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以公司 A 股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等实施的中长期激励 计划。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由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报经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