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演示许可协议(以下称“协议”)签约双方分别为 Siemens Industry Software Inc.,一家根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成立且主营业地位于美国德 克萨斯州布兰诺的公司(以下称“SISW”),和签名接受本协议条款条件以便获得演示本软件许可的公司(本协议中称为“合作伙伴”)。 SISW 保留通过其关联公司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并履行其在本协议下任何义务的权利。 因此,本协议中使用的“SIS W”一词还可指 Siemens Industry Software Inc....
演示许可协议
x演示许可协议(以下称“协议”)签约双方分别为 Siemens Industry Software Inc.,一家根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成立且主营业地位于美国xx萨斯州xx诺的公司(以下称“SISW”),和签名接受本协议条款条件以便获得演示本软件许可的公司(本协议中称为“合作伙伴”)。 SISW 保留通过其关联公司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并履行其在本协议下任何义务的权利。 因此,本协议中使用的“SIS W”一词还可指 Siemens Industry Software Inc. 的最终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关联公司,以及经 Siemens Industry Softwar e Inc. 授权发行本软件和相关服务者。
下载软件前,将以电子方式使用 SISW 指定的联机格式提示合作伙伴对这些条款和条件表示同意。 以电子方式对这些条款和条件表示接受,即表示合作伙伴同意本协议是 XXXX 与合作伙伴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1. 定义。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具有以下定义:
(i) “授权用户”是指合作伙伴的员工或合作伙伴关联公司。
(ii) “合作伙伴关联公司”是指受合作伙伴控制或合作伙伴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公司。 就本定义而言,“控制”的定义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关联公司 50% 以上的有投票权证券。
(iii) “软件”是指《授权软件确认协议》中指明的订单或 SISW 可接受格式(可能为电子格式)的类似订购文档(下文均称为“LSDA”)中指定的软件。
(iv) “SISW 关联公司”是指 SISW 的任何关联公司。
(v) “地域”是指合作伙伴和合作伙伴关联公司所在的国家/地区,受到本协议出口管制条款的限制。
(vi) “商标”是指适用于软件的所有商标以及 SISW 就软件所采用的此类其他商标。 对于本协议,术语“商标”还包括“合作伙伴计划”品牌、徽标以及注册商标或普通商标,这些商标按照《合作伙伴计划徽标使用》文档中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使用。
2. 协议的加入和范围。 SISW 与合作伙伴均同意,合作伙伴可以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获取软件。 XXXX 有权选择 SISW 关联公司是否按照本协议履行 SISW 的义务。 合作伙伴和 XXXX 仍各自对本协议所产生的其各自关联公司的绩效和其他义务承担责任。 合作伙伴和 S ISW 承诺并同意促使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并防止其关联公司采取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动。 SISW 保留直接针对合作伙伴关联公司强制执行本协议的权利。
3. 演示xx授予。 基于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根据此条的下一个段落,SISW 向合作伙伴和合作伙伴关联公司授予非排他性、不可转让的受限许可,用于针对以下目的安装和使用软件的可执行格式:(i) 向潜在客户演示 SISW 的软件或服务;(ii) 内部评估目的;以及 (iii) 合作伙伴和合作伙伴关联公司员工的培训。 如果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 SISW 向合作伙伴提供软件的更新或新版本,则它们应被视为软件的组成部分,并受到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合作伙伴单独负责将软件安装在合作伙伴提供的配备操作系统软件的兼容设备上。 合作伙伴无权 (i) 全部或部分复制软件,除非为满足安装软件和备份目的之合理要求;(ii) 将软件披露给除为执行演示而需要知道的合作伙伴或合作伙伴关联公司员工之外的任何人;或 (iii) 对软件进行反编译、反汇编或逆向工程。 合作伙伴应在合作伙伴创建的所有软件副本上以原有格式保留并复制所有版权或专有权声明。 在合作伙伴和 SISW 之间,软件的原件和所有副本将保持为 SISW 的专有财产,并受到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SISW 保留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经销商的有关软件的所有权利。
