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及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科学馆
二零二一年八月
特别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目 录
概况
招标内容
投标文件的编制
时间安排
评审、定标、公示
质疑与投诉
合同、付款和验收
保留权利
附件
概况
为进一步丰富深圳市科学馆的展示内容,提升展示效果,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一楼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及相关服务招标。招标内容探索展厅更新改造的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区域建筑面积约963平方米,预算50万元人民币,可竞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
展厅拟更新改造为数学主题展馆。方案设计围绕数学主题进行,自行选取数学科学领域的内容进行展示。通过数学基本原理、数学应用等内容的科普展示,向公众展现数学的思维方式、研究方法,展示数学之美,传播科学精神。
中标后完成以下设计及服务:
展示内容规划。展厅整体的方案描述,包括展示的内容,展示内容的逻辑关系,实现形式。
展品展项设计。包括展项清单,展项科学原理、实现原理、操作说明,展项图纸(原理、机械、电气、外观),展项维保说明,数字多媒体设计任务书等内容。
展厅布展设计。对展厅环境进行整体设计,与展示内容相适应。提供相关图纸。
规划展厅布局、设计参观动线。综合相邻的创造展厅、水展厅,合理的规划布局、设计参观动线,满足安全、消防疏散要求。
编制概算文件。完成展项、布展的概算文件编制。
中标人完成项目设计并通过评审后进行技术交底,并对后续的深化设计与展品制作提供指导服务。
其它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阶段应完成的设计内容。
设计要求:
充分考虑场地的现有条件,结合建筑特点进行设计。综合协调采光、通风、声学等环境条件,实现舒适的场馆参观体验。
相关设计符合国家标准,满足安全、防火、环保等要求。充分考虑可维护性。
展厅内分布有电磁表演区域,设计中应综合考虑。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为国内外合法注册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保证拥有所提交的设计创意及任何内部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如他人提出异议,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投标人自愿参与并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年内在国内无任何不良违法、企业诚信记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总报价。
以投标函形式提交。
技术部分文件。
(按照评分表中技术部分先后顺序依次编排)
内容方案
提供文字描述方案。
关于展厅设计的内容方案,包括展示的主要内容、不同内容间的逻辑关系、展厅设计通过展品展项的实现形式等,方案应该保证科学性。
展品展项设计
A.列出展项清单。
展项清单可包含展项的设计图(手绘图亦可)、演示文件等。
完成设计示例,不少于1个核心展项和1个一般展项,设计深度为完成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需完成展项的结构、机械、电气、软件设计,科学原理说明,教育活动策划方案等,展项设计应具有创新性。
布展设计
提供布局动线图。
结合展示内容、展品设计对展区进行布局,并规划参观动线。
提供布展设计的总体效果图及说明。
对展厅进行布展环境设计,体现科学与艺术。
环境、安全、可维护性
提供文字描述。
包括a.对于环境效果(通风、采光、声学)的设计思考,b.展厅设计的安全保证,c.展厅的维护描述。
后续服务承诺书
对后续深化设计及制作提供指导,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商务部分文件。
(按照评分表中商务部分先后顺序依次编排)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需包含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关键页并盖章)
(8)投标人资质情况(格式自定)
(9)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格式自定)
(10)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a.格式自定
b.列出全部主要成员总表
c.提供不超过2名成员简历供评分
(11)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格式自定)
(12)环保执行情况(格式自定)
(13)服务网点(格式自定)
(14)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格式自定)
(15)稳岗企业(格式自定)
(16)诚信承诺函(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
(17)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投标文件语言为中文,单位为公制,所有文件装订为一本,一式五份。
时间安排
投标起止时间
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9月8日。投标人务必在2021年9月8日17:00之前当面或者邮寄送达投标文件,邮寄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本次采购活动不组织现场考察环节,投标人可自行考察。
三、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科学馆402室
收 件 人: 程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000-0000 0000
评审、定标、公示
评审
深圳市科学馆将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项目的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将对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服务类评标标准,此项目价格分占比20%,技术方案分占比50%,商务分占比30%。评审小组将对比价格、设计方案、展示效果、团队实力、后续服务等方面因素,选取合适的中标单位。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二,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方案评分表。
定标
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所有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投标人最终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确定报价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主要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确定技术指标最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公示
采购评审结果将于2021年 9 月 20 日以前在深圳市科学馆网站xxx.xxxxx.xxx上公布。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在采购、评审、公示过程中如有对本次招标事项有异议,请以邮件的形式提交。招标人将在24小时内回复投标人。
邮件提交地址:xx0000@xx.xxx
合同、付款和验收
合同
评审结果公示满3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投诉,招标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20天以内。
授予合同后的工作
展示方案描述
展厅的设计理念、规划思路与策划逻辑。
展厅的内容框架、展示框架。
2、布展设计
文本文件
展厅的总体设计思路、设计理念与设计风格说明。
对展厅内容框架、展示框架、知识脉络的布展实现。
图纸文件
提供详细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图、地花图。
