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说 明 11 B 招标文件说明 12 E 评标 17
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电子钢琴(大屏)项目
公 开 招 标
招 标 人: 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
招标代理: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月
目录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电子钢琴(大屏)项目 |
2 | 采购地址 | 虹口区范围内 |
3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 |
4 | 单位地址 | xxxxxx 000 x |
5 | 招标内容 | 对清单内的设备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 |
6 | 供货及安装期 | 30 天 |
7 | 质保期 | 3 年 |
8 | 投标单位性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
9 | 购买招标文件 | 时 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 地 点:xxx 000 x 000 x 招标方: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 |
10 | 踏勘现场 | 自行组织踏勘 |
11 | 提交书面疑问材料 | 时 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上午 12:00 时之前 |
12 | 投标答疑会 | 不召开,将采用书面方式发放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 |
13 |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 (书面答疑文件) | 如有,时间另行通知 |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4 | 投标截止时间 | 时 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下午 14:00 时地 点: xxx 000 x 000 x |
15 | 开标时间 | 时 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下午 14:00 时地 点: xxx 000 x 000 x |
1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四份(纸质标书需和上传的电子标书内容一致,如有出入,以电子标书为准)。 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 席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17 | 投标有效期 | 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 |
18 | 履约保函 | 本项目不提供 |
19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
2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21 | 中标人确定 | □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 |
22 | 评分方法 | 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原则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投标文件得分=商务分 + 技术分 |
23 | 询问 |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向招标代理询问沟通。重大疑 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
24 | 质疑 | 质疑有效期。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质疑事实。侵害事实的相关证据、情节、后果。没有依据的传言、猜 测或推论等材料不能作为质疑事实。 |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25 | 合同签订 | 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若中标供应商投标价≠合同总价,合同无效。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若有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该协议无效。 |
26 | 合同支付 | 中标供应商投标价=合同总价。本次采购订立的合同为价格上限封顶闭口合同,即项目结算价超过合同价格的部分不在本合同支付之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不论投标文件和合同内容是否遗漏、修改、补充、否决本条款,本条款始终为合同及本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全过程的约束性、不可更改性条款。投标人递交 投标文件的行为视作为已认可并实质性响应本条款的规定。 |
27 | 合同验收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 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8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 施的监督。 |
29 | 联合投标 |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30 | 其他事项 | 详见本招标文件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电子钢琴(大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电子钢琴(大屏)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19.994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包 1-119.994 万元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电子钢琴(大屏)项目数量:1
预算金额(万元):119.994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电子钢琴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30 天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为只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0-12 至 2023-10-20,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xxx 000 x 000 x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xxx 000 x 000 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投标文件(敲章后上传)的同时在项目开标时需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书面文本: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最新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价 1000 元/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地 址: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63937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xxx 000 x 000 x
联系方式:65033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65033088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及招标单位。
2.2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或制造商或供应商(或卖方)。
2.3 “货物”指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全套设备、材料及其相应的包装、随供件、技术资料(包括软件、图纸、技术手册等)和(或)其他设施等。
