分款项/期数,剩余回购价款在约定回购日支付。
第四条 债权转让对价支付
甲乙双方同意授权金投行将乙方已成功支付的本合同项下债权转让对价款划付至甲方的指定放款银行账户,账户详情详见附件一《持仓清单》,甲方同意乙方支付的债权转让对价款划付至甲方指定的放款银行账户即视为乙方完成债权转让对价的支付。
第五条 债权的交割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乙方完成债权转让对价的支付之日起,债权由甲方转让至乙方,xxx在其受
x债权份额内取代甲方成为新的债权人,享受债权人的权益。
2、标的债权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担保债权及其它与债权实现有关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声明本合同项下标的债权系其真实、合法、有效拥有的债权,甲方对该等债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甲方未在该等出让债权上设定抵押权、质权、其他担保物权或任何第三方权利,该等出让债权亦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2、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前,未就本合同标的债权与第三方签订债权出让合同,也未在标的债权上设置任何权利障碍。
3、甲方承诺其有权对本合同约定的债权进行转让。对借款人的还款资金不会挪用、滥用等。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回购义务,不会因借款人与甲方在基础交易合同中的争议而拒绝按本合同约定的回购价回购债权。甲方应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借款人。
4、甲方保证会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回购日对债权进行溢价回购,并按本合同约定将溢价回购款支付至金投行资金存管账户。
5、当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出现重大不利影响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他合同各方。
6、甲方保证接受来源于金投行平台任何用户的对于债权的多方或单方受让。
7、甲方同意并授权金投行根据本合同的融资信息通过金投行网站代甲方发出要约。
8、甲方保证其指定账户状态正常,以确保资金划入、划出交易的完成。如因前述指定账户不正常导致的所有损失(如募集资金无法及时入账、还款资金无法划转等)由其自行承担。
9、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溢价回购债权,甲方应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公告费、律师费,为实现抵(质)押物变现的费用如:评估费、拍卖费、保险费、过户费、鉴定费、拖车费、保管费等。
10、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了解标的债权的相关情况以及金投行平台的有关业务规则和交易说明,对债权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了充分、全面的认识,清楚知悉其中的投资风险,经独立、审慎判断后仍做出投资决定,自愿签署本合同并承担风险。
11、甲方同意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或签章确认等方式)签订本合同,并不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便在签订本合同时并没有债权受让人的信息、签订日期信息等。甲方同意以上述方式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不可撤销及变更地授权金投行平台可根据最终债权转让情况生成相关信息和合同,且未经乙方及金投行的同意,甲方不得否认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或以任何方式撤回、撤销本合同。
1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项下所做的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
13、甲方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
第七条 乙方声明和保证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
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也不违反任何约束或影响甲方或其资产的裁决、命令、合同、或承诺。
2、乙方保证用于受让标的债权的资金是其自有或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资金,如果第三人对该资金归属、合法性等问题提出异议,乙方保证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或者金投行平台无关。
3、甲方将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约定的债权转让给乙方时,该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于乙方。本合同履行完毕前,为方便操作,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委托甲方代为持有上述从权利,并代表乙方向借款人主张和行使上述从权利。
4、乙方同意本合同第三条可以不显示单个债权受让人的具体受让金额,单个债权受让人的具体受让情况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进行查询。
5、乙方理解并同意支付对价在筹集期这段期间内不产生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处获得债权转让期限内基于债权受让约定的利息收益。
6、乙方同意并授权金投行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其支付对价划转至甲方指定的放款银行账户以履行支付对价义务。
7、债权转让期限届满后,乙方同意以金投行资金存管账户作为其指定回款账户,溢价回购款资金划转至金投行资金存管账户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回购义务。乙方授权金投行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甲方支付的溢价回购款划转至其金投行会员账户。
8、乙方无条件、不可撤销及变更的授权金投行以自己的名义接收保单。
9、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了解标的债权的相关情况以及金投行平台的有关业务规则和交易说明,对受让债权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受让该等债权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充分、全面的认识,清楚知悉其中的投资风险,经独立、审慎判断后仍做出投资决定,自愿签署本合同并承担投资风险。
10、乙方同意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或签章确认等方式或以实际行动等方式)签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对价成功(投标成功)视为乙方以实际行动的方式认可本合同,视为对甲方的要约做出承诺,乙方不以双方的签署方式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便在签订本合同时并没有债权转让人的信息、签订日期信息等。乙方同意以上述方式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不可撤销及变更地授权金投行平台可根据最终债权转让情况生成相关信息和合同,且未经甲方及金投行的同意,乙方不得否认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或以任何方式撤回、撤销本合同。
11、xxxx在本合同项下所做出的授权为不可撤销的授权。
12、xxxx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
第八条 债权回购
1、乙方不可撤销地委托甲方或甲方受托人向基础交易合同中的借款人主张借款人应按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应付款项,并代乙方收取借款人应支付的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款项,在债权转让日之前或之后,在转让债权份额范围内债务人归还的款项均属乙方所有,暂由甲方保管。在债权回购后,借款人归还的款项所有权转归甲方。甲方回购价款不因债权本身的情况而有所增减,回购价款为固定价款。本合同
项下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溢价回购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由甲方支付至金投行资金存 管账户,乙方同意溢价回购款项可以划付至金投行资金存管账户,并在此授权金投行可以将到期本息划付至乙方的金投行会员账户,乙方已知晓且接受上述事项。
2、在本合同项下,甲方不得提前回购债权。
第九条 还款保障
1、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保障方式为以下一种或多种,具体详见附件一《持仓清单》:第1种: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
第2种:由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保障,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等。第3种: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等。
第4种:其他担保方式。
2、乙方需要明确知晓:当甲方逾期回购时,乙方可以且仅能通过上述保障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尽管有前款约定,对于乙方债权的实现,还须视具体签订的保险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本条第 1款的保障方式仅供参考,乙方仍需独立判断、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
3、乙方理解并承诺,为了确保上述保障方式充分有效地履行,同意并授权金投行在本合同生效后可以将乙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账号、身份证、联系方式等)提供给本合同的还款保障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机构、担保公司或其他担保人等)。与此同时,乙方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金投行以其自己的名义行使如下一项或多项权利:
(1)在必要时要求甲方增加适当的xx;
(0)xxxxx;
(0)履行被保险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包括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确认赔款金额、签署与理赔相关的文件材料等;
(4)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5)与上述事宜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
2、违约方因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守约方为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守约方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间接损失。
3、各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处理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以及争议的处理等,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金投行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杭州市。
第十二条 合同的签订、成立和生效 1、合同的签订
各方签订本合同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 通过金投行平台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的方式签署本合同
(2) 委托金投行代为确认本合同
(3) 以其他金投行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或者签章的确认方式、以实际行动确认的方式)签署本合同。
2、合同的成立
x合同自各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以两者孰后签订时间为准)成立。 3、合同的生效
x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本合同才生效:
(1)本合同已经成立;
(2)本合同项下债权设定的转让价在筹集期内乙方已经支付全部对价;
(3)已有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还款保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已出具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保单等;
以上条件满足后,乙方的支付对价会按照合同约定划转至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若以上条件未同时满足,则本合同不生效,乙方已支付的对价将原路退回。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未经其他合同各方及金投行同意不得转让。
2、本合同项下的融资信息均以金投行平台生成并公布的内容为准。
3、乙方为金投行平台用户,用户清单以金投行平台记录为准,由金投行提供。
4、合同各方应对其他方提供的信息及本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合同主体之外的任何人披露,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监管、审计等有权机关另有强制性要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