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MZFCG20210406
明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DMZFCG20210406
采 购 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21 年 04 月
磋商文件说明
采用的法律法规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2.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第87号令)
3.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20年第101号令)
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9.其他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附:前附表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响应文件的编制
2.4 响应文件的递交
2.5 无效标、废标条款
2.6 评审与磋商
2.7 确定成交人
2.8 质疑与投诉
2.9 投标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2.10 磋商评审办法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x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进入“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免费获取 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05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MZFCG20210406
项目名称:明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预算金额:1136041.54 元
采购需求:明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0 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1 年 05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 0 时 0 分至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方 式 : 登 录 大 名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登录,自行下载。售价:0 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05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 CA 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下载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下载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需要使用 CA,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需进行 CA xx.XX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 大名县内 联系方式:xx 1390310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邯郸市渚河路金业大厦 22 层
联系方式: xx 0310-527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 17332110304
2.1 总 则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的工程事宜进行磋商,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附: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大名县内 联系人及电话:xx 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渚河路金业大厦 22 层 联系人及电话:xx 0000-0000000 |
3 | 项目名称 | 明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 |
4 | 建设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资金来源 | 县本地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采购范围 | x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
8 | 工期 | 10 日历天 |
9 |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0 | 投标有效期 | 自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
11 | 供应商等级要求 |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22000 元整 2、交款账户: 开户银行: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城头支行账号:866160100100128586 收款单位: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且应当从该单位基本账户足额转出;转账备注处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未缴纳。 4、到账时间:投标截至日前 1 日转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保证金到账时间。 5、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
1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大名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涉及到签字的地方,加盖河北 CA 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印鉴,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2.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纸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 子版WORD文档U盘一份),胶装成册。 |
15 | 踏勘现场 |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
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 05 月 17 日 10 点 00分 开标地点: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17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 址: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 月17日 10 点 00 分 |
18 | 解密截止时间 | 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完成解密,未解密成功视为放弃。 注: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开标大厅,使用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河北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 为其无效投标。 |
19 | 开标程序 (用于电子投标) | 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进入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开标程序: (1)公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供应商进入 “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的电子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 数字证书 |
进行解密; (4) 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 (5)会议结束。 | ||
20 | 答疑 | 按相关规定执行 |
21 | 投标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1136041.54 元(壹佰壹拾叁万陆仟零肆拾壹元伍 角肆分)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3 | 付款方式 | 具体结算方式内容由双方正式签定合同时商定 |
22 | 代理服务费 | 成交公示后,由成交人在 1 日内支付。成交人应参考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 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25 |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为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 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
26 | 基本要求 | 1、开标时供应商可以在自己单位解密,用于解密的电脑必须安装: 1)Win7 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 2)浏览器 IE 11 3)河北 CA 数字证书助手 2、供应商可以到开标现场解密,但要求自备无线网络、电脑,自带的电脑同样需要安装上述插件。无论供应商在哪里 解密,都必须使用在线加密和递交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 |
27 | 其他说明 |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可在 “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2.关于电子招投标: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 招标,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按规 |
定上传,并由专人负责网上同步开标; 3.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进入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开标大厅,使用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的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如需现场解密请自备电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但因网上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可择日重新开标。 4.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涉及到签字的地方,加盖 CA 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鉴,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 描件。 |
备注: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如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2.1.1 项目概况
x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 资金来自县本地资金,采购人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项目名称:明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范围:明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清单。采购金额:1136041.54 元
工 期: 10 日历天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2 采购方式
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xxx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所涉及的工程量及范围。
2.1.3 合格的供应商
2.1.3.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2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前附表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明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1.3.3 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1.4 适用法律
x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2.1.5 竞争性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参考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1.6 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1 磋商文件构成
2.2.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2.1.2 供应商须知;
2.2.1.3 合同主要条款;
2.2.1.4 技术规范及要求;
2.2.1.5 工程量清单;
2.2.1.6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后,仔细检查磋商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即时与代理单位联系补全。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代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澄清要求应送至河北领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无论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2.3.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5 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当日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3.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3.4 为使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3 响应文件的编制
2.3.1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2.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2.3.1.2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
2.3.1.3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2 响应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 A4 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投标无效。
2.3.3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第一次报价一览表等材料。
2.3.4 投标报价
2.3.4.1 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两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2.3.4.2 采购代理单位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首轮报价。投标报价应依据磋商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条件、市场行情等,以及各企业自身承受能力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进行编制。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规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代理费等直至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
