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数据中心、产业园开发、政务云业务开拓、5G 边缘计算中心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等需待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正式合同。若框架协议与双方后续签署的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有差异,以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为准。公司未来将根据本协议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协议的 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3、受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迭代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数据中心、产业园开发、政务云业务开拓、5G 边缘计算中心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461343.4898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自学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xx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程控交换系统、多媒体通讯系统、通讯传输系统;研制、生产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卫星通讯、微波通讯设备、寻呼机,计算机软硬件、闭路电视、微波通信、信号自动控制、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新能源发电及应用系统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铁路、地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线无线通信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通信电源及配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冷通道、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承包境外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电子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和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执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待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中兴通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世纪珑腾
乙方:中兴通讯
1、合作目标
双方本着“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市场主导”的原则。结合甲方市场规划,在数据中心、产业园开发、政务云业务开拓、5G 边缘计算中心等业
务领域,乙方提供服务器、网络、传输、数据中心等全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撑甲方的业务拓展。此外,双方意向达成全方位合作,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市场拓展领域双方进行客户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双赢。
2、合作原则
开放公平。坚持合作的公平、开放,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信息资源、业务基础、措施方法等方面的优势与互补。
互利共赢。双方应主动改善和创造合作条件、深化合作内容、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共同拓展和扩大双方的行业市场空间,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市场主导。按照“市场运作,互相推动”的方式推进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双方合作中的作用,共同引导双方的合作发展方向。
3、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将对方作战略发展合作伙伴,经协商一致,同意按本框架协议的约定,进行战略合作。
3.1 市场开拓
乙方为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绿色的数据中心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的产品。乙方充分发挥在 ICT 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项目参与经验的优势,为甲方提供全产品从设计咨询、建设到运维的全流程服务。甲乙双方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共享客户资源,共享商机,设计咨询、解决方案、建设运营、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开展切实合作。
3.2 新技术研究
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未来新技术、新产品研究。保持学术交流频率,在前沿技术、行业动态、人才培养等方面定期开展交流。
3.3 网络技术创新
甲乙双方加强在网络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强化测试和适配工作。充分发挥乙方在 ICT 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全系列的网络技术创新产品,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的优势,以及甲方对行业需求理解深刻的优势,为行业客户联合提供基于
网络技术创新的解决方案。
3.4 品牌方面
甲乙双方在面向互联网等行业品牌活动中,联合展示双方战略合作成果,共同提升品牌形象。在双方各自的品牌活动中,展示双方战略合作成果,需经对方同意,并附带对方品牌配合宣传。(品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局演示、峰会、展会、行业论坛、国际会议、线上公开课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x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战略合 作贯彻了公司的核心科技战略,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云数据业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受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产生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六、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世纪珑腾与中兴通讯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