提供能完整清楚表达分展区风格的三维彩色效果图、鸟瞰图,其中每个分展区提供鸟瞰图各两张(对角方向),三维彩色效果图按约200㎡一张的比例绘制,效果图应充分表现各分展区的总体氛围和主要展项所处的环境效果。
导览系统、指示牌及过渡标识设计图。展台、展板及场景、背景墙设计图。
结构设计图,包含隔墙、封闭小屋等设计图。
综合布线图。
安装基础图;展项配套设备投影仪、显示器等的安装结构图。
电气类(强电、弱电及网线等的平面图、系统图)。效果照明布置图,灯光效果及灯光控制系统设计方案、音效、智能化说明。管道类(供气、供排水等的平面图、系统图)。系统设备总体用电量要求。
所需设备、材料、元器件明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明细表(包含种类、技术规格、品牌等);硬件设备的品牌、技术参数与技术规格;硬件、软件、系统的价格分析表;需要的备品、备件。
3、展项设计
文本文件
完整的展项清单。展项的编号及名称,所反映的科学原理、观众的体验及目标群体、展项重量、互动方式、使用操作说明。
展项的技术路线及制造难点。
展项图文板的设计。
多媒体内容脚本与互动说明。
展品的视频或动画演示脚本、图片、说明文本、展项讲解词等。
主要设备、材料型号与规格清单。
展项对建筑系统的需求,包括:强电、弱电、供气、供水、网络、荷载以及空间等各方面的技术参数需求。
图纸文件
总装图、核心结构图(体现关键技术参数与工艺说明)。
展项彩色三维效果图、三视图(标明关键尺寸)。
安装基础图及要求说明。
电气框图、电气原理图、控制信号流程图、主要材料清单、主要设备清单等。
展项内灯光的系统图、效果说明。
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水系统图(如有)。
3dmax模型。
4、布局参观流线设计
1)参观体验路线设计文件。
2)参观流线图、紧急疏散流线图,展区游览效果动画。
5、概算文件
布展概算书。展厅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展项概算书。展项的实体部分、非实体部分(多媒体、计算机程序等)概算。
中标人完成项目设计并通过评审后进行技术交底,并对后续的深化设计与展品制作提供指导服务。
三、付款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发票后30日内,招标人申请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50%作为首付款。
中标人设计完毕,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评审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发票后30日内,招标人申请支付50%的合同款。
四、验收
验收在深圳市科学馆进行。
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向招标人移交设计成果,包括展厅内容方案,展品展项清单与设计图纸,动线规划,布展设计。
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要求与承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中标人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获得招标人认可后视为验收合格。
保留的权利
深圳市科学馆有权因招标需求、资金预算变化等因素推迟、更改、取消本次招标活动。
对于存在或可能存在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瑕疵的投标文件,深圳市科学馆有权单方面取消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审资格。
深圳市科学馆保留对本次招标活动的解释权。
附件
附件一: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平面图(另附)
附件二: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方案评分表
附件三:商务标相关文件模板
附件四:合同条款
附件一: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平面图(另附)
附件二: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方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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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价格、技术、商务部分累加分为100分,各投标人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附件三:商务标相关文件模板
一、投标函
致: 深圳市科学馆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及服务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 (元)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贵方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科学馆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XXX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
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
附件四:合同条款
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及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科学馆
乙方:
根据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及服务项目招标的投标结果,由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深圳市科学馆(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及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及服务
项目内容:深圳市科学馆探索展厅更新改造设计及服务
服务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改造更新设计。
2、深化设计、制作的指导服务。
3、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计划编制;
2、合同签订天内完成提交设计成果初稿,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
3、合同签订天内完成设计成果评审,按意见完善成果通过验收。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设计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设计进度和设计成果工作质量,并满足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等各3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提交的人员相一致。
3、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三条 乙方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计算机以及工具等设备。甲方不需向乙方提供工具设备。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四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验收
1、设计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发票后30日内,甲方申请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0%作为首付款。
2、乙方设计完毕,通过甲方组织的相关评审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后30日内,甲方申请支付50%的合同款。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八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xx)认可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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