2.4 “服务”指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供货伴随服务,包括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试验、开通运行验收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如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招标人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售后服务等其他所有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方
3.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供应能力和资格,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合法供应商,符合并认可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需求
(4) 项目技术及规格需求
(5)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6) 附件—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4.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投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截止报名时间后 2 天内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补充文件)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6.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招标文件修改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内容为准。
7. 要求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的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若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 87号令第 77 条处理。
8. 招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采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解释投标文件以中文为准。
8.2 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采购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
内容。
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一览表、报价价格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及业绩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名称、货物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相关资料。
11. 报价
11.1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报价价格表上写明货物的单价及所报总价。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2 报价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2)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3) 供货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已经进口的
货物的国内投标报价,其货物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织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
及原材料以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其关税和其他税不分别填写,计入
货价内即可)。
11.3 投标单位按上述 11.2 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人评判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2. 报价货币
12.1 报价价格表及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3. 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13.1 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1) 证明投标方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2) 证明投标方满足招标文件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3)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维
修、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4) 产品相关标准证书等;
(5) 投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6)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
过的供应商;
14. 采购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
14.1 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等其它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
(1) 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 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14.3 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的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单位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清单,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 保密
15.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判工作无关人员。
16. 招标有效期
16.1 招标文件从递交之日起,文件有效期为 90 天。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招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单位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纸质标书需和上传的电子标书内
容一致,如有出入,以电子标书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法人代表盖章。
17.3 除投标单位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被授权人进行签字。
17.4 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18.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及时间)不准
启封”的字样。
18.3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单位应将招标文件按 18.1-18.2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
18.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 根据 20 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规定地点。
19.2 出现第 6.2 款因投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将拒绝在招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法人代表签字。
