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270X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披露。
⚫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集团”或者“甲方”)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乙方”)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xxx
xx资本:439162.9404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270X
地 址:xxxxxxxxxxx 0 xxxxxxxx X x 00 x
xxxx:对所属企业资产及资本的经营管理;服装鞋帽、轻纺印染、制革装具、橡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医药、化工、资源开发的投资与管理;实业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商贸、物流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际华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世界 500 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是军需轻工生产制造企业,是国内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以及其他职业装着装单位的主要生产供应商,是国内少数几个面向国际军需品市场的销售、加工基地之一。主要从事军需轻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拥有职业装、纺织印染、职业鞋靴、防护装具四大制造业务板块和铁合金、医药等xx技术业务板块,具有从原材料生产与采购到产品制造与销售的全产业链生产支撑能力。
际华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x协议由公司与际华集团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在北京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为公司与际华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诚信互惠,共同发展。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务实双赢合作,为军民融合全产业链创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有效支撑。
2、产业互补,强化优势。甲乙双方同为 A 股上市公司,各自产业链具有行业龙头优势,且具有极强的产业优势互补性,因此拟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长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甲方同意利用自己在合作领域的信息优势与市场优势,与乙方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订单承接及量产转化。乙方同意利用自己在锦纶领域的技术、产业链优势和生产管理经验,为甲乙双方合作领域的技术创
新、产品升级、量产转化和市场开拓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
3、战略协同,全面合作。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紧密和共赢的多领域、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以及军民两向应用领域,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技术共享、产能互补、市场共建、资本共融。
4、探索模式,构建典范。双方同意通过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探索产业链合作和军民融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努力成为技术与产业链行业合作的典范,军民融合的标杆,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领域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科研技术合作
探索建立产业协同及科研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形成行业国内军品、特殊防护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1)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参与设立军民融合联合技术中心,开展相关产品的科研合作,将终端市场需求作为联合科研协同创新的主要工作方向,推进锦纶材料在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及新产品开发,并积极实现民用转化,将技术中心建设成为汇聚科研成果、实现军民融合、推广产业化实施的技术服务平台。
(2)建立双方xx技术人才交流机制,加大加深协同创新工作力度。
(3)双方积极开展科研技术项目知识产权申报工作。整合双方检验检测机构及样机试制软硬件资源,共同为科研项目提供技术保障。
(4)乙方积极支持并参与甲方主导的科研开发项目和有关科研课题活动。 2、产品合作
双方围绕国内军品、国际军品、特种防护、军旅户外、行业制服、时尚服饰等市场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加快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产品的开发与量产,并积极开拓相关产品的军民融合市场。
3、产能合作
双方作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互补优势,共同拓展和培育锦纶长纤产品的军民两向增量市场,将市场需求的响应方案由原来的行业纵向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替代为横向扁平化创新产业链支撑模式。在锦纶长纤的军需品、职业装及特种装备领域,甲方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合作方。
4、产业链合作
双方将充分梳理各自产业链条,整合双方优质产业链资源,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合作机制,为研发成果产业化提供保障,形成全产业链布局。双方为保障合作领域产品开发与量产,将以产业合作为依托,共同挖掘、培育产业链内优
质企业,共同就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整合。双方围绕军民融合项目利用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协同与第三方产业链合作,开发新的军民融合市场。
5、产业基地合作
随着技术合作及产业合作的逐步推进,双方将择机在国内选建产业基地,共同打造涵盖纺丝、织造、印染及后整理的军民融合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6、资本合作
双方积极探索资本层面合作的现实性与可行性,在国企混改、产业基金、交叉持股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推广。
(三)合作方式
1、战略沟通合作方式,形成双方管理层互通、业务层互动的常态机制,保证双方战略合作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实现。
2、科研项目合作方式,甲方将乙方作为科研合作对象,以军民融合科研中心为创新驱动平台,采取委托研发、合作研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等形式开展项目合作。
3、订单合作方式,双方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要求,利用各自产业链资源优势,完成相互交付的订单任务。
4、资源合作方式,甲乙双方通过市场信息、客户资源、产能资源、产业链资源共享方式实现合作。
5、投融资合作方式,双方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规划,通过投融资方式实现全方位和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签署专项协议,明确双方具体项目项下的责任、权利、义务、费用和利益分配等事项。
6、排他性合作,凡涉及双方已经展开的合作项目,乙方在军需装备领域只与际华集团及所属企业合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再拓展该领域其他第三方合作。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年。期满前 60 日双方就是否延续合作期限再行商议,若双方达成合议,则另行签署协议。
(五)协议效力
1、本协议作为双方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的基础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指导精神及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并根据具体合作业务的展开,由双方另行签订各项具体业务协议或项目合同,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及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巩固、壮大现有运动、户外及休闲等民用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军工、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产业用纺织品市场,是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公司也在相关领域进行了相应的投入并取得一定成果。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既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也是前期积极开拓所取得的初步成果。
际华集团在军需品、职业装、特种装备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并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此次与际华集团的合作,立足于军民融合及产研结合,有利于推动公司继续丰富在锦纶产业链上的研发积累与产品布局,有利于公司开拓国内军需品及职业装、特种装备领域市场,从而实现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强化公司在锦纶领域的龙头地位具有重要作用。公司与际华集团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意向性合作关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战略合作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拓展,不涉及经营转型。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公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