根据本协议授权的某些软件可能含有或者要求使用与其一起提供的第三方技术,包括开源软件。 第三方技术按本协议条款或者软件随附的相关文档、“自述”文件、声明文件或者其他类似文档或文件中规定的单独许可条款许可给合作伙伴(以下称为“第三方许可技术”)。 合作伙伴使用“第三方许可技术”的权利受这些单独许可条款的约束,而不受本协议的任何限制。若本协议的条款与第三方许可授予的任何适用强制性权利相冲突,则本协议条款不适用。 若任何适用的第三方许可要求 SISW 提供“第三方许可技术”中含有的源代码,SISW 应在收到书面请求(如适用并已付清相关运费和处理费)后提供。 特此澄清,不属于“第三方许可技术”的第三方技术应被视为软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本协议条款许可给合作伙伴。
4. 适用于某些 SISW 计划合作伙伴的附加条款和条件。
(i) SISW 外联式渠道合作伙伴计划。 SISW 外联式渠道合作伙伴计划包括 SISW 经销商、分销商和 OEM。 如果您是此计划的 SISW 合作伙伴,则您根据本协议获得的演示许可还受到与演示许可有关的适用渠道合作伙伴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这些条款和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演示许可中可能包括的 SISW 软件产品、有关演示许可使用的附加条款和限制、演示许可的有效期、演示许可的续订、维护服务的提供和/或演示许可的增强以及与演示许可相关的 SISW 商标的使用。
(ii) SISW 咨询和系统集成商合作伙伴计划。 如果您是 SISW C&SI 计划的合作伙伴,则您根据本协议获得的演示许可还受到与演示许可有关的适用 SISW C&SI 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这些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演示许可中可能包括的 SISW 软件产品、有关演示许可使用的附加条款和限制、演示许可的有效期、演示许可的续订、维护服务的提供和/或演示许可的增强以及与演示许可相关的 SISW 商标的使用。
(iii) 前沿合作伙伴计划。 不管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如何规定,如果您是 SISW 前沿合作伙伴计划的合作伙伴,则根据本协议获得的演示许可将服从于适用的前沿合作伙伴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受其约束,该合作伙伴协议经过您和 SISW 双方同意通过引用纳入本协议中,就如同是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条款一样。 而且,如果本协议和适用的前沿合作伙伴协议的条款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模糊,则以适用的前沿合作伙伴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iv) 软件和技术合作伙伴计划。 不管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如何规定,如果您是 SISW 软件和技术合作伙伴计划的合作伙伴,则根据本协议获得的演示许可将服从于适用的软件和技术合作伙伴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受其约束,该合作伙伴协议经过您和 SISW 双方同意通过引用纳入本协议中,就如同是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条款一样。 而且,如果本协议和适用的软件和技术合作伙伴协议的条款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模糊,则以适用的软件和技术合作伙伴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5. 保护。 对于将安装软件许可管理部分的每台工作站和/或服务器,合作伙伴将向 SISW 提供 SISW 所需的主机标识符和 SISW 合理请求提供的此类其他信息,以允许 SISW 生成可将最终用户访问权限制为仅按照本协议授权的软件模块的许可文件,并确保合作伙伴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合作伙伴认可 SISW 有关软件构成并包含 SISW 和/或第三方提供商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业务信息的声明。 合作伙伴将确保此类信息的保密性,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护此类信息的保密性。 如果合作伙伴或其任何员工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下的义务,在合作伙伴认可并同意货币赔偿不足以保护 SISW 的情况下,除可以采取的其他补救措施外,SISW 有权寻求禁止此类行为或企图的强制性禁令。 本段落规定的保密及非披露义务将在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继续保持有效。
6. 保密性。 “保密信息”是指 SISW 向合作伙伴提供的并标识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软件或技术数据。 特此澄清,合作伙伴不会向 SISW 提供保密信息。
SISW 声明且合作伙伴承认,软件构成并包含 SISW 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业务信息。 合作伙伴应始终认可 SISW 对软件中包含的所有版权、发明或商业秘密的权利和所有权并一致地采取相应行动,而不考虑是否已颁发专利,并且不会以任何方式的作为或不作为,有意或无意地损害此类知识产权的权利,或采取与 SISW 在此类软件和任何相关文档中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不一致的行动。