21.2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和18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1.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前撤销投标文件。
22.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投标性的确定
22.1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投标单位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22.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单位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单位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将被拒绝。
22.3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方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投标的文件是指响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单位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地位。
22.4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5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投标的文件。
22.6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2.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2)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材料有伪造的;
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 投标报价出现重大偏差、明显低于成本价,并经评委会确认的;
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 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
10)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条款;
11) 未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单位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3.2 重要澄清的答复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招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4. 招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4.1 评标原则和方法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议
通过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的投标文件可以进入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分占30分、技术分占70分。具体如下:商务分:总分值30分。
1)商务分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评委如果发现投标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述上错误,则将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改:
a)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b)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
c) 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分项合价之和为准。
d)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投标人报价如发生漏项,则将以其补充的实际报价或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取价高者)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经补正、量化后的投标价为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仅作评标之用;投标人如经评定为中标人,应在合同中补齐漏项。
4)商务评分:
本项目采用基准价(合理最低价)法。即,所有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根据其修正后的投标价的合理最低价为基准价,得分为30分,作为基础准分。其他单位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价*30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评分范围:0-30 分 对所有经评审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取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各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符合该通知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方法如下: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商务评审价=有效投标报价*(90%)。 |
技术分:总分值70分(最小打分单位0.1分)
技术分:总分值 70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报价合理性 | 10 分 | 报价列项完整、报价依据充分、报价符合行业要求、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不影响诚信履约(10 分); 报价合理的为 8-10 分,一般的为 5-7 分,较差的为 0-4 分; |
2 | 产品性能及参数 | 15 分 | 产品的技术参数、质量性能等技术指标:如果不能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按投标负偏离项数进行扣分,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每项扣 0.5 分,主要技术 条款(带▲标志的技术条款)负偏离每项扣 1 分(其技术指标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视为偏离;若一条技术要求中部分内容负偏离视为整 条要求负偏离);扣完为止; |
3 | 安装实施方案 | 15 分 | 1、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中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中项目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噪音及粉尘等环境保护措施的可靠性、原有装修成果保护措施有效性,学校师生及施工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比较: 方案详细、合理、体系完善、措施可靠得 11-15 分; 方案详细度、合理性、完善性、可靠性尚可得 6-10 分; 方案不完善,缺失较大的 0-5 分;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15 分 | 1、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中售后服务体系机构设置、售后服务人员组成进行综合比较: 方案详细、合理、体系完善、措施可靠得 11-15 分; 方案详细度、合理性、完善性、可靠性尚可得 6-10 分; 方案不全粗糙得 0-5 分; |
