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Q-2023-163)
皖北经济技术学校2023年度床上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JQ-2023-163)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皖北经济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草案 (30)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7)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皖北经济技术学校2023年度床上用品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皖北经济技术学校2023年度床上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皖北经济技术学校2023年度床上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人:皖北经济技术学校
1.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为自筹资金(代收代交)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约2300套床上用品,具体数量以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数量为准,每套包含一条盖被、一条垫被、一条被套、一条床单、一个枕套、一个枕芯、一个蚊帐,详细产品及技术要求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预算金额:单价不高于280元/套。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生产、供货。
2.3交货地点:皖北经济技术学校
2.4货物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可在皖北经济技术学校(lqzg.net)、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缴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皖北经济技术学校(lqzg.net)、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皖北经济技术学校 采购人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霞光大道与204省道交汇处东南角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南街道办事处光明南路西侧阳光时代城4号C楼2楼
邮政编码: 236400 邮政编码: 236400
联系人: 周传新 联系人: 刘旭
电 话:13955836853 电 话: 15856856985
传 真: / 传 真: 0558-651215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ahjinquan@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年7月24日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8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口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不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的项数: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7时30分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2023年7月31日17时30分 确认的方式:邮件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①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响应文件修改的内容; ②评标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响应文件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口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采购预算单价不高于280元/套。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日历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口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 |
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口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适用 见采购公告,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口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自行承诺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 |
3.7.5 |
响应文件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U盘(与纸质文件一起封装) |
3.7.6 |
分册装订要求 |
不要求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 |
■需要密封,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分开密封,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口是,退还时间: |
4.3.3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响应文件递交的逆序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报价、交货期等 |
5.3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
本次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
6.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排序 口不排序 数量:≦3名 |
7.3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告媒介:皖北经济技术学校(lqzg.net)、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5 |
发布成交公告 |
公告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皖北经济技术学校(lqzg.net)、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
7.6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递交,(中标单价*暂定总数量)*2.5%,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
7.7.4 |
签约合同价 |
成交价 |
8.1 |
异议渠道 |
1、采购人:皖北经济技术学校,联系人:周传新,联系电话:13955836853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旭,联系电话:15856856985 |
8.2 |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要求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9600.00元,向中标人收取。 交费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缴纳 交费方式:现金或现金转账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询比文件的解释权 构成本询比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采购需求以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响应文件评审办法以第三章评审办法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 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响应函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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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本采购文件包括: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比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
6.1评审小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査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岀成交通知书。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2.5%。
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岀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供应商 |
响应报价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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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附件2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 年 月 0_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 (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5确认通知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第三章 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þ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 ¨投票法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10.2款规定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
样品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2.2.2 |
评审价格 |
/ |
|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由采购人确定 |
1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止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采购文件与原响应文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
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5.1.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1.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5.1.4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且大于等于一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供应商。
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
5.2.1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
1) 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岀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3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3.2项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3.3(3)目规定的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的,视为评审基准价和报价评分标准不作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作调整。
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采购人提出终止采购建议。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4.2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5.2.1(3)规定提出终止采购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2.2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岀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轮谈判。
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采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应商拟提供标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
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提岀谈判终止建议。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询比方式采购活动,经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中标通知书;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其他相关文件。
货物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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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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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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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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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
|
|
|
|
|
|
|
|
|
|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1 |
|
|
2 |
|
|
3 |
|
|
|
|
|
总价 |
|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到场后,采购人可联合当地质监部门随机抽检产品送检测机构检测达标后(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支付),由采购人有序组织学生领取,学生领取时一次性向成交人支付中标价款的100%。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6.1交付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生产、供货。
1.6.2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 ;
1.6.3交付方式: 甲方指定 。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阜阳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包装和装运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质量保证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合同变更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合同中止、终止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检验和验收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履约保证金
按采购文件约定。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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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货物到场后,采购人可联合当地质监部门随机抽检产品送检测机构检测达标后(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支付),由采购人有序组织学生领取,学生领取时一次性向成交人支付中标价款的100%。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皖北经济技术学校,具体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生产、供货。 |