合作伙伴特此同意 (i) 以严格保密的方式保管 SISW 的保密信息,不会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非为了满足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遵守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之所必需;(ii) 对向其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各方施加保密限制;(iii) 所采取的用于保护 SISW 保密信息的预防措施至少不低于其为保护自己同等重要程度的保密和专有信息而采取的预防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合理的预防措施;以及
(iv) 禁止将 SISW 的保密信息用于保密信息披露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
保密例外情况。 前述条款不阻止合作伙伴使用或披露以下信息:(i) 已经为其所知,且无保密义务;(ii) 已为公众所知或者不是通过其执行或代表其执行的未经授权行为而为公众所知;(iii) 从第三方合法获得且无限制;(iv) 由其自己在未使用 SISW 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v) SISW 书面批准进行披露;或 (vi) 按政府或法律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前提是合作伙伴必须在任何此类披露之前向 SISW提供有关此类要求的书面通知,以使 SISW 有机会进行干预并阻止披露。 特此澄清,双方均可为了满足本协议下的正常运营之所必需,向审计员、顾问、律师或潜在并购者披露本协议(必须提前签署一份书面保密协议)。
本协议的保密和禁止披露义务将在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继续保持有效。
7. 有效期和终止。 本协议于合作伙伴已表示同意的日期生效(“生效日期”),并将在每个软件生效日期的十二 (12) 个月后终止,除非 SISW 自行决定选择延长合作伙伴对演示软件的访问期限,或者如果按照本协议第 4 条中指出的任何基础 SISW 合作伙伴计划协议,软件受到某个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则本协议将在本协议第 4 条中指出的任何适用的基础 SISW 合作伙伴计划协议终止时立即终止。 而且,如果合作伙伴未能遵守本协议或本协议第 4 条中指出的基础 SISW 合作伙伴计划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则本协议将立即有效地终止。 所有授予每个软件的许可权利将在针对该软件的本协议终止之后立即失效。 合作伙伴收到更新或新版本并非暗示延长本协议针对该软件的有效期。 在终止后 10 天内,合作伙伴应自行承担费用 (i) 将软件退回给 SISW 或销毁软件所有形式的原件和所有副本以及任何关联的许可密钥,并且 (ii) 向 SISW 书面证明已履行此类义务。
8. 有关保证和责任的免责声明。 软件按“原样”提供给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数据输入及其准确性和充分性,包括此类输入所形成的输出,均在合作伙伴的专属控制之下。 合作伙伴应就其对数据输出的任何使用,或任何相关信赖行为负有全部责任。 就本协议下提供的或依据本协议提供的软件,SISW 及其第三方提供商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任何有关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或不侵权的暗示保证。 在任何情况下,SISW 和/或其第三方提供商均不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或赔偿向合作伙伴负有责任,不管诉讼采用何种形式,即无论基于合同、侵权或其他。
9. 出口。 SISW 履行其在本协议下承诺的义务应具备以下前提,即其不会受到任何由国家/地区或国际对外贸易或海关要求所引起的阻碍,包括禁运或其他制裁。 合作伙伴同意严格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地区和国际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欧洲联盟和美利坚合众国的此类法规及任何其他适用的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的法规(以下称“出口法规”)。 特别地,但不对前述内容构成限制的情况下,合作伙伴必须确保软件和任何其衍生物不得:(i) 以直接或间接违反任何适用经济制裁或出口法规的方式进行
下载、出口、再出口(包括任何“视同出口”)或转让,或 (ii) 出于出口法规下禁止的任何目的进行使用,或 (iii) 由无资格获取、许可或使用软件的个人/实体进行交付。 SISW 有权进行必要的出口法规核验,且一经要求,合作伙伴应立即向 SISW 提供必要信息,以履行其法律义务。 合作伙伴应就其未遵守出口管制法规所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诉讼程序、诉讼、罚款、损失、费用及赔偿向 SISW 进行赔偿并确保其免受损害,且合作伙伴应就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向 SISW 进行补偿。 xxx在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期满或终止后继续保持有效。