5 | 人员配置 | 10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拟项目团队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拟项目团队的配备设置充分合理、资格证书齐全,按照专业技术 人员具有与项目招标需求完全符合的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并能较好地胜任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的筛选标准细化程度高、针对性强,紧急情况可调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较好,人员的经验、培训、管理、考核和激励制度等能有效保证项目服务工作实施的得 8-10 分; 2、拟项目团队的配备设置基本满足招标需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 项目招标需求相关的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但存在不足与缺陷,有人员的筛选标准,紧急情况时可调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基本满足招标需求,但人员的经验、培训、管理、考核和激励制度等有部分欠缺的得 5-7 分; 3、拟项目团队的配备设置、资格证书有部分缺失,项目负责人和专 业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但与本项目关联度不大,难以完全胜任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人员筛选标准欠缺、针对性较差,且紧急情况调用的人员数量不足或不能提供相应技术人员的,人员经验、 考核、管理、激励制度等内容欠缺较多,得 0-4 分; |
6 | 类似项目业绩 | 5 分 |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得 1 分,不提供 0 分,满分 5 分); |
3.2.3合成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合计,技术得分为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推荐前三名给招标人。如出现得分并列的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为排名靠前。
25. 投标费用
2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6. 招标代理费
成交供应商须依据成交金额按《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第 1980 号文)计费标准承担代理服务费,并需另行支付专家评审费。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电子钢琴采购项目项目内容
电子钢琴设备
供货及安装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供货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项目质保期: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叁年。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音乐教学平台 | 硬件参数: 硬盘不小于 500G 固态硬盘 视频输出支持 HDMI/DP 支持双显输出 音频输入支持麦克风输入: MIC IN、音频输出线路 输出: LINE OUT 外设接口支持 USB 接口 网络接口支持 1*100M/1000M 快速自适应以太网 安全特性 SSL、MD5 加密;账户权限确认软件功能: 支持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资源 支持远程推送自动升级钢琴固件 资源存储中转终端 具备存储曲谱、课件视频等相 关数据资源的功能, 支持查看学生实时弹奏 支持一对多同步教学控制学生琴进行同步操作实现支持教师琴与学生琴互动教学自动分析学生的答题数据, #所投智慧钢琴教室平台软件功能能控制学生琴进行同步操作实现支持教师琴与学生琴互动教学(并提供国家级或省级权威机构重点实验室提供测试报告功能证明) #所投智慧钢琴教室平台软件功能能自动分析学的题数据(并提供国家级或省级权威机构重点实验室提供测试报告功能证明) #所投智慧钢琴教室平台软件支持实时广播教 师弹奏(并提供国家级或省级权威机构重点实验室提供测试报告功能证明) | 套 | 1 |
2 | 智慧钢琴(教师琴) | 尺寸(毫米) : 宽不小于 1450 x 深不小于 600 x 高不小于 1200颜色: 黑色烤漆 琴键: 多层实木钢琴键盘 #击弦机:木质立式钢琴击弦机(提供彩页截图)弦轴板:多层板 弦槌 ; 羊毛毡音源铁板:铸造背柱:实木 音板:钢琴专用音板琴弦:防锈琴弦 音频接口:音频线输入迷你插孔 音频线输出:3.5 毫米耳机插孔、内置扬声器网络接口 Wifi、以太网、 USB2.0(支持外接 USB 存储设备,自制教学课件和教学资源) 音频接口 线路输出(xx)、 线路输入、 耳麦、动圈话筒 踏板:多功能踏板 | 架 | 1 |
屏幕分辨率(像素) :不低于 3840x1080电子音源: 支持 100 种以上音色模拟 功能要求 通过 88 标准琴键交互 UI 控制及软件功能操作,提升交互效率,简化操作过程。 教师x与学生琴配合服务器资源实现全流程标准 化授课形式,多维度课堂内容展示,多角度视频 双向演示,多模式内容呈现。 提供高清视频教学资源,支持示范,全景展示角 度切换 支持琴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演奏录制还原多及 力度琴键弹奏功能 支持评价体系包含数据分析记录,给出分析报告,总结音对与错和节奏过快过慢 支持教学、练习、测评多模式练习,实现智能陪 练功能。 支持多种伴奏形式、伴音歌词支持软件控制录制 支持弹奏提示、 AI 语音智能互动。 支持多媒体播放格式(视频、课件、音频) 支持:示范演奏、旋律选取、自拟考题、变速变 调、即兴伴奏、乐器模拟 提供多系列标准教材内容包含不限于(曲谱、视 频、音频) 支持教学辅助功能:支持电子曲谱, MIDI 文件等 导入 支持实体功能踏板控制钢琴(曲速控制、曲谱翻 页) 支持智能陪练功能支持弹奏提示、智能互动自动生成练习计划,动态生成练习情况,支持课后 复习,科学练琴,打拍唱谱,弹奏示范随时复 习。实时纠错,智能评分,节奏调节,分小段练 习实现智能统计练琴记录,也可实现音乐鉴赏, 乐理练习。 支持通过网络进行固件和应用程序进行远程升级 支持通过网络获取和上传信息资源支持教程管理: 基础教程:支持查看基础练习教程 考级专攻:支持查看热门考级院校的教程 专业示范:支持查看专业及钢琴大师演奏示范教 程 流行音乐:支持查看流行歌手曲目及自创曲目经典曲谱:支持查看经典曲目教程 本地曲谱:支持查看导入到本地的曲目 琴友的曲谱:支持查看琴友发布的练琴动态 播放记录:支持查看最近播放的曲目支持通过网络获取和上传信息资源 #击弦机:木质立式钢琴击弦机(提供相关证明 |
文件) #屏幕显示方式: 一体化液晶显示屏,屏幕显示 尺寸不小于 37 英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支持自动演奏功能,击弦机敲击琴弦,音色丰富(提供科技项目咨询报告) #支持智能陪练功能支持打拍,唱音,练习弹奏,错音纠正,智能评分,示范弹奏,单手/双手练习,音乐鉴赏, 乐理练习(提供国家级或省级 权威机构重点实验室提供测试报告功能证明) | ||||
3 | 教学专用钢琴凳 | 教学专用钢琴凳,黑色,铁质框架,可升降。 | 个 | 1 |
4 | 智慧电钢琴(学生琴) | 尺寸(毫米) : 宽不小于 1400 x 深不小于 450 x 高不 小于 1000颜色:黑 琴键: 88 键电钢琴重锤键盘 音频接口:音频线输入迷你插孔 音频线输出:3.5 毫米耳机插孔、内置扬声器网络接口 Wifi 、 USB2.0、 屏幕显示方式: 一体化液晶显示屏,屏幕尺寸不小 于 37 英寸 电色库: 支持不少于 120 种乐器音色功能要求 通过 88 标准琴键交互 UI 控制及软件功能操作, 提升 交互效率,简化操作过程。 教师x与学生琴配合服务器资源实现全流程标准化授 课形式, 多维度课堂内容展示, 多角度视频双向演示, 多模式内容呈现。 提供高清视频教学资源,支持示范,全景展示角度切 换 支持评价体系包含数据分析记录,给出分析报告,总 结音对与错和节奏过快过慢 支持多种伴奏形式、伴音歌词 支持多媒体播放格式(视频、课件、音频) 支持教师琴与学生琴基于钢琴的器乐模拟声合奏互动 提供多系列标准教材内容包含不限于 (曲谱、视频、 音频) 教学辅助功能:支持电子曲谱, MIDI 文件等导入, 支持通过网络进行固件和应用程序进行远程升级 支持教程管理: 基础教程:支持查看启蒙、基础练习教程考级专攻:支持查看热门考级院校的教程 专业示范:支持查看专业及钢琴大师演奏示范教程 流行音乐:支持查看流行歌手曲目及自创曲目 经典曲谱:支持查看经典曲目教程曲谱管理: 本地曲谱:支持查看导入到本地的曲目 琴友的曲谱:支持查看琴友发布的练琴动态 播放记录:支持查看最近播放的曲目 支持通过网络获取和上传信息资源 #智慧电子琴支持实体功能踏板控制钢琴实现 | 架 | 20 |
曲速控制、曲谱 翻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智慧电子琴软件支持:曲谱模式,瀑布流模式,曲谱+瀑布流模式,视频+曲谱模式,视频模式,视频+瀑布流模式,曲谱流模式,简谱模式。(并提供国家级或省级权威机构重点实验室提供测 试报告功能证明) | ||||
5 | 学生专用钢琴凳 | 升降教学专用钢琴凳,黑色,铁质框架,可升 降。 | 个 | 20 |