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二、货物需求
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款式 |
▲盖被 |
1、规格:1500×2000mm(±2%),重量:2.5kg(±3%); 2、等级:一级;原料:细绒棉;含杂率≤0.8%;网纱:面纱3层,密度≥13根/10cm,竖筋≥10道,左筋≥15道,右筋≥15道; 3、研磨率≥80%; 4、卫生指标:无传播疾病虫、卵,气味正常; 5、短纤维(≤13mm)含量≤25%; 6、压缩率≥30%,回复率≥60%; 7、执行标准:GH/T 1020-2000、GB18383-2007。 |
2300条 |
|
▲垫被 |
1、规格:900×2000mm(±2%),重量:1.5kg(±3%); 2、等级:二级及以上;成分:细绒棉;含杂率≤0.8%;网纱:面纱3层,密度≥13根/10cm; 3、研磨率≥80%; 4、卫生指标:无传播疾病虫、卵,气味正常; 5、短纤维(≤13mm)含量≤25%; 6、压缩率≥30%,回复率≥60%; 7、执行标准:GH/T 1020-2000、GB18383-2007。 |
2300条 |
|
▲被套 |
1、规格:1500×2100mm(±2.5%); 2、纤维含量100%棉,32支纱,斜纹印花,经密≥512 根/10cm,纬密≥236根/10cm; 3、耐水色牢度≥3级、耐皂洗色牢度≥3级、耐酸汗渍色牢度≥3级、耐碱汗渍色牢度≥3级、耐光色牢度≥3级、耐干摩擦色牢度≥3级、耐湿摩擦色牢度≥3(深色2-3级); 4、甲醛≤75mg/kg; 5、pH值 4.0-8.5; 6、水洗尺寸变化率+2.0%~-5.0%; 7、禁用标准规定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8、无异味; 9、断裂强力≥220N; 10、单位面积质量(平方米克重)≥100g/㎡; 11、起球性能≥3级; 12、执行标准:GB/T 22796-2021,GB 18401-2010。 |
2300条 |
增加logo
|
▲床单 |
1、规格:1200×2100mm(±2.5%); 2、纤维含量100%棉,32支纱,斜纹印花,经密≥512 根/10cm,纬密≥236根/10cm; 3、耐水色牢度≥3级、耐皂洗色牢度≥3级、耐酸汗渍色牢度≥3级、耐碱汗渍色牢度≥3级、耐光色牢度≥3级、耐干摩擦色牢度≥3级、耐湿摩擦色牢度≥3(深色2-3级); 4、甲醛≤75mg/kg; 5、pH值 4.0-8.5; 6、水洗尺寸变化率+2.0%~-5.0%; 7、禁用标准规定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8、无异味; 9、断裂强力≥220N; 10、单位面积质量(平方米克重)≥100g/㎡; 11、起球性能≥3级; 12、执行标准:GB/T 22796-2021,GB 18401-2010。 |
2300条 |
增加logo
|
▲枕套 |
1、规格:450×750mm(±3.5%); 2、纤维含量100%棉,32支纱,斜纹印花,经密≥512 根/10cm,纬密≥236根/10cm; 3、耐水色牢度≥3级、耐皂洗色牢度≥3级、耐酸汗渍色牢度≥3级、耐碱汗渍色牢度≥3级、耐光色牢度≥3级、耐干摩擦色牢度≥3级、耐湿摩擦色牢度≥3(深色2-3级); 4、甲醛≤75mg/kg; 5、pH值 4.0-8.5; 6、水洗尺寸变化率+2.0%~-5.0%; 7、禁用标准规定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8、无异味; 9、断裂强力≥220N; 10、单位面积质量(平方米克重)≥100g/㎡; 11、起球性能≥3级; 12、执行标准:GB/T 22796-2021、GB 18401-2010。 |
2300个 |
增加logo
|
枕芯 |
1、规格:400×700mm(±3.5%); 2、重量:≥0.6kg; 3、面料:100%聚酯纤维; 4、填充料:100%聚酯纤维; 5、甲醛含量(面料、填充物)≤75mg/kg; 6、PH值(面料、填充物):4.0-8.5; 7、填充物含油率≤1.0%; 8、无异味; 9、卫生指标:无传播疾病虫、卵,气味正常; 10、执行标准:GB/T 22796-2021、GB 18401-2010、GB18383-2007。 |
2300个 |
|
蚊帐 |
单人床蚊帐; 适用床尺寸:0.9m/1.0m床; 门数量:单门; 材质:涤纶网纱; 尺寸:不小于185*98*175cm (长宽高); 密集网眼加密网孔纱线加粗防蚊防尘。 |
2300个 |
|
三、样品制作及检测报告
(1)投标时供应商提供符合货物需求和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样品一套(密封),样品包含包含一条盖被、一条垫被、一条被套、一条床单、一个枕套、一个枕芯、一个蚊帐。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样品单独封装,并在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密封包装的样品将被拒收。
(3)所投产品盖被、垫被、被套、床单、枕套,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1、本项目涉及的数量为预计数量,因涉及招收新生的不确定因素和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等情况,实际征订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最终货款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结算价格为成交单价。
2、供货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货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
四、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检测、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培训、验收、质保等一切费用,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已经全部计入。供应商须在报价表的备注说明中体现报价单价,即 元/套,便于后期采购人据实结算。
五、其他要求
5.1、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的要求,按采购人的统一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5.2、成交人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组织生产和服务,无故拖延时间较长,影响采购人使用的自动终止成交资格,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5.3、成交人负责面辅料采购、送检和产品生产,检验不合格的床上用品,成交人承担损失。成交人生产的床上用品在发放之前,由使用单位联合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床上用品,成交人应负责全部退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4、成交人不得将中标标的转包生产,违反者立即终止中标资格。产品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的,成交人应负责包修包换。
5.5、若学生由于床上用品丢失或损坏需在后期补充采购的,成交人须按此次的中标价及时供给,且有责任及时免费调换规格不适宜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5.6、床上用品生产过程中有关技术指标(如甲醛含量、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5.7、床上用品用帆布包包装运输。
5.8、应保证在贮运中包装不破损、不受潮。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5.9、免费质保期一年,投标供应商针对质保期作出相应承诺,免费质保期期间出现质量问题(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编号:
供应商: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如有)
三、报价表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响应表
六、响应方案
七、其他资料
—、 响 应 函
(采购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单价(大写) ( ¥ )的报价提供本项目货物,交货期 日历天,质保期: 年,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报价表;
(4)资格审査资料;
(5)响应表;
(6)响应方案;
(7)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日历天。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2款”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
序 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 号规格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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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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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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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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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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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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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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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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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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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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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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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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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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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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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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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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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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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备注:
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表中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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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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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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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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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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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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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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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询比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 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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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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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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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免费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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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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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比文件规定的技术 参数要求 |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 号及技术参数 |
偏离 说明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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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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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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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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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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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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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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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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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响应方案
(格式自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