2.3.4.3 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编制的报价一经中标,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调整外,成交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报价中考虑了合同施工期内各种政策性调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停水、停电、材料二次倒运、材料价差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项目费用的增加,采购人不对此付出任何额外费用。合同履行期内,由业主提出的变更,成交单位必须按照业主变更要求施工。
2.3.4.4 投标报价编制
(1)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
①按河北省有关现行计价依据执行。
②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总价方式进行报价;
②本次报价以河北省有关计价依据为准,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单位应按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的技术资料、现场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方案等,自主进行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③投标单位不得改变以下不可竞争费用:现场安全xx费、规费、税金。
④应填写单价、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金额为准。对每种规格的材料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不得采用总价
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⑤投标总价应按项目价格表合计金额填报;项目价格表金额应按单项项目价格组成明细表的合计金额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价。
⑥供应商须承担因各单价及费用的准确性及错误合计所导致的损失;任何在项目报价汇总表内未有报价的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将被视为已经包括在其余项目内。
2.3.5 磋商保证金
2.3.5.1 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3.5.2 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发生本款 2.3.5.7 项行为的予以没收保证金。
2.3.5.3 磋商保证金应以前附表要求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提交。
2.3.5.4 任何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3.5.5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3.5.6 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3.5.7 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单位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单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3.6 投标有效期
2.3.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应为书面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使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此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2.3.5 款中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6.3 按第 2.2.3 款规定,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2.3.7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2.3.7.1 投标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
2.3.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按要求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3.7.3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且所填内容应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内容相符,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3.7.4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2.4 响应文件的递交(如有)
2.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
2.4.1.2 应在响应文件上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
2.4.1.3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4.1.4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袋骑缝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骑缝处签字作为密封标识。
2.4.1.5 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正副本和电子档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档 U 盘用信封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2.4.1.6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2.4.1.1 款、第 2.4.1.2 款、第 2.4.1.3 款、第 2.4.1.4 款、第 2.4.1.5 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不予退还。
2.4.2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截止
2.4.2.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未送达磋商文件规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2.4.2.2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4.2.3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2.4.2.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单位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单位不足 3 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3 迟交的响应文件
2.4.3.1 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2.4.3.2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3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4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2.5 无效标、废标条款
2.5.1 无效投标条款
2.5.1.1 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或未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规定提交资质证件原件的(缺项、漏项均做无效标处理);
2.5.1.2 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5.1.3 标书密封盖章及签字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1.4 标书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2.5.1.5 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2.5.1.6 供应商不参加磋商仪式及质询事宜的;
2.5.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5.2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5.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5.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3 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2.5.3.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5.3.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5.3.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3.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6 评审与磋商
2.6.1 评审与磋商要求
2.6.1.1 采购人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与磋商。
2.6.1.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一名代表和二名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
2.6.1.3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2.6.2 初步评审:
2.6.2.1 磋商小组按照资格审查表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6.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3 磋商
2.6.3.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6.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6.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3.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4 提交最后报价
2.6.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6.4.2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6.5 详细评审
2.6.5.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5.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6.5.3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经磋商小组认定投标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评审时需现场提供二个项目类似价格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投标单位最近 12 个月缴税证明单等相关原件且说明原因。如果供应商现场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6.6 异常情况处理
2.6.6.1 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经过磋商,供应商的承诺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6.2 重新组织磋商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7 确定成交人
2.7.1 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将在指定的网站公示 1 个工作日。
2.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2.7.2.1 采购人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如未接到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将于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排序与其他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 质疑与投诉
2.8.1 质疑
2.8.1.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磋商结果公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7 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2.8.1.2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8.1.3 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招标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招标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8.1.4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1.5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8.2 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9 投标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2.9.1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2.10 磋商评审办法
2.10.1 评审办法
x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本章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有一项不通过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磋商小组应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无效标处理的原因。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各自进行打分,汇总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各阶段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10.2 评审与磋商程序
2.10.2.1 初步评审
2.10.2.2 磋商
2.10.2.3 最后报价
2.10.2.4 详细评审
2.10.2.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10.3 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按照初步评审标准表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有一项未通过的,为初步评审不合格,初步评审不通过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下一步的磋商。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标准 (通过√)或(不通过×) | |