6 | 音乐素养课程 | 1、智慧钢琴使用授权包, 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资源、 题库资源、培训资源、钢琴评测考级资源、AI 陪练 等课程资源。 2、教材练习资源; 含经典教材、经典教学曲目, 历年考级曲目。 3、流行音乐: 内置流行音乐歌曲, 含曲谱、简谱, 歌词支持伴唱支持在线更新。 4、古典音乐: 内置古典音乐歌曲, 含曲谱、简谱, 含视频,支持音乐鉴赏,支持在线更新。 5、专业钢琴课程: 名师课程资源: 不少于 10套不 低于 1000 多课时。 6、资源内容要求: 基本曲目包资源和电子五线谱包 资源, 资源需提供 4K 教辅视频: 支持演奏示范手部 特写、整屏曲谱和瀑布流显示、多种教学资源多角 度视频展示, 88 键全景演奏视角度等多视角切换资 源显示模式:支持手动切换显示模式: 7、满足学校定制曲目开发。 #所提供课程资源支持查看钢琴课程含乐理、乐曲、教辅等基础课程,版权合法。(提供国家 版权局颁发作品登记证书证明文件) | 套 | 20 |
7 | 头戴式耳机 | 一体化耳麦 麦克风支持:有麦克风振膜类型:动圈 插头接口: 3.5mm 佩戴方式:头戴耳机 耳机类型:音乐及儿童类耳机 | 副 | 20 |
8 | 网络机柜 | 类型:网络机柜 尺寸≥600*600*1000容量≥18U 防护等级≥IP20 材质:优质冷轧钢板 产品承重:静载≥200KG | 台 | 2 |
9 | 摄像头及配件 | USB 接口摄像头,支持自动对焦,免驱,自带校正 光线, 视野不小于 78°, 像素≥200 万, 支架: 铝 合金或不锈钢。 | 台 | 1 |
10 | 路由器 | LAN 输出口:千兆网口天线:外置天线 支持 IPv6:支持 IPv6 WAN 接入口:千兆网口无线协议: WiFi 5 APP 控制:支持 APP 控制 无线速率:≥1000M | 台 | 1 |
11 | 交换机 | 下行接口类型:以太网交换机上行端口速率:千兆 网管类型:非网管 适用场景:接入交换机端口数量: ≥16 口 下行端口速率:千兆 下行接口类型:以太网交换机 适用网络:中小型网络 | 台 | 1 |
12 | UPS 电源 | 功率: ≥650VA/390W UPS 内置电池容量: ≥4.5AH/12V 以上类别:后备式 UPS 功能: UPS 稳压功能,断电延时 | 台 | 1 |
13 | 电视机 | 电视类型:教育电视、智能电视屏幕尺寸:≥65 英寸 端口: HDMI(ARC)接口、 USB 接口分辨率:≥3840*2160 屏占比:≥97%边框材质:金属 核心参数: CPU 架构 四核 A35运行内存/RAM≥1.5GB 存储内存≥8GB WIFI 频段:≥2.4Ghz 显示类型: LED 显示 屏幕分辨率:超高清 4K | 台 | 2 |
14 | 施工和辅材 | 强弱电走 线布网、线材(HDMI 线、SDI 线、 SDI-HDMI 转换器、 网线、音频线、 USB 连接 线) | 批 | 1 |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 ([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 |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货物信息: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功能、制造商、产地、单价、数量等信息详见招标内容。
2. 合同价格、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 2 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2. 3 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4.1 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验收
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
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 6.1 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 付款条件:
支付批次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1 | 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根据财政预算情况在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0%; | 40 |
2 | 第二笔付款交货付款:全部货物到位后 10 个工作,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有效发票后,根据财政预算情况向乙方支付 40%。 | 40 |
3 | 第三笔付款交货付款:在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确认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且收到相应发票后的 10 日内,根据财政预算情况向乙方支付 20%,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先行提交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项目内容全部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有效。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 由其自行负担。 | 20 |
4 | 第四笔履约保证金返还:项目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无异议且收到乙方的保证金申请材料后三十天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等额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仍需按甲方实际损失根据违约条款 承担赔偿责任。 | 0 |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8.伴随服务
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8.2 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 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9.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3 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甲方支付交货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审价后审定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项目内容全部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有效。
14.2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项目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无异议且收到乙方提交的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后三十天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等额无息退还乙方。
14.4 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仍需按甲方实际损失根据违约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
15.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相关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确认函
致: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采购货物、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1) 报价表
(2)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3)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4) 投标单位推荐的选择清单
(5) 资格证明文件
(6) 业绩一览表
(7)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 即
(大写)。
2. 投标单位将按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其投标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
5. 投标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投标人名称:
(公章):日 期:
全权代表签章:
报价一览表(格式)
序号 | 名称 | 费用(含设备、服务、安装等) | 供货安装期 | 质保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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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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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投标人名称(盖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1、本采购项目最终数量、报价将以此报价单为准。
2、技术服务包括:系统设计、技术培训。
3、安装调试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并保证运行正常。不论配置增加与否,均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期: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序号 | 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制造商 | 产地 | 单价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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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注:1、所有价格应该包括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内(不包括技术服务费和安装调试费)。 2、选购件价格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项目内容 | 采购规格 | 报价规格 | 偏离内容 | 说明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推荐的选择清单
格式:
1. 设备序号和名称;
2. 商标、规格型号;
3. 推荐的选件内容。
序 号 | 货 物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制 造 厂 商 | 单 价 | 数 量 |
推荐理由:
注:如有样本和介绍资料,请在“推荐理由”中说明。 在此清单下面授权代表签名,填写日期。
投标方代表签章:
投标人: (公章)日 期:
关于投标单位为项目
提供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 知
1.1 制造商本人招标时,应填写和提交此后规定的其它有关资料。贸易公司(或代理)投标时,应填写并提交下面规定的全部表格,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1.2 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1.3 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4 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单位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1.5 投标单位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6 全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按投标须知规定封装。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投标货物
一览表中规定的(序号)(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真实的。
1. 由供应(货物名称)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出具的授权我方代表该制造商的授权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投标方是作为代理的贸易公司时)。
2. 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名称:签字:
地址: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传真:
邮编:电话: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 供应商名称及概况:
A. 供应商名称:
B.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C.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D. 实收资本或股本:
E. 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产:
(3) 长期债务:
(4) 流动债务:
(5) 所有者权益:
F. 主要负责人姓名:
2. 与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4) 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业绩一览表
近 3 年来业绩一览表
单 位 | 项目名称及地点 | 类 型 | 规 模 | 合同价格 | 质量达到标 准 |
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览表
单 位 | 项目名称及地点 | 类 型 | 规 模 | 合同价格 | 质量达到标 准 |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本人 ( 姓名) 系 ( 公司名称) 法
人代表。现任命: ( 姓名) 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 并授
权该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签署 ( 项目名
称) 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签字如下, 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地 点:
时间: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制造厂家声明
致: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名称)所生产的(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品牌),其生产场地在(生产地址)。
二、本品牌产品属于国内企业生产的国内产品。
制造厂家名称: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
日期:
(公章)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拟派人员及构成情况 | |||||||
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 | (人) | 有职称管理人员 |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在本项目 拟担任职务 | 工作 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上述拟派现场组织机构各主要岗位的职责概述 | |||||||
我方承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将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全职承担本项目工作,未得到招标人许可不能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同时承诺保证服务期限内实施人员的稳定。
注:投标人须随本表附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方代表签章:
投标方名称(公章):
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附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等。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 (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 | 名称 | 费用(含设备、服务、安装等) | 供货安装期 | 质保期 | 备注 | 最终报价 (总价、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