1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有且本人与身份证件和授权书相符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2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 具备合法有效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5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 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6 |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 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7 |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8 | 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 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9 | 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10 | 信用记录查询页 | 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注:(1)参加资格后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2)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其中有一项不通过即为初步审查不通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通过(√)不通过(×) |
1 | 投标报价 | 报价未超出控制金额的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2 | 响应文件签署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4 | 合同履行周期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5 | 质量标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
6 | 投标响应技术部分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
注:以上评审内容全部通过,方可通过符合性审查,成为合格的竞标申请人。
2.10.4 磋商
2.10.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0.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0.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0.4.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0.5 最后报价
2.10.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0.5.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0.6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分为商务评审与技术评审,商务报价评审占 40 分,技术评审占 60 分,总分
为 100 分。
2.10.6.1 报价评分方法:投标单位的报价计算为磋商后的最后报价。
2.10.6.2 技术评分方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商务部 分 | 磋商报价 | 4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 4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40 × 100%。 | 0-40 |
2 | 技术部分 | 施工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 | 10 分 | 科学合理, 全面细致, 能够充分满足施工需求 | 7.1-10 分 |
较科学合理, 能够基本满足施工需求 | 4.1-7 分 | ||||
欠合理, 难满足施工需求 | 0.1-4 分 | ||||
不完整、缺项 | 0 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 10 分 | 科学合理, 全面细致, 能够充分满足施工需求 | 7.1-10 分 | ||
较科学合理, 能够基本满足施工需求 | 4.1-7 分 | ||||
欠合理, 难满足施工需求 | 0.1-4 分 | ||||
不完整、缺项 | 0 分 | ||||
安全xx施工计划 | 10 分 | 科学合理, 能够保证安全生产 | 7.1-10 分 | ||
较科学合理, 基本能够保证安全生产 | 4.1-7 分 | ||||
欠合理, 难保证安全生产 | 0.1-4 分 | ||||
不完整、缺项 | 0 分 | ||||
扬尘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 | 10 分 | 制定科学合理、设备配备完善, 能够满足使用 | 7.1-10 分 | ||
制定较科学合理、设备配备一般, 基本能够满足使用 | 4.1-7 分 | ||||
制定欠合理, 难满足使用 | 0.1-4 分 | ||||
不完整、缺项 | 0 分 |
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下表中的内容评审打分,共计 60 分。
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 10 分 | 配备综合实力强, 能够满足施工要求 | 7.1-10 分 | ||
配备一般, 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4.1-7 分 | ||||
配备较差, 难满足施工要求 | 0.1-4 分 | ||||
不完整、缺项 | 0 分 | ||||
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计划 | 10 分 | 科学合理, 全面细致, 能够充分满足施工需求 | 7.1-10 分 | ||
较科学合理, 能够基本满足施工需求 | 4.1-7 分 | ||||
欠合理, 难满足施工需求 | 0.1-4 分 | ||||
不完整、缺项 | 0 分 |
2.10.6.3 汇总:
磋商小组打分,技术评分计算磋商小组打分的平均值,技术评分与商务评分相加汇总,该分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侯选人,依次类推排出 3 名成交侯选人。
2.10.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侯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一、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 元);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职 务: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4.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建设项目:明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详见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该项目是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公开进行的,并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将对项目管理将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施工和管理。
4.2 技术要求
x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为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4.3 验收要求
4.3.1 施工及验收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3.2 技术要求
承包人的施工必须达到现行国家以及行业或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若在施工期间有新的标准出台,尚应满足新的标准。本文件所给出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3.3 采购人负责施工材料和中间工序的验收,材料须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才可施工,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以书面签注为准。
4.4 工程质量要求
x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和施工的质量负责,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和施工的质量符合合同有关技术和其他所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原材料报验、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报验。
4.5 工程保修
x工程保修期:保修期按相关政策执行,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根据工程量不同,由施工单位与采购人协商缴纳中标合同价 1%-10%的履约保证金,一经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借用资质、转包工程、质量不达标、劳务纠纷、延误工期等不良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酌情部分扣除。
4.6 付款方式:具体结算方式内容由双方正式签定合同时商定。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说明:各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未提出质疑的视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另附)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x清古城环城马道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第一次报价一览表三、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五、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六、 授权委托书
七、 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八、 相关业绩一览表
九、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十、 施工组织设计
十一、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一、投标函
致: (采购单位)
1、根据你方的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项目采购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作为第一次报价并按施工方案、合同条款和国家标准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维护保养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是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项目,项目质量达到 标准。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 10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响应文件、最终磋商成果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总报价合计 | 小写: 元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 |
工期 | |
质量承诺 | |
备 注 |
供 应 商: 单位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本供应商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进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xxx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供应商承担由此而 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单位全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 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单 位:
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附: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6.连续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7.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认为有利的其他所需资格证明材料;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以上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相关业绩一览表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订合同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 |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如投标单位有近三年类似业绩,按表格内容填写,后附相关合同复印件 ,开标时带合同原件备查 ;如投标单位没有近三年类似业绩,表格里填“无”即可。
九、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致: :(采购人)
本单位已按 项目(采购编号: )的磋商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 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汇款帐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 省 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年 月 日
本页附转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技术评审表中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表及人员配置情况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工程进度、特种技术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 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表
2.2 劳动力计划表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4 施工总平面图
2.5 临时用地表
(1)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表
工程
序 号 | 机械或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 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2)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阶段的完工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4)施工总平面图
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5)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 | 位置 | 需用时间 |
合计 |
注:1. 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 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十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完成 工 程 情 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附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年限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 期 | 在建或 已 完 | 工程质量 | |
附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年限 | |||||
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 期 | 在建或 已 完 | 工程质量 | |
附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